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来就要看水晶球,你难道,不想要吗……”说着,男人坐到了宽敞的真皮沙发上。
御奴顺从地上起身站起,这才看到,深紫色的长袍没有系带子,前襟全部敞开,里面就是白花花的胴体,没有穿任何内衣,仔细看能看到很多条状的疤痕,有鞭子抽出来的,也有刀割的痕迹。右边乳首上穿了一个金色的环,在室内幽暗的灯光下泛着暗淡的红光。
御奴走到男人面前,贴着沙发跪在男人两腿之间,伸手轻轻解开男人红袍上的束带,小心翼翼的问:“主人,那个小杂种的事……”
男人神色稍冷,用干枯细长的手指来回摸着御奴的下巴和脖子说:“你可以去杀他,只要记得弄死他之前给我搞到猫眼石。我陈前鸥说话一向算数,只要你一直听我的话,我不会亏待你。”说着手稍用力抬高御奴的下巴,示意他站起来。
御奴会意地起身,撩开自称陈前鸥的男人的腿上的袍子,慢慢跨坐在了他的腿上。御奴比陈前鸥高一点,现在坐在他的腿上更是比他高出了一头,陈前鸥稍微低头就衔住了御奴胸前的金环,微微用力一拉,御奴惊呼一声。
“才刚刚这样就叫出来了吗?我的小猫真是越来越YD了……”陈前鸥放开金环,开始啃噬御奴洁白的身体,“几个月没碰你,你饥#渴成什么样了,嗯?看看你身上,干净到让我觉得陌生,我还是习惯看满身是伤的你……你也喜欢那样对不对……”
陈前鸥边含糊不清地说话边激烈地咬啮,御奴随着陈前鸥的动作前后晃动,袍子已经从肩头滑落到后背,只靠两个手肘挂着。背后也有积年的疤痕。
……
巫轩回到曹华熙家,一进门就兴奋地说:“曹婆婆,今天吴衫请我吃饭了!”
“是吗,请就请了,有什么好激动的?”曹华熙一脸轻蔑。
“当然激动!这说明他也不讨厌变成人类的我。婆婆,你喜欢的人有一天请你吃东西,你会不激动吗?”巫轩试图让曹华熙也同意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不会,因为我从来没有喜欢的人。”曹华熙微微仰着头,垂着眼皮回答这个问题。
“切,我看是没有人喜欢你吧?”巫轩对曹华熙的傲慢置之一哂,“要不你为什么现在还一个人住?”
“小猫崽,追求我的人和猫和巫师就是数上三天三夜也数不完,只不过没有一个令我动心的。你就不同了吧,别人稍微对你好一点你都觉得受宠若惊。”曹华熙和小猫针锋相对。
“谁说的!和我教配过的猫才是数三天三夜也数不完呢,我孩子都不知生了多少拨儿了。”巫轩毫不示弱。
曹华熙听到这里微微一愣,随即笑了:“好好好,我认输,小猫崽,没想到你把下小猫的事讲出来了,我还真没有孩子,算你赢。”
巫轩也愣了,没想到平时嘴头从不吃亏的曹华熙今天认输了,他眼珠一转,得意的笑了笑,然后眨眼间变成了黑猫的模样,跳到曹华熙膝头,耍赖似的说:“婆婆,你输给我点什么东西呢?”
曹华熙再次笑了,摸着巫轩的头说:“你想要点什么?说来听听。”
“我想要你帮我安排寝室,和吴衫住在一间。这只是小小的篡改系统数据,应该很容易的哦?你就帮帮我吧……”
深紫色的地毯上,扔着那件紫色的睡袍,旁边不远处御奴被陈前鸥重重地戳刺着。他小腹和胸前有白色的黏液,是刚才做到激烈处自己喷洒上,现在那东西已经软软地垂着,顶端还有一滴悬而未落的晶莹。身下的地毯也已湿了一片,是汗水和后面流下的水共同的痕迹。陈前鸥看起来已经射过一次,御奴臀下水渍面积尤其大,两人都已是大汗淋漓。御奴被折叠在胸前的双腿后有一个个红红紫紫的斑点,那是陈前鸥用指甲掐出来的,对陈前鸥来说,听到御奴痛苦的叫声比听到他享受的呻#吟更能激发性#欲。御奴的疤痕都已因兴奋而变红,横亘在身体上触目惊心,现在又被汗水浸湿,闪了亮光,更是极大刺激着陈前鸥的神经,让他忍不住一次比一次重地冲击着御奴□。
终于陈前鸥一声怪叫,在御奴体内释放,拔出疲软,后退几步瘫坐在沙发上。刚才他就是从这件沙发上将御奴摔在地上,狠狠享用的。
御奴躺在地上狂喘着,双腿已经麻木地不知道要放下了,两眼半闭,没有焦距,不知刚才那场给陈前鸥带来极大享受的性浇对御奴来说有多少乐趣可言。
陈前鸥又端起了酒杯,将葡萄酒色的粘稠液体灌入喉咙。看看御奴已经平息了粗喘,陈前鸥说:“你先去日本接触一下那家三花猫,杀你弟弟的事情交给别人做就好。”看到御奴听到这句话猛然坐了起来,似乎不想交给别人插手,就改口说:“或者你从日本回来再动手,暂时让手下监视他。他敢到那样人类密集的区域公然和人类接触,背后一定也有巫师帮忙,要先摸清他的底细。”
“一定是那个巫婆在帮它!主人,上次我接到线报说它在那个学校出现,就去了那个学校找它,在那个学校见到了一个女巫,一定是她在背后帮忙。”
“哦?我倒不知道那里还有巫师,在离我的老家那么近的地方……那女巫叫什么?长什么样子?”陈前鸥问御奴。
“这……我也不知道,我上次去的时候只顾着借水晶球,没、没问那个巫婆叫什么。”御奴觉得自己不能回答主人的问题而羞愧。
“去派人查清楚。”陈前鸥简单下了命令,听不出喜怒。
……
“不行,不能白帮忙。如果这次斗嘴我们提前约定好彩头,那么我输了可以为你办事,但是没有,所以必须按照惯常的交易进行。你不支付代价就不要请我帮忙。”曹华熙对于榨取报酬一事从不徇私情。
巫轩无奈地耷拉下了尾巴:“好,你说,这次要什么?”
