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首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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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首辅- 第4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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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第六场明军含恨落败。

三比三平。

可是谁都清楚,蒙古人的损失虽然比明军惨重多了,可是明军一方,只剩下一匹阿拉伯马,还能拼一场,其他的人都疲惫不堪,仅有的好马也所剩无几。胜利的天平已经倾向到了蒙古人一边。

压在胸口的一团怒气,总算是释放出来。

乌木儿带着得意的笑容,换上了骑士的衣服,戴上了护具,手握球杆,骑上他的青马,冲到了赛场上,耀武扬威,连着转了三圈,胜利似乎已经是囊中之物了。

“乌木儿台吉,到了中午了,先吃点东西,下午再比赛,我们大人有请。”

乌木儿带着满腹的牢骚,来到了帐篷,把头盔扔到了一边,大剌剌说道:“你们不必拖延时间,这场比赛,我们赢定了!”

高拱和唐慎把脑袋一扭,懒得搭理他,江东和唐毅闭着眼睛,李春芳无奈,只好主动笑道:“乌木儿台吉,果然神勇,老夫佩服。午时都过了,不吃点东西,岂是待客之礼,来人,上菜。”

不由分说,手下人端上来各式菜肴,色香味俱全,两旁的音乐响起。乌木儿眼前一亮,还是汉人会享受啊!

他心说坐下来吃一顿也无妨,反正他已经查清楚了,那些神骏的马匹只有十几匹,没法继续参赛了,说起来还要感谢李春芳。

他举起酒杯,和李春芳虚碰了一下,一口喝干,李春芳别提多尴尬了,这才叫自己挖坑自己埋,要真是输了,还不知道多少人想撕碎自己呢!

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只剩下乌木儿吧嗒嘴的声音,听得这个烦心,乌木儿喝得酒酣耳热,突然起身,几步到了乐队的前面,露出了痴迷的神色。

“嘿嘿,真够水灵的!”乌木儿伸手去抓,弹琴的女孩连忙闪退。

“怕什么啊,李阁老,本台吉和你换怎么样?”乌木儿肆无忌惮说道:“你是想要钱,还是珠宝,要不战马也行啊,一匹,呃不,五匹马换一个人!你们可不吃亏……”

啪!

一个酒杯,砸在了乌木儿的额头,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谁敢打我?”

“本官!”唐毅冷笑着站起身,“乌木儿,告诉你,大明和蛮夷不同,我们不会抛弃一个同胞,你点的那几个铜子,还有几头破驴子就不要在本官面前丢人了!”

“好啊,你敢瞧不起我,有本事赛场见!”乌木儿气呼呼到了外面,飞身上了自己的战马,一马当先,上了赛场,这时候唐毅等人也都跟了出来,大家一起上了观礼台。

咚咚咚!

鼓声作响,乌木儿突然觉得眼前一花,什么东西,怎么那么大啊?

他不由得惊呼出声,此时从明军的一边,九匹黑色的战马一字排开,说是战马,不如说是九匹来自洪荒的巨兽!

肩高一米八,头颅昂起,足有两米多,长而浓密的鬃毛,编成了整齐的小辫子,长长的尾巴,几乎到了地面,粗大的马蹄,每次落到地面,都发出震颤,声波能传出好远,看台上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彻底被这一群硕大的战马吸引了。

论起体型,比阿拉伯马还要高一头,骨骼粗壮,肌肉结实,鬃毛浓密,狂放不羁。跑在最前面的战马,黑色的身躯,透着一层红色的光辉,就仿佛是天上的神马,裹在朝霞之中,神秘,强悍,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只要看过一眼,没人不为之倾倒,迷醉!

这些马可是大大有名,它们来自西洋,名叫弗里斯兰马,是席慕云从吕宋岛的佛朗机人手里弄到的。

“最算是赶上了,马球,我最擅长了!”席慕云舔了舔嘴唇,露出嗜血的神情,鼓声戛然而止。比赛正式开始,席慕云抢先到了中场,等待发球。

乌木儿的眼睛都直了,明军的好马不是没了吗?怎么又冒出了这么多巨兽?谁能告诉我,他们是怎么变出来的?

心中狂喊,真有心放弃比赛,可是他已经上场了,蒙古勇士,可以站着死,决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避战退却,回去之后,只会永远活在耻辱里,还不如死了算了!

他硬着头皮,到了中间。双方站在一起,席慕云必须低下头颅,俯视着乌木儿,别提多滑稽了。

“开始!”

