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夏如烟作者:年小初》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往夏如烟作者:年小初- 第6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是的,庄景玉之所以能够如此理解黎唯哲,是因为,他经历过。林烟之于黎唯哲,正如同楚回之于他自己。或许这世上每一个人的生命总是会出现那么一个人,你们相遇但没有在一起,而你并不觉得遗憾。然后有一天你会感激,当初,无论人祸还是天意,你们失去了彼此。
  然后有一天,也会有别人感激,当初,他放走了你。
  这就是人生。
  黎唯哲和夏昭时都不是什么好惹的主儿,干架相当凶狠。不过很难说他们究竟谁更厉害一点,谁占了上风,又或者谁赢谁输;因为他们自己好像也并不怎么在意结果,更多的,只是在发泄。
  拼命地发泄。
  黎唯哲不用说,明显是在发泄夏昭时对林烟的冷漠,可是夏昭时,你却是,在发泄什么。
  发泄你终于知道真相以后的后悔不迭吗?发泄你终于明白错过真心以后的痛苦万分吗?又或者,是在发泄你总算恍然大悟,醍醐灌顶以后的追恨莫及,心如刀绞吗?
  太迟,太迟了。
  别说一个晚上,一个瞬间,能改变的东西,都有太多太多。沧海桑田,天翻地覆。连做买卖都要看时机──这时候你没买,以后再想买,说不定,就卖光了,更何况;是感情呢。
  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这不止是一桩简简单单的事实,也并非一句轻描淡写的陈述;这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心情;一种玄妙而微妙,复杂又单纯,形容苍白,难以言说的心情。它无法被推理,也不能被计算;它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公式,也给不出一个精确无误的答案。
  人心是最宝贵却也最卑贱,最坚强,可也最脆弱的东西──如果在他最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那么以后,你也不必在了。
  那一刻没有伸出去的手,定格成一个凝固的永恒。伤害已在那里,日后哪怕千千万万,也弥补不了,那一瞬间的裂缝。
  天崩地裂,整整一个世界,在他的眼前错位分割。生死由你不由天,可你在云端高高在上,却任他陷深渊挣扎哀求。那份距离的凝望,那种得了承诺却仍被抛弃的惨然绝望──你没有,你是否有,真的体会过。
  两个人打了很久,很久,但始终无一人上前阻拦。没胆子的不敢拦,有胆子的,不想拦。尽管双方实际上的受伤程度差不多,不过表面上看起来,夏昭时似乎是要比黎唯哲,惨上那么一点点。毕竟黎唯哲今天穿的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T恤简装,要打架也方便合适,而夏昭时则穿了一件浑然贵气的优雅正装,一件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的纯黑手工衬衫。
  于是这一打,便让他原本披着的那一层彬彬有礼斯文严谨的绅士外皮,全都不见了。如同豺狼露出獠牙巨蟒探出蛇信,深藏多年的天性本能终于彻底暴露在了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虽然眼眶充血大汗淋漓,但此刻夏昭时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每一寸皮肤,每一次呼吸,都分明在往外嘶嘶涌冒着令人颤栗的寒气。
  所有人面面相觑。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谁都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最后又究竟要如何收场。直到庄景玉背后的病房门,不动声色,发出吱呀一声轻响。
  “搞什么……这什么破医院啊,还VIP病房呢,怎么连一个安稳的下午觉都不能给病人保证啊?他妈的吵死了,老子要睡觉。”
  所有人皆是一惊,不约而同蓦地转眼,只见那位,两大型男为之打架,不惜流血,处在风口浪尖的当事人,此时正举着吊瓶懒懒靠在门边,一脸阴沉神情不爽,眉宇间有着淡淡的倦怠病容,纤细苍白,令人心疼。
  好一个倾国倾城的病美人。
  这个时候,之前已见过林烟的人心中想的基本是“果然如此“”,而之前还没见过林烟的人,心中想的,则大都是“原来如此”。
  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渐成气候。显然,这又是一桩大新闻,大八卦了。
  李一南本来就不关心黎唯哲和夏昭时这两人如何。事实上自从他们俩一开始动手干架,李一南最担心和关心的事情,就是,也只有,他们俩会不会动静太大,吵到了里边的烟烟,打扰到他的休息。而现在看见烟烟出来,脸色不好不说,神情又是那般的疲倦不耐,李一南心中暗道糟糕,什么都再不管不顾,就这么飞快冲了上去,嘘寒问暖,守在旁边。
  然而林烟却依旧没有理他。除了因为还没忘记冷战的缘故以外,更多的,其实是因为林烟不想看见李一南的脸。那种无休无止的同情悲悯,那种令人作呕的疼痛怜惜,铺天盖地都充斥着“你要死了”的黑色气息,处处都写满了“你好可怜”的自以为是……尽管才领略了短短半天光景,然而敏感骄傲有如林烟,却早已经受够,再也受不了了。
  别跟他说其实别人根本就没有这个意思,是你自己想多了。他没办法。他就是敏感,就是神经,就是变态,就是有病。
  他是不想死没错,可那不代表他希望人人都知道他不想死!他很可怜!他好值得同情!他好需要被爱!全世界他只想要一个人的可怜!一个人的同情!一个人的真心!一个人的爱情!其他人都请给他滚得远远的!远远的!让他安静一点……给他一点安静,行不行?行不行!?
