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代驾朝我住处开去,她居然并未反对。虽然她醉意盎然,但还没到理智全无。我难免想起我的朋友雷恩的话,现在的女孩子既拜物又势利,不值得尊重。他最近正迷一项游戏,招募同居女友,计算女人上钩的时间。他说很刺激,也劝我试试。我总觉得不如看中了直接带人回家方便。
晓苏直打瞌睡。总是脑袋往下一坠突然惊醒,迷糊地看看我,又继续睡。然后又偏向一边,又一个激灵。我看得累,把她的脑袋按在我肩膀上。
她挣扎了下。
我说:“是硌吗?垫件衣服可好?”
我拿了件毛衣放在肩头,她老实接受了。
到目的地,我叫醒她。她跟我进屋。
她东张西望,说:“你一个人住吗?”
“没错。”我去拿酒。
“这么大真是浪费啊。”她感叹着,“你可以租一间出去。”
“租给你吗?”我给她端过酒。
她眼睛一亮,又熄灭,“我也租不起啊。”
“钱的事很次要。”我跟她碰杯,“能用钱解决的事情是最容易的。我也从不珍惜。”
她听出弦外之音,踌躇着说:“你把我看成那种”
“你也可以把我看成那种我们一样货色。”
她微微笑。坐到沙发上,接过我递来的酒。
酒过半巡,她抱住一个靠枕,指着墙角的钢琴,“我想听那首歌《断臂山》的片尾曲,不想说再见。”
我过去弹给她听。她又搜刮着贫瘠的记忆,说:“贝多芬的《月光曲》,你会不会?李斯特的《爱之梦》……”
几曲后,我挥手叫她过来,让她与我共坐琴凳。
她说:“我小时候有一架红色的玩具电子琴,有几个音阶,可以单手弹简单的曲子。”她挥手弹哆来咪发唆拉西。然后看向我,面色很羞赧,“我只会弹这个”
“其实我可以让你做音乐家。”我说。
“真的?”
“没错。”我扬起手,示意她随便摁琴键。她“乒”地敲下去,我迅速连上,游过一串音符,浑然天成。她瞅瞅我,明显动了玩兴,在左边的低音区“轰”地炸了一下,我又跟上。她左右开弓,我左右追随,仍是一组漂亮的乐符,无懈可击。她恶向胆边生,装得很专业,手指在琴键上飕飕飞掠,我跟踪着她,终于力不从心,曲子散了,杂了,像飞出了一地鸡毛。
恶作剧得逞,她憋不住一脸坏笑。
她的笑很天真,又有点邪恶,就像十几岁的孩子。我好像受了触动,悄悄靠近她。那挨着她的手臂在辐射热浪,在一片酒精中,我嗅到她身上传来的细微的暖香。
她好像也拘谨了,但很快,无话找话地说:“你从小就练吗?很累吧。”
“嗯。说实在的,对于音乐,我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当初弹琴只是被迫。现在弹琴,只是因为会弹而已。一门手艺。我只有在游戏的时候,才会稍微开心些。”
“游戏?”
“比如,刚才。只有那样,我才觉得我是在追求纯粹的快乐。”
“你似乎不快乐?”
“也不算是。至少现在满快乐。”我凑近她,想必她感受到了我的鼻息,脸红了。
沉默了片刻,她站起来说:“卫生间在哪里?有干净的牙刷吗?”
【依然还是端木】
她进浴室没多久,我推门进去了。她正在刷牙,满嘴泡沫。但是黑亮的眼眸还是流露出诧异,或许也有期待?
她不装。我很喜欢她这一点。
我抱住她的腰,看向镜子里的我们。
“嗯”她满脸酡红,分不清是酒精还是害羞所致。
我伸手抽掉她的牙刷,抹净她嘴上的泡沫,又用指肚轻抚她的脸部轮廓。她不说话。但执著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一种放任的决绝。
“别怕。”我说。打横抱她进浴缸。
我腾出手,打开花洒。宛若细雨空濛,我们的衣物很快淋湿。
我闭着眼亲吻她,就像在雨中。
一如影视中的俗滥桥段:男、女主角怄气,女主角转身冲进雨中,男主角跟着跑出去。追到后,男主角怒发冲冠,粗暴地把柔弱的女主推在墙壁上,用虎口扼紧女人的咽喉。女主角气势汹汹地挣扎:我恨你我恨你我恨你……最后软绵绵地来了一下:我爱你。俄顷,两人爱意汹涌,一发不可收拾。
她似乎也与我一样沉溺于臆想的肥皂剧中,下垂的手终于搭到了我腰间。
在经历了最初的生涩后,我们娴熟并凶猛地吻着,感觉越来越投入。我们边吻边脱一路缠绵到床上。在我急欲行动前,她忽然抓住了我的手,有点羞涩但是很坚定地说:“你有套吗?我不想吃药。”
我翻箱倒柜没有找着。“宝贝,我们可不可以用别的方式?”
