“什么?”林澜是十多年前看的原著,只记得大致内容,细节都记不清了。
没等薛烽回答,场中的形势就发生了变化,树林中升腾起一阵黑风,扑向措手不及的少年。钟灵的反应很快,侧身挡在少年面前,举起古书,柔和的白光形成屏障,挡住了黑风的侵袭。黑风愤怒地嘶吼,伸展开来犹如一张大口吞噬了钟灵!
少年惊恐之下跌坐地面,不知所措地瞪着白光黑芒在他伸手就能触及的地方碰撞纠缠。 “好机会!我们快去救……”林澜转头去喊薛烽,却发现薛烽莫名失踪了,再一眨眼,薛烽提小猫一样提着少年的后领出现于他面前。林澜看看远处还在激斗的光芒,又看看一脸呆滞的少年,明智地选择闭嘴。
“走。”薛烽大步走到前面,手中的少年仿佛没有重量。林澜十分同情钟灵,好不容易从BOSS手中救下主角,却被我们捡了个便宜。
当他们远离那个是非之地,少年终于回过神,开始挣扎:“你们是谁?放开我!”
“Harry Potter?”薛烽松手待少年站稳,盯着他额头上的那道闪电伤疤,少年警惕地向后退,结果撞进林澜的怀里,立马捂住口袋像只被踩着尾巴的猫似的跳了起来。
“别紧张,我们不是坏人。”林澜举起双手做无辜状,“对魔法石没兴趣。”或许是他的尾巴和耳朵太具喜感,Harry不再一味地戒备,多了些好奇的成分。
这时,一道白影闪电般朝薛烽俯冲而来,薛烽抬手准确地捏住了白影的翅膀,紧接着林澜眼前一花,Harry不见了!几步开外,一位高大的黑袍巫师将Harry护于身后,并用一根魔杖对准了他们,神色冰冷,双目犀利,危险的直觉使得林澜不受控制地炸毛。
“我让你找的是Dumbledore。”薛烽并不在意突然多出的人,径自晃了晃手中的鹦鹉。
King蔫了吧唧地哭诉:“可是他要把朕煮了!”
薛烽随手把King丢给林澜,终于与黑袍巫师目光交汇,连个自我介绍都没有,开口就直入主题:“你的敌人Voldemort,我的敌人钟灵也就是劫走Harry的女人,都是冲着魔法石而来。所以我希望我们双方能够合作,这样结局会变得愉快一点。”他单手抛接着银质打火机,幽蓝的火焰上上下下地划出一个个美丽的光圈,无论接触过几次,林澜对这些火焰依旧有着本能的恐惧。
似乎察觉出了深藏的危险,对面的黑袍巫师脸色变了变,微微压低魔杖,低沉如大提琴的嗓音听不出什么情绪:“怎么合作?”林澜摸摸耳朵,这个人的声音真不错。
“Voldemort惧怕Harry的碰触,只有他才能真正消灭它,我可以保证Harry在最安全的情况下接触Voldemort。这段期间你们必须跟着我,我需要巫师的魔药做一些研究,身为魔药大师,Severus Snape先生,这对你来说根本不算要求。”什么时候结束这场童话其实只看薛烽的想法,当然,在那之前他可以先收点有趣的东西。
Snape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Harry怯生生地拉着他的长袍:“教授……”他才放下手臂缓缓点了头,挥动魔杖,一只银色牝鹿轻盈地跳跃着消失在晨光中。
不去管发现主角不见后跳脚的Voldemort和钟灵,几人返回之前的旅馆,管家Albert收拾好房间,并带来一个消息,这家旅馆被Rophocale公爵买下了,如今闲杂人等已经全部遣散,可以随便他们折腾。对此薛烽没有任何表示。
经过那么多折腾,天都亮了,林澜回到房间的第一件事就是睡觉,睡醒一睁眼又到了晚上,这样下去他要什么时候才能把时差倒过来啊!
薛烽跟Snape马不停蹄地投入魔药制作,把主角Harry给晾到一边,结果他不一会儿就与King混熟了。Harry睁着绿眼睛好奇地注视着鹦鹉:“我只知道猫头鹰能够送信,没想到鹦鹉也可以。可是为什么你会说话?”
“因为朕是天才!”King昂首挺胸,相当自豪。
“充其量就是一只会飞的传声筒。”林澜毫不客气地嘲笑。
“小林子你想挨板子吗?!”King气势汹汹地去啄林澜的耳朵,被林澜一爪子给逼了回去。
锋利的爪子引来Harry的惊叹:“哇!这是怎么做到的?”
“种族优势。”林澜骄傲地路过他们准备去骚扰薛烽,正好薛烽从他们的临时魔药制炼室走了出来,林澜兴趣盎然地望着对方手中盛满诡异液体的小瓶子,“这是什么?”
