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一般不出去上学,也很少出去抛头露面,但是女儿们的美好名声是如何传扬呢?如之前见王安石父子那样,自然是靠口口相传。
那种小说中的去庙会里上相被撞见,传出美若天仙的概率真的不大。且不说那一天美女如云,你要如何独树一格。你要是真被撞见,那一定是被登徒子见到,乌溜溜的色眼,之乎则也都说不清楚,市井小民而已,更别说帮你传什么美名了。
但是程公不一样,他这样被国家最高领导人都看重的名人,开口必是名言,要是得他一句赞扬,这名声绝对是杠杠的,别说在泉州府这个地方,就是去汴京也是拿得出手的。
某女,程公赞其大才,数名士皆慕名而求见……
于是两个姨娘这个时候非常一致的差人来问老爷,是不是可以叫闺女出来拜见程公。
左承仕听到他们这么说,自然明白两个老婆打的是什么主意。
心里寻思着,这程公说起伊儿的时候,貌似挺喜欢的样子。
而明珠和天天比起伊儿来,不仅文采优秀许多,容貌也更加出彩,不如让他们来见见,要是能得到程公的一句点评,那对这两个女儿的名声是大有益处。
于是就默许了。
不一会儿,左家大女儿左明珠出来亮相了。说起来左明珠继承了左父俊俏的外貌,左承仕当号称是江左一郎,有名的俊俏好看,左明珠自然不差。她额头饱满光洁,脸型比林青霞略长些,眉毛比较粗,很大气,嘴唇红润,肤色白皙健康,气质清雅恬静——也难怪上次王老头夸她大家风范。
这个女版将佐一郎的脸,到哪里都是说的上话的,所以无怪乎,柳倾倾对这个女儿的期待很高,如今就有泉州明珠的名声传扬了。如果能进入汴京那个圈子,定能找到佳婿。
而区别与左明珠的端庄大气,左天天在外貌上随她娘张婉儿多一些。
她身材已经初见丰满,臀翘、腰细,胸丰,端的是好身材。皮肤白嫩,弹指可破,一双眼低垂能让人疼惜,直视能让人摄魂,媚到骨子里却又有一种大家闺秀的纯,也是一只极品美女。
所以说左承仕基因好啊!
两个靓女穿的隆重而体面,身上戴着的配饰走起路来更是叮当作响,如果是放在庸脂俗粉身上自然是不美,但是在这两个妙龄少女身上发出来的声音,却别有一种雅致的情趣。
程公年轻的时候自然也是风流好色,只是现在老了,看到这明晃晃,娇嫩嫩的少女,刺激的很。而且他长期窝在屋里专心研究棋艺,眼神不太好,对明晃晃的东西特别不舒服。
看到左承仕的侄子还没有出来,倒让他的两个女儿先出来拜见,闪的他眼睛疼,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说其他的。
其实要是早几年,程老头也会惊为天人,想着这左承仕一个小小的同知,两个女儿长的真是各有千秋,美若天仙,这个将来做人家岳丈就够吃了,说不定还能混个皇亲国戚之类的。
两位靓女深知爹爹身边坐的是一个名人,自是不敢唐突,规规矩矩的坐在下面当花瓶布景,不敢有什么不满。
这时候一身青衫,从头到脚没有一个配饰,容貌平平的左伊同志登场了。
程老头出门磨蹭了这么久,本就是冲这小儿来的,看到他终于出现了,高兴的很。心里还觉得,还是这小子好,身上干干净净的,要是也穿的一身银光闪闪的,非闪的他老眼昏花不可。
“学生左轶拜见程先生。”左伊恭恭敬敬的给程老头行了个礼,老头笑呵呵的接纳了。
“侄子左轶拜见叔父。”左伊又调皮的拜了拜自己的老爹,看他一脸吃惊的模样,逗他老人家玩,也挺开心的。
底下两个花瓶同志,脸色都变了变。
不是传说程公为人威严倨傲,他不赶你,就是算看得起你了。所以刚刚对她们不做评价,她们也认了。
可是现在,凭什么,那个丑丫头出来,那程公就一副开心的模样。
年纪较小的左天天都想叫出来,她哪是什么左轶,还上学,根本就是一个女的。看那个黑脸老头还喜不喜欢她!
当然,她不敢,老爹之前下过命令,这件事不准嚼舌,有外传重罚。
事情是有轻重的,对内可以斗,对外,左伊坏了名声,她们姐妹也好不到哪里去。
“快、快、快!左轶,你给老夫写一副字看看。”程老头跳脱的看到了左轶,想起来之前在易文章那里看到的那两篇字,兴奋的把自己的毛笔递给了她。
左伊在两个千娇百媚的姐姐快把眼珠掉下来的情况下,接过了笔。
大姐左明珠尤其不屑,别的她不敢说,但是书法,她是拿的出手的。
这个时候左承仕也觉得大大的不妥,伊儿的字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是想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记得上次晚歌给了他一张字,说是伊儿交给他的,他当时忘记看了,这个时候心急的很,得程公喜欢是千难万难的事,伊儿不知道什么机缘被他看顺眼了,但是要是写字献丑了,那可就坏了这个机会了。
看到底下的明珠激动的样子,左承仕会意的咳嗽了一声道:“程公,小女明珠也常常习字,不如让她展示一下给程公看看可否?”