  他要的不多,真的不多。无非一份温暖的感情,和一点最后的安宁。
  前者已被拒绝,而后者,请放他一条生路。
  若有若无避开李一南果真既悲伤又悲悯,既疼痛又疼惜(林烟最讨厌最不想看见的)灼热视线,林烟恹恹打了个呵欠,视线轻轻一动转向夏昭时,相当礼貌却又极尽疏离地朝他微一颔首,淡笑着说:“钱我收到了,谢谢。”
  夏昭时全身一震。
  而四周也立刻发出了一阵意味不明的唏嘘声。什么什么?钱?……这两人之间难道有金钱交易吗?嗯……包养?MB?娈童?……哇哢哢,这八卦简直不要太劲爆太有料啊!
  胸口猛然袭来一阵撕扯绞杀的剧痛。天旋地转,血腥的黑暗。刚刚哪怕和黎唯哲打得再凶再狠也丝毫不觉什么,可现在,身体却不禁摇摇欲坠,晃晃不稳了。夏昭时无法形容自己在听见林烟这一句话的那个瞬间的心情,就好像他也无法形容那个瞬间,林烟投向自己的眼神。
  那眼神,其实,并不冷。
  淡淡的笑意确实盈进了眼底,没有虚伪,不见伤痕。
  然而却也正因为此,所以,才更显得倍加伤人。
  伤人……呵,他夏昭时有什么资格,说林烟伤人。这未免也太好笑,太不要脸了。
  如果说曾经林烟看他的的目光是一汪止也止不住的情潮起伏,翻也翻不尽的波涛汹涌,排山倒海,一碧万顷;那么此时此刻,就是一片平静到不能再平静的一望无痕,水天一色。
  而夏昭时宁愿那里落满大雪,万里冰封。
  什么都没发生过的自然而然,比强装掩饰的绝情冷漠,更冷。
  没有刻意去忽略,没有过分的无视,没有矫情和扭捏……从从容容,平平淡淡,就真的像两个,交易做完,和平散场的生意伙伴。
  他成了一汪深不见底的海洋,就跟曾经的自己一样。
  连那一点最后的不同也已经消失不见,他们成了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真正意义上的的同类──讽刺的是,却不再同一个世界。
  是夏昭时,没有将他拉上云端。从此林烟在地狱为王,再不屑他的天堂。那一双没有伸出去的手,造成的伤害已然是生离死别,而再想接近,需要跋涉的,又何止才万水千山。
  每一步都要重新走过。可现在,就算他夏昭时愿意,林烟,也没有时间了。
  这世上所有的悲剧,都是阴差阳错。
  林烟说完就直接转身回房了,整个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拖泥带水,没有一星半点的踌躇犹豫,甚至连看,都没有再多看夏昭时一眼。
  黎唯哲接过一旁庄景玉默默递上的纸巾,擦了擦伤口骇人,红肿流血的额头和胳膊,面无表情地看着夏昭时,冷冷道:“你还不滚吗?”
  夏昭时霎时目光一沈,五官阴鸷几乎能滴出水来。他从没有被人用这样难听下贱的字眼命令羞辱过。他觉得狼狈,可这狼狈,又不完全来自于黎唯哲。
  那还来自什么?风水轮流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天予弗取,反受其咎。
  事不过三。可他却拒绝了林烟三次,整整三次,甩开了林烟向他伸来的手。夏昭时不认为自己渣,因为相比这个字,他更觉得自己蠢。
  他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夏昭时走后,黎唯哲就近让护士简单替他包扎了一下伤口,然后便进了林烟的病房。庄景玉和李一南都很自觉地没有跟进去。
  林烟没有睡着,正拿着手机无聊地玩游戏。听见开门声,抬头看了黎唯哲一眼,神情似笑非笑:“哇,这还是你你第一次为我打架,我好荣幸。”
  黎唯哲懒得跟他废话,单刀直入:“你就打算这样放过夏昭时了?”
