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着也该请我吃顿饭才对。”
饭最终是没吃成,因为丁母将电话打到方叔的手机上,说丁父晚上到家,要丁畅赶紧回家去。
丁畅与丁父的关系一直很好,从小到大他都特别崇拜着作为军人的父亲。而父亲一年回来的次数少得很,难得他回来一趟,也多半是挤出来的时间,待不到两天就要走。
与潇潇分手之前,他看着她,终于换上认真的表情,问她:陆潇潇,你打算报考什么学校?”
潇潇挑了挑眉道:“我也不知道。”
他不接受她的敷衍之辞,“难道你都没有定什么目标的吗?”
潇潇不以为然地回道:“分数还没下来,现在考虑那么多有什么用?到时候还不是要看分数再填学校。”
说得也是。他沉默了一会,抬起头对她道:“如果分数够了,我准备报考A大。”
A大是本市一所二本院校,在同档次学校里面算是比较出名的。
潇潇很诚心地送上祝福:“那就祝你梦想成真吧。”
他看着她毫无波动的脸,忍了一下,还是状似不经意地道:“A大这个学校不错,你有没有打算也考去那里?”
以潇潇的成绩,按理说进A大不成问题。可是,读不读大学她却仍在犹豫当中。母亲的身体状况尚未稳定,她完全放心不下,家里存的那点钱也都只想用来给母亲治病。
她挥去心头浮起的惨淡情绪,笑了笑道:“再说吧。”歪头朝他身后看了一眼,催促道:“在等着你呢,赶紧走吧。”
丁畅走出几步又转过头来,对她露出认识以来第一个真心的温和笑容,说道:“陆潇潇,看在同学一场的分上,我会记得你的。”
潇潇心想,这话也就他们这种年纪的人说说玩,当各自分离投入了新的生活,那时候谁还会记得谁呢?不过她也微笑着回他一句:“我也会记得你的,丁畅同学。”
少年时代,心机单纯,离别也不免生出感伤的情绪。那时候的潇潇想,这个丁畅,虽然恶作剧捉弄过她,也曾用很过分的举动羞辱过她,但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全学校里几乎所有人都看不起她,唯有他一人不理世俗的谣言,平等待她。
所以当离别来临的时候,她唯一记住的,终究还是那样一个面容清俊,有着一副与冷淡外表不符的热心肠少年。
转过身,她露出微笑,在心里祝福他有一个锦绣的前程。
丁畅的运气不错,高考的分数公布,他顺利考上了A大经管系。
如今他已经升到大二,毫无例外地成为了系里的风云人物。学生会他倒是没什么兴致参加,因为他讨厌束缚,讨厌被繁杂的事务羁绊住。可是,他的篮球打得很好,几场与外校的篮球赛之后,他便在学生尤其是女生群里面名扬开来。
大家都知道,经管系的丁畅俊挺帅气,为人也不错,与谁都是一副无害的样子。
至于丁畅自己,他并没有刻意改变自己的性格。主要是因为在大学里,没有人知道他是F市副市长儿子这个身份,这让他觉得很自在。以前他会对别人怀着戒备的心思,现在因为大家都拿平等的态度对他,所以他也就放松了心情,享受起愉快的大学生活。
何况如今长大了,抛开了少年时代不懂事的恶作剧性格,他觉得自己本来就算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大好青年。
至于大院里的几个好哥们,孟长林考上了外市的一所三本学校,郭东则考上了一所本市的一专,现在大家都不能像小时候那样天天歪在一起了。好在丁畅为人不错,一个月军训完毕,他便已经跟同寝室的其他同学结成了哥们。
星期四是丁畅的生日,寝室里的其他三匹狼打着这个借口闹着要丁畅请客。请客喝酒对于丁畅来说自然是不在话下,四个人在宿舍里臭美了好一阵子,个个换了衣服鞋子,然后往市中心去。
因为已经到了初冬天气,大家决定去F市最有名的火锅店吃火锅。叫了一箱啤酒,个个拼起酒来眼都不眨一下的。
酒足饭饱,四个人晃晃悠悠地走在步行街上,这个时候天也已经黑了。身边人头攒动好不热闹,有人忍不住感慨:“F市顶多算一个中型发展城市吧,瞧这逛街的人倒挺不少的,好像买东西都不要钱似的。”
说话的人叫杨波,睡丁畅的对铺。他走在丁畅的旁边,矮了他半个头。
其他人关心的却不是这种无聊的民生问题。吴灏看着身边一对对的小情侣,叹了声气说:“看人家,多甜蜜。像我们几个大好青年要人品有人品,要样貌有样貌,不谈恋爱我觉得都对不起社会和人民。”
还有一个是睡丁畅对面上铺的陈同宇,他见只有丁畅一个人不说话,捣捣他道:“玩什么深沉呢?在想什么?女朋友?”
