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难学啊,但是语言不通更加痛苦,所以龚明华还是硬着头皮学下去,就像学习英语一样。
他从那些人的日常对话中听懂了“你好”、“谢谢”、“对不起”“再见”。。。。。。这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其他的都不是表面上能够理解的了。
直到他抵达了风雷森林,他还是没怎么学会这里的人类语言。
他先急急忙忙的跑回了自己的窝里,还好没被其他魔兽发现,事实上,这里残留着他七级魔兽的气息,肯定不会有哪只魔兽敢跑到这里面来偷东西。
实在没有学会人类语言的办法了,他打算求助森林里的魔兽,他又变回七十多米长的庞大蟒蛇身躯,在风雷森林里面到处寻找魔兽,不管碰到什么魔兽都会问一句:“人类的语言会吗?不会我吃了你!”那些魔兽碰到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脚软,然后在他威胁之后大多都是昏倒,也有被吓死的。
龚明华都快找遍这里了,还是没找到有什么魔兽会人类语言。
上天或许总会为他开一道后门,在他就快灰心的时候,他碰到一只六级的火狐,狐狸本来就是智慧过人的动物,更何况是高级的魔兽狐狸。
这只火狐曾经游历过人类的世界,它开始时被捉到人类世界去,卖给了一位贵族夫人当宠物,被它一不小心就逃脱了。凭着火狐聪明的头脑,很快就学会了人类的语言,那时候它还是二级魔兽,所以在街上碰到了人也没人去管它,也只以为是哪家的宠物。它就这样在人类世界混了很久然后回到了风雷森林。
火狐用魔兽语为龚明华讲解起来人类语言更加的快捷方便,比他在那里乱听瞎猜要好得多。他这才发现他很多都理解错了;例如“谢谢”他听成“对不起”,“没关系”听成“不用谢”。。。。。。
虽然学习起来十分简单,但是以龚明华的头脑还是花了几个月才全部学会。
这只火狐的阅历还不是一般,比如它还知道龚明华所处的大陆名叫光明大陆,在这颗星球上还存在亡灵大陆,和光明大陆刚好分处这颗星球两端,而这颗星球名叫源星,是众神的故乡,基本上这个世界所有的神都是从这里出去的。
这只火狐不仅能搞懂人类的语言,而且还能够说。当然,它说并不是用嘴巴说,而是用腹语。兽类都有横骨,在横骨没有炼化之前兽类是不能够说出人类语言的。妖修只要达到金丹期就能够炼化横骨,如果是魔兽必须达到圣级横骨自行脱落才能够说出人类的语言。
这只火狐还给自己取了一个非常人类化的名字——肖恩。迈克尔斯。
见识了这只火狐的博学聪明,龚明华决定把它带在身边,并且承诺好酒好肉伺候着,这只火狐才答应陪他一起去人类世界体验生活。
“以后你就跟我混了~!叫声大哥来听!”
“大哥!”火狐肖恩。迈克尔斯用腹语说道。
当龚明华变成*人类的时候着实把这只火狐吓了一跳。要知道除了神级的魔兽能够变为人型,只有龙族凤族这些高等的种族才会种族的变形魔法把自己变成*人类的模样。
龚明华决定先去风雷森林旁边的奥尔顿帝国,在那里用魔兽的魔晶换一些钱,然后买一些衣服,他现在这个样子实在太难看了。
第十三章奥尔顿帝国
奥尔顿帝国位于风雷森林西侧,紧邻风雷森林,其现任国王是鲁建。奥尔顿,它的开国帝王名叫兰迪。奥尔顿,是一位十级法神。所以这个帝国的人十分崇尚魔法,只可惜魔法这么高贵的东西也只有贵族才能接触到,平民只要能成为魔法师,那么他就是贵族了,无论走到哪里都会享受到贵族的待遇。
根据火狐介绍,这个帝国主要有三大世家,其一是约翰世家,家主是一名剑神,名叫约翰。莫瑞森,他是这个帝**人的象征,以前负责守卫帝国边疆,目前是他的孙子约翰。克里斯朵夫接替他成为帝国的元帅职位。传说约翰世家的创始人约翰。塞纳以前也是一名剑神,是跟着兰迪。奥尔顿开疆辟土的人物,但是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见到过他了。还有一个是格雷罗世家,这是一个政治世家,目前当家做主的是一个女的维奇。格雷罗,她是当朝的宰相。这个女的又肥又胖,还特别喜欢打扮,帝国所有事物都是经过他手处理的。她只有一个侄子名叫查沃。格雷罗,现在是帝都魔武学院的高材生。另外一个是罗兹家族,目前的家主是尘埃。罗兹,这个世家主要是以经商为主,据说这个家族的财富可以媲美帝国国库十年的总收入,他的儿子科迪。罗兹也是帝都魔武学院的高材生。
