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姐姐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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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 第3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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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说是生日宴会,但梅菲斯性格沉静,从来不喜欢热闹,也从不觉得被人环绕包围是件幸福的事情。对于她而言,这世界上的人可以分两类,要么就是亲近的,要么就是疏远的,没有中间状态。琼恩是情人,凛是密友,属于前者,至于葵露、阿忒妮这种,都只能算是“认识”,泛泛之交而已,属于后者,自然不在邀请之列。

所以整个宴会,其实只有梅菲斯、琼恩和凛三人而已。

“时间过得真快呢,艾弥薇,”凛一边往嘴里塞冰激凌一边说,“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只是个不到七岁的小孩子,一转眼间,你都已经成年了。”

梅菲斯噗哧一声笑了起来,“别说得那么一本正经,好像自己有多大似的。”

“现在这房间里,就数我最大啊,”凛得意洋洋,“你们都比我小。”

“其实就数你最像个孩子。”琼恩悄声嘀咕。

凛耳朵很尖,转脸朝他瞪了一眼,“你给艾弥薇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她问,“我很好奇呢,拿出来看看。”

琼恩摇头,“还没到时候,”他说,“反正又不是给你的,你着什么急。”

凛有点不高兴地噘起小嘴,自顾自地埋头对付冰激凌去了;梅菲斯应该也颇为好奇,但她比凛沉得住气,并不多说。

新鲜出炉的蛋糕散发着甜甜的香气,琼恩将十六支精心制作的彩色蜡烛依次点燃,然后拍了拍手,四壁上的魔法灯悄然熄灭,音乐声悠悠响起。“艾弥薇,生日快乐,”他微笑着,“吹蜡烛吧。”

“吹蜡烛?”梅菲斯疑惑。

“嗯,我以前从书上看到的,”琼恩解释,“先在心里许愿,然后一口气吹熄所有的蜡烛,那么你的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这是魔法?”

琼恩失笑,“嗯,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算是一种神秘的魔法,”他点点头,“这叫做许愿术。”

“为什么是十六支蜡烛,因为是艾弥薇十六岁生日?”凛在旁边问。

“对。”

“那假如是精灵或者矮人这种,活上几百岁,就得插几百支蜡烛?那得多大的蛋糕才行啊。”

“不,超过二十岁以后就以十为基础单位……算了,这个问题我以后再跟你解释。”

琼恩看向梅菲斯,少女正在犹豫,迟疑着似乎不知道应该许什么愿望。“什么愿望都可以吗?”她问。

“对,什么愿望都可以。”

“比如说,希望世界和平,永远没有战争——这种程度的愿望也可以?”

“可以,”琼恩说,“只要是你的愿望,”他静静凝视着梅菲斯,“必须是你期盼的,渴求的,自己真正想要的。只要是这样的愿望,无论多么难,就一定会实现。”

少女嫣然微笑,轻轻闭上眼睛,过了几秒钟后睁开,“我许愿了。”她笑盈盈地说,鼓起气,“噗”地一声吹出,将十六支蜡烛尽数都吹熄了。

※※※

凛自从这次意外受伤之后,人似乎有所变化,虽然依旧娇俏活泼,调皮任性,但在琼恩面前却“乖”了很多。吃完蛋糕之后,又坐片刻,她便主动起身告辞。

“好晚,我要回去休息了,”凛看看沙漏,“琼恩,艾弥薇就交给你了,不准欺负她啊。”

她托着半块蛋糕,蹦蹦跳跳出门去了。琼恩笑了笑,转脸看向梅菲斯,发现圣武士也正看着他,“出去走走吧。”他提议。

梅菲斯轻轻点头。

今天恰好是伊莉丝翠教会的圣日,葵露率领全体祭司和信徒在神殿中举行庆典,整个晨炼城静悄悄一片,除了城墙上守卫的士兵之外,再也看不到其他人影。琼恩牵着梅菲斯的柔软玉手,两人并肩沿着街道缓缓漫步,出了南城门,一路走到湖边。

石窟穹顶倒垂的钟乳石闪烁着微弱的磷光,映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带着潮气的夜风凉凉吹来,梅菲斯似乎微微打了个冷颤。琼恩脱下身上的灵化斗篷,替身旁少女披上。“你穿得太少了,”他责怪,“会着凉的。”

梅菲斯微笑不语。

“在想什么呢?”琼恩问。

“我在想,人生际遇,真是变化无常,”少女轻轻说,“想起我们在沙漠里刚认识的时候,好像就在昨天似的,一转眼间,都已经一年多了。那时候,我可怎么也没料想到自己会成为你的情人。”

“那时候,你恐怕压根都没注意到我吧。”

“是啊,”提起往事,梅菲斯嘴角泛起一丝淡淡笑意,“当时你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巫师,这种人我没见过一百也有八十,谁会看得上你啊。”

“而你早就是‘神选者’了,”琼恩也笑起来,“我可是一见到你就被迷住了呢,在心里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把你弄到手。”

“你赢了。”

“这有什么输赢的。”

“不,你赢了,”少女重复,“不说别的,倘若在以前,我是怎么也不会想像到,自己能够容许和别的女孩子分享情人;但现在……好像不知不觉间也默认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两人沉默了一会。“艾弥薇,”琼恩轻声问,“你许了什么愿呢?”