第二十五章:实力初显
程老头虽然老眼昏花,但是不瞎。
本来他就是来看左伊写的那一手特别的字的。现在左承仕说要让他女儿展示一下,程老头也不客气。
其实他还抱着一份期待,莫非这左承仕还有什么特别教育不成,听他的口气上说他的这个女儿比左轶写的还好许多。
于是左明珠骄傲的从左伊手中想拿走那只金鸡距笔。
左伊却说:“姐姐,这支笔不适合你。”
她说这话的时候,笑的一脸淡然,可是却被左明珠误会了,觉得左伊在做无畏的挣扎,程公都让她写字了,你这个丑丫头还拦的住么?
“适不适合,要写了才知道。”左明珠说完坚定的从左伊手中夺走那只笔。
左伊笑笑,没有再吭声。
左明珠平日学习一点不比男子轻松,在这方面,她老娘教育的很严,所以她的书法的确很好。
而她最出色的是临摹《曹全碑》的字,只是不知道是因为程公在场,左明珠写的非常用心了,可是写出来的字却没有平日的满意,勉强的说得上是娟秀清丽,却没有了风致翩然之感。
她满脸羞红的看着自己的字,心里奇怪怎么会这样,也不好意思抬头。
左承仕期待自己的女儿争脸的,没有想到,女儿这会写的字远不如她在书房里写的好,想想,莫非是因为程公在紧张,也是,在程公这样的人面前,自己都会紧张,明珠毕竟是小姑娘,发挥失常也是正常的。
程老头开始以为她也会写左轶那种独特的字体,一看没有想到是曹全碑字体。这种字很适合女子书写,但是的确不适合用金鸡距笔,金鸡距笔属于短峰硬毫笔,不适合写这样飘逸的字,不过左明珠当时哪里想那么多,只觉得左伊那丑丫头拿着程公的笔碍眼的很。
左明珠声音小的好像就自己能听到,喃喃的对着程公拜道:“小女献丑了。”然后羞答答的回到位置上了。
程老头虽然没有看到那种惊喜的字,但是这小女写的也算过得去,毕竟是晚辈,客气的表扬了一句:“还不错,不过换支笔,可能效果会更好。”
这一句话更让左明珠脸羞红了,原来那丑丫头说的是真的不适合。
左承仕也不好意思了,大女儿写的字,程公明显不满意,如今要看伊儿写字,他很忐忑,恨不得自己能抄笔上阵。
不过,程公期待的眼神,左承仕闭了闭眼,装作没有看见吧。
左伊拿着刚刚姐姐用过的那只笔,却不着急下手。
刚刚老爹的眼神一直火辣辣的盯着这支笔,左伊也只是握在手中一下下,就感觉到了不同。同样只是普通竹杆的笔杆,抓在手上却觉得大小适中,转动非常圆润,不生硬。
看着左伊不缓不慢的把笔上的墨水清洗了一边,像爱护自己的双手一样,细细的冲洗笔毫,她的动作娴熟,丝毫没有什么做作。
本来,像现代用完画笔之后一定会把画笔洗一洗,而且刚刚明珠蘸墨太浓,不适合她写的字,所以清洗一下是很自然的事情。
可是落在不同人眼里却代表了不同的意思。
左明珠脸色更加羞红,刚刚对左伊同志存在的一点点感激,此刻又化成了嫉恨。你说你,洗什么毛笔,惺惺作态,明显对比出她不爱护笔,细节不够完整。
而左承仕吃惊,是觉得自己是不是对这个女儿遗漏了什么,只觉得自己往日那平凡无奇的女儿突然陌生新鲜起来。
程老头自是不用说了,他看左轶是什么都好,见他如此爱护这支笔,心里非常高兴,本来他还舍不得把这支笔送出去,如今看他这样的细节,决定了,就把这只金鸡距笔送给这小子。
清洁完笔毫后,左伊洗了洗手,擦干,清清爽爽的握着毛笔,坐在案台前,还是没有下笔,竟闭上了眼睛,开始养神了。
左承仕却心中焦急的像一百只蚂蚁爬过,他自然不希望左伊写的字让程公失望,只希望能够走一步算一步,拖延时间。没有想到家中的丑丫头,比他这个老爹还能装。
又是洗笔,又是洗手,迟迟不下笔,现在倒好了,居然开始闭目养神了。
左明珠也看到了左伊这一副光棍的做派,心中颇为不屑。
反而是刚刚火急火燎的程公,此刻倒不急了,他是领教过这小子的麻烦。之前和他下棋,还要净手焚香,端的是高雅严肃,棋盘上的棋看了大半,才开始下,贼的很。
我们平日写字都有一个感觉,比如是抄书,看一个抄一个,定是写的不快,而且也不能专心的写的好看。同样开始打字的人,看一下键盘再看一下屏幕,往往错误百出,更别说速度了。
左伊知道自己写的瘦金体笔力稍嫩,要是实际比起来,可能还不如大姐左明珠写的好。但是它胜在新、奇、贵。这种字体的最高境界还是在于贵,能写出一种清贵之气,才能表现出这种字体的韵味。
之前抄的那两份,已经是第一百遍,第两百遍,就算傻瓜,一直练习自己的签名,也能练习的龙飞凤舞。而且还是在夜半时分写的,这个时候,周围的声音都沉了下去,清醒着的脑袋却尤能写出不一样的感觉。