丁畅撇他一眼,懒懒一笑道:“我对那种腻腻歪歪的事没兴趣。”
同宿舍里面,丁畅的条件最出色。不光因为他长得好,也因为他看似随意的性格,仿佛对什么都不太上心,生活态度谈不上积极向上。偶尔无聊了,会一个人坐在学校大操场的座位上抽烟。原本他只是想找个空旷安静点的地方坐坐,但此番无意之举却越发引得无数的女生为他动心倾情。
吴灏嗤他,“看你现在嘴硬,我看你是没遇到能治你的那个人。”
丁畅也不否认,笑了笑道:“也许是吧。”
吴灏左右环顾,看到不远处一个醒目的酒吧招牌在夜幕下闪闪发光,便兴奋地道:“哥几个,咱们去酒吧坐坐吧。”
陈同宇啐他:“猪啊你,刚刚酒还没喝够吗?”
大一的时候,大家都忙着熟悉新校园和新生活,一般活动的范围也多是在学校里。到了大二,新鲜劲过去了,现在开始想把生活圈子朝外发展了。
“丁畅!”吴灏叫他,“怎么又不说话了,你小子今天看起来有点奇怪啊!”
丁畅想了想,目光转向不远处的酒吧,决定道:“走,去酒吧,我请客。”顿了一下又道:“我们去酒吧一条街,去一家我以前去过的店。”
其他人也不反对,一行人走到步行街路口,招了出租车直奔环城路。
第七章 不期将来
丁畅那个开酒吧的亲戚已经不做了,他说的去过的那家酒吧,是陆潇潇以前唱过歌的地方。
转眼各奔东西已有两年时间。当初他考上了A大,却得知她报考的是一所外省的学校。他那时候十分想不通,二本院校里面,A大无疑是个很好的选择。而以她的分数完全可以考上,可是她却选择了一所名气一般的外省学校。
后来进了大学,他们便失去了联系,或者说,是她刻意断掉了他们之间的联系。他没有她的地址更谈不上有电话号码,去她家小区门口转过几次,也是毫无收获。
他那个时候,应该是对她有些好感的,只可惜临近高考,那种意态朦胧的感情都是自己还来不及弄明白就被分离给掐断了。日子久了,他也渐渐淡掉了对她的那份感觉。
今天一提到酒吧,他就下意识地想起了她。
只不过经过两年的变迁,不知道那家当初看来条件一般的酒吧还在不在。
依着记忆里的路线,很快就到达了地点。有些出乎意料,酒吧居然还在,而且从装修上可以看得出,档次也提升了一些。
几个人没作停留,直接走进店里去。
里面的光线有些暗,服务生领着他们在靠角落的一处座位上坐下来。
每个人都象征性地点了杯酒。刚刚已经喝了不少,现在来这里也不过是想找个小资点的地方坐着聊聊天,打发打发时间而已。
不远处的那个舞台位置没有变,只是换成了玻璃砖的地面。五彩的灯光从四角照上来,映得台上的人看起来颇有几分迷离的气质。
丁畅半靠在沙发里,眯眼看着舞台方向。大概是酒喝多了容易产生幻觉,他依稀又想起了唯一那次在这里看着陆潇潇唱歌的样子。
吴灏跷着二郎腿,手执酒杯抿了一口,很不满意地道:“这哥们唱成这样也敢出来混饭吃?调都跑光了,还不如我呢……”
其他人都很不给面子地笑他。谁不知道吴同学怀揣着歌星梦,但凡碰上个歌手什么的,他都免不了要说几句酸话好平衡一下心理。
“你喜欢,尽管上去嚎两嗓子好了。”大家都撺掇他。
吴灏自认还没有醉到那个程度,他要是跑上台去,人家一定会把他当作踢馆的给撵出去。
酒灌多了,人的思绪免不了有些昏沉。更何况台上那哥们的嗓子的确像吴灏鄙视的那样,难听得可以。丁畅也懒得说话,索性闭上眼睛浅寐一会儿。
意识朦胧中,有人在推他的胳膊。他混沌了三秒,思绪迅速清醒过来。睁开眼睛,就看到吴灏一脸来精神的表情,对他道:“快看,换成美女歌手了!”
吴灏这小子,天生爱咋呼,A大唯一不缺的就是美女,他在这里穷激动个什么劲?
丁畅揉了揉眉心,眯起眼睛朝台上看去。台上的灯光打得有些暗,一名身形纤细长发披肩的女孩子正坐在高脚椅上。侧分下来的头发遮住了脸,她调整好了高脚椅的高度,抬起头朝观众露出微笑,灯光下展露一张年轻苍白的脸。
他有一瞬间的恍惚,怀疑自己是不是酒还没醒。
当年他询问她填报的志愿时,她不是说要去念外省的学校吗?为什么此刻她却出现在这里?