席慕云抢先出击,坐下的马如同炮弹,猛地冲出,乌木儿来不及反应,席慕云的坐骑猛地抬起前腿,以上击下,粗大的马蹄踩中了乌木儿坐骑的头颅,骨头碎裂之声响起,乌木儿瞬间摔了下去……

第777章很受伤

弗里斯兰马的体重普遍在五六百公斤以上,而蒙古马最多二三百公斤,即便是超级变异的,也不会超过四百公斤。双方放面对面,就好比次轻量级和超重量级的拳手打在了一起,大明的骑士居高临下,包括观众,自尊心都得到了极大地满足。不好意思,弗里斯兰马还有个特点,它们后腿强劲,常常喜欢高扬起身体,用前蹄攻击,和饭盆差不多的蹄子,挨了一下,哪怕是老虎狮子一样要骨断筋折,小命玩完。

而且这些弗里斯兰马漂洋过海,到了陌生的环境,十分的狂暴,踢,咬,啃,打,什么手段都上来了。

马球比赛早就变了味,成了彻头彻尾的厮杀。

两旁的观众伏在栏杆上面,翘着脚巴望,雷坚,沈公子,等等一群贵公子看着雄壮的弗里斯兰马,彻底迷醉了。

熠熠生辉的黑色皮毛,雄壮的身躯,不羁的鬃毛,凶残狂暴的战斗方式,每一匹马就像是战车,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太热血,太爷们了!”

他们全都神情激动,沈公子更是浑身颤抖,哪怕吃糠咽菜,他也要弄一匹弗里斯兰养着,太帅气了,有木有啊!

高拱和江东都站起身,到了看台前面,伸长了脖子巴望着,越看越高兴。弗里斯兰马比起阿拉伯马更加雄健,战斗力更强,要是明军拥有一群装备弗里斯兰装备的骑兵,只怕俺答要望风而逃了。

“芳溪公,中玄公,怕是不成。”唐毅低声说道:“席慕云刚刚派人送给我一封信,详细介绍了这种战马,名为弗里斯兰,是出产自欧洲尼德兰地区的一种战马,被佛朗机人带到了吕宋,前不久,席慕云用,用计从佛朗机人手里弄来的。”

唐毅没敢详细说缘由,实在是他都觉得有点脸红。

所谓的尼德兰就是后世荷兰和比利时一代,当时还处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下,西班牙人窃据了吕宋岛,弗里斯兰马也被带到了东方。

骑兵为王的时代,任何优秀的战马都是宝贵的战略资源,西班牙人可比贝都因人狡诈多了,岂能轻易从他们手里弄到战马?

不过难不倒席慕云,他在一次和西班牙做生意的时候,偶然瞥见了弗里斯兰马,当时他就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弄到手。

席慕云非常有耐心,为了这个目标,他花了一年的时间,和西班牙人做生意,交朋友,从织造局弄到最好的皇家丝绸,洁白如玉的瓷器,精巧的珠宝饰品,每一样都让西班牙人如痴如醉,席慕云还拿出他的进士身份,告诉西班牙人,他是明帝国承认的最高级学者,他愿意帮着西班牙人传教……

一群远来的蛮夷哪能弄懂复杂的大明,席慕云的话,他们深信不疑,在谈妥了派遣去大明的教士之后,吕宋总督决定举行一场盛大的马球比赛,进行庆祝。

结果就在比赛的时候,突然马尼拉发生了猛烈的爆炸,地动山摇,观众吓得到处逃窜,总督大人不得不领着人马去救援,只剩下少量的士兵看护马场。

席慕云带着的人手乔装混在人群中,立刻发难,杀光了西班牙人,抢走了二十多匹弗里斯兰马,他们一路逃到了海边,那里有等待许久的船只。

上了船之后,席慕云没急着离开,而是静静等待,不久之后,有几十个人急匆匆跑来,他们带着俘虏来的训马师,营养师,一起上了大船。

这才快速起航,离开了吕宋岛。

他们前脚刚走,后面西班牙人就追了上来,在海上连续斗了十几天,明军损失了三艘大船,六匹弗里斯兰马葬身大海,西班牙人也损失了五艘船只,恰巧又赶上了福建水师南下,才把席慕云他们保护回了大明。

为了十几匹战马,得罪了西班牙人,搞不好还要爆发战争,席慕云胆子再大也害怕了,赶快把事情原原本本交代清楚,又从俘虏嘴里,问出了弗里斯兰马的详细情况,都送到了唐毅手里。

“西班牙所谓的无敌舰队,也就是在欧洲耍耍威风,到了东方,只会有来无回!”唐毅笃定说道。

不是大明的海军多强,而是劳师远征,兵家大忌,哪怕几百年后,八国联军也只凑了一万八千人,西班牙能调到东方多少舰队?

别忘了,欧洲还有英国,法国,尼德兰也不安生,西班牙大军远征,估计没到东方,后院就失火了。

唐毅不在乎开启战端,有意思的是高拱和江东更不在乎,他们根本不知道欧洲是个什么情况,甚至还把西班牙和葡萄牙统称为佛朗机,尼德兰的商人只是红毛夷,他们能有多少本事,值得大明忧心忡忡?

唐毅第一次觉得无知也不错,他们很快把注意力放在了弗里斯兰马上面。

同阿拉伯马适合混血,能够培养出更强势的后代不同,弗里斯兰马是单一血统的纯种马,也就是说,没法和当地马结合。而席慕云弄到的弗里斯兰马之中,只有八匹公马,十一匹母马,指着这点数量,想要繁衍出一支骑兵,还不知道要多少时间呢!

