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步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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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步亲云-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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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吻得疯狂而炽烈。
  吻得杂乱无章,毫无理智。
  吻了一会,萧平停下,推开他的脸,细细地看他的神情。
  他除了张开眼睛,神色没有丝毫变化,就像没看见萧平一样。
  这很奇怪,这完全不像一个正常人该有的样子。
  萧平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可是他不想承认。
  不想承认其实云泽的神智还没有清醒。
  原来睁开眼睛也不代表云泽醒过来,原来睁眼只是无意识的动作,原来云泽还是没有灵魂的鬼样子。
  为什么总是在给他希望之后,再让他失望?
  萧平这下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不知道云泽到底醒没醒。
  他不知道该去请赛扁鹊还是王神医来诊断,反正无论请哪个,都说云泽没救了,都说云泽除了会吃饭已经可以算作一个死人。
  他不知道这时候自己为什么居然还活着。
  居然还他/娘的厚颜无耻活着!
  如果云泽死了,他会毫不犹豫给自己一刀,随他去,生不得同衾,死至少同穴。可云泽这样半死不活,萧平就不能死,只能也跟着他半死不活。
  萧平以前当杀手,杀人无数,甚至想过要杀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么大逆不道,老天有报应是应该的。
  只不过要报应你报应在我身上,萧平想,为什么要报应在云泽身上?
  云泽他有什么错?
  云泽是为父母报仇,天经地义。
  云泽才十八岁,那么有天分,萧平一直以为他会成为天下第一,萧平生命的目的就是使云泽幸福,他尽心尽力,竭尽全力,为了云泽未来的幸福生活做了那么多事,如今只换来眼前这一个半死不活的人,结局不应该是这样。
  不应该。
  萧平呆坐在地上,愣愣地看着床上的云泽,回想自己这一生。
  从小没父亲,眼睁睁看着母亲被人凌/辱而不敢出声;长大后来到云家暗卫营,被人扒光了使劲欺负没有能力反抗;不想杀人,偏偏成为江湖第一刺客双手沾满血腥;爱慕云泽,老天爷就把云泽变成这样……他的一生,简直是为了诠释四个字而存在的——无能为力。
  他总是无能为力。
  比如,现在云泽把眼睛再一次闭上了,他就无能为力。
  他用膝盖当脚,蹭过去,头枕在床沿上,神色渐渐平静下来。
  恢复了一贯的面无表情。
  连声音也很平静。
  他抓住云泽的手,摸着自己的脸,闭上眼睛,轻轻地道:
  “十三爷,求求你醒过来,求求你跟我说说话,我骗了你,其实我早已经……”
  萧平把脸埋在云泽的手掌里。
  “……撑不住了。”

  

