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的感觉。
原因很是简单,因为她身上的毒素,已经被沈小宝采回的红樱草根治的彻彻底底,不再有任何的不良反应,而且正像那位郎中说的一样,不但根除了毒素和痘印,就连皮肤也如新生婴儿般娇嫩,最让她感到惊喜的是,她居然变白了。
俗语说,“人白自带三分美。”这话真是一点都不假,由于她本就继承了沈张氏良好的遗传基因,不但五官精致,身材也标致,发黑如墨,现在又加上一样肤白若雪,由此沈七七彻底由一名黑黝黝的山野村姑,蜕变成了一个白嫩嫩地标致美人儿。最后连沈继先都暗自嘀咕,三十两的价钱是不是亏了!
而沈小宝的伤势,在沈七七和沈张氏的悉心照顾下,伤口都已结枷,甚至有的已经脱落,倒是山野人家的孩子,从小在阳光旷野中长大,自是比其它孩子多了几分顽强,如若在现代一个十岁的孩子伤成这样,肯定是全身缠满布条,至少要住院一周了。
经过上一次那个差点开死人的,不大不小的家庭会议后,沈继先一直窝在家里没出去,并主动担负起沈七七过去的活计,去田里照料庄稼,而且一再表示,等还了赌馆的钱,不再有人追杀时,便去镇上做零工赚家用,沈大宝也再三保证不会在家里吃闲饭。
只是谁都没有再提将沈七七卖入大宅做死契丫头的事,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已经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实,因为李牙婆留下的那二两定钱,沈家是没有能力奉还四两的,所以这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而沈七七心里想的是,虽然沈继先和沈大宝都再三保证以后不做寄生虫,可这是他们的心里话吗?或者他们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但日子久了在行为上又难免无法控制自己,行为不是一天养成的,想改也不是短时间内能达到的。沈七七离开这个家之后,他们也许又回到了本来的面目,但至少不会像以前那么肆无忌惮了吧,至少母亲的病可以治了,小宝可以去学堂了,沈七七这样安慰着自己。
本该她做的活计,都被沈继先揽了去,这两日她便闲着无事了,有空便提着竹篮去山脚边挖野菜,偶尔还能挖到田薯和萝卜,回来时再顺便采一束野花放在窗前,那些不知名的小花,有红的,黄的,紫的,很是绚烂……
而沈小宝在没入学堂之前,还是每天随着村里的半大孩子们上山去打猎,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回一只山鸡或野兔,然后他们的晚餐桌上,便多了一份美味。
日子看似平静,但沈七七的内心却是波涛汹涌。
这一日,她又满怀心事地漫步到村口的小河边,又在老地方静静的坐着,那姿势就像丹麦海边的美人鱼,连目光也神似,远远的投向不知名处,但眼中却流荡着万千内容。
明天就是牙婆来接人的日子,沈七七对于自己未知的命运,有些焦虑,心底常常莫名地涌起一股烦躁。那种即将失去自由的痛,想象着这一辈子都要低眉顺眼的侍候着别人时,内心就像是有几千条蚂蚁在啃噬着自己一样,使她又痛又痒又恨……
在现代的时候,她看过很多名人传记,很多名人都曾为获得自由而苦苦挣扎和努力过,还曾有人为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而如今穿超至此的她也有了非常深切的体会。
坐在河边,她不断地拾起小石块,再用力的抛进河里,看着水中荡起的层层涟漪,而后又慢慢消失,整整一个下午她都在重复着这样的动作,似是要把她不想要的,附加到她身上的东西,统统随着小石块一起丢远一样,可生活的发展,并不能如我们的想象一般美好,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七七烦躁地甩了甩头发,才发现红光已从林后升起,半天的轻云,被夕阳渲染得反映出各种匀和的色调来,再看看远处村中各家各户的房顶上,都已冒出了袅袅的炊烟,原来已经是薄暮时分了。
扔掉了手中最后一个石块,“无法摆脱,就要面对。”她心情复杂地喃喃自语着,欲起身回去,猛然间,眼睛的余光略过,却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坨什么东西晃得她眼睛疼,心中一惊,赶紧起身再定睛仔细一看,脚跟竟有些站不稳,而差点摔了个大跟头。
因为她眼前看到的不是别的,而是个人!
