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代当富婆:大漠花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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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古代当富婆:大漠花汐-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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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结束了!”在他不安的审视中,她依旧是无谓的笑笑,重复这莫名其妙的句子,并且那表情,像在说:你还等什么呢,该干嘛干嘛去吧!

金诺轻轻拍了拍她的肩,正想伸手去拿袋子,忽尔地面开始震颤。一层层的金沙,跃跃飞起,像一层层被轻轻掀起的纱网,灿灿晶晶,升向空中。
奇遇象蚁兽
很快,视野模糊。

一个不经意的转头,花汐发现,司空小竺的神情变得十分紧张,并且迅速贴向墙壁。

一种不好的预感,再次贴着她的头皮溜过。

预感,为什么总发生在灾难前面,就不能洗具一次,发生在她买彩票的时候吗?

心骂不会耽误步子,她拉起金诺的手就向墙边跑,喊着:“肯定有危险!他们死了好多人,可能知道要发生什么!”时间紧迫,来不及细说。她的意思是,司空小竺和金承他们经历过许多危险,对一些危险信号有经验。所以司空小竺的表现说明,危险来了!

金诺也意识到了,轻轻推出一掌,将她送向墙边,继而步子一提,白衣升空,扑向了几个被点穴的金兵。他和金承最大的不同在于,不如哥哥心冷,在危险发生时,他会尽力顾及每一个人。

就在这一个擦身而过的瞬间,一阵猛烈的撞击,他回头,却再也看不见花汐。

事情发生得太快,在那一刻,谁也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现在,花汐明白了。镜头在脑中快速回放,那一刻,她正想去追金诺,突然一股冷风扑向脸颊。不祥的预感再次发作,她确定自己马上就要去阴间喝茶了,正等着,就见一个黑点在前方闪了一下,然后身体就升空,再然后,就像现在这样——

金承抱着她,骑在一个宠然大物上。刚才,就是他骑着这个东西,在肉眼反应不出来的一瞬间,凭着本能,将她扯到了这动物的背上。

权且称它为动物吧!

它跑得飞快,不比飞机慢。

它有六条腿,不比蚂蚁少。

它有长鼻子,不比大象美。

它全身长着蓝毛,有点像……

“你是不是研究失败的阿凡达?你是大象和蚂蚁的儿子吗?”花汐拍打着它的背问,小有点儿兴奋。赞,它跑得实在太快了,让上辈子没坐过飞机的她,坐了一把免费的空中客车,爽!

它的速度,也让她想通了一件事,就是金承他们说过的,地道中最厉害的那种东西。

它能把人撞得支离破碎,它无影无形。那一切,都是因为,它跑得太快。这就和飞机的原理差不多,飞机在空中飞,在人们眼中只是一闪而过或不曾发现。

不过嘛,哈哈,坐在飞机里的人,感受就大不同啦!

花汐越坐越开心,竟开始挥舞双臂:“哎——潘多拉星球,史上最大胃的女人来啦,你准备好了吗?”这都什么根什么呀,她喊完,自己都忍不住,咯咯的笑了。

金承坐在她背后,一丝不敢松懈,一边抱紧她,一边抓紧怪兽的鬃毛,对她,哭笑不得。刚才,若不是一股巧劲儿,他抓住了她,现在,她已经是一堆碎片了。

难道她不知道?还是,她真的没心没肺?恩,应该是后者,没错,没心没肺。在后面,看看没心没肺,他冷俊的嘴角,悄悄弯起。
初吻
前方的道路越来越窄,越来越矮,骑在怪兽背上,几乎可以感应到气流在头皮和洞顶发生的磨擦。

金承不得不趴下去,紧紧趴在某花的身上。

他的脸,贴着她的脸,四双眼睛以不过两寸远的距离,对望着。而自腰部以下,他们叠在一起。这个画面,一般在杂技表演上才能见到。

花汐突然产生了一种错觉,眼前的人不是金承,是金诺,他们发生这样的亲蜜误会,是在自家的小床上。当然,这种错觉,是她强加给自己的,不然的话,她会有种跳下去的冲动。

嗡。

一波蓝光撞在他们身上,发出琴弦般的一声。一瞬间,他们的身体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身体不由自主的蜷缩,两对唇,事故性的碰在一起。