陆潇潇,没想到当年她摆出一张无辜的脸,蒙人的本事还真有一套。
“唱得真不错。”连吴灏也忍不住出言称赞。
丁畅却安静看着台上的人,眉目渐渐转冷。如果当年她真的去了外省念书,那么她断掉与他之间的联系,他虽然觉得可惜,但起码能够接受。而眼下,分明是她说谎骗人,让他感觉自己付诸的友谊被背叛了一样。
收回目光,他径自一人喝酒,任耳边充斥着其他人的赞美之辞也懒得抬眼看一下。
一曲唱罢,台下有人鼓掌起哄。靠近舞台那一桌有个男人大概是喝多了,站起来对着台上的人道:“妹妹,下来陪哥哥喝杯酒!”
杨波和陈同宇看着那个嘴脸难看的男人,摇头鄙视。吴灏性格爽直,干脆说了一句:“没素质。”
这里是正规经营的酒吧,并非那种灯红酒绿的夜总会,吆喝着要人陪酒是极其可笑的行为。
而作为一个只负责唱歌的歌手,她本可以对这种事不作理会,让店里领班出来处理就行了。可是台下那个酒喝高了的男人摸出皮夹,随手就抽出几张崭新的百元大钞,往桌子上一拍,“喝一杯,你就拿一张,怎么样?”
感情他是真把这里当成可以喝酒划拳讨价还价的风月之地了。
潇潇看了他一会,弯起嘴角露出一抹微笑。她回头对身后的乐队示意继续奏乐,她则站起身走下台来。
她也不多话,只是很友好地对那个男人笑了笑,伸手倒了一杯酒,仰头灌下去,眼都未眨一下。然后她取走一张钱,再接着倒第二杯。待她一口灌下,那一桌其他几个男人都别有深意地吆喝一声。
在酒吧混了这么多年,潇潇知道眼前这几个人看起来像痞子的人不好惹。但她也不会跟他们做太多的纠缠,喝个三杯圆了客人的面子,她也好全身而退。
第三杯下去,她放下酒杯,笑着道:“您出手很大方,谢谢。”
伸手去拿第三张钱,不料手刚挨到就被人抓住。她不动声色,抬头微笑,“请问,您还有什么事吗?”
抓住她的正是那个要她喝酒的男人。他皱着眉看她一眼,半带着调戏的口吻道:“看妹妹你酒量不错,不多陪哥喝几杯,怎么说得过去呢?”
潇潇的脸上维持着风度,回道:“抱歉,您看我还有两首歌没唱,那边还在等着我。”
对方显然不打算吃她这一套,握紧她的手不放,吃定了她似的笑道:“只拿三百块钱怎么说得过去,我看了也会忍不住觉得自己太小气。有本事,你就把这些钱全拿走,怎么样?”
皮夹抽空,厚厚的一叠钱。
说实话,潇潇虽然对钱向来秉着来者不拒的态度,但她不是傻子,知道什么样的钱是赚不得的。
“谢谢您这么厚待,不过我真的该登台了……”
“不给面子是不是?”对方换上横眉怒目的一张脸,看着挺吓人的。
潇潇心中暗暗叫苦。以前这样的状况也碰到过,但对方并非是眼前这样的小混混,她纵然有八面玲珑的本领,只怕也抵挡不了对方的无赖行径。
或者,她该让领班出来救个场了。
耍流氓的人不是没见过,但还真是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周围都是客人,他是仗着有帮手,所以才敢动手动脚肆无忌惮吗?
丁畅的眉心皱了皱,环视一眼旁边的几个人,“哥几个,多久没打过架了?”
在座的四个人,别看现在个个一副斯文学生模样,高中时代那可都是当过热血青年的。男孩子全一个样,少年时代都没少打过架。
吴灏最兴奋,已经先一步站起来,捏得手指关节“咯咯”作响,“妈的,早就看那瘪三不顺眼了。也不看看这什么地方,居然敢对美女动手动脚的。”
丁畅也站起身,对其他三个人道:“今天就当是帮兄弟出这个手,回头我请客吃饭。”
他已经先一步朝前走去。身后几个家伙听了他的话,全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互看一眼道:“什么意思?”
当然,管他是什么意思,暂时都没时间关心。眼下还是去上演一场英雄救美的戏码比较有趣。
丁畅慢步过走过去,拍拍那个男人的肩膀。
对方怒目回头,瞥他一眼,“干吗?”
丁畅避开他喷过来的唾沫星子,嘴角弯了弯,突然毫无征兆地就是一拳,重重打在他的脸上。
男人吃痛,人被打得后退几大步,手也松开了。
潇潇踉跄着跌到一旁,惊魂未定。而丁畅居然还有闲工夫伸手扶了她一把。
与他目光撞上的时候,潇潇毫无防备的心思,整个人完全愣住了。
他的态度谈不上友好,没有老同学重逢时的欣喜,甚至还对她淡淡皱了下眉,说了句:“躲边上去,小心伤了你。”
有人已经冲过来,对他踢出飞脚。
他姿态闲适地迎战,仿佛眼前的这些阵仗对他来说,只是最不起眼的一个小场面。
两帮人拳来腿往,酒瓶被砸碎在地上,满地的酒水横流。整个酒吧顿时乱作了一团。
终于有人报了警,丁畅他们几个人赶在警察到来之前,顺利地跑出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