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相对的那一刹那,整个天地似乎也颤抖了一下,随后天崩地裂,白泽的眼前一切都又恢复了黑暗,就如同是幻影破灭,啵的一响,全都恢复了正常。
乔布森仍然大叫着,靠在门上。外面仍然有无数的人影朝着这个房间,快步的涌来,老喇嘛多噶的动作仍旧快的不可思议,一抖手,就从白泽的十指间抽回了双手……
但这一刻,白泽发现自己居然能动了,原本令他禁受不起,震得气血翻涌的真言声打,似乎也一下失去了原有的威力。
紧接着一股气息从他的丹田中自动冲入了脑中,他的丹气如同被谁强力的牵引着,经由后脑,脊背,夹脊,尾椎,节节向下,一口气就冲过会阴,进入丹田,转了整整一圈。
虽然已经打通了小周天,但这一段时间以来,白泽却从来没有向这一次这样,运行的这么顺利,行云流水,本来如此,他的身形自然而然的随着丹气升降而沉浮着,一股巨大的力量,正从他的身体里面蓬勃欲出。
而说了这么多,其实就只是白泽那一个念头转动的时间,老喇嘛的这一声狮子吼,似乎在伤害到他的同时,也打开了他脑中的一道隔阂。
于是一切都顺其自然的发生了。
片刻之后,多噶喇嘛的身形飞落而下,一只手臂伸缩如同猿猴,一下变得奇长无比,五根指头,甚至已经堪堪搭在了白泽的脑袋上。
只要轻轻一捏,什么都应该结束了。
但就在这时候,白泽突然哈的一声,从他的嘴里朝前吐出了一口气。
就如同当初他降服脊椎,吹起成风的时候,只不过这一次,白泽的这一口气,吐得更长,也更远。
白气如箭,噗的一声,就在老喇嘛多噶的脑门正中,射出了一个小洞。气劲不减,又破开后脑,一路飞出了三尺开外,这才如同一条白线般慢慢的消散在空中。
第七十二章 活的比死的有用
噗!
脑门正中,血肉飞溅!
在最不可能的情形下,眼看着胜局在握,老喇嘛多噶却被白泽一扣白气喷到了头上,一瞬间整个身体都随着脑袋向后倒仰了一下!虽然只是一口气,但白泽此时懵懵懂懂,混混沌沌,这一口气却是吐得好似一根利箭,凝而不散。
这么近的距离内,挨个正着,即便老喇嘛手段通天,却也难以躲闪,只是两只眼睛睁得浑圆欲裂,身体就在那一瞬间如同定格般的站在了原地。
片刻之后,就在她的眉心正中露出了一个小洞,有筷子粗细,但不知为什么,他的脑袋上流出的鲜血很少,从前面看过去,眼力好的甚至可以透过伤口看到后面。
很显然,白泽的这一口气,已经瞬间破开了多噶老喇嘛的头骨,他苦练多年的瑜伽功夫在这一口气前,仿佛钢筋铁骨一样的筋骨,竟然全无抵挡之力,似乎白纸一样。
但就是这样,他也没有完全死透,瞬间一定的身体,紧跟着就是往前极为怪异的一扑,两只手居然一下抱住了面前同样呆如木鸡一般的白泽。
“吐气成剑,乔布森,快走!我挡不住他多长时间!”
老喇嘛多噶在这一瞬间里,仿佛是本能的一种反应,又似乎是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真的还没有死去!在这一瞬间里,目睹了白泽一张口,吐出的那一道冷森森的白光,他的心里一下子就被惊惧所充斥!
在百忙中,他的嘴里猛的用藏语念诵起了一段古怪的经文。黑暗中的会客室里,似乎一下多了无数的亮点,绿幽幽的落到了他的身上……
内家功夫练到绝顶处,腹中五脏,练成一气,两肺之间,气息浩大,至刚至猛,一口气吹出来,散则好比狂风乱卷,百十斤的石头也能吹得满地乱跑,聚则能够凝成一线,锋利如剑,就好比是古代传说中的剑仙,张口一吐,便是白光一道。
五步之内,杀人取命易如反掌。甚至可以穿过一寸厚的铁板,威力比什么手枪都大得多的多。
两人都是武道中的高手,能吹气成剑的,功夫之高,不是内家法门练到了绝顶地步,肯定也是另有传承,那就更加可怕。老喇嘛多噶七八十岁的人了,从旧社会活到现在,知道的东西自然极多。
“告诉上师,我多噶以身证道了!”
短短的两句话间,似乎已经消耗了多噶这个老喇嘛全部的精神,随后就把身子整个的扑到了白泽怀里,两只手臂飞快的捏成一个手印,随即左右一合,顿时便把白泽的身子牢牢箍住。
“先似一支箭,后如一条线,既要冷于冰,又要白如链。这一步的功夫,居然就这么突破了?”