喔,一片暖流撞进唇齿,花汐不由自主的颤了一下。在这样的强压力之下,她睁不开眼睛,只能任由他那说话用的道具,像电流一样,在她的口腔肆虐。

他似乎吃定了她不敢动,那只欠揍的舌头,势头汹猛,像条会跳舞的火蛇,令她无法抗拒。

意识在最初的反抗之后,终于败给了本能。在欲望的驱使下,她的蕊舌开始学习反攻,卷入他的唇,去寻找那最震颤的触点。

宇宙间最神奇的,是有了雄性和雌性之分。它们不碰撞则已,一旦碰撞,会发生比化学反应更强大的反应。

花汐蜷缩在他的怀抱中,吻着,体内*交融,似乎有一种快乐,带着她,跑遍了湖海山川、雾里云间,钻天入地。她掉在这快乐的泥潭里,沉醉难醒,欲罢不能。

忘了他是谁,这一刻,他是一片让她舒服的海水,将她包裹。

很欠扁的是,自从她学会反攻以后,他就开始偷懒享受了,不再主动,睡着了一样。

嗡。

琴弦般的一声,又是一波蓝光撞在身上,束缚着他们的力量骤然消失,眼前,雪亮雪亮,茫茫一片雪野。

夏天怎么会有雪?花汐狠狠打了个冷战,同时想避开金承的目光。现在清醒了,自然会为刚刚发生的“误会”脸红,然而没把视线挪开呢,她就发现,他闭着眼睛,表情痛苦之极。

靠,不管怎么说吧,就算是路人甲和路人乙好了,刚刚热吻过后,他也不该是……

哪有豆腐,我去撞个墙吧!

花汐在心里揶揄自己,轻轻推了他一下:“拜托,我不是人肉沙发,你能不能,坐起来一下!”

轻轻一推而已,他居然翻下象背,直落下去。刹那间,她来不及思索,本能的抓住他的衣服,随他一起,坠在厚厚的积雪上。

飞速翻滚,滚啊,滚啊,滚啊……也不知滚了多少圈,反正停下时,花汐仰面躺着,发现整个天空,围着她转。

终于从旋转运动中恢复出来,她懒懒的转头,看到了他,一瞬,有种冰凉的、叫做泪的东西,隐约从心间穿过。

他趴在地上,背上血肉模糊,仔细看,不难发现,他的背是被某种锋利的东西划过了,一条又一条的血沟,纵横交错。看着,她明白了,之前他吻得那样疯狂,近似报复,是因为他的身体,正在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后来,他一动不动了,那是因为,他疼晕过去了。

一定是,他用他的背当盾,顶住了某种硬物的刮割,而她躲在他的身下,没有受伤。 。  。。  想看书来
有点动情
人心都是肉长的,当别人用泡妞的热情救了你,就算他在你心里有污点,也用不干胶贴上吧!

花汐决定救金承。

她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他高大的身体扶起来,然后将肩膀架在他的腋下,像以前扛着金诺那样,扛着他走。当然,也可以说,拖着。

白茫茫的雪野,一丘连着一丘,从高处俯瞰,他们就像两只且*且运动的瓢虫,在白色的波浪上,划下一条长长的红线。

金承一直在流血。

花汐的心,急得揪成一团。

也不知哪来的力气,脚下的步子又快了些。

奇了,扛着一个百八十斤的大男人,还能走这么快,她发现,自己这一世,是搬运工的命。

只不过,人家扛的是水泥、麻袋,她扛的,是皇家制造,不是皇子,就是太子。恩,高级搬运工!

一路拿自己开涮,一路咬牙坚持,累到筋疲力尽,还没找到人家。花汐又冷又累,看着白光灿灿的远方,没别的,想哭。

抽抽鼻子,她强迫自己笑出来,继续开走,大声说:“太子殿下,你要是活下来了,可得记着报恩哦!你放心,我不是故事里那个贪心的老太婆,要了木屋要石屋,要了石屋要别墅。我呢,不贪心,一个条件,回到湖城,你简单给我盖座宫殿吧,前面栽花,后面种树的那种。对了,宫殿下面,还得有个游泳池,哦,就是水池。池子里,给我镶上几颗夜明珠。”

“镶夜明珠做什么?”冷冰冰的问,他醒了,咬牙站直,看着她,眼底某处,藏着一团温柔的水光。

哇,他可终于醒了,再不醒,她简直要去抄上帝的家了,谁让上帝这么整她?“笨啊,有了夜明珠,就不用点火把了,多环保!”笑着说完,泪水块堤,她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趴在他的肩头,呜——哭得天地灭绝。

问了一句,她就哭得这样,瞬间,他了然了,这一路走来,她有多么艰辛!冰天雪的,她穿着夏天的蝶衣,身上还有病,居然扛着他这般高大的身材,冒风前行……

不敢多想,越想越心疼,他下意识的去*服,却在身上抓了个空。郁闷啊,衣服早前都脱完了,想找点儿避寒的东西给她都没有。略一犹豫,他默默,将她抱起,用身体,挡住寒风。

然后,就在她惊愕的目光里,他忍住背部的裂痛,脚下运气,咻,滑了出去。 

“哇,雪上飞啊!那个那个,对啦,铁掌水上飘,裘千仞,裘老前辈,是你师父吧?”不厚道的揶揄着他,见他只会装酷,她轩轩眉头,躺在他的肩上。唉,做做好事,让他抱得舒服一点嘛! 。。  。。 
XXOO前奏[*]
以金承的方法,在雪面滑行,他们很快找到了一户人烟。就在花汐上前去拍门的时候,金承晕倒在雪中。

前段时间,几天没吃东西,刚刚抱着她,运功滑行,那是一个奇迹。

这户人家很热心,见他们有难,二话不说,先救人。当然,他们说的话,花汐听不懂;花汐说的话,对他们来说也是鸟语。

他们一家三口,一男一女加上一个小屁孩儿,帮着花汐把金承抬进屋,让他躺在热坑上,又忙活着替他治伤,为他们弄吃的、喝的。

折腾完,天也黑了。

他们家不大,就并排两间石头屋子。花汐和金承,只能同住在一间屋子里,共躺在一张热坑上。[某花不平:为啥让我与狼共眠?某云坏笑:不这么编,能有故事么?]