“不告诉你。”

“那可不行哦,愿望必须要对心爱的人说出来,这样才能实现。”

“还有这一条规矩吗,你刚才怎么没说?”梅菲斯笑盈盈地看着他,“不会是你刚刚编出来的吧。”

“是啊,但是真的就会实现的。”

梅菲斯摇了摇头,“不可能的啦,”她轻声叹息,“别哄我开心了,这世界上哪有这种魔法。许个愿望,就能心想事成——这不是魔法,这是奇迹。”

“说说看,”琼恩坚持,“所谓魔法,原本就是以精神干涉物质,以意念投射现实。魔法本来就是不可思议,本来就是化不可能为可能,本来就是奇迹。”

梅菲斯静静看着远处的湖面,将身上的斗篷稍稍裹紧,“琼恩,凛已经告诉你,我非常恐惧婴儿,看到就会做噩梦,对吧。”

“嗯。”

“知道为什么吗?”

琼恩摇头。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就是说,是我出生的日子,”少女转过脸,凝视着琼恩,碧绿的眼眸里有凛然的星芒闪烁,“琼恩,你猜猜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看见的是什么呢?”

“是什么?”琼恩勉强问,事实上他已经知道答案。

“一张婴儿的脸。”

“婴儿的脸?”

“我告诉过你,我的母亲是巴尔的选民,一心想要让他完成复活,为此必须杀死其他的巴尔子嗣,将杀戮神力完全融汇到我的身上,”梅菲斯语气平静,仿佛是在叙说与己无关的事实,“巴尔创造的子嗣超过千人,我并不是第一个,在我之前,已经有一些神子出生。母亲抓到了其中七个,用他们的血来庆祝我的出生,同时也为我完成第一次神力融合。”

“我问过凛,她说她出生时,看见的是父母的笑容;而我生命中最早的记忆,是一座黑暗冰冷的祭坛,就像一个浅浅的水池,贮满黏稠的鲜血,我就躺在里面,满口满鼻都是浓浓的腥气。在下面,是七具婴儿的尸体,他们的头被砍下来,堆放在祭坛边沿,让我无论面朝哪个方向都能看见……我看得很清楚,他们脸上都带着笑容,都笑嘻嘻的,冲着我笑。”

一阵夜风吹来,琼恩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这就是我生命中最初的记忆,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了,”梅菲斯低声说,“后来母亲就带着我各地奔波,到处去杀人,杀那些巴尔子嗣,杀我的那些‘兄弟姐妹’。因为要融合神力,所以我必须在场,我必须亲眼看着,一次又一次……然后我就整晚整晚地做噩梦。”

琼恩握住少女的手,感觉她的掌心一片冰凉。

“我总是做同样的梦,梦见我还在那个黑暗祭坛上,浸泡在冰冷的鲜血里,所有被我母亲杀死的婴儿从四面八方围着我,越聚越多,满眼都是,他们都把自己的脑袋从脖子上摘下来,托在手上,脸冲着我,都在嘻嘻地笑,笑着笑着,血就从眼珠里流出来,白森森的獠牙就从嘴里长出来,然后就朝我一步一步逼近,像是要把我吃掉……”

“艾弥薇……”

“每次都做同样的梦,每次都像是要在梦里死掉,然后一身冷汗地被吓醒,然后继续又重复噩梦。就连醒着的时候,耳朵里似乎都是那些婴儿的笑声,格格格格,清脆得就像风铃,”少女淡淡微笑,“总算是做得多了,渐渐习惯了,心里也知道是梦,但依旧还是怕得厉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四五岁,才稍稍好些。在那之前,每天看着太阳落山就恐惧得不得了,晚上不敢睡着,早上早早就醒。你没发现么,我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到时候就会醒,从小养成的习惯。”

“你母亲不陪你睡吗?”

“她很忙啊,有很多很多事情呢,”梅菲斯低声解释,“巴尔虽然死亡,他的教会并没有直接烟消云散,总还有一些残余。我母亲是选民,是大祭司,要处理的事情自然多得很了,哪里顾得上我。不过呢,说起来,做噩梦做多了,倒也不是没有好处。”

“好处?”

