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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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医-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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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着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一下,没想到越是往官义镇方向走,路上的人越多,来来往往煞是热闹。等进了镇,街上更是人满为患,比肩接踵,寸步难行!不及多想,一看到旁边就近正好有家“喜来客栈”,也就毫不犹豫地就地停下了。

小伙计帮我们从车上往下拿东西的时候,我问道:“你们这儿今天是有什么节日庆典之类的吗,怎么这么多人?”

这人看上去不过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听我这么问,笑道:“不是什么节,天天这样!”

我听了倒是有些意外。这镇看上去也没有多大,好像还没有西平镇街道宽阔呢,能容纳多少人口?难道是因为商业发达,吸引了很多商客来往?

可惜闫老爹已经不在身边了,这方面他可是行家。我这样想着,又唏嘘了一把。

在客栈里吃过饭,芮忧马上兴高采烈地对岳凝眉说:“眉姐,这里这么热闹,咱们出去转转吧!”

“嗯……”岳凝眉虽然这样应着,但是脸上明显露出了些许的倦容。

我赶紧在旁一拉芮忧道:“不如我跟你去啊!正好我想尝尝这里的小吃。”

“刚吃完饭,还吃小吃,你的胃是什么做的啊?”她却皱着眉头看着我,一脸嫌弃的表情。自从有了岳凝眉同行,她就无情地把我抛弃了。

“不吃东西,逛逛也好嘛,正好我和少庭也见识一下你们女人逛街的乐趣在哪里。”我嘻皮笑脸地说。

“别算上我,我可不去!”王少庭一听,马上先把自己撇清了。

“谁要和他一起去,走吧师兄,我们自己去玩!”芮忧小姐脾气又上来了,一赌气拉着我就要走。

我却不想替王少庭背这个黑锅,赶紧死死拉住他衣袖,探头在他耳边说道:“这中原地区……文化发达……万一能淘到什么古书之类的宝贝哪……咱们明天一早就走了……你不趁今晚去看看?”

之所以上气不接下气,是因为芮忧一直在死命拉我,差点把我勒死!

但是我说的可正是王少庭感兴趣的,这家伙的爱好跟个老头子一样,专门喜欢那些有文明有历史的东西。之前无论到哪里,一有机会就会去街上买一堆破烂回来,像找到宝了一样爱不释手。

但其实我心里想的是,现在他把芮忧惹了,要是我单独和她出去,稍后还不一定怎么虐待我呢,必须让这小子自己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这……好吧。”他果然点头,之后就被我一把拉走了。

说是三个人一起逛街,但真走在街上的时候,发现彼此之间想要靠近都是有难度的,因为人实在是太多了!

但走了一段,我也明白这里人气这么旺的理由了。这条主街道本来就窄,两旁全开满了进深在两三米的小铺子,卖什么的都有,灯火通明,形成了一条热闹的夜市街。估计这方圆几里也就这么一处热闹的街市,所以人就都聚集到这儿来了。

有人走过路过,有人停下来看店里卖的东西,有的小吃铺子里实在人满,食客干脆站到街上来了,当然就更加剧了交通拥堵了。

走出了一段,我正努力翘着脚,看着前面芮忧的头顶,怕失去她的踪迹。突然迎面过来了一个什么人,“怦”地和我撞了一个满怀。因为这人比我矮了不少,坚硬的头正顶在我的胸口,撞得我向后一个趔趄,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

不过这种人挤人人挨人的街道,倒是也不会摔倒什么的,只不过把后面走着的王少庭给吓了一跳而已。

“哎哟……这是谁啊,走路这么冲!”我一边捂着胸口嘟囔着,一边抬起头来,却只见往来拥挤的人潮,压根儿没看到是什么人撞的我。

奇怪了,把我撞得这么疼,对方也不可能完全没事吧,总应该停下脚步缓一会儿才正常,怎么溜得这么快?除非……

我像猛然惊醒了一般,伸手去怀中一摸,糟了,怀中竟然已经空空如也,不要说钱包,就连用布包好的血矶炉,以及岳凝眉交给我的那份绢书也一起不见了!

发现了这个事实,我脑中“嗡”的一声,一瞬间蒙掉了。丢点钱倒也算了,自当做善事了,但是血矶炉要是丢了,我岂不是白来这段历史里走一遭了!

反应了几秒,才惊叫道:“有小偷!”

“啊?!”身后的王少庭也吃了一惊。

倒是前面走着转头不见我,正分开人群找回来的芮忧听到我这声大喊,立刻四处察看,旋即指着我后方的一个人喊道:“喂,你站住!”

