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养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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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养成计划-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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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常用的茶主要有奶茶和清茶两种:

一是奶茶,以浙江产的黄茶等,用奶油、牛奶加盐熬制而成,多用于筵宴或饭间,清宫每年约用黄茶120多篓,每篓清秤100斤,共12000多斤。

二是清茶,就是现在的茶,所用茶叶多为各地总督、巡抚、将军等所特贡。如乾隆年间浙江的龙井雨前茶,江苏的阳羡茶、碧螺春茶,湖南的安化茶,江西的安远九龙茶,福建的岩顶花茶、工夫茶、郑宅芽茶、小种花香茶、莲心茶,云南的大普洱茶、中普洱茶、小普洱茶和女儿茶、蕊珠茶,四川的蒙顶仙茶、青城芽茶,陕西的紫阳茶,广西的刘仙茶,安徽的六安茶、松萝茶、珠兰茶、银针茶、雀舌茶等共30多种。至清末增至40多种。乾隆帝〃留用〃或〃要去〃的茶有蒙顶仙、珠兰、松萝、莲心、花香、安化、普洱、龙井雨前、天桂花香等几种。西太后〃留用〃或〃要去〃的茶则有桂花人参、珠兰、观音、菱角湾、春茗、龙里芽、余庆芽、龙泉芽和各种普洱茶等20多种。



正文 清礼俗——婚丧嫁娶

资料字数比较多,有删节。去看看小说网 。

人,从出生到死亡,需要经过两个质的转折点,第一个转折点是婚姻,

第二个转折点是死亡。

婚姻的完成标志着一个人完全摆脱了对父母的依附关系,已经从未成年

者换位至名符其实的成年者,对组成的新家庭,对将出生的婴儿开始承担一

种家长的责任和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真正成熟的标

志。

死亡则意味着一个人生的结束。它是人从阳世转入冥冥世界的标志,是

一种生死转换。

无论是婚姻亦好,死亡亦好,民间与宫廷都赋予它极隆重、极庄严的礼

仪和不可抗拒的传统俗制。它绵延了几千年,至清代更加盛大,更加繁褥,

更加程式化。

(一)清代民间婚姻习俗

清代,民间婚姻形式较为复杂,阿注婚、冥婚、走婚、空妇婚、抢婚、

小儿婚、伍和婚、入赘婚、姑舅表婚、共妻婚、典妻婚、服役婚、转房婚、

自愿婚等等。这些婚姻形式多数可囊括进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之中。

1。婚俗中的繁文缛节

(1)清代婚俗对“六礼”的承继和变异

我国古代婚姻讲究“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六个程序,直至明代,一直延续此风。

到了清代,民间仍行“六礼”,只是名称上有些演变,风俗亦有些不同。

宫廷则只重纳采、亲迎二礼,并多了个女家“铺房”一礼。《清史稿·志第

六十四》:“凡品官论婚,先使媒妁通书,乃诹吉纳采。”婚前一日,“女

氏使人奉箕帚往婿家,陈衾帷、茵褥、器用具”。届日,“婿承父命亲迎”。

(2)清代汉族民间婚俗

清代汉族民间婚俗基本上包括说媒定亲、换帖纳彩、回奉、送彩礼、踩

花堂、过嫁妆、嫁娶、闹房、回门等礼仪程序。这种婚姻是依从“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

这里仅举山西南部地区的清代婚俗加以说明①:

说媒定亲是第一步。

婚嫁讲究门当户对。儿女到了成婚年龄,媒人便到男女双方家里提亲。

提亲时,要介绍另一方的生辰八字、人品、属相及家庭情况。男女双方家长

若觉得对方条件还令人满意,就要请来阴阳先生合八字和属相。若是马、牛

相合,则认为“白马怕青牛”,此桩婚姻不吉;若是鸡、狗相合,则认为“鸡

狗不到头”,此桩婚姻亦不幸。像这样的情况,提亲之事自然告吹。若相合

后没有什么可忌讳的,那么,亲事便可以定下,并与子女相说。

换帖纳彩是第二步。

之后,便要择吉日换帖。用红纸做成的帖上印着龙凤图案,内中写有门

第、姓名、生辰八字。男女家换帖时,男家还要随帖送给女方24块银元和

10件物品。这些物品包括裙料、袄料、喜裤料、绸缎衣料一身(算作两件)、

绣花带、绣花巾、一副手镯、一对戒指、一套头饰,以取“十全十美”之意。

回奉是第三步。

女家收了男方的物品,便要以礼相待,设宴招待男方,俗称“吃成饭”。

吃罢饭,待男方走时,要回奉物品,其中包括:文房四宝、面娃娃、糕塔(一

种形似柱的馍馍,上面塑有10样果子)、10个面石榴、10包麸盐。文房四

①参见《民俗》1988年第2期、1989年第2期,李兆祥文《晋南婚嫁旧俗》。

宝则象征着未来的女婿官运亨通、学识渊博。面娃娃、糕塔、面石榴都象征

着多子多福。面石榴要让女婿先吃一个,其余9个切成片送给邻里,表示婚

事已定。10包麸盐要撒在公婆、妯娌的头上,象征有缘(盐)分,有福(麸)

