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夕君信誓旦旦,就差没直接拍着胸脯子跟他保证向他发誓了。
她始终觉得她和他的故事应该是从那次珠宝会上开始,如果他觉得一千万买她的戒指太亏了,那她,那她就将钱还给他?
怎么可能!她现在勉强将自己养活起来,怎么可能会来那么多的钱?要说一万块,那她手里还真有!但是,一千万?那是开玩笑的,那是天文数字好吗?
想了想,麦夕君又开了口,“其实我也觉得你一千万买下我的戒指挺亏的,但是你想反悔已经晚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最后,麦夕君差点脑抽的把那句‘你看着办吧!’说出口,如果她真这么说了,他也跟着她脑抽说让她存钱还他,那她不是找死,自找苦吃吗?
“好啊,没有钱,那就命吧。从今天开始起你的命就是我的了。”沈焰烈清秀绝美的面容上,嘴角挑起不知明的笑,似玩味,但眼神里却没有一丝的不认真。
麦夕君认真了,她认真的觉得这男人已经疯了。
“说条件吧,只要我能做到。”麦夕君权当是自己又被人当玩笑来耍了,兀自的接着说道。已经懒得去理会探究他是真心,亦或是虚情假意的。
“我已经说过了,除了你其它的我什么也不要。”沈焰烈双臂交叠撑着椅背,下巴轻轻的磕着手背,眉梢长入发鬓,眼睛一眨也不眨的,望着她。
、第三十九章 让我陪你一起
认真起来的男人当真是可怕,光是那眼神就已经让人不战而栗了。
麦夕君扁了扁嘴巴,算了,再跟他扯下去吃亏的那个人仍然还是她自己,于是很理智的她转移了话题,“你刚刚说要我陪你去哪里?”
既然没办法报答对他的感激,那她就待他稍微好一点,他有什么要求她尽量去做尽量去满足不就好了么?嗯,就是这样。
“哦。”沈焰烈似乎如梦初醒,跟她聊着聊着竟然一时间忘记了时间,挽起袖管看了看时间,“等一会儿陪我去一个地方,你先吃饭。”
麦夕君看了看他,垂下眼皮,闷头吃饭。
﹡ ﹡ ﹡ ﹡ ﹡
这座城市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不夜城。之所以被人称之为‘不夜城’自是有它的来源。
白天人们行色匆匆,忙碌一天。而晚上,这座城市充满了物欲纵流。当一大部分人们都认为每天早晨是一天新的开始的时候,其实有另外一半的人们,他们的一天真正开始的时间是每每夜晚的来临。
在一个名为‘皇朝国际会所’的高档娱乐场所门前,麦夕君刚从车上下来便止住了脚步。他带她来这里做什么?正当她做着思想的斗争时,沈焰烈却拉住她的手腕径直地朝里面走去了。
“沈少好!”
“沈少爷好!”
这里的守卫似乎对沈焰烈特别熟悉,点头哈腰的对着他们打招呼。麦夕君快速的打量了他们那一身工作装,好气派啊!而且还很奇葩,竟然是类似于雇佣兵的迷彩装束?
让麦夕君感到意外的,这里面的气氛意外的安详,不似麦夕君想像中的酒吧亦或是娱乐场所里的那种荒/淫无度,挥金如土,醉生梦死。
走进电梯,在电梯门关上那一瞬间,她就这么的看着他好看的侧面,完美无疵的肌肤,下巴好看的弧度,完美的线条,如此一个美到倾国倾城的男子,他之前竟然在对她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他谁也不要?