  ☆、第二十章


  太阳正当空,阳光很刺眼,天气炎热,墙根下的土狗伸着舌头,无精打采地趴在黄土地上,街道两旁的茅屋在刺眼的阳光下显出枯黄色,快被太阳烤冒烟了。这样的盛夏,许多人都躲在房间里消暑,整条街只有一个行人。
  这人头上戴了斗笠,遮住面容,身材魁梧高大,仿佛不怕热一样,穿了一身毫不起眼极其普通的灰布长袍,低头疾行。
  他腰间横插一把通体翠绿的玉笛,背着两把长剑,其中一把剑稍长,鳄鱼皮鞘磨得漆黑,显得颇为神秘而古朴,另一把稍短的剑则用布厚厚裹住。汗水在背上印出一个白色盐印子,略略显出剑的形状,看样子他已背了很久。
  街拐角处立了一个茶棚,竹竿挑起一个大大的“茶”字,没有一丝风,布幡凝住不动,这人站在布幡下,抬头看了一眼日头,停下了脚步。
  立时有小二哥迎上来,难得荒郊野岭小二长得倒眉清目秀,肩头搭着白毛巾,笑呵呵行礼道:“客官可要用些茶水?”
  这人一抬腿,坐在茶棚下的长条凳子上,把手搭在桌上,轻轻敲击木桌,道:“来一壶最烈的高粱酒。”
  小二哥道:“这么热的天,您还喝酒,不喝碗凉茶去去暑气?”说着看了看他戴的斗笠,似在奇怪他为何大热天不摘下来,也不怕中暑。
  这人道:“再拿三个碗。”
  小二哥道:“原来爷是等人,还有三个人要来?小的这就去。”拿下肩头的毛巾,甩着往里面走,大嗓门扯开了叫着:“上好高粱酒一壶……”
  日头移到天空中央,像一个大火球,呼呼地着了火,一年中也就这段时间能逞威风,便卯足了力,使劲逞威风。就好像一个新出江湖的小子,天不怕地不怕,卯足了力,想扬名立万,无所顾忌,肆无忌惮。
  来客喝着酒,神情萧索,他显然绝不是一个初涉江湖的小子。
  他已入江湖太多年,已觉得非常疲倦。
  名和利他都得到过,情和义他都拥有过,他杀过人,受过伤,被人痛恨过,也被人崇拜过,现在,一切尘埃落尽,他只想安安静静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他逃离了江湖,却还是要应付许多仇家、故友。没办法,没有举办“金盆洗手”仪式,是没有人承认他退出江湖的,麻烦事还是不断。
  比如此刻,远处那五骑,如一阵风般疾驰而至,他就只好停下喝酒,抬起头来,等着这些人。
  这五人皆着黑色劲装,马鞍桥上挂着弓箭,腰挎宝刀,满面风尘,似是走了很远的路,但依然不减矫健,一直骑到茶棚,马蹄即将踢翻桌案,才一齐勒马停住。
  显得十分狂傲。
  一下子烟尘四起。
  店小二骂骂咧咧地冲出来,看见这五人的装束与身上的佩饰,吓得一捂嘴,一溜烟跑回后厨,与掌柜的两个人猫腰躲在柜台后面,瞪大眼睛,冒出脑袋,往他们这想瞅又不敢瞅的样子。
  店家的人都趴在柜台后面看戏,灶台里的火着了出来,万幸灶台附近没有稻草柴火,燃了一会便自行熄灭,黑烟在他们身后冒着,他们也不管。
  当先一人下马,腰杆挺直,高昂着头,神态骄傲得像一只斗鸡,一抱拳,“阁下可是江湖人称‘鬣狗’的萧平萧大侠?”
  见被人认出来了,萧平不慌不忙摘下斗笠,放于桌上,锐利的目光注视着来者。
  想不到自己也有被叫做大侠的一天。
  萧平不由得笑了。
  手重新又拿起了碗,喝了一口,随意自在,与那人强装出来的狂傲相比,更显风度气派。
  抿着酒,慢悠悠道:“我还以为会是唐门的人先到,想不到竟是长江盟的人来了。”
  放下酒碗,招呼道:“几位远道而来,不如喝碗凉茶解解渴吧,这家的店小二刚向我推荐过。”
  来人并不领情,上前一步,道:“我们千里迢迢来此,只为请萧大侠告之一人下落,只要你说出长江盟前任盟主飞鹰下落,我们绝不为难,否则,萧大侠纵然武艺高强,恐怕也……”
  萧平听到这,淡淡看了他一眼。
  只是一眼,那人便立刻住嘴,如临大敌,神情紧张起来。
  萧平把手伸向背后鳄鱼皮鞘的玄铁剑。
  那人惊恐地往后退了一步。
  萧平拿下玄铁剑,另一把用布包裹住的短剑仍在背上,看起来毫无出手的意思,他把玄铁剑放在桌上,见到黑衣骑士的反应,解释道:“天太热,我把剑解下来,背上都湿透了,吓到你了不好意思。”
  那人气得鼻子都歪了,右手一挥,大喝道:“兄弟们,对待这种恶徒不必讲什么江湖道义,我们一起上!”
  五个人,同时向萧平杀来。
  萧平一脚踢翻面前木桌,身体向前迎着刀光剑影,如离弦之箭般冲了过去。木桌翻滚着替他挡住了大部分攻击,萧平“呛啷”一声掣出玄铁剑,人随剑走,使了招“长河贯日”,一剑抵住五人,大喝一声:“开!都给我倒下!”
  五个人十分听话,被萧平的气劲震得噼里啪啦倒了一地。
  萧平疾冲的身子停下。
  回身,又一次冲了回来,这一次大家有了提防,列成了阵势。
  萧平如猛虎下山,风一般冲进五人阵之中,但觉面前尽是刀剑,层层下压,似无所避,与刚才对敌时的感觉大不相同,他们好像忽然之间武功大增,这才明白这五个人为何敢来找自己,原来他们所倚仗的便是结成梅花双影阵。这五人单个来论,武功稀松平常,列成阵势却犹如千军万马,且看他们站成梅花瓣形状,每个人都不护卫自身,而是为身侧两人防护,一时间犹如与十个人同时对敌一般,委实难以抵挡。
  萧平微微一哂,道:“这梅花双影阵,还是飞鹰创立的吧?”
  五人不答,萧平也没给他们回答的机会,一剑刺向一人肩头,待旁边两人相救,这一剑又迅速改向,攻击前来救援的人,原来之前那一剑乃是虚招。
  这人发现上当,立即后纵,梅花阵运转起来,立时有另一人补上空缺。萧平不管补位之人,向前追去,非要追到他不可,这是萧平的杀人绝技,只要看准了一个人,就务必杀死为止,绝不半途而废。
  身后四把剑一齐刺来。
  按照常理,必要停下才是,萧平却不是按常理可揣度之人,一往无前,一剑横扫。
  一颗头颅飚着血直飞上天。
  “噗……”,鲜血向上喷了出去。
  其余四人俱吓到了,竟然呆呆地不动。
  漫天血雨中,萧平回身,玄铁剑极快刺了四下,刺中身后四人手腕。
  “当”一声响,四把剑掉在地上,因萧平出招极快,四把剑几乎同时掉下,只有一声响。
  四人这才如梦初醒,发一声喊,四散逃命。
  萧平抹一把脸,先把眼皮上的鲜血抹净,再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血,很不错,鲜血的味道很久没有尝过了,隔了这么久,杀人的技艺还没生疏,实在非常不错,可是又不太好,他又开始回复到第一次杀人时的感觉了。
  他又想吐了。
  为了不让人看出来,萧平坐下给自己倒了一碗酒,大口灌下去,止住呕意,自斟自酌,一连倒了三碗酒,感觉才好些。随手用灰布袍袖一抹嘴巴,拿起酒坛,把另外三个空碗也倒满,抬头望了望四周,向着远处狭长的小路喊道:“看戏看了这么久,还不露面?”
  店小二和掌柜的听了这话吓一跳,互相看看,刚要走出藏身的柜台,就见远处弯弯曲曲的小路上,拐出三个人来。这才知道不是说自己,想来自己还不被这种江湖大侠放在眼里,安安心心地继续躲着偷看。厨房灶台里的火熄灭了,黑烟越冒越多,弥漫到前面的茶棚里,看样子应该知道不会引起火灾,便没人理。
  小路上渐渐行来三个人,第一人身材高大,相貌堂堂,正是曾经的风云堂堂主江风扬,第二人一身白衣,衣袂飘飘,是江风扬的好兄弟尹忘川,第三人穿着一件黑布小褂,脸上一道疤,是萧平的旧相识刘虎。这三人怎会聚在一起?而且他们还抬着一副担架,上面躺着一个人,显然他们三人不是偶遇。
  萧平早知他们会出现,他原本在等的三人就是他们,笑着一指桌上酒碗,豪爽地道:“快来喝酒!都给你们满上了。”
  江风扬三人小心翼翼放下担架,走过来坐在萧平旁边。
  担架上的俊美少年闭着眼睛,面色平静红润,呼吸也很有规律,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他只是睡着了。
  没错,他当然只是睡着了,只不过睡的时间长了些。
  他已经睡了一年。
  遥想一年之前,他戴着飞鹰面具,纵横来去,杀人如麻,掌中一把剑,世间英雄无人是他一合之将,包括萧平在内都被他一招制住,是何等威风,何等霸气,现在他报完了仇,想要歇一歇,于是就躺下来安安静静地睡着,什么事、什么人都不理会。
  他向来是这样,少爷脾气,不管不顾的,想怎样就怎样,做事只顾自己快活从不善后,没办法,他知道萧平会给他善后,萧平实在是把他宠坏了。
  萧平走到担架旁边,把自己的灰布袍脱下,罩在他身上,为他挡路边风尘,把斗笠拿过来,戴在他头上,为他遮太阳。
  动作温柔,仿佛怕惊醒了他,仿佛他真的只是睡着了;并且动作熟练,仿佛同样的动作,每天重复无数遍。
  江风扬等人却看得心酸。
  “大哥,这么快就一年了。”刘虎忍不住道,“云泽昏迷不醒一年了,你……你还好吗?”
  

