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奔驰车奔驰在夜色中,融入这万千灯海中,消失了踪影。
作者有话要说:修格有新的情人
當然
就像很多親說的。。。他有本錢找很多好條件的人談感情
他不是非思凜不可
然後
不要罵我。。。
小旗是昵称 晓麒是本名…啊…算了
我以后改过来好了
☆、相逢陌路3
当天晚上
思凛的住家在海德公园附近的高级地段,位在五楼的三房一厅一卫的公寓。
兴许是在修格那名画古董砌成的豪奢里待着太久,思凛自己的房子倒没有怎么大加装潢,柚木家具和几株绿叶盆栽,淋浴间和浴缸用四面透明的玻璃隔出来,摆放在卧房里。
床选的是双人床,纯白床单,思凛洗过澡后,穿着舒适的浴袍躺在床上啃苹果加汽水,周末夜晚他有时会这样自己待着,享受悠闲。
床旁的书籍他没挑艰涩难懂的,其实他有点恶劣地放了那本非常有名的世界小说名著「尤利西斯」,通篇意识流的写法,都是作者自己一个人的自我对话,宏伟三大巨册,每当读了几页之后,便心神涣散,有催眠的最佳效果。
卧在靠墙面的软软枕头上,冲过热水的身躯舒服地展开,翻到上回注记的地方,思凛继续往下读。
一个小时过去。
他毫无睡意!
思凛不由得开始焦躁,失眠可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他需要非常高的睡眠质量来保证自己在工作上的杰出表现,没有什么比精神涣散更能打击他创作草图的热情,和其它艺术创作者不同,他一睡不好,脑子里就全无头绪,一丝创意发想都挤不出。
两个小时无情地爬走,思凛已经握紧了棉被。
失眠曾经严重扼杀他的健康,想起无数夜晚里,一个人坐在窗边,望着夜色由黑慢慢变白的惨烈记忆,他睁着眼睛,满眼红丝,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不该想的事情,却完全无法入眠。所以他只好睁大双眼,直到天明。
那种时候,就算是汪霖那个混蛋来陪他,思凛也会感激的。
整个世界彷佛只剩下你一人的孤独感,真会让正常人都疯狂。
何况,那时候整个世界,的确只剩下了他。没有了家没有了亲人,一无所有。
难道那种可怕的经历又要回来了吗?
思凛胆战心惊,几乎要从床上跳起来。
他知道这种失眠只要开始一次,接下来就会像洪水猛兽一般全面发动攻击,直到把他再次逼到崩溃边缘为止。
他很害怕,非常害怕,源于幼时创伤诱发的失眠,其实是一种心理上的宿疾,发作时吃安眠药那就是下策,加重剂量越吃越多,睡着时净做恶梦,等同变相折磨。
思凛不愿意去回想,是谁很有耐心地给他安全臂膀助他入睡,又是谁一看见他不准时睡觉立刻发火。
修格的方法完全图利他自己,却异常有效。
你睡不着?床上运动让他做到尽兴,包准你全身疲累,一觉直到明日晌午;再不肯睡?他大爷火起来按在膝盖上,劈哩啪啦几十巴掌打下去,你痛得又踢又蹬,辩白着「哥我没犯错」那就是找死,既然惹到他动手了那自然就是你不对,修格的巴掌从来没软过,一下也足以让你叫都叫不出来。打完了搂你在怀里,他问一句:「你想睡了吗?」
明明屁股红肿烧灼,疼得眼泪堵在眼眶里,也不敢抗议,只好点头表示自己睡意朦胧,一定想睡了。
然后自己给他当免费抱枕使用,修格还会过分地揉揉被打肿的臀肉,笑道:「我瞧你就是找打。」
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典型恶棍!
一次两次三次,思凛养成了在这个男人怀里十分钟以内入睡的习惯。然后渐渐地,自己单独一个人时,也能睡得如同小猪。
躺在床上的思凛失神地望着窗外的夜空,惊惧恐慌。
难道离开他之后,我花了快一年才挥别的无眠夜晚,竟然就因为在服装店里再看见他一次,又要重演?
对失眠的恐惧终于大过了对自我的坚持,思凛其实不愿意放纵自己的依赖,可是他不能冒这个险,失眠一旦开了头,不知道之后会变得如何。
他赤着双足走到衣柜之前,在一整排外套之中,找出被深埋在角落里的一件黑色西服,这件外套的尺寸明显比其它衣物来的宽大,拿出来后有些微皱折,显然已经很久没被拿出来穿过了。
思凛对着那件衣物苦笑,不得不承认自己很没用,最无助的时候竟然还拿人家的外套来镇定心神,我这一辈子该不会是毁了吧!