这种感觉有多美好,他有多霸道有多炙热,那么她往后的日子她就会被他烫伤有多少。
别过了眼神,站在他的身侧,麦夕君努力的平复了一下情绪。而此时她的右手与他的左手是十指紧扣的。
皇朝的七楼是意外的安静,但是处处却都充满着纸醉金迷的气息,不管是装潢,还是刚刚路过的人们。
麦夕君有轻微的夜盲,走廊上是金碧辉煌的光线,而当沈焰烈顿下脚步打开房门时,迎接她的却是一片的漆黑。麦夕君有些不是特别能适应,她只觉得眼前一片昏暗,只有身侧他的气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让她记忆犹新。
当沈焰烈拉着她进了房间,顿下脚步后,麦夕君就这么毫无防备的撞上了沈焰烈的肩头。她忍不住的‘呃’了一声,然后用另外一只手覆上自己被撞的地方,“你怎么停下也不说一声?”
听似埋怨,但是在旁人的耳朵里却更像是打是亲骂是爱。
沈焰烈眉头轻轻一皱,舒缓开来,略带抱歉,“我忘了,你有夜盲症。”
说罢,他手臂一伸,拦过她入怀。伴随着哈哈大笑声,原本寂静的屋内瞬间充裕的光线让麦夕君反射性的就闭上了双眼,头深深的埋入了沈焰烈的胸膛。
“哎哟,嫂子,你这是在跟我哥你侬我侬呢这是?”宇文斯接着再次大笑开来,不过这一幕看的他果然心情甚是好。
果然不出所料的,麦夕君就知道,物以类聚,跟沈焰烈一起的人必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而这个正在调侃她的这个男人,他冷酷,腹黑,是商界出了名的笑面杀手。宇文传媒的唯一继承人———宇文斯。
只是,当麦夕君睁开眼睛望向室内的那一瞬间她却惊呆了,屋里面齐刷刷的竟然坐了那么多的人?而且……竟然……就只有两个女的,其中还包括一个她?
我了个天,这是什么情况?
一行人都用一种审视着动物园新上来品种的目光看着她,她脸颊忍不住的就一阵火辣辣的烫。额,是这室内温度的原因,嗯,确实是室内温度的原因。
沈焰烈拥着她到沙发上坐下。
她对这里不熟悉,更是对跟前的这群人不熟悉,于是只是乖乖的坐在了沈焰烈的旁边一句话不说。
她是听过‘皇朝’这个名号的,但是却对这里的规则不熟悉。她甚至不知道这家会所究竟是干嘛的,究竟是跟酒吧一类,还是汇聚上流人士的娱乐场所?但是意外的宁静让她一改之前的观念,于是看不出了所以然……
沈焰烈在跟人打牌……这让麦夕君觉得自己特傻,吃饱饭,换了身衣服,舍去了睡觉的时间竟然是用来坐在他的旁边看他打牌的?
她想她一定是二到了极致,无聊到了极点,要不然就是寂寞泛滥了……
只是,在那群人中,一直有一道目光如炬,断断续续的,从未离开过她的身上……
当她回过头,看向他时,她心里咯噔一下,慢了一个节拍。
是他?麦夕君刚想张嘴,那男人却立马伸出了右手食指挡在了唇间,做了个‘嘘’的动作。
麦夕君仿佛领会其意,乖乖的重新把嘴巴闭上。
牌局大概是已经过半,麦夕君看不大懂,但场面看上去似乎沈焰烈十赌九赢,刚刚喝太多粥的缘故让她想上茅厕,可是这里的卫生间她又不知道在哪里,于是低声贴在沈焰烈的耳边,“喂,洗手间在哪里?”
沈焰烈闻声,一回头,麦夕君的脸颊就近在咫尺,差点儿与之来了个亲密接触。麦夕君扁了扁嘴巴,她都还没来得及躲开呢,他竟然主动凑过来在她的唇上一亲,如蜻蜓点水一般,一触即离,“我陪你一起去。”
麦夕君愣怔住了,这大庭广众之下的,沈焰烈是疯了吗?是疯了吧!“不用,我自己去!”