“不。”她坐了起来,郑重地说,“如果没有爱,至少我要安全的性。”
我想我需要尊重她。“等我一下,马上回来。”我套上衣服。
社区有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灯箱在清寒的夜色里散着温厚的光。进门前,我下意识看了下手表:一点三十五分。
店里灯火通明。日光灯白惨惨的光照得人眼睛发涩。收银员趴在柜台上睡着了,能够听到飘散出来的均匀的呼吸。
我在室内逡巡一周,拿了安全套和几盒冰激凌。在刚才的交谈中,我得知她酷爱甜食。
我站到柜台前,收银员还在呼呼睡着。我真不忍心打扰她,但是我也不能留下几张钞票悄悄溜走。我只好响亮地咳嗽了下。
她还没醒。睡这么死,把超市都搬走她也不会知道吧。我真为这孩子发愁。
只好说话,“醒醒,麻烦结下账。”然后碰她的肘部。
她终于动了,抬起睡眼惺忪的脸,“哦,对不起……”她甩了甩发麻的手臂,熟练地抓过安全套扫码。
我呆住了。
我想说见鬼,这不可能,但眼前人与记忆中的那个惊人的相似。虽然时间已经过了十多年。
沉默片刻,我说:“麻烦转下脸把左边的头发撩到耳朵后。”我记得那个人耳朵下有一颗痣。我曾经想,凭着这个,她永远跑不了。
收银员狐疑地抬过脸,目光与我相触,瞬间,我们俩都感觉灰飞烟灭。没错了,她也认出了我。
“小舍?”她先从震惊中醒来,露出安静的笑。
“沙沙姐?”
我们久久凝望,一整个青葱岁月在头脑里飞掠而过。
“你在这边工作?”我问。
“不是。只是帮人忙。我邻居,她是这里的店员,她有事的话偶尔会请我代班。你呢,路过,还是就住这里?”
“有一个房子,但不常来。能见到你真好啊。”
“……”她低下头,似乎想到什么,手轻微地痉挛,继续扫码。
“一共四十二块八毛。”
我拿出钱。同时,将安全套轻巧地塞入大衣兜里。
忽然觉得这真是件激动人心的事。十多年前,我还是个腼腆的男孩子,性心理刚刚萌芽,对所有“女”字旁和“月”字旁的字都怀藏好感,但是真的看到喜欢的女孩子对自己笑又会紧张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现在,我却可以当着以前的女神光明正大地把一盒安全套抓在手里,并且无须露出半点窘迫。所谓的似水流年,就是指这样的一个从细皮嫩肉到皮糙肉厚的蜕变过程吧。
“你搬家后,我就再找不到你。还跟你爸住一起吗?”我轻飘飘地问。实际上并不是这么无所谓。我只是,不知如何说那三个字对不起。当我正经的时候我看上去总不那么正经。
“爸爸过世了……不过我过得挺好的。”她笑一笑,还是那么恬静。空气从来不聒噪它的存在,但缺了它却不可以。好的女人是否也是如此?
“给我个电话吧。”我掏出手机。
她不语。
“你再不说冰激凌要化了呢。”
她笑笑,才报了号码。好像是看在冰激凌的面子。
我把号码存起来,又打过去,没有响声。她说:“我把手机放家了。”
“我知道你不会骗我。”我伸出手,“沙沙姐,握一下吧,我好确认,不是做梦。”
她犹豫着把手给我了。冰凉的触感,硬骨铮铮的手,天底下也就只有这一双了吧。
我像梦游一样回到家。屋子很安静,我叫了几声晓苏,没人应。我到卧室,发现她已经走了。床褥铺得干干净净,好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
在床头柜上有一张纸条:我拿走了你一件大衣,想来你不会介意吧。
我才记起她的外衣几乎全被花洒淋湿了。我捏起纸条,不晓得为什么,松了一口气。
我把冰激凌塞进冰箱,安静地抽掉一根烟。然后洗净手,漱口,回到卧室。
我做梦了。在梦里,我似乎回到了童年时代。
我见到了哥哥。跟我有一模一样的脸。是的,我们是孪生兄弟,他比我早出妈妈肚子一分钟。很难说清是不是因为挣得了这老大的荣誉,他被检查出患有先天的疾病。病情很复杂,我说不清楚。只知道他短短的人生都是笼罩在死亡阴影里的。
医生说他活不长,曾劝妈妈放弃。
“他长大后要知道自己的心脏只能使用十几年会很痛苦的,与其让他时刻活在死亡的恐惧中,不如趁现在还没有意识时扼杀。”
妈妈知道让哥哥倒计时一样活着很残忍,但她还是狠不下心。我们全家人都寄希望于奇迹,同时死守住这个秘密。
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明显觉出了我跟哥哥是不一样的。虽然我跟他长着几乎一样的脸。
我们打架,不管我有理无理,受指责的那个永远是我。
我们争东西,我永远争不过他。
他不用上学,从小被妈妈带着周游各国……
哥哥是永远的胜者。我不过是他的一个山寨版,长着一张形似的粗糙的脸。
我曾经向母亲抱怨过这样不公的待遇,母亲没法告诉我实情,只狠狠镇压我,在我年幼的心种下了一枚不平的种子。
此后,我再不跟哥哥正面冲突,在他面前甚至表现得很乖,但暗地里我总在破坏着他的一切。尤其是他生命中的美好与欢乐。
沙沙姐就是其中一部分。
很久很久以后,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非常震动:
双胞胎中的一个胎儿会无恶意地吞掉另一个,并在体内保留一至两块被吞食的那个胎儿的腿骨残骸。
我是那个凶恶的胎儿吗?而哥哥的先天病弱,是不是我赋予?
