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神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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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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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世界上,有很多被称之为“禁地”的地方,比如说西荒大戈壁的核心地区,就属于禁地,想活命的绝对不要去。但断云山脉却不是禁地,因为……实力不够强的人,就算不想活了,也根本上不去。

高浓度的魔力不仅仅能够催生强大的魔物,对于习惯低浓度魔力环境的生物来说,也和剧毒无异。如果不能突破极限,踏入传奇境界,根本连爬山的资格都没有。

想自杀?找条绳子自己挂树上去,那才实际。

“我是肯定没办法翻越断云山脉的。”气喘吁吁地爬上一座陡峭的高峰,看着前面越来越高的一座座悬崖峭壁,感觉着空气中明显浓厚了许多的魔力,雷不禁摇起了头,“这真的不行,我办不到。”

隋雄并没有难为他,转而看向丝蒂尔。

“我是觉得……无所谓……”丝蒂尔虽然还在嘴硬,但气喘吁吁的样子,已经出卖了她。

很显然,对于他们这支冒险小队来说,“翻越断云山脉”实在是一桩难度过高的挑战,无论雷还是丝蒂尔,都没有这种能力。

更麻烦的是,断云山脉不像荒芜山脉那样有缺口,这条大陆屋脊绵延连亘,没有哪怕一处缺口。

想要过去,要么凭借强大的实力翻山越岭,要么就老老实实绕路吧。

看着已经快撑不住队友们,再看看前方依然高峻挺拔,也不知道究竟有多高的连绵群山,隋雄陷入了沉思。

过了一会儿,他总算是想出了一个办法。

“……陛下,您确定这样真的没问题?”看着面前那足以容纳一个成年人进出的血盆大口,就算是胆大包天的雷也不由得有些战战兢兢,“这办法……感觉不靠谱啊……”

“是啊!我们还是绕路吧!”丝蒂尔也很难得地跟雷有了共识,脑袋点得犹如小鸡啄米一般。

也难怪他们担心害怕,只见隋雄摇身一变,变得犹如一间屋子那么大,竟然要他们钻进巨型水母的肚子里面,称作“水母号飞艇”直接飞越断云山脉。

老实说这主意未尝不好,可以有效地解决多种可能遇到的难题。

魔力浓度过高?隋雄可以将其吸收过滤。

空气稀薄?隋雄可以用把附近的空气都吸过来,人工增加供氧。

高空有危险的飞行魔兽出没?隋雄可以发出威压,把它们赶跑。

飞在天上看不清路?隋雄可以用魔法定位。

总的来说,除了式样有些惊悚之外,水母飞艇的确是很好很好的。

然而太可怕。

是的,太可怕了!

实在是太可怕了啊!

因为很重要,所以必须说三遍!

自己钻到巨大魔兽的肚子里面去,这种事情正常人绝对做不出来啊!

雷和丝蒂尔老实说不能算正常人,可就算是独行大盗和奇葩贱人,也没办法说服自己为了赶路而往别人肚子里面钻啊!

“这不行!”

“是啊!真的不行!”

他们如此强调。

但是到最后,他们还是屈服了。

随着一声兴奋的大笑,巨大的浮空水母缓缓升空,朝着云层之上飞去……

第七十章

世界上最奇妙的飞行方式是什么?

坐飞机?热气球?动力伞?蹦极?

飞行坐骑?自己的翅膀?魔法反重力?斗气踏虚空?

或许人们想象过各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飞行方式,但是大概不会有谁想到“住在一个神的肚子里面飞行”这种事情。

“真是不可思议啊!”

透过隋雄特意留下的窗子看着外面,漫漫长空一片澄净,下方却云雾如海的奇异景观,雷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犹如贪婪的小孩一般到处观望,想要把这常人一辈子都不可能看到的景色牢牢印在心中。

过了许久,当眼睛有些酸痛的时候,他才离开窗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对正在打瞌睡的丝蒂尔问:“你为什么不感觉激动呢?是不是平时飞来飞去,看惯了这样的景色?”

丝蒂尔打了个呵欠,迷迷糊糊地说:“我哪里能飞这么高啊……这都飞到云彩上面来了……”

“那你为什么不激动呢?”

“昨天头疼没睡好……别烦我!”

雷这才恍然大悟——丝蒂尔这家伙从前天晚上到昨晚,一直在被紧箍圈束缚着不许心生邪念,但她当然不可能约束自己那满脑子乱七八糟的念头,基本上一整天都在“心生邪念——头疼——老实了——再心生邪念”这个过程中循环。直到最后紧箍圈被修改,才算是得到了安宁。

当时她之所以还没疲倦,是因为要爬山。等到现在闲暇下来,积累的疲倦涌上心头,不困才真有鬼!