分。

送彩礼是第四步。

定婚后,男方准备完婚时,要再给女家备120块银元,代表10分礼;

同时还要给女方六至八身绸缎衣料、一对戒指、一对耳坠、一套头饰、一条

勒子及数块各色内衣料。过完大礼后,女婿便要给女家送“知帖”,“知帖”

中写着结婚的日子。若女方家里收下“知帖”,就说明女方同意,这样,结

婚的日子也就算定下来了。

踩花堂是第五步。

结婚前一天夜晚,女方家里要差遣两人到男方家里踩花堂。这两个人,

一个抱着瓷娃娃,打着红喜字的纱灯,另一个提着红布木箱,箱内放有一件

成衣、一条系裤带、一件裙子、一双绣花鞋、一套头饰和麸盐红包及面石榴

若干,最上面放着新娘的照面镜。二、三更时,到男方家门口,连放三炮,

通知男方。女婿开门施礼,接过红箱后,把女方客人迎进洞房,红箱和瓷娃

娃要放在炕头,女婿还要打开箱子,取镜照面,以示与新娘见面。女方客人

要在瓷娃娃两腿间洒点水,象征贵子撒尿。到此,踩花堂全部结束。男方设

宴招待;女方要取踩花堂钱。

过嫁妆是第六步。

结婚的当天上午,女方差人给男方送嫁妆。其中有:大立柜、帮柜、顶

柜、箱子、被子、枕头、衣料、盆巾、首饰及化妆品等。还要在枕头里面装

上筷子、核桃,在鞋内放上麸包,被子里缝上枣、花生,以象征女子出嫁后,

能早生贵子,携带福气。送嫁妆时,女方还要遣一“小亲家”(小男孩)押

妆随行。

嫁娶是第七步,也是整个婚俗中最隆重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婚俗的核

心。

嫁妆过完后,新郎着长袍短褂,戴礼帽,披红插花,乘官轿迎新娘。同

新郎随行的迎亲队伍分两行,浩浩荡荡几近百人。队伍中有抬花轿的,花轿

是为新娘准备的,内放一盘,上面盛着五个面石榴,中插红筷子,筷子上系

着一朵石榴花。

迎亲队伍至女方门前,要鸣炮报信。

女方家办事的听到炮声,要迎新郎入席,先吃“下马点心”及面食,然

后引其至女方祖先堂祭祖,最后叩拜女方父母、亲友、邻里。

行礼之后,新郎要吃“腰食”,即饺子。“腰食”由本家嫂子包捏,饺

馅花样很多,若食了“子果”饺子(大饺子里面包了五个小饺子),则夸女

婿有“五子”之福;若要吃了辣子或食盐饺,则开心地一笑以祝吉。吃完腰

食开“正席”。

而新娘此时要梳妆打扮,以做好上轿前的准备。为新娘梳妆打扮的人叫

“全人”,这个人必须上有公婆,下有儿女。她要为新娘梳头、开面、清眉、

搽胭脂、抹粉等等,然后戴凤冠,着霞帔和八幅绣花罗裙,脚穿红缎绣花鞋,

系上裙铃、裤铃,盖上盖头,稍息后,由乐队迎往花轿前,供拜轿神。拜后,

新郎新娘吃合婚饼。之后,新娘由两名伴娘搀扶上轿。新郎要到花轿前拜轿,

拜罢,鸣炮三响,鸣锣开道,花轿在两名小舅的监押下起轿。

花轿至男家大门口,轿身要朝向喜神方向落地。新娘下轿后要踩事先铺

好的红毡,手抱辐条、瓷瓶、铜镜等(象征镇邪气,带来福气),由伴娘搀

扶,在新郎“同心结”的牵引下,缓缓而行;到了大门口,要从火盆、马鞍

上跳过去,以示避邪恶,保证婚后生活平安、红火。在新娘行走时,男方家

有二人手端五谷杂粮,向新娘身上撒掷,名曰“撒五谷”。进院后,新娘要

面朝喜神而坐。

之后,举行拜天地仪式。拜前,由新郎用秤杆揭取新娘盖头,俗称“称

心如意”。至此,新郎、新娘见面,对天地爷牌位三叩首,到祖先堂行四拜

礼,然后回至院内,叩拜父母,行夫妇对拜礼。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入洞房后,去掉镇物,行交杯酒。喝完酒,新郎新娘挽手上床,左转三