麦夕君淡淡的说道,起身,倔强的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出去。咱自力更生丰衣足食,不用他,他这个变态,变态狂!麦夕君在心底咆哮。
他腰缠万贯,富可敌国,而且那身材那样貌,缺女人吗?但干什么偏偏是她?而且还当众亲她?寂寞泛滥了吗?而且还泛滥成灾了?
切!
麦夕君走出房间,伸出手狠狠的抹了一把嘴唇,真是个恶心的家伙!
、第四十章 渣男一出终身误
这里真是连厕所都是金碧辉煌的,比她住的窝都还要大!她真心是穷惯了,所以,对有钱人的思维很是难以理解。
擦干了手,麦夕君从洗手间走出来,但在她低着头拐弯的那一瞬间,愣是被吓了一跳,心脏几乎快要弹出来,这几天怎么越发的胆小不经吓?
但当她看到来者之后,笑容开始在她的脸上绽放开来,是一阵的惊喜,“小石头!”
“小布丁!”男人嘴角勾起迷人的笑意,半眯着的眸子,白皙的肌肤,楞是显出别样的风情万种。他比小时候又帅气多了,她差点没认出他来。
两个人打完暗语便都傻呵呵的笑了起来,麦夕君从来没想过自己还能再见到他,而如今他却奇迹般的,像是上天特意安排好的,让他和她再次重逢。
“小石头,你还欠我一块布丁!”麦夕君伸出手指,想了想,努了努嘴巴,用右手食指轻轻的戳了戳他的肩膀。
一恍十五年过去了,时光岁月不饶人,那年她的不告而别,她已经不知他的生活状态,虽然彼此都还记得对方,但是时间久了竟会有那么一小点的隔阂,为显得不那么突兀,麦夕君轻咳了两声,“我好像还欠你一个项链吊坠的设计图。”
“嘿嘿,你都还记得啊?”此时本来成熟稳重的男人竟像是个大男孩一般的羞涩含蓄,嘿嘿的傻笑着,抬起手挠了挠后脑勺,“什么时候还我设计图啊?”
“嗯……”麦夕君托腮,凝眉稍稍想了一下,“你什么时候还我布丁我就什么时候还你吊坠!”
男人听后默默的点了点头,就在他又想开口叙旧或者再过问些什么的时候,身后平空飘出来了一道声音,“绍兴?”
莫绍兴回过头,脸上一闪而过的慌乱,随即恢复了平静,“事情少爷都处理好了吗?接下来少爷要怎么办?是回去公司,还是?”
“你接着把剩下的事情处理好,我还有点事情,先走了~”沈焰烈说着,面容平静的到两人的跟前,拉过麦夕君的胳膊肘儿,麦夕君轻微的反抗了一下,但是没成功,就这么的心不甘情不愿的跟在沈焰烈的一侧,拖着她进了电梯。
真是个可恶的家伙,每次都是这么的阴魂不散!
不过,她的小石头哥哥竟然是他的下属?也许她早该在包厢里看到小石头的那一刹那就应该能猜到的。
沈焰烈看尽麦夕君脸上的鄙夷,淡淡的从嘴里飘出来一句话,“麦夕君,你良心被狗吃了吗?”
麦夕君一怔,沈焰烈你脑子有病吧!但是沈焰烈一个回瞪以及不屑的眼神让麦夕君眨巴了一下眼睛,气息却平缓下来了不少,“我哪里又招惹到你了?哪里不满你可以明确的告诉我说,别总这么的玩阴险,躲猫猫,我看不懂,也猜不透!”
只是,她都不知道,刚刚在洗手间门口她跟莫绍兴那姿态究竟是有多暧昧,跟个小学生谈恋爱似的,而且还笑的那么开心,是不是只要不在他的身边她就永远看上去那么欢乐?这个该死的女人!总是背着他乱来!
沈焰烈不搭理麦夕君,麦夕君又当自己讨了个没趣,反正沈焰烈就是个脾气性格古怪的人,阴晴不定,晴天的时候就会向她示好,还会做饭给她吃;那阴天的时候他又总是沉着一张脸,对她爱理不理。这是个病态,得治!