  林烟没有很快回答,等到这一关过了,他随手扔开手机,托住下巴,懒洋洋道:“怎么可能。别人不知道,你黎唯哲难道还不知道?我林烟是那么心地善良的人嘛。我这分明就是在欲擒故纵嘛,不让夏昭时后悔心疼,痛到要死,毁了一辈子,我怎么可能,会甘心呢,”他满口无所谓地讲着这样令人毛骨悚人的狠话,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诶对了黎唯哲,你信不信,今天夏昭时回去要做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迁怒别人,把他的手下打个半死,哈哈。”
  诚然林烟是了解夏昭时的,但有关这一点,他却想错了。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能耐,那个资格,可以让理智惊人,控制成狂的夏昭时,不问青红皂白,不管是非黑白,就这么轻而易举,丧失自我地,迁怒到自己身上来的。对于除了林烟之外的人的发火暴戾,动手施虐,那不是迁怒,而是夏昭时对于那个人,真的愤怒。
  无论好的坏的,他都只给林烟一个。好是蜜糖,坏是砒霜,二者却不能剥离,无法分割。要接受就必须接受全部,要放弃,也只能放弃全部。
  这是爱上夏昭时这样的男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也是被夏昭时这样的男人爱上,所必须承担的痛苦。
  只是林烟未免有些悲惨。坏的如期而至,好的,却从未兑现。
  黎唯哲皱了皱眉:“好吧,虽然我不得不说你这点子实在是有点太狠太贱了……”下一秒表情旋即变化,耸了耸肩,“不过,这一次,我站在你这边。”
  林烟笑眯眯地:“哟,你不讨厌我啦?”
  黎唯哲瞥一眼,淡淡道:“除了你伤害庄景玉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
  真是迟来的殊荣。
  林烟一时恍惚,眼底万千情绪一闪而过,眸中光华流转难以言状。沉默半晌,语气竟颇为感慨,低声喃喃:“那还真是讽刺呢。以前我被人讨厌的时候,恰恰是我最喜欢自己的时候;可现在我被你们喜欢了,却反而,是我最讨厌自己的时候。”
  他不想死。
  林烟的价值观是,活着哪怕遭万人唾沫,但也好过死后一人孤独。死后的荣光,对他来说,连个屁都不如。
  黎唯哲见林烟的状态好像有渐渐低落下去的趋势,无奈叹了口气,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又重复了一遍他的那个歪理:“放心,祸害活千年嘛。“
  林烟失笑:“哈,是吗?”轻轻合上眼睛,似乎又倦了,“那可能我祸害的还不够,道行太浅吧。”
  他比较相信夏昭时,能够活上千年。
  所以……也让他后悔痛苦,寂寞孤独一千年去吧!


  往夏如烟(四十七)
 
  夏昭时开车(其实是在飙)回了当初和林烟一同住过数月的那个房间。
  而不是与江臻共同呆过好几年的那栋别墅。
  凌乱的衣衫,可怖的伤口,骇人的血渍,以及阴郁的表情,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夏昭时在下车后走进大厦一路上楼的过程中,吓到了不少人。电梯外甚至有小姑娘吓得当场就汗毛乍起,尖叫出声。
  夏昭时只是冷。那一层优雅高贵的斯文外皮,这一刻,他不想再穿。
  到了楼层,夏昭时一出电梯,就看到Jim微微弯腰俯首,恭恭敬敬地站在前方不远处。看样子,应该是已经等了他很久。
  余光一瞟,眼眶陡然睁大,Jim心头震撼根本难以言说。他在夏家二十年,跟在夏昭时身边十五年,何曾见到过这位一向金玉其外而又蛇蝎心肠的少主人,有一天,竟有如眼前这般,“没有形象”的狼狈模样。
  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不过此情此景,无论怎么想,大概,也不会和事实差得太多。
  Jim本来都已经做好了会被夏昭时以任何霹雳手段实施惩罚的万死准备,却不料夏昭时停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看了他许久,不仅没有动手,反而平静笑问:“你喜欢他……你也喜欢他,对吗。”
  不动声色的口吻话语,然而落在心里有鬼的那个听者耳里,却是堪比山河变色,雷霆万钧。
  那一瞬间,Jim只觉脑中嗡的一声巨响,膝盖一软差点儿就直接给跪了。刷地抬起头,曾被林烟吐槽过无数次的面瘫脸,终于难得现出了一丝已有十余年未曾出现过的疑惧惊悚,惶恐忐忑。他甚至少有地提高音量,着急而笨拙地反驳:“不……不……没、没有……没有。”
  夏昭时的目光深不可测,凌厉又尖锐,漆黑凝成漩涡。口气倒依旧平静如常。不过这平静对于Jim而言,根本不是暴风雨前的平静,而是毁灭性的世界末日。
  “虽然你长在美国,不过夏家还是请人教了你们中文的吧。你难道不知道此地无银三百两,这句话的意思吗?呵,好啊,就算你对林烟不是喜欢,但至少,你对他着迷了,这一点,你总不能否认吧。否则怎么会那么凑巧,昨晚我前脚刚扔下林烟,你后脚,就捧着资料找我了。”
  “而且还一副愤愤不平伤心痛苦的不满表情。呵,你当真,以为我看不出来?”
  “不过……啧,Jim,有一点,我倒是真没看出来。你可真是有本事,也有够用情的啊。来,说说看,你花了多少时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