  ☆、第二十一章

  萧平早就发现,不管发生任何事,只要人活着,日子就得过,并且是照常那么过。不到死的那天,谁也没资格说日子不好,日子没过完,怎么能肯定它的好坏呢?而等到你可以肯定的时候,便是你生命终结的时候,那个时候你虽知道答案又说不出了。所以,日子好不好过这种问题多想无益,多问无用,只要去过就好了。
  萧平见刘虎问自己,什么都没多说,他本来也不是一个喜欢抱怨喜欢多嘴的男人,他只微微笑道:“还好。”
  他现在已学会了微笑,喜欢说话时带着笑容,别人开心,自己也轻松。
  尹忘川坐在萧平左边,借酒消愁,叹道:“你叫我们去接他,我看见他身上不仅没有常年卧床的褥疮,而且连指甲都被剪得干干净净,你把他照顾得很好,没有人会比你更好,我至此才对你产生敬意,若是十三醒过来,我一定会当着他的面交你这个朋友,可惜……”尹忘川难过地低下头。
  江风扬道:“你帮他剪指甲,是要保持剑客的习惯,只是他还能使剑吗?”说罢连连叹气。
  刘虎道:“我找了一年鬼医,还是找不到他的人,现在我们唯一的进展就是,我有个小弟装作去看病,把鬼火粉沾在了鬼医的鞋底上,鬼火粉会发光,我们只要看哪个人鞋底会发光就行。可惜的是我那个手下失踪,线索又断了。虽说鬼医就在这个镇上,可茫茫人海,镇子里人这么多,上哪去找鞋底发光的人?”
  尹忘川接道:“也许鬼医早就换了鞋了,唉……”
  萧平不急不躁,慢悠悠喝了一口酒,右手捏着酒碗,道:“鬼医找不到也没关系,赛扁鹊上个月来看过,说十三爷在恢复中,内伤完全好了,只是没了内力。”
  江风扬三人大喜过望,性情急躁的刘虎立马问道:“那赛扁鹊说没说他何时醒来?”
  萧平咽下一口酒,继续用那种不急不躁的口气说道:“赛扁鹊说也许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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