车在麦夕君住的那栋楼前停下,麦夕君本想跟他说声再见的,谁知他竟熄了火,跟着她下了车,这是什么情况啊?嗯?
看着沈焰烈兀自的越过她的跟前,径自地朝楼梯口,一步两个台阶的上了楼,吼!这家伙,敢情赖上她了?她不喜欢怪咖的好不好?
“愣着干嘛?开门啊~”沈焰烈挑了挑眉梢,好看的面容轮廓在夜光灯的照耀下如刻画一般,眉宇间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风骚与桀骜不驯。
麦夕君低眉,开始在兜儿里翻钥匙,她觉得自己刚刚一定是傻到了极致,站在自家门口,看着跟前的男人发愣?她真是无可救药了……
可是为什么,她干什么要听他的?吼!麦夕君觉得自己一定是神经衰弱了,扬起手拍了拍额头,“不好意思诶,我已经到家了,那您?就请回吧……”
麦夕君一个无比职业性的微笑,畅开的门缝并不算很大,一个利索的侧身,溜进了屋里,‘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好男人就像一杯好酒一样香醇,让人闻一闻就醉,品一品便一生回味无穷。而略带腹黑的‘渣’男,则像一杯毒药,遇 便万劫不覆。
自古有云,如果说红颜一笑江山倒,那么渣男一出便就是终身误啊!
‘渣男一出终身误’的性质,就好比古龙小说里每一个BT女组织都是源于一个渣男的负心故事,而BT女头头的共通点:深情痴情执着偏执,自身聪颖后台强大。就像古墓派的林朝英,移花宫的邀月,天山白发魔女派练霓裳,神水宫的水母阴姬,冥狱的聂小凤,哪一个不是碰到渣男的杯具?
而麦夕君这算是一届即将成名的珠宝设计师吧?这沈焰烈万一就是她命中注定的‘渣男’,那她一生短暂而美好的时光,岂不是没开始就要面临着结束了?
麦夕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又吐出,直接去了洗澡间,褪去衣物,洗了个热水澡,希望后天可以顺顺利利的到达巴黎,可以还原一切最初的状态,该做什么就是什么,不与任何人产生纠葛,没有言语的纷争,没有世俗的烦恼,做一切自己喜欢的。
只是,当她真正觉得累了,躺在了床上的时候,竟然睡意全无。
因为住的地方还算幽静,整个房间内静的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鬼使神差的,她翻身下了床,透过外面路灯的照耀,从床底下将那个小的箱子拉了出来,小心翼翼的打开。
一叠老旧照片上面,那条项链安静的躺着,勾在手指头上,吊坠在空气中摇曳了几下,放慢了摆动。
这个东西应该对那个男人很重要吧?麦夕君想着,却一惊,诧异自己怎么会想到了这里?她怕是应该要对那一夜避之而不及吧……
、第四十一章 深处的柔软角落
模模糊糊的,麦夕君总是错觉威尼斯一夜的那个男人一定会回来她的身边找她。而且她也说不准,总是恍恍惚惚的感觉那人就在他的身边,而且就在她的附近……
女人天生灵敏的知觉告诉麦夕君,这条项链是件信物,应该还有另外一半。
是那个男人迫不得已的吧?不然他应该不会将这个东西交于她手,但既然是别人的信物,她是否应该要将这个东西拿去变卖?也许那个男人知道后就会取走?
麦夕君静静的分析了许久后,仔细的观察起了这条项链,它真的很特别,竟会有种爱不释手的错觉?而项链设计的巧妙之处就在于吊坠,像是一把小锁,形状很奇特,线条很美好,很有棱角,却也不失圆润,如同刻画般却也不会显得突兀。
将项链重新收起,在被窝里躺下,希望一觉可以到天亮,睡到自然醒。
﹡ ﹡ ﹡ ﹡ ﹡
夜已经深了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