“增龄剂。”
“那你们有研究狼毒药剂么?”林澜搓搓双手,其他魔药都不重要,他最关心的还是狼毒药剂,说不定可以一举解决每个月一次的变身问题。
“没有。”薛烽异常坚决地回答,“不做这个。”
“为什么?”林澜很是失望。
“有我在不需要狼毒药剂。”开玩笑,他怎么可能让一剂魔药来代替自己的作用?薛烽跨前一步贴近林澜的身体,一手握住那条毛茸茸的尾巴,“更何况,我就喜欢你这个样子。你有意见吗?”
“不敢。”林澜只有欲哭无泪。
作者有话要说: 对我来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就是儿时的童话_(:з」∠)_是它激发了我写小说的欲望,我的第一本小说,在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是模仿它写的,当然,惨不忍睹
☆、求婚
“真乖。”薛烽捏住林澜的下巴亲了亲他的嘴唇。林澜看见薛烽身后还跟着一位板着脸的魔药大师,连忙尴尬地推开薛烽,当着别人的面亲热似乎不太好……好在外国人比较开放,对方只是扫了他们一眼就很自然地转开视线。
反倒是11岁的Harry有些发傻,轻声问一旁的鹦鹉:“他们是夫妻么?他们都是男的啊!”
“还没结婚,不过也快了。两个男人怎么了?少见多怪。”King鄙视地扭扭屁股,继续嗑自己的瓜子去了,任由Harry在那里纠结。
薛烽转身回魔药制炼室时又想到什么,“林澜,你第一次来伦敦,可以出去逛逛,记得带上Harry。”听到自己能够出门放风,Harry眼前一亮,他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无所事事地关在旅馆里将近一天都闷坏了。但林澜却能听出薛烽的意思,对方这是要他们去当诱饵。
还未等林澜埋怨几句,那位魔药大师先皱眉了:“不行,Potter哪里都不能去。”Harry的眼睛黯淡下来,可怜兮兮地睨着他的教授,可惜对方无动于衷。
面对外人的质疑,林澜肯定站在薛烽这一边:“Snape先生,你也知道我们这一趟是为了引出Voldemort,尽快消灭他你我都省事,难道不好吗?”
“还不到时候。”Snape瞥向薛烽:“你说过你会保证他在最安全的情况下接触黑魔王。”
“你应该明白,Voldemort出现的可能性很小,他只会先做出试探,所以我要林澜带着Harry。第一,林澜的身手可以麻痹对方,第二,我不会让林澜出事。”薛烽振振有词地回答。
林澜的反应很快,冲着他怒目而视:“喂,你这是变相嫌弃老子没用吗?!”
薛烽摸摸对方炸毛的尾巴:“哪里,这不正是你的作用么?”
“滚蛋!玩你的魔药去!”
不论Snape怎么将信将疑,林澜内心怎么扎薛烽的小人,Harry还是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放风的机会。第二天晚上他跟着已经收回狼尾巴狼耳朵的林澜走上伦敦热闹的大街。
街道两旁灯火通明,橱窗里琳琅满目,Harry并没有因为可能到来的试探忧心忡忡,反而兴高采烈地走在前面。林澜忽然想起他与自己一样是孤儿,心生同情,就沿途给他买了一些玩具、零食。起初Harry还有些拘谨,后来逐渐放开,跟林澜打成一片,他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仿佛他只是普通的十一岁少年。
尽兴地逛了一个多小时,林澜开始怀疑薛烽的推测,周围这么多人Voldemort能用什么方法来试探他们?他可没打算一直逛到半夜。撇去被人当作诱饵不谈,这次的约会还算不错。等等,为什么他的约会对象是一个11岁的孩子,而他真正的对象却在废寝忘食地和别的男人一起研究劳什子魔药?
“我们回去吧。”林澜再也提不起兴致,准备带Harry沿路返回,然而当他转头才猛然惊觉一直不离自己左右的少年不见了!“Harry?!”林澜四处张望,身边来来往往的全是外国人,就是不见少年的身影,他不过走神了一会儿,有谁能在这段期间将Harry掳走?林澜僵立于大街上,惊出一身冷汗。
如果Harry并非自愿,那离他那么近的自己又怎么会没有觉察到他的消失?林澜认为就算是Voldemort也做不到!在他心目中能做到这种程度的只有深不可测的薛烽了……也许Harry只是发现感兴趣的东西就进了哪家商店?林澜努力安慰自己,他正站在一间大型花店前,旁边是看起来很诱人的蛋糕屋。
正当林澜考虑自己应该去蛋糕屋找Harry还是原地等待时,一枝火红的玫瑰跃入视线,林澜抬头,玫瑰的主人是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女:“送给你。”
“你…认错人了?”这是林澜的第一反应。
“林澜?没错,就是你。”美女眨眨眼,把玫瑰塞进他手中,并附送一个飞吻,“爱你哦!”
“可是我有男朋友了……”林澜喃喃着目送对方没入人群,为毛活了将近三十年直到出了国门才有异性看上自己?难道自己这个类型比较符合外国人的审美观?不对,为什么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而且搭讪的话不该留电话号码吗?还是不对!他现在的恋人是薛烽,不该想其他女人!
