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女郎看着手中的号码,仿佛已经见到了她心中的大冰块一般,娇俏地微笑着,心满意足地离开。
随着她的离去,宋雨潞的笑容,却消逝无踪。
樾城那座城市,里面的一切都太过复杂,没有万全的把握,无论做什么,都可能会引发不可预期的连锁反应。
可是这位大小姐,却没有她不敢做的事。
让她无法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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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的门前,那个袅娜的身影,正在悠闲地走来走去,并时不时地向远处张望。
一连三天,他下班回来,看到的都是如此,她早早地就来到门前等候他的归来,而且还会为他准备好了晚饭,两菜一汤。
终于,看到了他的车,由远及近,佳人浅笑盈盈。
车门打开,他下了车,汽车又开走。然后,他又向着门前的她走过来。整个过程,他不慌不忙,她也不疾不徐,稳稳地站着,笑盈盈地看着。就如同,世间大多数的夫妻般,简单平淡又熟稔的幸福生活。
“你回来了。”他笑,她也对他笑。
进了门,她体贴地对他说:“洗手,吃饭。”
餐桌上,两菜一汤早已摆好,冒着热气儿,等待着主人的归来。
“吃饭吧!”她献宝一样地建议道。
“尝一尝,今天的菜怎么样?”见他已经坐好,她会期待地问着。
不过心里却知道,问是要这么问的,这叫做--有礼貌。
她是如假包换的北方人,在北方生活了长长久久的一辈子。谁知重生的这一回,却将她送到了实打实的祖国南疆。
她真的不懂南方人的口味,也绝对没有打算像众多如水的南方佳丽一般,潜心研究,励志参透夫君的胃口,想要抓住他的人,先抓住他的胃。
她只是,会做什么,就做什么。至于他喜不喜欢吃,北方姑娘的回答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把眼一瞪:爱吃不吃,给你做就不错了,还敢挑拣?
他一如既往地微笑点头,认可她的辛苦。
她做的饭菜,从来都无法被列入好吃的行列。但也绝对算不上难吃。看得出来,虽然没有天分,但她做得很认真。所以,饭菜的味道都不错。她的性格就是如此,即使自己并不擅长的事情,一样会用心去做,这样的态度就决定了,她可以将任何一件事情,完成得圆满、漂亮。
吃完了饭,他主动收拾碗筷。
然后,两人出门散步。
“今天的天气真不错。”见他不语,她立刻抢先发言。
俊男点头:“是啊,前几天一直在下雨,现在终于放晴了。”
“仙女好。”时不时的,他们会遇到热情问候她的村民,她报以友好的微笑。
“今年的年景好像不错啊?”她继续没话找话。其实,她半点都不懂。由于最近几个月的忙碌,她更加没有再去雨宝家帮忙过。南方是不是一年要收两次作物的?就是因为一年收两次,这里的大米才好难吃。所有的米饭,横做竖做,水多水少,吃起来都是夹生的,难以下咽。好想念她家乡的特产--香喷喷、绿油油的白米饭。
“是啊,村民们这几天,正忙着运粮呢!而且,现在也到了吃螃蟹的季节了。”
那些曾经顽强地用稚嫩的小钳子咬住他的小河蟹们,全都长成肥硕的大河蟹了。而曾经据他于千里之外的她,却依然留在他的身边,并且已经开始适应有他陪伴的日子,他很感恩。
他在想些什么?唇边有一抹淡淡的笑意。似乎有什么事情让他很满足,很开心。
可是,她说什么,他就接什么。
她不说的,他自然也不说。
嗯,他怎么就是不问呢?
没滋没味的散步宣告结束,两人回到了别墅,又一起到书房中去读书。
他读的是《圣经新约》,她读的是《周易》,两人可谓是中西合璧。
她看着书上面的文字:《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初六,允升,大吉。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眼睛是看着书本,她却完全不知道,上面究竟写了些什么。
嗯,他怎么还是不问呢?
她选的这本书很好啊!中国传统经典。天下文章一大抄,易经中的精华,就这样被更为广泛的应用。老子用易经的思维看世界,说世间万物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处下,柔弱处上。孔子更深得易经之道,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那么现在,她也深得易经之道,不是已经表现得很柔弱了吗?而且还用词得当,言名相符,怎么既没有见到处于上风,更没有见到事情渐成?
难道她读的书有问题?她是不是应该读一本《磨坊书简》或者是《唐璜》什么的,才能跟得上他的步伐?
书房中,他依然同她一起读着书。但三天来,她一如既往,心思根本不在手中的书本上。这些,他都知道,但就是不说。
唉!看来,他今天还是不会问了。
求人好难,如果可能,她绝不会主动开口。
终于,佳人沮丧地站起身来,决定离开。
看到她要走,他突然淡淡地问道:“你的那本书,好像不错,能不能借我看一下?”
