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李探花疼得叫了起来,后又坐了起来,他虽然已经是醉鬼一个,但是良知还在,良心还在。
“诶,小兄弟,你醒了?”何仙姑依然没什么好脸色的说道,她虽然喜欢英俊的美男子,但是却十分讨厌醉鬼。
“你谁啊?凭什么踢我?”李寻欢很不服气地说道。
“我,你都不认得?你这么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不去读书考功名,不去农田里干活?却在这里睡大觉?本姑姑,怎么就打不得?”何仙姑道。
“嗨,我啊,现在既非书生,也非农夫,而是一位行侠仗义的侠客,在这侠客岛上,我李探花飞刀的威名,哪个不知,哪个不晓?”李探花自鸣得意地解释道。
但随后,“砰”,“砰”,“砰”又是三脚!!!
这次,何仙姑,不由分说地把李探花踢出了一丈远,这时候,李探花才从自己灌入的“黄汤”之中酒了过了,定晴一看,才发现,踢他的这个女人并不是他常见到的“三寸金莲”的小脚娘娘,而是像国母马皇后一般的正常大脚板子。
无奈之下,“叩”地一计,在谁也没看清的情况下,李探花发出了一计飞刀,目标直刺何仙姑的眉心而去。
“咔”地一计,何仙姑很轻轻松松地伸出她的剪刀手,然后没使多大劲,便接住了。然后,她又很不屑地说了一句:“你就这本事?也想出来混江湖?还给你。”
“叩”地一计过后,此时还是那把飞刀,也在没有人能够看清楚的情况下,却由何仙姑的剪刀手处,径直飞向了李探花的眉心处。
李探花虽然会飞飞刀,却不会接飞刀。见飞刀向自己飞来,他也只能举起自己的右手,试图挡住自己的面门,此时何仙姑使出一计“移风幻影”之术,就在飞刀扎进李探花手臂的那一刹那,再次很及时地伸出了自己的轻巧剪刀手,从而在又一次夹住了飞刀。
最后李探花的手臂只是擦破了点皮。
第七十六章:大笑侠(二)
李探花所发的飞刀,不论速度还是力道,都是极快且极准的,在这豪侠出没的侠客岛上,能接到他手中飞刀的,屈指数来,不超过十人,更不要说,以更快的速度,再把飞刀打回来了。←百度搜索→
探花,是排在状元和榜眼之后的今科三甲的前面第三位,要到这个名次的人,也绝对是一个脑子极聪明极活络之人。
他,李探花,此时即使没有从醉酒状态中完全醒来,这时候,也不会再分辩不出眼前这个年轻的女子绝对不是平凡人家的小家碧玉。
“神仙姐姐,谢谢你饶了我一命,小生在此有礼了。”李探花装起了斯文道。
“姐姐?本姑娘有这么老么?”何仙姑不客地的反问了一句。
听到何仙姑这么说,李探花再也不敢在这个女汉子面前,搬门弄斧了,便连忙解释道:“噢,晚生不是这个意思,称一声‘姐姐’只是对您老人家的尊重”。
“哎,你们这群读书人呐,就是嘴甜人贱!不知道祸害了多少无知少女?”何仙姑摇摇长头叹道。
“噢。。。不。。。噢。。。。不。。。”见何仙姑并不买自己的帐,李探花又心慌地语无论次起来。
此时,完全掌握了场上主动权的何仙姑,突然之间,转了个话题,反问了一句:“诶,你说,我比你那位梦中人,谁更漂亮些?”
何仙姑这个问题其实问得十分突兀,当然李探花也知道他自己的梦中人,是林诗诗无疑了的,可是,何仙姑这么一问,确确实实让处于下锋的李探花不知道如何回答。
林诗诗很漂亮,李探花知道。
可是何仙姑呢?
她的美貌远在“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四大美人之上,
岂是一个平凡女子林诗诗可比?
见,李探花许久没有吱声,何仙姑嫣然一笑后问道:“怎么,我何琼比不过你的梦中人?”