奥尔顿帝国东面就是风雷森林,而西面是和它相邻的帝国龙之帝国,国王是一名剑神名叫亨特。赫斯特。海姆斯勒,是龙族中现任黄金龙王文斯。麦克曼的女婿,他也是在位最久的国王,据说已经有一千多年了,人们尊称他为王中之王。由于有龙族的支持,所以亨特。赫斯特。海姆斯勒才在靠近龙族聚居地龙岛的地方建立了这个龙之帝国,强悍的国力加上龙岛的支持,使得千百年来始终没有人敢冒犯龙之帝国。
奥尔顿帝国的北边是兽人荒原,经常有闹灾荒的兽人跑过来掠夺粮食,骚扰帝国子民。
帝国南边是一望无际的死亡之海,之所以叫死亡之海,是因为在海的那头就是亡灵大陆。
在大陆的最西边,还有一个教皇国,那是一群信奉光明神的教徒组织的帝国,帝国的领导机关就是教廷,领导者就是教廷的最高权力者教皇。教皇国的野心极大,几乎在每个国家都设立得有教廷的分部,每个分部都派出实力强大的主教,在各个帝国的帝都更是派出有着圣级实力红衣大主教传教。他们蛊惑大陆人民信奉光明神,对于其他神明的信徒一律采取捕杀毁灭手段,还美其名曰净化异教徒。
龚明华之所以选择奥尔顿帝国作为第一站,一是因为奥尔顿帝国离风雷森林比较近,二是因为这里的魔武学院全大陆闻名,还有很多其他帝国的皇室都愿意选择到这里来学习。
火狐肖恩。迈克尔斯体型十分娇小,刚好能够趴在龚明华肩膀上,火红的毛发加上丰富的表情,看上去十分可爱。没人能够联想到这么可爱的宠物狐狸是一只六级的高级魔兽。
龚明华现在的样子还是一副野人模样,加上一只野兽还趴在他身上,更加坚定了人们的想法。
龚明华经过边境守卫军时,又被人指指点点的。
龚明华这次听懂了那些人到底说的什么,脸色十分难看,还是决定先把手里的魔晶卖了换点钱买件衣服穿。
“大哥,前面就是奥尔顿帝国边境了。”火狐肖恩。迈克尔斯兴奋道。
“哦?这么快就到了,我还以为很远呢。”
“大哥,进入奥尔顿帝国边境,有一个小镇,你可以在那里去把魔晶兑换成金币。”
龚明华他们终于抵达了奥尔顿帝国边境上的小镇,这个小镇看上去比较荒凉。原本是冒险者聚集的地方,本该十分繁华,这里设有佣兵工会的分部,商人就在这里发布任务寻找需要的魔兽或者魔晶之类的,佣兵就进入风雷森林完成任务。这里以前到处都是商铺,由于佣兵走后也纷纷关门了。自从龚明华吃了风雷神鹰的蛋开始,这个小镇已经没有佣兵愿意来接任务了。
加上龚明华前阵子搞出的风雷森林外围魔兽大暴动,连在这个镇上居住的人也全跑光了。
“搞么子,这里么子人也没有?”龚明华来到佣兵工会发现一个人也不在,抱怨道。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他当初造成了这么大的影响,自从佣兵不愿意到这里来接任务后,佣兵工会总部就撤走了大量的人员,只留了一个人在这里照料日常事务,现在唯一的那个人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奇怪了,以前这里人很多的?我上次经过这里的时候街上全是商铺酒吧,如果要出售魔晶只需要到街上去随便找家店铺卖了就行了,佣兵工会里面也有商人发布的高价收购魔晶的任务。”肖恩。迈克尔斯奇怪道。
这时,从外面进来一个踉踉跄跄的老男人,“你。。你是什么人,跑到佣兵工会来做什么?”
“我是想来看看有没有什么收购魔晶的任务,我手头上没钱了,想换点钱来花花。”龚明华礼貌的说道。
“任务?任务早。。早。。就。。没。。没。。了,要接任务到别处去接。。接。去。”老男人醉醺醺的说道。
“那。。。请问,这个小镇哪里能够出售魔晶啊?我看这里商铺都关门了。”龚明华不甘心的问道。
“人。。都走*光了,哪来地方收购魔晶。。。。。”
“小子,你从哪来的,为什么跑这里来,这里很久没人来过了。”老头现在醉意全无,颇有点好奇龚明华怎么会跑这里来。
“我是从后边的风雷森林出来的,才赚到几颗魔晶,想来换点钱花花。”
“风雷森林!没想到你居然能从那里活着出来!”老头有点吃惊了。
“怎么不能活着出来啊,我就在外围打了几只魔兽就出来了。”这孩子说谎也不打草稿,外围的魔兽早就被他祸害光了,哪来什么魔兽让他打。龚明华接着道:“那个~~~老先生,请问你有没有多余的没用的衣服啊,我的衣服在风雷森林全部弄坏了,你看我也只能穿着兽皮跑出来要是遇到人多尴尬啊~呵呵!”