“距离这里100公里有个森林公园,这个季节蛇还在冬眠,我要你去那里帮我取两枚短尾蝮的蛇胆。”
“你要我去找毒蛇的胆!还是两枚?”
“你要是嫌这个太难的话,多给我当一学期劳动力或者给我10mL你的血,都行。三选一,你挑吧。”
巫轩很快就做出了选择:“我还是去找蛇胆吧,再给你干一学期活就三个学期了,取我10mL血我至少3天不能变回人形。”还是找蛇胆最划算。
☆、突袭
五月底的时候,巫轩终于带着两颗蛇胆回到了学校。
“怎么去了这么久?”这是巫轩进门后曹华熙问的第一句话。
“哎哟婆婆,你不说你这个任务有多难搞定!那个什么森林公园那么大,我挖一条蛇就找了一个月,第二条怎么也找不到了。还是等到天气转暖虫蛇活动之后才找到第二条。”巫轩伸了一下脖子,将脖子下方系着的保鲜小瓶子亮给曹华熙。
“这是你自己选的任务。我还没说你没用,你倒先跟我抱怨起来了。初夏的胆汁就不好了……”曹华熙抱起巫轩,把瓶子解了下来,取出两枚蛇胆。
“那是我不知道它这么难。那个短尾蝮蛇蛮厉害,差点咬到我。所以你就别管冬天还是夏天的胆了。我说婆婆,我离开这么长时间,你就不怕我挂了吗?”
“我知道你活得好好的,你走之前我在你身上种了追踪符咒,一旦你有生命危险我就会去救你。我还是很在乎你的命的。毕竟猫能做到很多巫师很难做到的事情。”曹华熙原来早有安排。
巫轩也没有真以为曹华熙会放任他陷入危险不管:“原来是这样,我开始以为你会从水晶球里看看我是不是还喘气呢。”
“水晶球虽然神奇,但是使用一次耗费的魔力太大,我一点也不喜欢用水晶球。上次那个眼镜男给了我整整50mL猫血我才给他看水晶球的。这个符咒我只做了两个月的时效,你要是再不回来符咒就过期了,那样我就不能追踪到你了。”曹华熙边说边从她的药品柜里取出一只看起来十分精美的玻璃瓶,给巫轩展示里面的猫血。
“你就是个奸商……好了婆婆,我不跟你这儿贫嘴了,我去洗个澡,这两个月没怎么变人,我都快忘了怎么穿衣服怎么说人话了。”说完径自去了曹华熙的卫生间。
曹华熙自觉地去帮巫轩拿换洗衣服时问:“两个月都没变人吗?”
“变了两次,就是往瓶子里装蛇胆的时候。反正森林里也没人,不用穿衣服。你那个绳子可以伸缩,很好用。”
“那送你了。”
巫轩很快洗完了澡,神清气爽地出来了。曹华熙准备了丰盛的午餐。吃饭的时候,巫轩问:“婆婆,你最近去人类那里买东西吗?”
“去的,怎么了?”
“我和你一起去怎么样,我需要买一部手机。”巫轩一直记得上次和吴衫分别时吴衫找他要联系方式的事。
晚饭时间,手机买回来了,巫轩觉得新鲜的不得了。他以前无数次见过人类用这个东西,但是自己从来没有玩过,现在终于拥有了一部,发现非常好使,上手极快,不禁边走边玩,也顾不上和走在旁边的曹华熙聊天。他没有发现,旁边的草丛里有一只金吉拉猫悄悄掉头跑掉了,它脖子上栓的紫水晶在长毛中时隐时现。
五月底的W市已经非常炎热,食堂每到这个季节都会供应绿豆汤。晚饭时间。吴衫正在食堂跟施诗和邢存吃饭,邢存一口气喝了两碗绿豆汤才拿起筷子吃饭:“要命啊!刚几月份就这么热?咱实验室空调还坏了,不让人活了啊!”