想通了之后,他也就不打扰丝蒂尔,顺手拿了本书来打发时间。

贵族出身的他有随身带着书籍的习惯,但实际上很少读书。这些年来,他不是打打杀杀就是四处奔波,就算有些闲暇,多半也会督促自己好好锻炼,为下一次的冒险和战斗做准备。然而现在的环境让他实在不敢锻炼,结果就只能看书了。

这本书的做工非常精美,黄褐色的羊皮纸被银质的外框箍紧,永远也不会变形。黑色的封面上用金丝镶嵌出文字,而作为装饰用的细碎宝石更是给它增添了几许奢华。

但对于真正懂行的人来说,书名下面那行抄写者的签名,才是这本书真正的价值所在。

抄写这本书的,是一位传奇法师——当然,在他抄写这本书的时候,还只是一位年轻的学者,尚未真正踏入神秘的魔法殿堂。

主位面没有造纸术,书籍所用的材料大多是羊皮纸。每一张纸,都意味着消耗了同样大小的一块羊皮,以及或许比羊皮本身价值更高的人工。这使得书籍的价格非常昂贵,一般的平民大概一年到头都难得见到一回。

除了羊皮之外,布匹也是不错的书写材料。但它并不适合制作成书本,一般只用来制作布告、悬赏单之类的东西。

在纸张上写字是个技术活儿,除了使用专门为此发明的法术之外,就只能靠学者们手抄。法术记录的文字工整清晰,但缺乏艺术的美感,因此也就没有除了书籍之外的价值。一些严格的收藏家甚至只承认手抄本才是书籍,对于魔法抄写的书籍不屑一顾。

而雷手上的这本,虽然只是一本寻常的史诗,就内容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它优美的笔触本身就称得上是艺术的体现,而作者的身份更让它的价值大大增加,足以进入“珍宝”的行列。

当初雷离家的时候孑然一身,除了手上的剑之外,就只有这本书算是珍贵。这些年来他颠沛流离,可就算是在最落魄的时候,也没有动过把这本书卖掉的念头。

如果说剑是他的战友,那么书就是他心灵的慰藉,只有看到这本书,他才会想起昔日那平静和安宁的生活,才不会觉得自己的少年时代只是一场幻梦。

尽管,他很少读书。

从窗子透进来的阳光清澈明亮,雷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认认真真地一页页翻看着手上的史诗,细细咀嚼着那蕴含在诗句之中惊心动魄的历史,时而为诗人精心雕琢的词句赞叹一番。如果不知道他的来历,只看他此刻的模样,分明是一位学者,而且还充满了贵族的优雅气质。

丝蒂尔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雷的相貌其实是很好看的,隋雄给他做的“整容”绝非胡乱所为,而是按照美术的原则精雕细刻,使得他的面容除了稍有一些刻意雕琢的不协调感之外,几乎尽善尽美。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不协调感也在他一次次的喜怒哀乐之后慢慢消失。此刻的他称得上是一个顶尖的美男子,要换上现代衣物走在繁华街道上,不知道会让多少女人两眼放光呢。

最起码,丝蒂尔现在就两眼放光,饿狼一般绿油油的。

或许是她散发出的气息太过强烈,正在阅读的雷被惊醒了。他不慌不忙地收好书,然后敲了敲身边的墙壁。

“陛下。”他问,“在这里念紧箍咒,没问题吧?”

隋雄还没来得及回答,丝蒂尔已经大叫一声,躺在地上不动了。

“……我还没念咒呢!”

“其实,我觉得你们两个交情挺好的。”隋雄笑着说,“很有默契啊。”

雷的脸顿时就黑了:“我跟她有默契?!水母神陛下,你对于人类的观察和了解,还很不够呢!”

“或许吧。”隋雄也没在这个问题上多纠缠,转而用魔力合成了一段电子音,在“座舱”中袅袅回荡。

“旅客们请注意,飞越断云山脉的水母号航班即将降落。请系好安全带,并看管好您的孩子。请检查您的随身物品,关闭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谢谢您的合作。”

这段话字正腔圆,完全可以拿去在地球的飞机航班上使用。然而在这个压根没人懂得汉语的异世界,它只引来了两位乘客诧异的吐槽。

“这是什么咒语吗?”雷问。

“或许是出什么问题了?”丝蒂尔的想法稍稍有些悲观,“我们的高度在下降,是要坠落了吗?”