抱着那件有如救星般的衣服回到床上,思凛把它盖在被子外面,不知是否错觉,鼻端竟然闻到一点点淡淡的香,依稀是修格惯用古龙水的味道,一层被褥一层外套,身体顿时觉得异常温暖。
阖上眼睛,心里缓慢地平静下来。
和这件外套主人相关的记忆潮海般涌上。
安全、温暖、无法抵挡……。
「乖,宝宝好好睡啊!」
在睡梦中,思凛似乎听到了修格哄他入眠的声音,不由露出安然笑意。
*****
思凛一觉好眠醒来,发现自己正盖着修格的外套,毛料的外套领子覆在自己脸上,痒痒的触感,好似修格清晨未刮的胡渣那般叫人怀念。
他吸吸西服上的气味,好心情地笑了,把衣服盖住头脸,蜷成一团,窝在被子里赖床,不用定时定点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感觉,真好。
思凛赖了半小时床,在被窝里抱着枕头阖眼休息。
终于舍得起床时,室内的钟已经指向早晨十点半了。
他先把被折腾得发皱的外套拿衣架吊好,仔细拍拍那件衣服,拿直立的蒸气熨斗细心熨烫一回,待上头的热气散去,思凛再将之收入衣橱深处,妥善收藏起来。
脸上那股安心的迷恋已然散去。
一时的软弱并不代表永远的软弱。
黑夜里的无措被早晨的阳光一照,立刻失去了它理所当然的迫切性,每个人都在阳光底下生活,夜晚时可以独自舔舐伤口,反正创伤总有痊愈的一天。
现实状况思凛很清楚,两人已经分手,你的心情和苦恼对方不再有义务承担,当初走出修格的堡垒时,你就知道:以后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面对。
爱情不是你需要的时候去索取,不要的时候弃若敝屣,他不能麻烦到修格哪怕一分一毫。
再说,Mike说修格走出来不容易,在他终于展开新恋情的时候,自己和他任何不必要的接触,都是不道德的,对晓麒来说,也不公平。
何况,想想昨日服装店里修格淡漠的神色,和对那人温柔的态度,对自己,应该也没什么旧情了。
爱情正炽烈的时候他都可以转头离开,就算后来他差点得了忧郁症思凛也没想过回头,因为他始终知道:他们的分手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困在一处彼此折磨,何苦何必!
没有了齐修格,地球照样转动,自己依旧呼吸,生活如常进行。
只是心痛了一点儿,那也可以忍受。
还爱不爱他?思凛不想这个问题已经很久了,他只是相信:慢慢去找,他会像修格一样,也找到一个可以走进他心扉深处的人,两人可以共度此生。
修格已有所爱,那么,我是不是也该积极一点儿,去寻找我生命中另一个撼动我灵魂的人呢?
思凛思考一会,拨通了Nichol的电话,更改了他对今晚会面对象的请求。
当然,他被Nichol好一顿臭骂,从机子里传来的大吼,差点弄聋了他的耳朵。
思凛非常乖的挨骂,绝不回嘴,态度良好的让人发指。
「Nichol,为了寻找真情挨你一顿骂,我个人觉得非常值得。」
「×××!」Nichol不客气道:「你以为这样说我就舍不得骂你!任性妄为的小鬼,你什么时候可以成熟点!不要以为会画几张图纸得过一点奖自己就是大人了,我Nichol见过的大人物多了……」
思凛把手机的对话播放出来,任生气的朋友在那端大鸣大放,自己走到厨房拿面包夹腌黄瓜和起司片当早餐,悠悠然啃起粮食来。
唉!星期六的早晨,真是美好,不是吗?
作者有话要说:修格的態度
會讓大家看見的。。。
大家覺得他的態度會怎樣。
思凛這麼冷靜。那麼他呢
☆、相逢陌路4
刚刚从飞机上下来的齐思观,长途飞行后的疲惫还未从脸上散去,便接着坐车来到他位于伦敦的家--整栋大楼走高科技的风格,透明的玻璃墙面高高堆栈上去,所有的玻璃都能防弹。
任你世界豪富,来这儿也只得买一间公寓,因为此栋海德公园左近的建物,由英国籍建筑大师Richard Rogers为首的团队亲自设计,已经成为世界指标性的豪贵建筑,身分构不上的,有钱也不一定买的到。
他其实不喜欢一窝蜂的跟抢,偏偏老爸喜欢,早就花钱买了一户,当作他们在英国的住所。
幸好这房子的外观如此现代化,老爸便顺应着让人装潢成极简路线,没向法国那间城堡看齐,不然……。
思观进门,走过玄关,看见自家老爸,正悠闲地坐在沙发上看足球赛呢!