不愧是女天师,眼神真毒!我顺着她指的方向定睛一看,是一个穿着藏青色上衣,个子不高,身形有点佝偻的人,正匆匆地往人群里挤,一看就形迹可疑。而且这人一听到芮忧叫她,不仅不停下回头,脚步更快,往人群里一钻就不见了。

我当然不能就这么让他跑掉,赶紧追了过去,此时他倒是充分发挥了个子矮的优势,灵活地在人群中穿行,竟然毫无阻碍,倒是我一直在被各种阻挡,东摇西晃,速度根本提不上来。追了一会儿,眼一花,再也见不到他的影子了。

这里正是一个十字路口,我停下脚步,焦急地四处张望,芮忧和王少庭也追上来,问道:“人呢?”

“不见了……”我说。

“偷你什么了?”芮忧问。

“血矶炉……”我喃喃说道。他们二人一听,脸色都变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入局

“等一下等一下……”我一边阻止他们再问下去,一边闭上眼睛,努力地平复着自己的内心。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是要冷静。

缓了几秒,我才说道:“对方只有一个人,我们有三个人,就不信找不到他!记住,这人的身高也就到我胸口这里,稍微有点点驼背,动作这么迅速,没有一点儿犹豫,有可能是这一带的惯偷了,店主说不定都认识他,估计不太会进店。得手之后,首先要做的肯定就是确认失主没有追过来,一定会不断回头张望,下一步就是把有失主特征的东西都找个偏僻的地方丢掉,比如说钱包、包袱皮什么的。现在咱们兵分三路,按这个特征找,不管找没找到,半个时辰之后都回到这里来!”

这一番连珠炮一样的说明,二人却是立刻就领会了,于是三个人分别选了一个方向,快步地一路找寻了过去。

虽然心里仍然焦急,但也明白心急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所以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和私心杂念,努力专心地在人群中搜寻着具有刚才我说的那些特征的可疑分子。然而这几条小街虽然地方不大,却真的有一种人海茫茫的感觉,眼看半个时辰将过,竟然没有任何收获。

正有些茫然不知所措,被人一挤之下,向右歪倒过去,扶在一块店家的招牌上才没有倒下。刚重新站定,忽听旁边的这家店铺里传来一阵金属撞击的呛啷声,人声嘈杂中有一个人在高声喊着:“买定离手,下注无悔啊……喂……这位阿婆你快点好不好……”

这是……我心里一动,侧头看去,虽然招牌上的字并不认识,但听刚才屋里这台词,确定是家赌场无疑。

原来东汉时期就已经有这个了啊!鬼使神差似地,我一掀帘子走了进去,只见里面的地方并不算大,放着大概四五张桌子,每个桌子前都围着一群人,其中一个人则站得稍高一些,不断地吆喝着,张罗着让大家下注,气氛热烈。

我环顾四周,视线落在一个人身上,他在众人中音调最高,大概就是刚才大叫的那位,是个瘦得皮包骨头的男人,高额头,颧骨高高耸起,眼窝深陷,乍一看简直跟骷髅一样。此时他正把手伸向旁边一个围在桌旁的人,像是在催促他。

当我顺着他的指向,看到那个窝在桌边的赌徒的时候,忍不住“啊”地大叫了一声!

只见这人五短身材,习惯性地弓着腰,穿着藏青色的短袍,头上还蒙着黑色的头巾,露出的一缕头发竟呈闪闪发亮的银白色,正是刚才偷我东西的那个人!而且,现在看清楚她的脸才发现,那还是个女人,一个看上去至少已经年过六十岁的老太太!

此时她正直盯盯地望着赌桌,表情显得有些木然,一手托着一个小布袋子,另一只手半伸在里面,像是想掏钱,但又没下定决心。而那个小布袋子我看分明,正是我刚刚失窃的钱包!

偷了我的东西,居然马上就用来赌博了!我怒气上头,东挤西挤地凑过去,一边嘴里说着:“用别人的钱来赌,您也真好意思!”一边伸手向她手上的钱袋抓去。

没想到她看上去正在发呆目不斜视,手上动作却是极为迅速,就在我的手马上要接触到钱袋的一霎那,她那只伸进钱袋一半的右手突然一晃,一把银子就撒向了赌桌。

此举令我猝不及防,待把钱袋抓到手一看,已经瘪瘪的,一锭银子都没了!

而那个骷髅男动作也实在够快,这边的老太太刚把银子撒上去,他那边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里的一只碗哗啦啦地摇动了几下,然后啪地扣在桌上,一边打开一边高声叫道:“13点,单!”

没等我反应过来,一只小木耙子已经伸过来,一下子把我的银子全搂走了。

“唉,又是单,今天还真是背呢……”眼前这位老小偷当场被抓,居然脸不变色心不跳,还在担心她的赌局!