“不!”李探花十分肯定地摇摇头,然后十分懊悔地说道:“见到神仙姐姐你,我李探花才翻然悔悟,这么多年为了一个女人烂醉如泥是多么地不应该”。
“你明白就好”,何仙姑点点头,然后十分欣慰地说道:“你我今天相遇必是一种缘份,既然如此,那我就送你几个金字吧:人生苦短,寻欢,寻欢,不如得欢。”
人生苦短,
寻欢,寻欢,
不如得欢。
从此,李探花,更名为李得欢。
“叭”地一计,李探花很虔诚地跪倒在了何仙姑的石榴裙下,然后致谢道:“谢谢,菩萨娘娘的点播,我李得欢今后肯定好好做人。”
“你起来吧,我不是什么菩萨,只是一个路过的小神仙,见你如此作贱自己,实在是于心不忍。”何仙姑淡淡地解释道。
很多人,很多事,
放下时就应该好好地放下了。
听完了何仙姑的这番教诲,李探花也真真实实地点了点头,然后道:“嗯,神仙姐姐说的一点也不错,只要诗诗能过好,过得幸福。我就应该痛痛快快地把她放下了。感情上的事,实在也,真的是勉强不得。”
接着何仙姑又从衣袖子取出一株向日葵,然后交代道:“得欢啊,你今生命犯桃花,接下来还会有一场远征,希望这株向日葵花能保佑你能够一帆风顺,并在它的指引下,能到伴你一生之人。”
“谢谢,谢谢,神仙姐姐。”李探花说着,轻轻接过何仙姑手中递过来的那株神圣的向日葵花,此时他除了哽咽之外,再也说不出半句整话来。
生命中的贵人,就是这样,
这样的精神力量,总是让人感激涕零。
然和后,
“啾~”地一计,
何仙姑走了。
没过多久,李得欢执着一朵阳日葵花怵在那里没多久,只听“嘣”地一声巨响,他们来了,这可以说是李探花有生以来从来没有见过的庞然大物,也是工业文明的产物:
一艘挂着黑色骷髅旗,装备着12门主炮,排水量3500吨钢铁海盗船,它来自非常非常遥远的欧王大陆,在广袤且无边无际的大平洋中,经过10个时间年的航行,才最终到达了传说中的侠客岛。
这艘臭名昭著的幽灵海盗船的船长叫“库克”,他不但是个龙眼龙,而且因为在最近一次和维京特人的战斗中,被对方的钢刀,砍断了右手臂,而不得不装上了一只银钩。从远一点的地方看过去,库克船长就是一个十足的怪物。
当然,船长如此,幽灵海盗船的船员和水手的素质就更差了,库克船长的船倒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亲爱的伊利莎白”号,伊利莎白是库克船长妻子的名字,这个女人当然也在船上。
“喂,上船~我们带你去环游世界~”库克船长很热情地向站在沙滩上痴痴发呆的李探花招呼道。
其实,库克船长和他的“伊利莎白”海盗船也并不是每到一处都大开杀戒的。而是他们有一条更让人难以促摸的奇怪法则:
每到一片陆地,不管是王朝大陆,还是二次元小岛,遇见的第一个人,必须带将其带走,或者原地杀死。
生存或者死亡,
其实都是自己选的。
既然何仙姑说自己有一次远征,那就顺其自然好了吧,李探花如是想着,接着便很如是,很轻松地跨上了“亲爱的伊莎白号”,从此开始了自己为期十年的“海贼王”般的新英雄生涯。
“大哥,大嫂!”李探花恭恭敬敬地向蓝眼睛,金头发,白皮肤的库克船长妇夫作辑行礼道,这是他给他们的第一个精神层面上的见面礼。
“好,兄弟,坐,坐,坐。”库克船长夫妇皆和颜悦色地欢迎这位彬彬有礼的新侠客海盗。
接着是:
“轰~”地一计,李探花第一次点燃88式后座炮。
再接着是:
“叩”地一计,李探花第一次用飞刀,杀死了对面离自己足有500多米远的,两名凶悍的维京特大海盗,这次是“一箭双雕”,飞刀从第一个维京特海盗的胸膛穿入,在没有人能看清楚的情况下,从第二个维京特海盗的后心处穿出,这一神计,让其他同船的尚能喘气的维京特海盗瞅得禁若寒蝉。
最终,库克船长成功捕获了这艘海盗船。
离开林诗诗整整十八年后,李得欢,已经成为新一代的“独孤求败”,就算是侠客岛上也无人再可与其匹敌。
第七十七章:大笑侠(三)
浪子回头,落叶归根。库克船长率领的“亲爱的伊利莎白”号每十年完成一次环大平洋的时空之旅,十年之后,李探花又回到了武侠岛,回到了他十年前临出发时的那片海滩。
他是回来了,
但并不代表着,生活就能回到原点,
事实上是回不去了,永永远远地再也回不去了,
生活,只能选择重新开始。
这次,由于李探花的加入,库克船长在屡次与宿敌维京特人的战斗中斩获颇丰,再加上李探花在培训和提高海盗水手船员的素质方面作出的贡献也非同一般,所以库克船长在离开前把满满十二箱黄金留下了来,作为这场“千里之外”兄弟缘的礼物。
当然,李探花也并没有拒绝,甚至没有说一句客套的话,而是全盘笑纳,十年的海上飘泊,确实,这些都是他该得的,还有今后有妻儿的生活,也确实需要这么一大笔钱作为物质和精神的支撑。
他,李探花,再也不想被自己的那个好兄弟云烧云看不起了,更不想被自己曾经深爱过的女人林诗诗看不起,他心理比该都清楚,他,李得欢,再也不能两手空空地回到梅花坞。
“砰~”“砰~”“砰”,当海盗船上的主炮齐声高鸣六声之后,库克船长又要离开武侠岛,开始他的新一次,环大平洋征战,有些人只属于海洋,他就是其中之一。