白泽站在原地,精神一阵恍惚,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那一幕如同虚幻的情景当中,随即身上一疼,就看到了诈尸一样的老喇嘛整把自己死死抱住,眼中全是一片疯狂之色:“无论如何,你所追求的东西本来就是错的,还什么以身证道,我看是不得好死!”
整个胸腔都被老喇嘛这一饱,挤压的连呼吸都有些困难了,一侧肩头上的伤口又挤裂开来,鲜血汩汩而下,白泽在清醒过来的一瞬间,正好听到老喇嘛对乔布森说的最后一句话,顿时冷笑一声,居高临下,一掌印在了他的天灵盖上。
他的五官七窍,登时往外一齐流出黑色的血来。前后透开的空洞中,大股大股的脑浆激射而出,喷在白泽的胸前。
直到这一刻,这个老喇嘛多噶才是真正的没了呼吸,干瘦的身子,软趴趴的伏在白泽脚下,两只眼睛却依然张着。却是死不瞑目。
“脑浆都流出来了,居然还能活?难道密宗的瑜伽练到他这种地步,真的有这么强大的生命力?我们练拳的人,不知道练到最后,会怎么样?真是叫人期待呀!”
白泽看着老喇嘛最后这一瞬间的所作所为,不由的也是有些感慨。
人都要死了,却还惦念着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姑且不说着事情本身的对错与否,只事情本身,白泽却在对方的身上看到了一种壮怀激烈的悲壮味道。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藏菩萨曾如是言。是能够把功夫练到这种境界的,果然都是有所信仰的人,我要打出更加精彩的拳,就要找到属于我的信仰。这一战,打的真正值得!简直茅塞顿开。”
就在这时,十几步外,正双手捂着耳朵,一脸痛苦的乔布森突然猛地一下推开房门,身子朝前一扑,就窜到了房间外面,动作居然快如脱兔一般。
原来刚才白泽和老喇嘛多噶激斗不休,他就已经暗中跑到了房门边上,要脚上抹油,却不想正被多噶喇嘛一记“真言声打”震得两耳嗡嗡乱响,脚下一软,就瘫倒在地上。
人的耳朵里都长个一个半月牙状的器官,来调节身体的平衡。乔布森虽然在美国国内受过很多训练,也精通格斗,加上外国人身高体大的优势,对付普通人七八个也不在话下,但撑死了就是个特种兵的水平,哪里挡得住老喇嘛这一声狮子吼,余波一到,整个人立刻就昏天黑地起来。
好在平时受到的训练严苛,他的意志也十分坚韧,等到这一会儿,房间里声音一息,这个美国特工才最终找到机会逃走。刚一推开房门,马上就以平生最快的速度顺着走廊朝前猛烈的奔跑起来。
他知道这时候,房间的动静已经惊动了驼背巴桑的那些手下,只要他能坚持一分钟,和这些人会和在一起,他的这条命就算保住了。
而且乔布森跑步的样子也很特殊,两只脚往前奔的时候,上半身都要配合着迈步往前用力的冲一下,然后借着惯性两只手一起往后一甩,骤然带动另外一只腿马上跟上。就凭着他身体的这种动作,他短跑的速度甚至有短时间打破世界纪录的潜力。
在后面看上去,就仿佛是一头大草原上肆意狂奔的猎豹,不是两条腿而是四条腿。
每一个合格的特工,不论是哪个国家的,最起码的一点就是要身手灵活,拥有巨大的爆发力和速度。在这点上达不到标准的人,也不可能被派到国外来执行秘密的任务。
因为在任何情况下,这两点都是行动成功与否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特工的格斗不一定要最厉害,但反映却一定要快,进攻的时候,总会免不了暗中追击,开枪杀人。撤退的时候,任务一定失败,更要死中得活,反应更要迅速,至少你得跑得过你的敌人吧。
像是乔布森现在的逃跑,就是最标准的模式。
美国中情局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邀请全国各地的动物学家,仿生学专家,运动专家,历时十几年才逐渐完善出来的一种“豹式跑步法”,其中甚至还吸收了一些他们所能得到的中国武术中的步法和身法。
乔布森无疑是这种方法的身体力行者。
不过,房间里三个要杀的人已经死了两个,白泽当然也不会“行百里半九十”,就叫他一个人单单逃了。要是换了刚才,老喇嘛多噶选择跑路,白泽也许还不会追赶,也不一定能追上,但这种时候,乔布森想要在他的眼皮子底下逃走,却也是像是做梦一样。
因为这件事,已经超出白泽原来的想象,事关国事,他身为中国人的一份子,自然不会坐视。这个乔布森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百倍。
所以就在他撞开房门,跑路的同时,白泽在他身后已是迈开脚步,一步就从会客室的中间,扑到了门外。
紧跟着刷刷刷!接连几步大跨,身体窜起,转眼过后就追到了乔布森的身后,一把拧住他的脖子,好像拎鸡一样,拎了起来。
同时,白泽的身体也并未停下,碉楼里的脚步声已经近在咫尺,驼背巴桑的那些手下虽然还不明所以。但反应起来却也当真不慢,只这一会功夫,在白泽耳朵里,就至少听到了有三四十人的脚步声,从楼下的各个楼梯口窜了上来。
这些人手里都有猎枪,白泽现在也因为和老喇嘛一场恶战,消耗了大半体力,是以当然不可能傻到硬拼。当下只刚一把抓住乔布森在手里,他的身子就已经闪进了旁边一扇门里,随着他刚刚把门关上,走廊上就传来一阵喧哗。大队的打手,蜂拥而至。
“你放心,我不会杀你的。当然,你现在想死,也死不了!!”