准确的说,是个身体一半泡在水里,一半俯在岸边的人,而晃她眼睛的东西正是此人身上所戴的饰物。
“我的妈呀!”看清之后,沈七七惊得一脸惨白,连连倒退数步。虽然迄今为止,她已经活了两辈子,但是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还是第一次经历,自不是一般的手足无措……
本能反应,双手罩腮,张大嘴巴便喊:“救,救,救命啊!有人落水了。”不知道是由于紧张,还是被沈继先那厮传染了,她竟然也结巴了起来。
“快,快来人,有人落水了……”
因为河边离村子还有一段距离,而且这个时间田里耕种的人们也都回到了家里,所以尽管她在声嘶力竭地喊,可四下环顾,并不得见一个人;安静得只有蛐蛐在叫。
上前去看个究竟吧,她确实有些胆怯,可弃之不管,她又良心不忍。若跑到村中再喊人来,一来一回至少要二十分钟,恐怕会错过最佳的救人时间。
“怎么办?怎么办?”沈七七在河岸边焦急的来回踱着步子,心中也不免衡量着:不管是现代,还是这里,做善事总是没错的吧,何况自己现在是重获新生,更应该多结善缘才是,即使救不活他,那自己也算落个心安理得吧。
挣扎之后,终是良心战胜恐惧,她开始壮着胆子刻不容缓的向那个人靠近,如果他还没死,那么争取时间就是争取生命,脚下没停,嘴里还不停的唤着:“喂?听得到我说话吗?喂?你还有感觉吗?喂?你怎么样?”
三步并成两步的跑到落水人身边后,喊了他几次依旧无果,只好伸手去摇动此人,抓着他的一侧肩膀用力的晃了几下,可他依旧无动于衷。沈七七无法,只好搬动他的脖颈,将面部歪向一侧,然后伸出颤抖的手指去拭探那个人的鼻息,所触之处,还有微微的热流,不仅心中一喜,“还有呼吸!”
正文 第九节:偶遇
顿时,所有的恐惧一扫而空,理智告诉她,怕是没用的,救人才是首要的。
于是使出全身力气,双手架着此人手臂欲将他拖上河岸,但是这人也太重了,看上去个头足有一米八十多,而且身形魁梧,所以她费了好大的劲,只是勉强将此人拖离了水面。再跑到此人身体的一侧,双手抓住侧身的衣服,猛一用劲,“嘶……”衣服已被她扯烂,管不了那么多了,衣服烂了就抓肉,而且直接将他翻了个四仰八叉,嘴里还吭吭哧哧的叨叨着,“遇到本姑娘算你幸运,谁叫我是心善之人呢,虽然我不识得水性,但当年却参加过如何救落水之人的演习……”
不过演习归演习,那只是她在学校时参加的一次公益活动,要说真刀真枪的上战场,她这还是第一次。
沈七七将这个仰面朝天的人急急的扫了一眼,面部沾了不少的泥污,看不清长相,但似乎有一种很面熟的感觉,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只见他青蓝色的长袍上面也沾满了泥水和草叶,但不难看出这是一件质地和做工都极其考察的衣服,还有那靴子,那饰物,一切都说明这是一个富贵人家的男子。
而她更关注的是此人的口鼻有没有被异物塞住,拨开他散落在脸上的头发;仔仔细细地检查口鼻之后,不由得拍拍胸脯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口鼻之内都没有异物,还有的救,很可能只是暂时的昏迷。”
“喂?你醒醒?”沈七七伸手轻拍男子那沾满泥污的脸。
没反应。
再用劲一些,还是没反应。
“啪!”一个大巴掌扇了上去,心想这下该醒了吧。
丫的,居然还无动于衷,难道还想本姑娘给你做人工呼吸不成?
不成不成,沈七七马上在脑海里把这个想法否了,这个世界的清白,可就是一个姑娘家的性命,估计是看一下脚丫子都要以身相许的那种;何况是人工呼吸这种间接的吻。
看来只好用出杀手锏了。
迅速的找来一块硬板,垫在此人背部,头放低后仰,再跑到他身体的一侧,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进行胸外心脏按摩,一边按还一边念叨着:“遇到本姑娘,算你幸运,不然这么大的河水,你早死翘翘了……”
“一,二,嘿哟……”
“一,二,加油……”
经过十几分钟的“嘿哟”之后,沈七七的额头已渗出细细的汗珠,双手也开始发软,力道变得越来越轻,但是这人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心中不免开始疑惑,难道是自己判断有误,或许是这个人已经没救了,如若真的没救了,那这人的尸体可怎么办?刚才将他拖上河岸边,已经费了她九牛二虎之力了,如若真的救不活,再将他埋了,那不是要了自己的小命了。
大夏天的,沈七七忍不住一激灵,越想越着急,也许危急关头,人的潜能真的是无限的,突然间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手上的劲道突然加重了许多,而就在这时,落水之人终于一声咳嗽后,自口中涌出一大口污水……
“喂!你终于醒了!”沈七七如释重负,抬手擦着额头的汗水。
眼见此人缓缓睁开双眼,并费力的大口呼吸着,沈七七双手一摊,翻着白眼,跌坐在河岸上,心想这真是一件累人的差事,不过幸好他醒了,自己也算功德一件,不枉重生一回,小小的成就感,在胸中澎湃着。
待此人呼呼哧哧的喘够了,才双臂支着半撑的身体,抬头诧异的看着沈七七,虚弱的问道,“我,我这是在哪?这里是什么地方?”