点点头,失落的表情依旧,她不疑有他地将书递过去,身体已经转了一半,准备在他接过书之后离开。
书成功易了主,但她的两只手,也成功被另一双更暖的手握住。
娇俏的女郎立刻嘟起了嘴。这个动作让她知道,他早就明白了她的意图,只是故意不说,逗着她玩。
果不其然,她听到他含笑地问道:“有事求我,对吧?”
☆、第一百八十三章 擒鹿
她心里生着闷气,索性挣脱了手中传递的那份入心的温暖,赌气坐到一旁。
她应该明白,任何事情,只要她想做,他都会支持。可是他的小妻子,还是没有想当然地提出任何要求。能够这样对他示弱,是她此前从未展现的小女人的一面,说明他的小妻子,已经开始进入了主妇角色。这无疑是一个好的讯息。
男人唇角的弧度更大。她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现在的她,耍着小脾气的样子,正像是一个委委屈屈的小媳妇,在对着夫君撒娇。
“到底是什么事情,让我家仙姑这般努力呢?”
她也没有藏着掖着,索性直截了当地说道:“恢复樾城的食盐供给。”
她的话,却让那个含笑的表情,顷刻间消逝无踪。男人的面色,是从未有过的晦暗,说出来的话更是冷冷的:“没有任何一个理由,能让我这么做。”
“为什么?”她明知故问。
他拒绝回答。这样一种心路历程,个中辛苦,无法用语言轻易言说。切断食盐的供应,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还有更多炸弹要投掷。百谋远,你就等着接招吧!
见他不语,脸上的表情也充满压抑,显然不想要将心中的怒火暴露出来,宋雨潞笑了笑,决定将被汹涌的恨意淹没的他解脱出来:“要听一听我在樾城的故事吗?”
他的双拳握紧,下意识地想要拒绝。但最终,他选择了壮士断腕般点头。任何她的苦难,他都愿意和她一起承担。哪怕,那会让他心痛致死。
静静地,她从励傲对她的监视开始讲起,事无巨细,娓娓道来。
她讲到了在樾城监狱中,她成为众矢之的,险些被犯人们强暴。
讲到了百谋远关键时刻的出手相救。
讲到了借缘由被送进封闭监室,探查到细菌谜案的蛛丝马迹。
讲到了解情况时再度有人欲行不轨,百谋远再度出手相助。他做事老练,心狠手辣,不留余地;有时又像个坏男孩,坏水乱冒,恶作剧不断。尽管如此,他还是一直在努力,助她远离危险。
最终,她在百谋远的配合下,揪出了细菌谜案的表面真凶,粉碎了他们以犯人为试验品的阴谋,将第三次细菌实验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成功拯救了监狱里的犯人们。
他听得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他无法想象,她离开他的这些日子里,所经历的一切,是怎样的惊心动魄。
“你记得吗,我曾经让雨宝和董斯瀚告诉你的话:没有把握,我是不会将自己置身险境的。”
他身边的女子眼光柔柔地望着他,用最坚定的语气说道。
从第一次,他希望她远离起云山上那个危险的老巫婆,却遭到她的拒绝开始,每一次她决定的事情,他给予的态度都是:无条件的支持。
他给了她全部的自由,自由的身体和自由的一颗心,与此同时,更给了她全部的爱。如果天上的太阳月亮是她想要的,他都会为她去摘。
她能看透很多人和很多事,怎能看不透他?
这样的一个他,她又怎能忍心辜负。所以,这是她掷地有声的承诺,她会时刻照顾好自己,为了那个深爱她的他。
他们就是这样的心有灵犀。他可以听得懂,她所有的言外之音:爱我,不是你的痛。这就是我,给你的承诺。
此时,脸上带着满点的笑容的她,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爱上她,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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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鹿山,号称樾城最险的一座山,山势峻峭,壁立千仞,看上去,是真的很险要。
而在这座山上,竟然有一条山路,号称有九百九十九道拐,宛如蟠龙俯卧,时隐时现,其势惊险奇绝,荡气回肠,以蜿蜒迂回穿行于山体绝壁之天险,似玉带环绕,弯弯紧连,层层迭起。
如此奇险,难怪人迹罕至。
好在,她不怕。她来到这里,就是看中了它的险要。这样一来,她的骑士才有机会彰显他才华的卓绝。
从通天大路走到山上的羊肠小径,甚至还经过了一些没有路的地方,她固执地向前走着,也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在哪里。心中只是得意地想着,走得远些,再远些,让他找得更费心。困难要是那么容易被克服,她要是那么容易被找到,就算不上难题了。
终于,她又成功翻越了一座山头,进入到山区之中,一片像是天然形成的空地。
总算有较为平缓的地势了,正好可以让她歇歇脚。
嗖!