我不敢想。有一度,我甚至不敢照镜子。
我吞噬了哥哥,与哥哥合二为一。
【晓苏】
被冷风一激,脑子也醒了大半。我惘惘走着。不觉得羞耻,只是有点心痛。是决定彻底放弃了吧。
在端木弹那首《爱之美》的曲子时,我就不可遏制地想念Z了。想想,真是没出息得紧。
Z是我高中时的数学老师。那一年,他刚从学校毕业。平心而论,他不帅,顶多只能算清秀,穿着也很潦草,整个秋季似乎就只有那一件卡其色的夹克。因为个子高,走路的时候,微驼着背。除了授课,他话不多。在路上跟学生碰到,他只是点点头,眼皮都不抬。在我的印象里,他总是步履匆匆,从这里到那里,好像有什么事在后头十万火急地追赶着他。
我不明白我迷恋他什么。也许是他紧抿双唇的坚毅,也许是他潦草的穿着,更也许只是青春期心理作祟,总之,有一天,上课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不敢看他的眼睛。每次无意中撞到,我总会心头鹿撞。
我开始没有边际地想念他,特别渴望见到他,于是设计着在他经常出入的地方晃身影,打着腹稿精心准备开场白,但是等他真的迎面走过来时,我又心慌意乱腿发软,脑袋一团糨糊。一声“老师”卡在喉头,头一低,就从他身边匆匆溜过。
倒是他有次叫住我:田晓苏
我像被点中穴,感到了排山倒海的幸福。老师他居然知道我名字啊。
“你养的猫吗?好像状态不大好。”他指指我怀里那只病恹恹的猫。
“哦”其实这猫是我在来时的路上捡的。它腿受了伤,走路一瘸一拐的。我本不想要的,但它认定了我是菩萨下凡冲我喵喵叫个不停,眼睛水汪汪的,可怜兮兮,我只好抱起了它。“是流浪猫,腿受伤了。”
“我看看。”他从我手里接过猫。猫看有人可怜,愈发悲壮地叫了声。老师小心查看了伤势,说:“还在流血,不如上我宿舍,我给它稍微处理下。”
我“嗯”了声,禁不住心花怒放。
我们学校给老师安排的宿舍条件很差。不是几室几厅的那种公寓,而是筒子楼中的一间,厕所公用,厨房没有。一家人的全部生活都集中在一间斗室内,卧室兼书房兼客厅。黄昏的时候,楼道里弥漫着扑鼻的烟火气,那是有人在楼道点上煤气灶做饭,这一般是已经成婚但尚买不起房的年轻老师在做饭。像老师这种,没有家累,一般吃在食堂,屋子只是用来睡觉,布置就比较简单,一床一桌一椅再加一柜,单身气息一目了然。
他抽出椅子叫我坐,自己则坐在床沿。桌子上已经放置好了用于消毒的紫药水、纱布和绷带。我抱着猫,他拉住猫的伤腿,小心地清洁,再抹药水。猫受了痛会使劲抽搐,我双手钳住它,防止它挣脱,同时安慰着:“乖啊,忍一下,一会儿就好了啊。回去我给你买鱼吃。”
终于包好了,我舒了口气,抬起头,冷不防撞到老师眼睛中深沉的笑意,他素不笑,没想到笑起来是这样温情,就像春寒料峭刚刚解冻的湖面。我不免痴了下。老师说:你跟你的洋娃娃也是这么说话的吗?你真像个小妈妈。
我的脸刷地红了。
我抱起猫,“谢谢”都没说,贴着地缝溜走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次事件,他开始留意我。但,是以一种刁难人的方式。比如说,让人上黑板演习,明知道我数学不好,也明知道我肯定在心里猛叫,不要我不要我求求你不要叫我……往往他就点了我的名,好像存心让我出丑。我平时没那么衰,但在众目睽睽下,尤其是他的如炬目光下,我脑细胞总是罢工,罢得很彻底,我什么都不会。
如是几番,他顺理成章地说:田晓苏,放学后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办公室有时有别的老师,有时就他一个,不管什么情况,他都抽把椅子给我,将这一天授的课再老老实实给我讲一遍。
“听明白了吗?”他最后总这样问我。
我总懒得回答。他就给我出题目。我很快答完。他对答案,心满意足,说:“上课不要开小差。开小差会让我受刺激,觉得自己讲课水准很不堪。”
“本来就不堪。”我嘀咕。
“喂,你不怕我再让你板书吗?”
“你,你这是以权谋私。”
“那又怎么样?”手握权柄的小人就是他这副模样。
我看窗外,夜幕已经降临,对面楼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