“那个,我说,这是三八线哦,你过来的话,世界大战就会暴发!”

花汐在两人中间顺次摆了些东西:水壶、水碗、铁锹、木头……都是刚才在屋子里找到的,一边摆一边警告金承。

金承抱头躺着,看着棚顶,满不在乎的说:“你心中有墙,墙就在;你心中没墙,砌上一排刀剑也是白砌!”说完,转头,看着他,*微微一眯,嘴角浮起戏谑的笑意:“汐儿,你这墙,不会是给你自己砌的吧?”

朦胧的灯光中,他的脸,半分迷朦,半分闪烁,有种邪媚的美,让她愕然了一秒。下一秒,她躺下,盖上被子,枕着手心,看着他,淡淡的笑:“你叫我汐儿呀,看来,你承认我不是鞠幽了!”

他长睫一煽,轻轻嗯了声。

她说:“那么,你就没有理由再对我那样了,是不?”

他狡黠的扯扯嘴角,不予回答。这个鬼丫头,刚刚洗过脸,满面水嫩,小嘴儿丰盈,眨巴着灵光烁烁的眼睛,躺的姿势又这般可爱娇巧,还想让他做个冷血君子?有难度。

“想什么坏水呢?我劝你,最好放规矩一点!我喜欢的不是你这一型,是金诺那样的好人!懂吗?”花汐说话,心直口快,有时也不是成心伤人。

金承的某处,却为她这几句话而深深一疼。随即有股怒火,在心底串烧。他缓缓的坐了起来,侧目,盯着她看。

她用被子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又脏又破的被子,更显得她的脸晶莹白净,让人看一眼,想咬十口。

最要命的是,这些日子以来,她古怪特异的举动,在不知不觉中麻醉了他的心。

想占有她,却不是因为生理上的需要,而是因为觉得她可爱。

这种感觉,以前从没有过。

以前遇到女人,都只想缠着他,让他反感。然而现在,他想要一个女人了,她却在想着别的男人!

他不能接爱。情场不是战场,但道理一样,输了阵地,就输了人生。

一瞬间想了很多,归结为一句话,很想很想,拥有眼前这个与众不同的小女人。

“既然你这么不安心,就一个人睡吧!”

淡淡的丢下一句,他赤着怀离开屋子。花汐有些始料未及。
博同情,博可怜?
作秀啊?

博同情,博可怜?

花汐决定无视金承这种自虐的行为,拽拽被子,把自己包得更严实些,在热乎乎的火炕上,美美睡了一觉。梦里,见到了爹、娘,哥哥姐姐们。还梦到三哥成亲了,新娘子居然是那个十三妹。十三妹一打开红盖头,先露出个猪鼻子。她就这样笑醒了。

阳光透过纸窗射进来,照着宁静的房间,金承不在。女主人笑眯眯的进来,手中抱着粗布棉衣。

这家的男女主人看上去是普通人打扮,但他们的神态和气质,都十分有修养,不像平民百姓。花汐不想去打听别人的秘密。当然,打听了,也听不懂。

女主人走到跟前的时候,花汐想问问金承在哪,又想到她听不懂自己的话,就指了指昨晚金承躺过的地方。

女主人眉开眼笑,以过来人的姿态,看着她,指了指墙壁,隔壁是他们的屋子。

花汐猜想,无良的金姓太子,肯定是挤到人家屋子里睡了一晚。洗过脸,梳过头,换上女主人给她的棉衣,这才挪到隔壁吃饭。

一进门,她差点笑翻。某承穿着男主人的棉衣,正坐在长板凳上喝热汤。男主人比他矮许多、胖许多,因此,那身棉衣穿在他的身上,很三毛,很有喜感。

不过有些奇怪,对于她的坏笑,金承只淡淡看了一眼,目光少了些精锐,看上去没精神。

花汐刚坐下,这一家的小男孩儿就凑到她身边坐着,紧挨着她。花汐怕挤着这位弟弟,往金承那边挪了挪,不经意碰到了他。他碗中的热烫洒了,她出于歉意,去摸他的手,心里咯噔一跳,他的手好烫!

金承发了高烧,因为昨晚,光着肩膀,带伤,在屋外坐了一夜。这个真相,让花汐有些内疚,也有一点儿心疼,一点点。

又到夜晚,她没在两人之间摆三八线。可他还是出去了。靠,真是在博同情,不同的是,人家是作秀来博,他是玩儿命!

花汐有些气恼,抱着被子,恶狠狠的在心里说:老天爷,你别手软,冻他个半死,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冷!

转尔一想,他出去就出去呗,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气什么?再说,他不是有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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