隋雄长叹一声,不禁有媚眼抛给了瞎子看的挫折感。

“水母号飞艇”很快就缓缓降落,因为隋雄将座舱内的气压一直保持在正常水平的缘故,两位乘客并没有如同地球上一样产生眩晕耳鸣的感觉,当然更不会鼻子疼耳朵疼。隋雄不禁暗暗幻想:“要是这技术能够用到地球的飞机上……”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地球上的飞机,外壳绝对不可能像水母神的身躯一样结实,能够抵抗高空时候机舱内外空气密度不同而产生的巨大压强。

随着轻轻的碰撞,“飞艇”平稳地降落在了地面上,舱壁上打开了一扇门户,两位“乘客”整理了一下东西,小心地走了出去。

门外是一片平坦的岩石,附近还有没融化的积雪,可见地势颇高。郁郁葱葱的树林从远处的山坡开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蓝和绿形成的地平线,看起来是那样的清晰分明。

这里显然就是断云山脉南方,那据说从世界诞生之时就已经存在的古老森林,被称为“太古森林”的地方。

从“登机”到“降落”,这趟旅行总共也就几个小时而已。事实上隋雄完全可以将时间压缩到更短,甚至可以只用几分钟就横渡断云山脉,只是高空那稠密的魔力让他觉得很舒服,所以就放慢了脚步,用犹如散步一般的缓慢速度在天上悠哉悠哉地行进,这才走了这么长的时间。

雷和丝蒂尔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他们只知道即使对于那些绝顶强者们来说也称得上是天堑的断云山脉就这么被轻轻松松地翻越了,既没有艰难的跋涉,也没有凶险的战斗,甚至连漫长的旅途都没有,整个过程无非是丝蒂尔睡了一觉,而雷看了本书。

就像是在旅馆里面休息一样,轻轻松松。

“神祇的力量,真是浩瀚莫测!”雷不由得感叹起来,“陛下啊,您平时要是能够不是那么的不靠谱,一定会有很多很多信徒的!”

“其实我本来就有很多信徒。”隋雄说,“在北方,已经招募了快上百人了。”

“我说的不是那种为了钱财或者庇护而歌颂您的人,而是发自内心尊敬您信仰您的人。”雷强调说,“前者,只要肯花钱,要多少都可以。但只有后者,才能真正称得上是信仰您的。”

隋雄很无所谓地笑了,他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个。

信仰什么的,他实在看不出什么什么好处。

按照神祇的规则,被人们所信仰着,就能从中得到力量。但他从没有感觉到什么“信仰的力量”过,对他而言,被人们信仰,无非就是像被夸奖一样,可以得到精神上的愉快罢了。

有人信仰,当然很好。没人信仰,其实也就那样,没什么大不了的。归根究底,无非就是面子问题罢了。

这或许就像是地球上的那句谚语,佛争一炷香,争的无非也就是面子,如此而已。

虽然已经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很久,虽然已经拥有神祇一般的伟大力量,虽然如同神祇一般被很多人信仰着,可隋雄终究并没有真正转变成这个世界的神祇。

在本质上,他依旧是那个来自地球的灵魂,始终未变。

第七十一章

太古森林,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大森林。传说当初世界开辟之时,光明和黑暗两位大神争斗不休,他们鲜血混杂在一起,化为了最初的生命之源。生命之源绝大部分变成了生命女神,剩下的部分浸润了初生的大地,孕育了郁郁葱葱的广袤森林,就是位于大陆中央偏南地区的这一片大森林。

这片森林是生命女神的最爱,很长一段时间内,她一直居住在此,和她创造的众多生灵为伍。直到破灭之年,光明和黑暗的争斗终于以同归于尽为结局,大神的陨落使得世界本源剧烈动荡,地水风火具现为各种恐怖的魔怪,它们和诸神征战不休,肆虐大地、涂炭苍生。生命女神不忍她所爱着的众生受苦,拔剑而起,斩杀魔怪,划分位面,驱逐诸神,最终敲定了这个世界的规则。

那一战之后,她也耗尽力量,就此陨落。“生命”这个伟大的神职至今依然空悬,虽然有不少神祇打擦边球沾点光,却没有哪一位神祇敢真正去继承这个神职。传说她的意志依然留在这片森林里面,守望着她所深爱的世界,一旦有过于强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就会将其触怒,伟大女神的力量会化为无可抵御的雷霆,将那越界者当场轰杀。

当年,第一代雷神觉得自己是诸神之中最为强大的,又独占着“雷电”、“毁灭”之类神职,应该不怕毁灭之雷,于是祂就大摇大摆地踏入了主位面,想要依靠先天优势独占这个世界。

结果呢?

每当太阳落山之后,人们都能看到一轮明月慢慢划过天空,那就是这倒霉家伙的残骸。

这么多年来,被毁灭之雷轰杀的强大存在已经超过了两手手指的数目。而那条“不许过于强大的存在踏入主位面”的模糊规则,也终于成为了强大的神祇和邪魔们都不得不遵守的规矩。

到了现在,就连半神层次的强者们往往都要为脱离主位面做准备,因为谁都不知道,那一道悬在头顶上的雷霆,究竟会在何时轰下来。

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们,大抵用的都是自己的分身,他们并没有真的降临主位面,只是把自己的意志复制了一份,加上一个承载着少许力量的躯壳,就完成了所谓的“神祇降世”。

真正用真身在人间行走的神祇,也要把自己所在的那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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