施诗淡定地喝着一瓶可乐,说:“已经去设备科报修了,明天就能修好了吧。我就说你等等再装电池嘛,下周你又不做工作汇报,不急用数据,非赶在今天做干嘛?”
邢存说:“今天装上电池周日就没事了,这周日约好了和志杰去爬山呢。你干嘛呢师弟?”
吴衫正在玩手机,半天了一口饭没吃一口汤没喝,就在屏幕上点来点去,听到邢存的问题,抬头说:“你们记得复试的时候来的那个师弟吗?他刚才给我发短信了,告诉我他的号码。”
“记得记得,就是那个叫巫轩的帅哥嘛,怎么会不记得。”施诗说。
“就是他。他走这么久了,现在才和我联系……这个是本地的号码呢,难道他现在还在W市?忘了问他家是哪里的了。”吴衫拿着手机的手在轻微的颤抖,刚才看到短信是巫轩发来的瞬间,他突然就很兴奋,回短信的时候点错了好几次拼音。
“他家是附近Q县的,”施诗说,“我帮着研招办整理新生材料的时候看到过。”
吴衫听到后点点头,继续给巫轩回短信。
旁边邢存在和施诗讨论这个未来的师弟:“那个师弟脸很臭嘛,也不笑也不跟人说话。”
“这叫酷,你懂什么啊!都像你一样整天嬉皮笑脸的,我看也就程志杰喜欢你。”
“你又来了施诗,程志杰追的是你好不好……”
那只草丛里带着紫水晶的金吉拉猫是御奴的手下,它终于给御奴传达了一条御奴等待了近两个月的消息——巫轩出现了。
“我去W市。”收到消息后御奴对屋内的三个人下了命令。
一个矮个子男人小声说:“这不好吧,主人不是说让我们在这里等他?要是他从美国回来你不在,我怕他会生气……”
御奴对这个胆小的人类非常不耐烦,摆摆手示意他闭嘴。然后看着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立刻说:“我送御奴哥去机场。”
三小时后,御奴坐上了从东京飞往W市的飞机。他去找猫眼石的时候往往不要陈前鸥的手下帮忙,因为这事巫师和猫之间的事情,按照很久以前沿用至今的惯例,不能把普通人牵涉进来。
两个手下送御奴去机场回来的路上的边开车边聊天。染一头红发的青年看起来是新来的,问另一个人:“李哥,你说我们这么跟着御奴大哥出来,行不行啊?”
叫李哥的人放低了声音回答:“你刚升到主人身边,对情况还不了解。我跟你说啊,御奴哥是主人身边的红人,主人特别器重他,很多秘密任务都是交给他完成的。我们这些人不过是打打下手放放风的小喽啰。今天御奴大哥没请示主人也一定要出来,估计是有紧急的事情。不管主人高兴不高兴,责任都由御奴大哥担着。咱们啊,事情办成了跟着沾光,事情办不成也不会受太重的责罚。”
“李哥,你说为什么主人那么器重御奴大哥?我看御奴大哥平时连句话也不多说,整天冷着一张脸,这、看着都不舒服啊……虽说他长得是真俊!”红毛在以前在底下给陈前鸥办事的时候,就知道上面有个御奴很帅,可是到了陈前鸥身边才知道,这个御奴有点不像凡人。
“你还不知道吧,御奴大哥是主人枕头边的人。”这句几乎是咬着耳根说的。
红毛立刻表现出了极其吃惊的表情:“不、不会吧?御奴看着那么强的一个人,他……肯被人……”
“主人要的他敢不给?这样的男人做起来可能更刺激吧。而且我跟你说啊,御奴哥身手特别厉害,打起架来我们五个人未必能放倒他一个。总之,他就是主人身边的红人,跟着他干准没错。”
御奴和陈前鸥的关系对陈前鸥身边的几个随从而言是公开的秘密,大家都知道陈前鸥男女通吃,还知道陈前鸥兴致来了会把泻欲的工具折磨的多么痛苦。但是陈前鸥对御奴算是很好,从来不会把他伤的太重,也几乎从不责骂他。而且御奴的本事他们是心服口服的,御奴就像是个机器人,体能和头脑让其他手下甘拜下风。最重要的是御奴极其仗义,有好处分给弟兄们,从不推卸责任。他没有朋友,从不和什么人走太近,每天只和猫狗在一起。平时话很少,即使开口也是几个字,这让御奴有种浑然天成的冷酷和压迫感。因此大家没有看不起他反而很敬畏他。只有御奴自己知道,以身体满足陈前鸥是迫不得已也是心甘情愿,陈前鸥是他的恩人,没有陈前鸥他恐怕再活三世也变不成人,恐怕连回到生父身边的机会都没有,即使身体被陈前鸥使用的时候很痛苦,但心里是满足的。他不和同事们交谈是因为他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