短期内,弗里斯兰只能作为一种强悍的象征,出现在赛场上,而没法出现在战场上。

唐毅十分懊恼,可是转念一想,他记得铁岭挽马,还有伊犁马都是引进不同种类,进行繁衍选育出来的。

根本没有必要落入后世的窠臼,只要愿意花几十年的时间,没准也能培养出属于东方的优秀战马,不管是弗里斯兰,还是阿拉伯马,都是基因提供者而已!

想到了这里,唐毅心花怒放,觉得天都格外晴朗,世界都明艳起来,看,一片片的红色,花都开了……

下一秒唐毅反应了过来,根本不是花开了,而是遍地的血水。

所有参赛的蒙古马和骑士都被弗里斯兰给放倒了,席慕云的坐骑咬着一匹蒙古马的脖子,用力甩了出去,高高扬起身躯,在夕阳中,反射出暗红色的光芒。

时间定格,四比三,大明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潮水一般的欢呼声,惊天动地,唐毅捅了捅高拱,笑道:“中玄公,这回又赌赢了吧?”

高拱白了他一眼,“老夫岂是钻在钱眼的人?能得到两种良驹,我大明骑兵有望,高某哪怕是吃糠咽菜,也甘之如饴啊!”

高拱充满了真诚,叹道:“行之,身在江湖,心忧朝堂,著书立说,革新马政,居功厥伟,你该回朝廷了!”

不只是高拱,包括江东在内,老头子身体不成了,他准备回京之后,就辞去兵部尚书,而继任的人选就是唐毅。

要回京城吗?

唐毅默默摇摇头,“中玄公美意小弟心领了,只是火候还不到啊!”

高拱愣了一下,竟深以为然地点头。这一次的比赛让高拱看透了大明官场的无能和虚伪,面对自己人,他们凶悍无比,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面对敌人,他们却总想着委曲求全,苟且偷安。

李春芳的作为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上至嘉靖,徐阶,下至翰林科道,一大群文官的共同心声,遇到了困难,因循守旧,抱残守缺,一个个知难而退,知难而绕,指望着他们中兴大明,简直是做梦。

“行之,凡事总要有人去做,去争!尸位素餐之徒,留在朝堂一刻,对大明的伤害就多一分,你足智多谋,又年轻有为,正是大作为的时候,老夫不才,愿意和行之,还有天下间志同道合之士,共同振衰起弊,扶持江山社稷,莫非行之不愿意吗?”

高拱时刻充满了斗志,唐毅非常钦佩,忙抱拳拱手,笑道:“承蒙中玄公看得起,小弟自当鞍前马后,为公冲锋陷阵,万死不辞。只是小弟手上还有些事情,必须要处理,也用不了多少时间,一年半载,就会有结果,到时候小弟自当回朝。”

高拱眉头一皱,有些失落,又很快过去了。

“行之,你要做什么老夫就不问了,不过我想应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既然如此,老夫就静候佳音了。”

……

赛马比赛落下了帷幕,只是真正的影响才刚刚开始,比赛结束的第二天,嘉靖就下了圣旨,要求将天马和龙驹带到京城,他要亲自观看。阿拉伯马混了一个天马的称呼,弗里斯兰变成了龙驹,也恰如其分,只是朱山和席慕云都不高兴,好马要送给嘉靖不假,可是到了皇帝手里,就只会成为圈养的宠物,公马更是要挨一刀,数量有限的宝贝儿,献给嘉靖,实在是浪费。

唐毅只能说道:“天大地大,皇帝最大,有了陛下认可,马术能更容易风靡天下,做出点牺牲也是没办法的,你们切记,到了京城,一定要回说话,把陛下哄好了。对了,我会让翰林学士徐渭帮忙的,放心就是。”

打发走了两个不情不愿的人,还有几个麻烦的人要送走,蒙古来了三位台吉,岱青丢了战马,铁背被撞得半死,相比而言,乌木儿更倒霉,他的战马被踢倒,摔在地上的时候,又压断了腿,不得不截肢。

岱青看着两个更倒霉的家伙,突然庆幸起来,能保住小命就算是不错了。来时气势汹汹,归时星落云散,越过长城的时候,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再来不来比赛了,太伤人了……

第778章收获的时候

又是一个金秋十月,稻谷飘香,自从小站稻的名声打出去之后,一年之内,水稻种植面积扩大到了二十万亩,八月份收获的时候,足足收获了六十万石稻谷,扣除百姓的口粮,供应天津三十万石,京城十五万石。

与此同时,稻田又出产了两百多万只稻田鸭,畅销京城,广受百姓欢迎。

唐毅在小站不到两年的时间,名不见经传的小站,就出现了三样拳头产品,苇席、水稻、鸭子,小站的户口增加了几十倍,变成了一个拥有两三万人的繁华小镇。平心而论,小站能发展起来,还是靠着地里位置,加上土地肥沃,得天独厚。

不过世人不会在乎这些,他们把功劳都记在唐毅的头上。

认为唐大人治理地方有法,而且小站的成功,反过头来又证明唐学的正确。小站就像是一本活生生的教科书,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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