沈七七又扯袖拭了拭额头的汗珠后瞄了他一眼,不由得皱着眉头叹了口气。瞧他这样子还真是糟糕,满身满脸都是脏脏的泥水,头发也零乱的要命,幸好现在只是黄昏,如若是深夜还以为从河里爬上来一只水鬼呢。
“这,这是什么地方?”他轻轻移动一下身体,见她不答,又继续追问着。
沈七七白了他一眼,懒懒的说:“放心,这里不是阎王殿。”说罢拍拍手上的尘土,起身又抖了抖沾满草叶的裙子,就打算回去了,不然娘和小宝,包括那个怕她逃跑的便宜爹,肯定要四处找她了,于是轻声对此人言道:“天色不早了,你就着河水洗洗脸,赶紧回家吧。”说罢转身欲走,但是刚走两步,她又停下脚步回身严厉的说道:“不识水性,就不要到河边乱跑,否则见了阎王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亏不亏?”
“姑娘请留步!”见她欲走,他赶紧出声挽留,可见力气已经有所恢复的他,声音中透着浑厚,正如他的身材一般健硕。
沈七七闻声驻足歪头看他,“还有何事?”
“请问姑娘这是什么地方?”虽然看上去他还是很虚弱,但仍旧显得彬彬有礼。
“河西村啊?难道你不是本地人?”说完此话,沈七七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一头猪,如果他是本地人,自是不会这么问了,况且看他这行头,打扮,虽然脏乱但也看得出,十足是个生在富贵人家的人,这河西村又怎会有穿戴打扮如此考究的富贵人家呢,想必他是从上游落水,而飘至于此吧。
男人正色言道:“不,我不是本地人,我的家在京城。”说罢他便移到河边低头去洗脸。
沈七七点点头,“京城啊,我想也是吧,你肯定是从上面飘下来的。”想到京城,她又有些心情复杂,明日牙婆也要带自己去京城了,其实河西村离京城并不远,它只是京城外围的一个小村庄,但是世世代代住在这里的人们,最远也就去过附近的镇子上,村里只有那么几个少数见过世面的,才去过京城。
男子洗好脸,顺便又绑了一下零乱的头发后,才用力点头,“姑娘说的是,我正是从上游飘下来的,”随后他又抛出一丝苦笑,“从京城飘到河西村,我居然还活着,看来阎王爷还不想收我。”
当然,沈七七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待她拉回思绪再抬眼看男子时,不由得瞪大眼睛尖叫出声,“大伟?”
男子一愣,“你说什么?”
沈七七使劲地眨了眨眼睛,再仔细将此人从头到脚看了个清楚,眼神也一点点的,由刚才的惊讶,兴奋,演变到现在的丝丝失落。
怪不得刚才看他的时候觉得眼熟,他居然和杜大伟这么神似,但是她可以肯定,他并不是杜大伟,只是真的有若多个相似之处。
不由得在心里暗骂自己没出息,杜大伟都已经抛下她,并且带着另外一个女人远走异国了,对于这样的负心汉,难道自己还会想他吗?
“不想,不想!”沈七七拼命地摇头,可是,在她的心里,真的无法放下那五年的感情……
“姑娘,你怎么了?”男子将衣服头发统统整理妥当之后,愣在那里瞧着满脸纠结的沈七七。
闻听呼喊,沈七七再次将目光移回男子身上,又顿觉眼前一亮,但这次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像杜大伟。
而是刷洗过后还真是不一样了,仔细看来,此人皮肤虽然有些黝黑,但是看上去非常健康,粗重的眉毛下面躺着一双甚是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眉眼鼻唇都在位置上,不偏不倚,没有哪个出来破坏秩序,排斥异己。真是眉色如墨,状如飞翼,鼻梁英挺却不突兀,双唇适中,色泽甚好,一看就是脾胃调和,心肾健康之相。
不是沈七七发花痴,这样的男子让人见了确实有些赏心悦目之感。虽然和杜大伟极为相似,但似乎比他更具有男人的线条感,更多了几分刚毅。特别是他那健硕的身材,宽厚的肩膀,给人一种乘坐飞机安全落地之感,甚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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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节:庄严
沈七七表情复杂地看着眼前这位酷似于初恋情人的陌生男子,心底真似打翻了五味瓶一般复杂,激动,委屈,怨恨,种种情绪在她心里互相掺杂搅拌着……
甚至错觉之间,她真的就以为他是杜大伟,突然有种想扯过他的衣领高声质问他为何抛下自己,又有着想趴在他的肩膀泪雨滂沱,诉说离别之苦的冲动。
可是冷静下来之后,她也知道他并不是杜大伟,只是两个人极为相似而已,心底又不免有着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