白泽躲在门后,长出了一口大气,随即五指一错,指尖上立刻就有一股力道渗入到这外国人的颈椎之中,顿时偌大身子,一下就软趴趴的垂了下来,不但无法挣扎,就连舌头都不能动了。
看电影多了,白泽知道这些人嘴里多半都是有毒药藏在牙里的,虽然不知真假,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小心点总没有坏处。
再一个箭步抢到这间屋子的窗户前面,眯着眼睛往外看了看,却和来路正好相反,一百余步的空白地带后,就是铁丝网后面的茂密松林,在往上就是这一面山坡的顶了。
这时候,外面已经乱成一团,有人在楼梯口发现两个保镖的尸体,正在大喊大叫,外面的的戒备远不如楼里严密,正好离开。
随后,白泽把乔布森用床单和窗帘接在一起绑了,从窗户小心的放下去。这家伙身高一米九,体重超过两百斤,就算白泽功夫再高,也不敢拎着他从六七米高的地方直接跳下去。摔不死这厮,也难保会弄出什么声音来。
接着,自己再悄然落下,趁着夜色,一溜烟的跑的远了。
第七十三章 大军拦路
白泽虽然现在已经是拳法宗师一级的人物,之前也在峨眉山上打死过练猴拳的高手侯三,一怒之下杀了几个作恶多端的混混。
但是对于像今天晚上这样,闯进黑社会的老巢,一路上杀人如草不闻声,然后再抓人掳人,如同古代游侠般铲奸除恶,在现在的社会里,却还是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事情一旦做了之后,白泽的心里还是豪气顿生,涌起一阵畅快淋漓的感觉。
驼背巴桑的这个牧场,几乎占了整个牧马山的半面坡地,面积自然很大,白泽跳下楼后,拎着乔布森,几步翻过铁丝网,一路上提聚心神,不断注意脚下,身外的一切变化。
结果却是十分的出人意外,等到他钻出林子翻过了外面的围墙,整个牧场里面才拉响了刺耳的警报,姗姗来迟。
“竟然就这么出来了?”站在围墙后面的地上,白泽回头望了望,却是连他自己心里都有些觉得不可思议,这离开的怎么会这么轻松。
要知道他和多噶那老喇嘛之间的交手,虽然只有三招两式,但生死之间消耗的体力和精神却已经是他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本以为,自己要出来会和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一样,一路杀出来,没想到这些人的反应竟然如此之慢。
看来到底都是一群乌合之众,驼背巴桑一死,群龙无首,立刻就慌了手脚心神,变成一盘散沙。当下也不做任何停留,只抓着乔布森,一跃纵入山林之中。
身后的牧马山庄,灯火一时通明,人声鼎沸,不知多少人为此惊慌失措,惶惶不可终日,白泽却窥准了方向,快步疾走,迎头刮来一阵豆大的雨点,落在他的头上,身上,却浇不灭他此时心里的一腔热血。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这才是真正的武人豪气,练拳者当如是也。
白泽拔步如飞,气血上涌,黑暗中似乎整个心神精神都已经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将自己的身心和千百年前那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游侠豪客们重叠在了一起。
“当年太史公笔写春秋,特意为朱家、剧孟和郭解这些游侠儿立传,称其人‘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为布衣之侠,我今日所为,全系本心,虽杀人如麻,心里却有说不出的痛快。”
人心皆有侠义,当初连汪精卫这样的“人”都曾在狱中写过诸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诗句,从而名动一时。更何况是他这种自小练拳,生就一身傲骨的人。
若是从前,还谨小慎微也就罢了,如今手上沾了血,身上背了十几二十条的人命,此时的白泽就像是搬去了背上压着的几座大山,整个人一下子就“活”了过来。
从里到外,小到为人处世,大到拳意精神,都和从前有了天翻地覆一般的变化!
而这种变化,在处于和平发展的现在,无论国内国外都是是极其少见的。
“砰!”一个小时以后,白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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