「爸!」
「你来了?」
「嗯!」此时的思观早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大小伙子了,完成大学学业后,正式进入自家集团的公司任职,也有一年多的时间。
思观仔细看他爸的脸色,问道:「晚上吃什么?不如我下厨做几道家常菜,我们好久没有好好聚一下了。」
修格有点欣慰,却调侃道:「真不容易,你这当儿子的竟然会想起爸爸。」
「怎么这样说!」思观毫不害臊地在爸爸身旁坐下,「从小就是爸爸养大我,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不想着你我想谁啊?」
修格盯着电视屏幕,等着即将进球的伟大一刻,嘴里随意道:「得了得了,半大的小子,说话这样恶心,你不嫌肉麻我可受不了,刚下机去洗个澡休息会,晚上我让人订了餐厅,出去吃,晓麒也会来。」
「晓麒?」思观反应很平静,说:「你们处得好吗?」
「不好就不会继续下去,那孩子挺有趣的,骄傲地如同一只小狮子似的,对谁都露出爪子来,有他在,生活很开心。」
思观微笑道:「我跟他不熟,不过他让你高兴,那就足够!好,我晚上去见他,替他带点什么礼物好?」
「你就不用了。晓麒喜欢收集表,我已经给他买了几只好的拿着玩,你再送,未免多了,小孩子不要太宠!」
「这样子。」思观自然不会去问他老爸在情人身上花了多少钱,总之不会小气的。再说这个晓麒目前听来品貌都不错,倒也不一定是为了钱,自己静观其变就是。
「爸…」他预言又止。
「嗯?有话直说。」
我听Mike说你遇见了思凛…这句话在喉咙里梗住,迟迟没有说出来,毕竟三年前楚思凛甩手一走,思观这儿子可是亲眼看见他老爸颓废痛苦被伤透心的模样,那阵子,他放着大学学业不管,一天到晚在他爸身边生根了地死缠着,害他缺课缺交作业,差点被教授通缉。
「我在想,如果爸只是喜欢他,我会更放心一点。」
修格没有正面回复他的担忧,只是摸摸他的头,如同他小时后那样,然后道:「爸爸这么大人了,心里有数的!」
思观唉的一声,叹道:「为什么这话要我来说,我明明应该是儿子啊!」
修格敲他额头一下,道:「给你点面子你倒爬上竿子来了,我什么时候要你来担心?」
思观故作委屈状,道:「我一片孝心。」
这儿子可真没白养,修格心里洋洋尽是温暖,笑道:「知道了,快去休息,时间到了叫你。」
二十岁的儿子也听话就回房洗澡睡觉去了。
修格望着儿子的背影,心思在一剎那间似乎飘到了什么不知名的地方,脸上的神情,意味深长
其实,如果当初思凛愿意相信他,再忍耐一阵,他们最终的关系,想必也会如此和谐,熬过了他的严厉管束、不尽情理的控制,孩子长成后就会分外成熟懂事,如同思观般了解到自己这样管他的涵义。
观儿十多岁叛逆时期,反抗得可比思凛严重多了,哪一次不是被他打得半死。
或者--情人毕竟不是儿子,没有切不断的血缘关系,铁了心要走就是无牵无挂,修格现在想来怅然不已,因为年纪虚长了凛凛十多岁,自己又可怜他年幼失怙失恃,内心对亲情有强大的不安全感和依赖,有时候不自觉地便把他当作儿子养了。
修格不只想给思凛爱情,也想给他干涸许久的家人亲情,让那个半夜会哭喊爸妈的小东西忘记所有忧伤。
修格曾经非常有自信:他对思凛感情的强度,这辈子从没有这样深沉地爱过一个人,抱着不愿抛弃、想照顾对方一生的心情经营这份感情,他以为那是切不断的爱情脐带,不料却高估自己在那孩子心里的价值。
然后被年少的思凛一句句绝情的话语狠狠贯穿心脏。
「我会跪下来求你放过我!」
与其留在你身边,我不如去死!
人力有时而穷,在世俗世界成功惯的齐修格不得不承认自己此生最大的挫败,并因此失去他。
思凛的离开,他已无法再留。
思凛的意思很明白,他要抛掉自己的束缚,去过他崭新明快的人生。
这于情于理都没有错,急于飞翔的鸟儿,无法忍耐脖子上的绳索,于是用力啄断绳子独自上天,牠不会去顾及那条绳索对牠有多少情分,陪伴牠多久时光。
修格接受了楚思凛的个人抉择,放他远走,他高高翱翔天际也好,遇事坠落地面伤亡也好,从绳索断开的那一剎那起,都已经和他齐修格无关。
不是修格绝情,并非报复--他只是接受的思凛的个人选择,并且如思凛所愿地去执行而已。
切割过的绳索支离破碎,被抛在地面,再难接回。
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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