伴随着强劲的风声闪过,一支锋利的箭从天而降,直直地插入她前方的山石之中。距离她俏丽的小鼻头,不过数十公分。
她还没有全然地反应过来,说时迟那时快,无数个彪形大汉从四周的山林里,井然有序地奔出,脚步声震动整个山林,转眼之间就将她团团围住,水泄不通。
一匹剽悍的骏马之上,一个身材高大、梳着寸头的男人,脸上那经过了精心打理、个性十足的络腮胡格外引人注意,穿着一件不戴领章的四不像军服,伴随着骏马发出的慢条斯理的踏踏马蹄声,穿过所有的彪形大汉,停在她的正前方。
成熟男人的三大宝贝:络腮胡、鱼尾纹,还有黑皮肤。这个看上去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并未下马,而是从高头大马上俯下身来,视线停留在眼前的女子身上,片刻也不愿挪开,用他的这三件宝贝与她相对。
好标致好俊俏的小娘子。一袭玫红色的连衣裙,一双平底皮鞋,这打扮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一张俏脸,更是看了让人的心直痒痒。
“来者何人?”他兴致十足地问道。
换来的,是最冰冷的回答:“要你管。”
意料之外。辛垚终于在心中责怪自己,没有信了宋雨潞那个乌鸦嘴的八婆。
她来到这里,只是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个机会,想要与她心中最英勇的骑士,共同走过一段充满危险又充满刺激的冒险之旅,共同谱写一曲激情与浪漫的爱情乐章。
真没想到,这样一座从表面上怎么看怎么像是一道天堑的险要高山上,竟然还有地势平缓的去处,而且这座山上,竟然真的有土匪。她还以为,如此险峻的山峰,恐怕从来没有人尝试着攀登过。
没见过肥猪跑,却还吃过肥猪肉。她知道土匪的意义,就是绑票砸窑如同家常便饭,甚至有一些也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她默默地告诫自己,既然遇上了,哪怕破釜沉舟,鱼死网破,也决不能在气势上输了他们。
男人挑起眉头,一脸玩味。这小娘子,一不害怕,二不问他想要什么,居然敢口出不逊,够大胆,真他娘的邪门。
不过,他有的是耐性,反正最近正无聊到爆,这次就跟她玩玩:“你可知这里是我的地盘?”
她针锋相对,一句不让:“我只是闲来无事出来玩的,又没有打算买下这里,为何要知它是谁的地盘?”
哦?男人露出惊讶的表情,将他的耳朵故意凑近女孩的脸:“你再说一次,你来做什么?”
辛垚索性也凑近他,对着他的耳朵,用尽全力地大声喊道:“我来玩的。怎样?”
巨大的嗓音,震得男人的耳朵里嗡嗡作响。
他捂着深受其害的可怜的耳朵,嘴上咒骂了几句,用了好一会儿,才让嗡嗡响的耳朵恢复了正常。虽然吃了亏,他依然表现得君子风度十足。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歇斯底里。
“选择到我这里来玩,小娘子真是好雅兴。不知你可知道,你来了,就走不了了?”
他平淡地说着,撂下的最后一句话却颇为惊人,那双眼睛也再度扫向她的身体,垂涎的意图表露无遗。
辛垚挺起胸膛,半点不露怯:“既然敢来,我就有把握,能够全身而退。”
“是吗?”男人兴趣盎然地问道。
“没错。”女子勇敢地点点头。
男人笑了,刻意忽略她身后的那些正在走进的身影,认认真真地对她说:“那你可以试一试。”
眼前突然一黑,不等她惊呼出声,一块黑布当头罩下……
擒鹿山山顶的天空,堆满了乌黑的云,群树掩映的山中的道路比平日更加阴沉。看得出来,一场倾盆大雨,即将来袭。
谁能想到,看似高不可攀、险不可近的擒鹿山中,在一处最为密集的树林之后,别有一番洞天。
这里,就是他们的栖息地。山腰中的一小块空地上,松散地安扎着一些帐篷,四周宁静安详。
随着骤然拉紧的缰绳,数匹马依次人立嘶鸣,立刻止住了飞奔之势。
几个人一齐过去,把马背上的女子扯下来,扔到地上,这才撤掉她头上的黑布。
被蒙着头,在颠簸的路上一路狂奔,此刻的女孩显得极度疲惫。她足足花费了几分钟的时间,才逐渐能够辨别周遭的一切。
虽然从没有受到过如此对待,她仍然不叫一声痛,转过头来,沉着冷静地看着眼前的人群。全都是男人,这里更多,数不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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