“大哥,大嫂,多多保重~”李探花冲着“亲爱的伊利莎白”号挥手道别道。
此时此刻,“亲爱的伊利莎白”上的全体水手和船员,都很主动地走到船舷上,同样一边流着热泪,一边同样以各自不同地方式向李探花挥手道着别。
两两相望,直到再也见不到为止对方的一丝一毫为止,其真情感天动地,不肖说,在十年之后,乃至于他生命的所有余下的十年中,每逢这一天的这个特殊日子,李得欢都会来这片东海之滨,来到这片沙滩之上,等着他自己的真正的好大哥归来。
介时,海贼王海盗船上的主炮还会奏出那悦耳动听的“六六大顺”来,六六大顺,祝君一帆丰顺。
心若同心,
那异族,蛮夷,海盗皆是好兄弟,
心若贼心,
则,同堂异梦,终两败俱伤。←百度搜索→
这二十箱沉甸甸的黄金可不是只凭李探花一人就能搬得回梅花坞的,索性威福镖局的总镖头康震离这里不远,李探花只需要雇一个路过的渔夫去通知他一声就可以了。
有钱真的什么都可以买到,李探花只花了半锭金子,便不费吹灰之力地把这武侠岛上,信誉最好,人品更是没得说的康大镖头请来了。
江湖险恶,在这高手如云的侠客岛上走镖,不但自身武功要一流,而且江湖上交情也要足够的深,一般镖物交到了威福镖局手上,不管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一般总能安然无法恙地到达目的地,就算偶尔真有几个挺而走险的亡命之徒,也会见到“威福”二字,而退避三舍。
他们这么一退,按照“威福镖局”的老规矩,镖师会在路旁放上纹银十两,以至酬谢,而那些亡命之徒也好用这十两银子买酒食吃。
之后,桥归桥,路归路,这就是江湖。
劫镖,不过是为了钱而己。
何必为了几个银,而害了或者伤了人家性命?
但李探花这趟镖,作为老朋友,于情于理,都得康震总镖头自己走一趟。当然,和老朋友在一起赶路,心情自然也是十分愉悦的,康镖头也就当是游山玩水了。
二十箱黄金花了足足半天时间,才算是全部装上了镖车,然后李探花十分客气地对众镖师说道:
“呃,今天我李得欢回家,全有劳康大哥和诸位兄弟帮忙了,一路上,老哥几个吃好,喝好,住好,一切费用,算在兄弟我头上。”
李探花这句话刚说完,作为大哥的康震,便乐滋滋的频频点头,然后说了句:“既然李兄弟,如果客气,那老哥几个也别推辞了,只是千万记住:喝酒误事。我们出发吧~”
“好~”众镖师抱拳致敬道。
然后,浩浩浩荡荡地队伍就向着梅家坞出发了,李探花和康总镖头各骑一匹白龙马,悠哉游哉地走在前面,一行人拔山涉水,一路平安,没什么大的风浪,遇到吃不上饭穷人和小乞丐,李探花和康震,还有众镖师都会纷纷慷慨解囊,扶危济困,没过多久,镖队便就来到了芙蓉镇。
“得欢兄弟,大哥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康震坐在白龙马上,然后侧过脸来问道。
“大哥,无碍,你说吧。”李探花淡然地回了句。
“那好吧,你和诗诗的事,我也知道,你看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你也不能总是这么孤独终老一辈子吧?”康震长叹了一声道。
“大哥,是不是要替我作媒啊?”李探花微微一笑。
“是啊,我在这芙蓉镇里还有一个远房的小侄女,长得也挺水灵的,模样也算是看得过去,只是这个苦命的孩子,从小就死了爹,后来她跟着自己的娘,嫁给了一个酒鬼,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哎~”康震说到这里也说不到去了。
“噢?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吧~我和大哥去见见她吧?”李探花回道。
若康震给他介绍什么富家千斤或者寻常女子,李探花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兴趣的,但听到有这么一位,多愁善感的李探花便顿生怜悯之意,就算不娶她为妻,也要将这个苦命的女子带走,脱离这苦海。
一个女娃子,跟着母亲,一起被嫁到了嗜酒如命的继父家,哪里可能有什么好日子过?外人空想想都不可能。
吃过午饭,镖师们都留在芙蓉镇保护二十箱黄金,只有康震带着李探花二人,轻装简从,徒步上山,康震口中的那名女娃子的家就住在这人迹罕至青牛山上。
一路上,山路崎岖,风景还算秀美,李探花和康震二人,相扶相携,劈荆斩棘地向前走着,过了好久,才到了青牛山的半山腰上。
在他们俩前面有一块不算很大,也不算很小的空地,在这空地上有一间窝棚,是的,这简陋到丑陋的大敞房,只能被叫做窝棚,而没资格被叫做人住的房屋。
这大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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