林澜正想找垃圾桶丢掉这枝烫手的东西,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到他面前又递给他一枝玫瑰,羞涩地留下一句“Love you”就迅速跑开了。紧接着好像是他触发什么隐藏任务得到的隐藏奖励,越来越多陌生的路人相继给林澜送上玫瑰,男女老少、黑人白人,甚至还有一只叼着玫瑰的金毛犬,林澜的大脑已经当机,眼睛都花了。
不到一刻功夫,他满怀都是娇嫩欲滴的玫瑰,数都数不过来,一下子成为街上的焦点,人们驻足观望,还有人掏出手机拍照、录像,捂着嘴偷笑、指指点点。脸皮再厚也架不住无数视线,林澜真想挖个地缝钻进去,他觉得此时的自己一定非常傻!今天明明不是愚人节,究竟是谁跟他开这种莫名其妙的玩笑!?
好不容易送花的人不再出现,就见一脸兴奋的Harry推着小车排众而出,上面盛着一个心形的精美蛋糕,中间立着两个穿着黑白西装的小人。似乎明白接下来将要发生什么,围观人群又是尖叫又是吹口哨。
对上林澜控诉的眼神,Harry一点也不尴尬,还一直在笑:“和我没什么关系啦,我也是刚知道……不信你可以问薛先生!”他偏头朝人群望去。
薛烽!该死,一定是薛烽搞出的幺蛾子!他到底想干什么?这是炸了坩埚炸坏脑子还是喝错魔药?!林澜咬牙切齿地瞪向周围的外国佬。
人群自觉地左右散开,但见薛烽抱着一大束红玫瑰缓步走来,那一身毫无特色的白衬衫也难掩他出色的外表。薛烽柔和的目光始终凝视着林澜,唇角挂着一抹迷人的微笑。他没有停顿,径直走到林澜面前单膝跪地。林澜整个人都傻了,薛烽根本没必要跟自己开那么大的玩笑,难不成对方是认真的?!
“虽然有些突然,不过正如你所想的,我的确是在向你求婚。”薛烽捧着玫瑰微仰起头,表情认真严肃,“答应我,林澜,嫁给我吧。” 大家不由自主地安静下来,可惜薛烽用的是中文,几乎没有人能听懂,只好通过双方的表情来判断形势跟着瞎起哄。
林澜的脸一下子红了个彻底,他真的没想过薛烽会搞这么一个大张旗鼓的求婚,并且如此狗血地在这么多陌生人面前,这让他怎么回答?“你…你先起来……”他伸手去扶薛烽,结果怀里的玫瑰散了一地。
薛烽顺势将手中的花束推给他,站起身一招手,Harry立刻殷勤地送上一块切好的蛋糕。薛烽用自己的额头抵着林澜的额头:“还记得那天你把蛋糕留给了我,我说过,我会负责你一辈子。现在,我将它还给你。”
蛋糕凑到林澜嘴边,林澜鬼使神差地咬了下去,结果牙齿磕到什么坚硬的东西,差点没崩断牙齿。“唔……”他的声音直接被薛烽的唇堵进嘴里,对方灵活的舌头探入口腔,搅碎了蛋糕,带着他的舌描绘剩下那个无法融化的质地冰凉的物体——这是一枚戒指!
良久唇分,薛烽取出那枚戒指,握住林澜的手:“嫁给我。”
不知是谁用英文喊了一句:“答应他!”有了带头,看热闹的人群炸开了锅,原本的七嘴八舌变得整齐划一,间或夹杂着口哨和尖叫,以及停不下来的闪光灯。
“好。”这次林澜答应得相当干脆,他没什么好矫情的,而且他想尽快摆脱目前过于引人注目的境地,亲热、悄悄话什么的,当着外人的面实在尴尬。
戒指一戴上左手无名指,林澜就一刻不停地拉着薛烽的手逃离众人火辣辣的视线,甚至连Harry都忘了。直到四周再没人烟,林澜总算长舒一口气,这才有机会质问薛烽:“你今天吃错什么药?这么声势浩大完全不符合你的个性啊。”
“没错,薛大哥根本不是在向你求婚,他之所以演了这么一出戏,是因为他想见我,他知道我会出现。”钟灵的声音横插而入,林澜吓了一跳,定睛发现对方不知什么时候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听到钟灵这么说,林澜也开始怀疑薛烽的动机,难道一切真的只是一场戏,一场为了引出钟灵的戏?
“我很认真。”薛烽没有理会钟灵,他摊开手,掌心中是另一枚同样款式的戒指,“帮我戴上。”林澜晕乎乎地照办了。薛烽牵起林澜的左手亲吻戒指:“我知道你内心深处的不安,也许是因为我们之间缺少一种束缚。请你相信我,我会给你任何你想要的一切。所以,我们结婚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卡死老子了=口=实在想不出求婚方式,就用了狗血的一种……
☆、不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