所以很多作家、艺术家喜欢白天黑夜颠倒着干活,为的就是追求那一丝宁静后的灵感勃发。
而此刻,左伊不敢随便卖弄。
机会是人给的,并不是时时就有。
但是机会已经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没有抓住,这就是你的错了。
她没有托大,自己是什么水平,她是清楚的。写的还是那两句班训,没有办法,第两百遍了,总归是写的比较好,左伊心中默默的读着那句话,脑海里展现出自己曾经写的最佳的时候的感觉,然后再睁开眼,谁也不看,沾上墨,提笔就写。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八个字完了,左伊就收手,再也不多写,再写就真是献丑了。
程公喜滋滋的拿起这字,越看越喜欢,比自己从文章那里拿来的两本作业写的还要好,回去可以把那两本作业还给他了,瞧他那小气不甘愿的样子。
“好,好,好!”程老头大赞了三声好,笑道:“小子,你再能说出我这只笔的好处,我就把它也送给你了。”
左家一干人等,都被程公的三声好,吓到了。
要不是来人是声名远扬的程公,他们一定会以为是左伊叫来的托。
左承仕好奇的看了看那八个字,依稀记起来,那天晚歌送来的也是这八个字。无奈那时候她送字的时候,那温柔的骚样,摆在他面前,他哪里还记得看字,看人都来不及。
此刻又看了看左伊身后的晚歌,果然,打扮的嫩的滴出水来了,左承仕不高兴了,你丫,在我书房里,就我们两人的时候,这样打扮就算了,我是老爷,摸摸没什么,你现在见外客,打扮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晚歌被老爷这一眼威严的一看,吓一跳。本来她精心打扮出来,却发现没有一个人看她,原来那个什么程公居然是个老头,颤巍巍的样子,哪里还有心思搞女人。晚歌撇撇嘴,难怪会看上容貌平凡的小姐。
连程公都要夸好的字,左承仕也摆正了心态,认真的欣赏了起来。果然,不服不行,这种书体受劲硬挺锋芒毕露,还淡淡的透出一种富贵之气。在左承仕这个老爹的眼里,自然可以解释,字如其人,伊儿是倔强的,其他子女从来不敢顶撞他,要求他什么,可是伊儿敢,还记得那双眼睛,直直的望着他,让他这个做爹的很汗颜。
而自己常常能透过容貌普通的伊儿看到阿莲,那种艳若牡丹的气质,若有若无的呈现。所以伊儿写出这样的字,左承仕惊喜有之,高兴有之,却没有一丝怀疑,只觉得自己平日太少关心自己的女儿了,想到上次她第一次书房,自己还教她写字,原来她都会,只是想感受一下父亲手把手的感觉,想到这里,他又一阵羞愧。
左明珠看他夸好,也不服气的去看了看,她没有觉得有哪里特别好,要定说好的话,只能说这种字她没见过。笔锋硬的很,一点没有女儿家写的细腻姿态,有什么好的?
左伊手上拿着程老头的金鸡距笔,确实爱不释手,用这支笔写这种字体,是最佳的,所以今天的效果比平日还要好。
但是就算是左伊现代的时候喜欢收集古董,也不是样样都懂。拿着这支笔,好用是好用,也看不出是用什么名贵材料的,但是老爹和程老头还有大姐都这样紧张的样子,定不是凡品。左伊拿着笔,洗净了笔豪,不自觉的思考的时候就会像现代上课那样转起了笔。
左转三圈,左承仕的心眼被提高了三层,乖乖个隆滴咚,伊儿手上玩的可是价值千金不换的金鸡距笔啊!
右转三圈,程老头的老心脏有点受不了,刚刚还夸这小儿爱护笔,这可是金鸡距笔,他一直小心珍藏的,这小儿居然拿来当转手!
转了一会笔,把老爹和程老头的心都快转碎了,他们头都晕晕的。此刻程老头严重的怀疑刚刚自己的决定,决心要把笔要回来,于是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道:“小子,说不出这支笔的特点,我可是要收回了。”
第二十六章:这样也行
左承仕看自己的女儿,心里着急啊,又想自己要是能替她说该有多好,这可是程公用过的金鸡距笔,要是放在我们左家,那可真是千金难求,面子倍增,不过他也不敢指望了,一个能把金鸡距笔转着玩的小孩,会知道这支笔的特点吗?
左伊眼前就如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