圈,右转三圈,为之“踩四角”。踩时,旁人念道:“踩,踩,踩四角,四

角娘娘保护着,娃多着,女少着,婆夫两人常好着。”踩完四角,新娘要脱

去凤冠霞帔,换上红绸便装,怀抱秤、瓷瓶、箅筘,盘腿坐于炕角的斗上,

名曰“坐帐”,象征新娘办事公平、周密,守口如瓶。

新娘“坐帐”时,男方将设“十五圆”佳宴款待宾客。娘家人趁机看望

一次新娘,从新娘那里得馒头一个。娘家人带回家扔进水缸里,象征发家。

闹房是第八步。

新婚之夜,新郎的好友定要闹房,闹房者不分大小。人们令新郎新娘说

绕口令、唱民歌,做些相互亲昵的动作。新娘不从,可用扫帚责打新郎。闹

完后,要设晚餐招待闹房者。深夜,以有人听房为吉,若无则放把扫帚以避

邪。此活动要连搞三夜。

回门是第九步。

新婚后第二日,新婚夫妇要先行家礼,在祖先堂叩拜祖先,然后叩拜父

母、亲戚。行罢家礼,新娘乘花轿回娘家,并要在天黑前赶回。

至此,婚姻礼俗的全过程已基本完成。这一风俗特征,基本(蟹)能概括汉民

族的婚俗特点,尽管各地略微有些区别,但大同小异,程序基本一致

(二)清代宫廷婚姻习俗

1。对满汉婚俗的继承和演变

清宫婚姻制度是满族传统婚俗与汉族宫廷婚礼相结合的产物。它从满族

建国开始,至入关后逐步完善。

(1)包办婚的发展

明末的满族婚姻实行包办婚。与汉族不同的是,它不是由父母包办,而

是由部族首领包办。满族八旗制度形成后,八旗所属男女的婚配由旗中的首

领贝勒或牛录章京指定,满人谓之“拴婚”。清太宗皇太极时期,这一习俗

经皇帝的旨谕而制度化。据《清实录·太宗实录》卷二十三载,天聪九年(1635

年)皇太极下旨:“今后,凡官员及官员兄弟、诸贝勒以下护卫、护军校、

护军骁骑校等女子、寡妇,须赴(户)部报明,部中转问各该管诸贝勒方准

嫁。若不报明而私嫁者,罪之。其小民女子、寡妇,须问明该管牛录章京方

准嫁。”皇族宗室成员如皇子、皇女、王、贝勒、贝子、公及外戚等的婚嫁,

则由皇帝或皇太后亲自指定,清制谓之“指婚”。指婚显然是从拴婚发展而

来的。乾隆三年(1738年),由于宗室繁衍,人数太多,全由皇帝指婚很不

方便。于是乾隆帝将过去宗室子女婚嫁一概候旨指配,改为近支宗室仍由皇

帝亲指,远支宗室则自行婚嫁,皇帝不再过问。

清宫指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事宜由宗人府负责。每年岁末,宗人

府将宗室内皇帝叔伯辈贝勒以上子女、兄弟辈王以上子女中“及岁”(15岁)

者,查明三代履历、本身官衔、年岁生辰、姓氏、嫡庶所出等等,造册报知

宗人府管理大臣;数名管理大臣共同商议后,将所报名单中人按条件分为

一、二、三等,预为选配;再将名单缮写在“黄单”上,呈皇帝御览。如皇

帝阅后无异议,由宗人府管理大臣带领所选男性面见皇帝,皇帝满意即行指

婚,传旨:赐某女婚某男。自嘉庆时起,受汉族婚俗影响,近支宗室及岁之

女指婚前,还要将她们和预选额驸(满语,驸马之意)的生辰八字交钦天监

一一验看,再由管理大臣将八字相合的男女预订婚配。

皇帝的子女则属“特旨指婚者”,不统一指婚。

(2)满蒙通婚与满汉通婚

满族婚姻特重民族高下,一般男女婚嫁多以本族人为对象。由于满洲与

蒙古接壤,满蒙两族久有接触,互相婚嫁者亦为数不少。清皇室从政治需要

出发,为在夺取全国**和实现北部边疆的安定巩固中得到蒙古贵族的支

持,更加重视与蒙古贵族的婚姻联盟,所娶女子中,蒙古族占有相当大的比

重。仅据不完全统计,清初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玄烨四帝娶的蒙古族

后妃就有14人。而乾隆十年(1751年)以前的清宫制度,皇室近支宗室的

未婚女性(公主、郡主、王公格格等)须全部指配给蒙古贵族子弟为妻。乾

隆十六年(1757年)以后,虽然将在京八旗勋旧世家子孙也列为宗室格格(满

语,小姐之意)指选额驸的人选范围,但皇帝指婚时仍要优先考虑蒙古贵族

子弟。即使在年龄条件不甚般配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如《大清会典事例》载,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颙琰见当年指选的额驸均为在京八旗子弟,十分

不满,下旨曰:“我朝国初创建定制,近派及岁宗室之女,将年岁相当之蒙

古世族子嗣选指额驸。此次以蒙古内无年岁相当之子,备选额驸均未报出,

殊失结亲本意。凡指额驸著不必拘泥同岁,或年长三、四岁,年幼三、四岁

均可选指。嗣后每遇指选额驸,著将年长五岁、年幼五岁蒙古子嗣拣选报部。

倘有及岁隐匿不报者,一经查出,定行治罪。”可见满蒙联姻是一项带有强

制性的制度。

皇家及近支男性宗室则娶在京八旗勋旧世家的女子为妻。其方法:一是

由宫廷每三年在八旗中统一选一次“秀女”(即少女),选八旗官员之女年

13至16岁,面目姣好、身体健康者,以备皇帝选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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