“喂,刚才她投的那些钱是我的!是她从我这儿偷来的!”我朝骷髅男叫道。

听到我这么说,周围这一圈人竟然没有义愤填膺,而是哄笑起来,都用一副“活该”的表情看着我。骷髅男也是冷笑了一下说道:“这银子上又没写名字,现在输给我,就是我的了。”

呃……我立时气结,但他说得对,那银子上确实没写名字,我跟人家说不着,眼下只能和这个小偷理论了。

但对方毕竟年纪一大把了,又不能用强,我只能凑到她耳边,低声下气地说:“这样吧,您只要把另外那个布包还给我就行了,银子什么的我就不要了,算我倒霉,总行了吧?”

她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却写满了不在乎,伸手向对面一指说:“你是说那个吗?”

我顺着她的手指一看,差点没晕过去!我的血矶炉和绢书竟然已经进了骷髅男装赌资的那个小箱子,还被各种银子和铜钱埋住了一半!

我顿时气得抓狂啊!这位阿婆偷我东西也就算了,怎么赌技还这么水啊!这才多大一会儿工夫,居然就把偷来的东西全输出去了!

我们这边说话的这会儿,骷髅男已经不再理会我们,又开始叫卖他的下一次押注了,我向四周打量了一下,发现这屋里除了这几张赌桌之外,角落里还有一个小单间,隔着半截的门帘,可以看到几条粗壮的大腿在晃来晃去,猜想应该是看护这个赌场的打手吧。

看来力夺是不大可能,只能文斗了。

我于是定了定神,指着盒子里的血矶炉和绢书对骷髅男喊道:“那两个东西……多少钱,我要买回来!”

骷髅男却仍然忙着催大家下注,根本不理会我,一直等我挤到他身边喊了第三遍,才抬起大而无神的双眼看了看我,说道:“小哥你听好了,我这儿是赌局,不是商行,不卖东西!你要赌就赌,不赌就赶紧滚,别影响我做生意!”

他挑衅的语气激怒了我,我瞪视着他,一字一字地说:“好,我赌!”

第一百五十三章 概率

我这话一出口,骷髅男嘴角立刻闪过了一丝讥讽的笑,上下打量了我一下说:“好啊,你拿什么赌?”

这……我这才意识到现在已经身无分文了。如果现在去找芮忧他们拿钱,万一血矶炉再转而落入别人手中,那可就更加难寻了,必须马上就把它赢回来才行!

如此下定决心,我伸手取出袖中的淬月,往桌上一拍,说道:“我就拿这个赌!”

骷髅男看了一眼淬月,哼了一声道:“这么一把破匕首,能值多少钱。”

我一听,这是明显想压价,这把淬月是王少庭送我的,听他说,原本是来自西南属国的贡品,后来皇上钦赐给他太爷爷的。就冲这个背景,也值最少十两黄金了!

没等我说话,旁边一个赌客却似有几分识货的,拿起淬月看了一看,叹道:“还真是个好东西呢,不如我出一两黄金,你卖给我好了!”

骷髅男当然也不是真的不识货,一把把淬月抢了过去,瞪了那人一眼道:“现在是我们俩在谈生意,你跟着掺和啥!”然后又转向我,摆出一副勉为其难的表情说:“这样吧,就当我帮你一把,拿这个换给你十两银子怎么样?”

现在这个时代,金银的换算并没有固定的比例,都是根据各地的行情和习惯来。一两黄金可以换几两至二十几两银子不等,他这个出价显然也是掺了水分的了。但是我却没有急于讲价,而是问他:“如果我想换回那两个东西,要赢到多少才可以?”

他摸了摸下巴,在心里计算了半天才说:“至少也得一百两吧。”

周围那些参赌的闲人们早已被我们的对话吸引了,此时听到他这个报价,哄地一声炸开了,我分明听到有人在说:“这家伙,折一两得来的东西要抵一百两换出去,真够可以的啊!”

一两?我忍不住又吃惊又无语地望着对面坐在那里冷冷看着我的那个老太太。这真是白来的东西不当个玩艺啊,居然这么便宜就给押出去了!

“行!”我却爽快地答应了,但是马上补充道:“但是现在你记我十四两现银,如果我能赢到一百两,除了那两个东西之外,我的匕首也要一起还我!”

他一听,显得有些惊讶,没想到我这么个看上去和赌局一点儿都不搭的毛头小子,居然一出口就这么狂。周围的人一听到我这么豪迈也都纷纷叫好,怂恿着骷髅男赶快答应。

这对骷髅男来说,绝对是一桩千载难逢的好生意,但他却还是考虑了半天,才磨磨蹭蹭地答应了。

于是,我也站到了这一群赌徒中间,却不急于下注,而是观察起这个赌局来。

看了一会儿我就明白了,这是个非常传统的玩法,赌大小,一共三粒骰子,每个都是1…6点,总和开出11…17点时,就是大,一出4…10点,则算小。其间有一种小概率事件,就是三粒骰子数字一样,称为豹子,庄家通吃,即所有该回合押上的赌资都归庄家所有。

和现代相比,唯一的区别不过是那个骰子的设计,居然都是用金属做成的,形状也并不是正方体,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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