老头也不深究他从风雷森林活着出来的原因。“哦~衣服啊,我有,你跟我来拿吧!”老头说完头也不回的进了里面他的卧室,龚明华也赶紧跟上。
老头拿出来的衣服邹巴巴的,全是适合老头穿的,穿在龚明华身上看上去像农民一样。当然,再差也总比光穿兽皮好一些,又不是兽人。现在根本轮不到龚明华挑剔,他穿好衣服出来后赶紧道谢:“谢谢你啊~老先生!我叫龚明华,请问怎么称呼?”
“我啊~~~我叫布莱特。”
“你赶紧走吧,这里很危险不是你呆的,前阵子风雷森林的圣兽到处乱杀人,还有大量的魔兽暴动。”
“啊~~~那我就告辞了。真的太谢谢你了布莱特老先生!”龚明华虽然不知道圣兽发狂是他造成的,但是也知道魔兽都是被他赶跑的,他还在纳闷那么多魔兽跑哪去了,原来是跑这边来了。他有点尴尬,不好意思多留。肩膀扛着肖恩。迈克尔斯离开了佣兵工会,离开了这座边境小镇。。。。。。
“宫冥。华?有意思的年轻人,能从风雷森林活着出来还带着一只六级火狐宠物,不简单啊。期待我们下次见面。”布莱特老先生在龚明华离开后嘴角扬起了一丝微笑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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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路遇强盗
龚明华离开边境小镇后,终于在附近的城镇用魔晶换到了大把的金币,衣服也买了很多新的装进空间项链里了,他的空间项链都是藏在内裤里,一个大男人总不可能带着个项链到处跑吧,加上这身衣服也没地方放项链,他又怕掉了或者被人偷了。
他是一个比较节约的人,由于从小生活在农村,花钱不会大把大把的花,衣服一般都是一套衣服穿一年,过年再换新的,在这之前就算有了新衣服了也舍不得穿。所以他身上依然穿着布莱特老先生送给他的那套看上去土不拉几的邹巴巴的“农民装”,也正是因为这样,那些强盗山贼之类的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肖恩。迈克尔斯也劝过他换一身装扮,俗话说“人靠衣装”龚明华本来就长得丑了,再加上这身衣着,简直是惨不忍睹。可是他还是舍不得换,他打算穿烂了再换。
龚明华途经一个峡谷的时候,从里面传来了打斗声,龚明华当然要去凑凑热闹了。
。。。。。。只见一大群穿着武士装的人围着一辆马车,周围是更多的人包围着他们。
那些人前后包围着,两面全是陡峭的岩石壁,看来被包围的人是不可能跑得掉的。
龚明华到达时,开始的打斗已经结束了,地上横七竖八倒着一些人,两方各有伤亡。
其中有个单眼提着大剑的魁梧家伙大吼道:“同志们!冲啊!”包围两头的人遂发起了第二次进攻。霎时间,斗气弥漫,血影横飞。。。。。。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进攻我们的马车?”这时,在马车正面站着的那个中年男子发话了,只见他手提蓝色宝剑,身穿武士铠甲,据火狐肖恩。迈克尔斯介绍说,那是贵族骑士的衣着,地位不低。
“嘿嘿!我们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只要把马车里面的人交出来,我们立即就离开!”领头那个独眼龙道。
“你们到底什么目的?为什么要抓我们小姐?”中年男子眸中闪过一丝讶异,但任然平静道。
“嘿嘿,有人在盗贼工会发布的任务,只要捉到马车上那人,就有十万金币的奖励,你说我为什么要抓你们的小姐?”独眼男子得意道。
“靠!原来是强盗,老子长这么大还从来没见过强盗。”龚明华有点兴奋道,说来也是,生活在新世纪的龚明华怎么可能有机会接触到强盗,加上他家这么穷,连小偷都不愿意光顾。
“他们是盗贼工会的人,盗贼工会的性质和佣兵工会也差不多,也是让商人发布任务,然后他们就去领了做。但是盗贼工会的任务是让人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所以名声没佣兵工会好,也只有一些盗贼愿意去接那里的任务。但是那些心术不正的人非常喜欢在那发布任务,由于盗贼工会的保密原则,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发布的这个任务。”肖恩。迈克尔斯解释道。
龚明华还不打算出去,他刚才听到什么小姐的,说明马车里坐的是个女的,肯定是个美女,不然是谁肯花十万金币来换,要知道,一颗五级魔晶在收购商那才卖几万金币。这人打的是英雄救美的注意,他打算等马车周围那些人撑不住了然后再跑出来把那些盗贼全部打跑。“要是马车里的小姐见我救了她,来个以身相许,那嘿嘿。。。。。。”龚明华越想越淫荡。但是那全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不说他长得这么丑,就是他这身高只怕也没女的愿意和他好。
两方领头的都是五级的高级剑士,其他都是一些二到四级的中级剑士。但人数方面盗贼这边占优,所以没有多久武士装的这些人都撑不住了。
到最后,只剩下中年男子一个人在孤军奋战。
盗贼头子当然是越大越高兴,他看其他人都战斗都已经结束了,任务就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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