“嗯,就是以后见什么都不怕,见什么都不用在意了,”少女若无其事地说,“见得多了,也就习惯,血腥也罢,死人也好,都可以不当回事。以后自己动手杀人,也从来没半点感觉,甚至就连后来,母亲死在面前,我也没哭过一滴……我是不是很冷血啊。”

“不是,”琼恩低声说,“你只是在保护自己。”

“慢慢长大了,小时候的噩梦也很少做了,只要不让我看见婴儿,不勾起记忆,基本就没事。那次去凛家里,看到她床上的娃娃,当天晚上做噩梦,把凛吓坏了,赶快把所有的娃娃全都扔了,从此以后在我面前都不敢提婴儿这个词——不过我要说明啊,她的脖子本来就细,可不是我掐的。”

琼恩笑了起来。

“再后来,我被大主教看中,随他去了迷斯卓诺。我通过了试炼,最后成为圣武士……琼恩,你知道么,在教会内部,很多人因为我的身份而惧怕我,但同时呢,也有很多人因此而称赞我,称赞我作为邪神的子嗣,能够毅然放弃成为神明的诱惑,选择了正义的道路——觉不觉得这很可笑?”

“可笑?”琼恩一怔。

“对啊,这不可笑吗,”梅菲斯说,“母亲去世的时候我九岁,来到迷斯卓诺的时候,我才十岁。而在此之前,我就已经下了决心,放弃成为神明——可是一个六七岁、七八岁的孩子,又懂什么正义,懂什么善恶呢?”

“那你是因为什么……”

“因为我童年的噩梦啊,”少女看着他,“那时候,我整晚整晚地做噩梦,整晚整晚地被折磨,每天都像是经历死亡一样,每次都觉得自己真的就会这样死掉。我看着那些婴儿的无头尸体,看着他们在我的梦里出现,听着他们在我耳边嘻笑,我就在想: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呢?到底是哪个混蛋造成的呢?”

“巴尔。”琼恩低声说。

“对啊,巴尔,如果不是他,不是他弄出这个计划,母亲又何必要到处去杀人,这些婴儿又何必要早早死去,我又何必要整晚整晚地噩梦——所有的这一切,罪魁祸首就是那个家伙,他想要复活,他想要重生,就拿我们当作祭品。可是呢,嘿嘿,”少女冷冷地笑着,“我当时就想,既然这样,那么无论如何,无论如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做出什么牺牲,我也决不会让他称心如意,让他得逞。只要有我活着一日,他就休想复生。”

“就像是小孩子在赌气,是不是?很幼稚对吧,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些可笑,但这就是我真实的想法呢。什么正义,什么善良,这些我当时都不懂,也懒得去想。我愿意放弃成为神明,愿意和凛分手,愿意随着大主教加入教会,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为此而已。所以……我确实从来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圣武士啊。”

“真正的圣武士,是被信仰指引,被神明感召,投身其中,义无反顾,而我并非如此。我能成为圣武士,是因为我拥有邪神的血脉,因为我是巴尔复活的希望,却不是因为我本身有多么符合圣武士的标准……是这样的吧?”

“不是。”琼恩摇头。

“不是?”

“当然不是,”琼恩斩钉截铁地说,“你比我见过的任何人都聪明,比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善良,在我所知道的人中,没有谁比你更配得上圣武士这个称号。我不是在安慰你,艾弥薇,你或许不是被什么信仰指引,因为什么神明感召而来,但你最终通过了试炼,获得神明的认可,神赐的圣剑就是证明。所以你当然是圣武士,毫无疑问,当之无愧。难道你认为正义之神会像商人一样和你做交易?难道你认为提尔会仅仅因为你有‘价值’,而将‘神选者’的荣耀轻易相授?倘若如此,他便不会是正义之神了。”

梅菲斯的手按在腰间,一声金铁轻吟,银剑自掌心延伸而出,在黑暗中星光点点,灿然生辉。

“它叫眷恋。”

“嗯。”

“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

琼恩摇头。

“当时我接受试炼,最后神祇降临,神说:你有聪明,足以明辨是非,有勇气,足以直面艰难,有决断,不会彷徨动摇,但仅仅如此,还不足够,还少了一样东西。”

“少了什么?”

“眷恋。”

琼恩沉默片刻,“提尔一定收集了很多剑,”他认真地说,“否则每个圣武士都要赐一把,哪里够呢。”

梅菲斯笑了起来,“有道理。不说这个了,那么,琼恩,你能猜到我许了什么愿望吗?”

“我知道,”琼恩说,“你希望能够彻底抹消掉巴尔的存在。”

“那这也能实现吗?”

“能啊,”琼恩微笑,“神祇都办不到的事情,确实已经超出了魔法的范畴,进入奇迹的概念……很恰巧,艾弥薇,我就会这种奇迹。”

第三十一节神力就是一枚金币

动荡年代,诸神集体以圣者形态降临凡间,其中杀戮之神巴尔预见到自己的死亡,留下数以千计的子嗣,将神力分散其中,让他们彼此残杀,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再度复活。如今十六年过去,巴尔子嗣基本已经死亡殆尽,绝大部分杀戮神力都集中在梅菲斯体内,按照正常预期,邪神原本已经复活。

然而梅菲斯放弃成为神明的机会,并且成为正义之神的圣武士,提尔赐予圣剑,降下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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