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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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狂兵-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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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秦歌老脸一红,尴尬的摸摸脑袋,“哎,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

“等你回来啊,困死我了……”蓝诗看到秦歌回来,打了个哈欠把书收起来,“哝,旁边这一间我给你铺好了床铺,你回来了我也放心了,我先去睡觉了。”

忽然秦歌就觉得一阵纠结,明明自己比蓝诗年龄大,这搞的……好像怎么回事儿一样。

“不是,你咋知道我还会回来啊……”

“你钱都给我了,难道你睡大街?”蓝诗虽然有点怪罪的语气,但是她很善良,也知道秦歌是个好人。

“这个……”秦歌不好意思的摇摇头,“那行,你也早点休息,晚安。”

“嗯,晚安!”说着,蓝诗的小屁屁一扭一扭的进了隔壁房间,秦歌看的那叫一个爽啊。

要知道,自己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不是恐龙就是霸王花,别说是蓝诗这种级别的美女了,正常的女人都没见过!

这次来东海市,虽然危机四伏,但是有美女相伴,倒也别有一番味道。

第12章送你的见面礼

随后秦歌洗了个澡回到房间,还别说,虽然这住房条件不咋地,但是干净唯美是真的,房间不大,但是上到天花板,下到地板,都被蓝诗这丫头收拾的敞亮,住着也舒心。

有道是非洲战场混几年,母猪都能变天仙,这住房条件,和戈壁滩之类的比起来,简直是天上地下的享受了。

躺在床上,理了理思路,不知道什么时候,秦歌就陷入了深眠。

第二天早上醒来,是被一阵菜香给勾搭醒的。

揉了揉眼睛,穿衣起床,开了房门就看到客厅的桌子上,蓝诗已经做好了几个菜,用碗反扣着,不过菜香还是掩饰不住,香味四溢。

“嘿,我看看做啥好吃的了……”

说着,秦歌就作势掀开上面扣着的碗,这时候蓝诗笑着走出来,手上还端着一盘韭黄炒鸡蛋。

“秦歌,起这么早啊……”

“嘿,要不是你做的菜诱惑我,我还真起不来……”秦歌笑着夹了一块儿放在嘴里,吃完之后连连点头,蓝诗也是幸福的笑了。

“啧啧……”喝了半碗小米粥,秦歌砸了咂嘴看着蓝诗。

“嗯?”蓝诗被这么盯着有点不好意思,放下筷子,“怎么啦?”

“饭菜做的这么好吃,难得啊,啧啧,这个社会的女人啊,像你这么优秀的不多了。”

“额……”蓝诗羞红了脸,继续埋头吃饭,两人认识时间不长,所以吃饭的时候话题也很难拉开,很快就结束了。

丰盛的早餐总能让人身心愉悦,吃完了饭,蓝诗非要拉着秦歌去一趟商场,说是秦歌来的时候没有带行李,也知道他就这么一身衣裳。

其实秦歌也知道,蓝诗这是心地善良,知道自己把钱全部给了她,一方面是不好意思,一方面是感激,所以自然也不拒绝。

在商场逛了大半天,蓝诗的美貌,站在秦歌旁边,不知道引来多少路人艳羡嫉妒的眼光。

秦歌也不刻意避讳,反而和蓝诗靠得更近。

一天很快过去,夜色依旧。

晚上六点钟的时候,两人一块儿,再次来到陈姐的飞碟酒吧。

经过昨晚的事情,今天晚上陈姐酒吧里面的安保措施明显又加固了一些。

虽然不想惹事儿,但是也不能让酒吧出事儿,这可能就是陈姐的经营理念,也是,如果昨天晚上上楼不及时,那后果还真是不堪设想。

秦歌仍旧是要了一杯诗意,坐在了角落处。

差不多过了二十分钟,陈姐照例来到了酒吧,和往常不同的是,今天没有要冰火两重天,而是第一眼就放在了秦歌身上。

“我可以坐下吗?”

陈姐今天晚上穿着一身休闲装,本来是英姿飒爽的模样,今天打扮得这么都市丽人,乍一看有点公司小白领的感觉。

径直走到秦歌旁边,笑着开口,放下了一大杯白酒。

“当然可以。”秦歌笑了笑,上下打量着超凡脱俗的陈珊,一边喝着酒,美不胜收。

“好看吗?”陈珊似乎知道秦歌在看什么,也不拒绝,也不表现出来,只是淡淡的举起酒杯,淡淡的说了这么一句。

“好看,嘿,陈姐年龄应该不大吧?”这是昨天晚上秦歌就疑惑的!

要说从表面看,陈珊看起来最多二十五岁,但是要从身份气质看,一个人人敬畏的酒吧的大姐大,怎么着也不可能是个青春年少的姑娘啊?

“你看着我有多大?”陈珊说着,端起那一杯白酒,轻轻抿了一口,举手投足之间,尽是撩人之色。

“二十五?”秦歌继续喝自己的鸡尾酒,然后又摇了摇头,“不,却又不像……”

“哦?”陈珊面带笑容,“哪里不像?”

“二十五的女人不该喝白酒。”秦歌盯着陈珊手中的酒杯说道。

“这是惯例。”陈珊喝了一口之后,伸出纤细白嫩的手掌,“昨晚我记得你说,想要来我的酒吧工作?这不,欢迎酒我都带来了。”

说着,陈珊指了指她喝过的那杯酒。

“这算是送我的礼物吗?”

两只手握在一起,一个柔软眉骨,一个坚毅刚强,似乎两个人都散发着一种让对方无法抗拒的魔力,在这种怪异的气氛下久久盯着对方的眼睛。

“算是。”陈珊眨了一下眼睛,“白天在调酒,晚上在这里看场子,包吃包住,一个月八千,怎么样?”

“不行。”

在东海市,说白了一个保安能月薪八千,已经很不可思议了,但是秦歌断言拒绝,这是陈珊没有料到的。

“白天我不会在这儿的,晚上来上班,看场子就算了,我不喜欢打打杀杀,偶尔调几杯酒可以,做陈姐你的私家调酒师也不错,工资你看着给,我只是喜欢夜的味道。”

秦歌说完,不容陈珊有疑问,直接从口袋中拿出昨晚那个乌金戒指放在桌子上,“酒我喝了,我也送你一个礼物。”

说完之后,端起陈珊剩下的半杯白酒,仰头一饮而尽。

但是陈珊看到那戒指的时候,心中一颤。

“你……把戒指拿了回来?”说实在的,陈珊呼吸都有些紧促了,要知道,昨天晚上那几个人到这里来的目的她知道,谁让他们来的她也知道。

只是自己惹不起只能躲着,花点钱赔点东西息事宁人就好,可是……秦歌把东西拿了回来,这笔账,南城龙大肯定算到自己头上啊!

自己和七哥的关系越来越僵,一介弱女子,倘若真的和南城龙大斗起来,自己是绝对吃不消的!

秦歌放下酒杯,意犹未尽的看着陈珊,摸了摸嘴角。

“嘿嘿,怎么?陈姐不喜欢这个礼物?”

“你昨晚离开酒吧之后,又去做什么了?”陈珊捏着戒指,故作从容的说道。

“找到那四个人,拿回不属于他们的东西,替蓝诗教训他们一顿。”

秦歌越是说的风轻云淡,陈珊就越是觉得的不可思议,吃惊的看着秦歌,“你能从他们四个人手中抢到东西?”

“很不可思议么?”秦歌摊摊手。

忽然,陈珊伸手捏住了秦歌的大拇指,一阵柔软传来,**的眉骨,让人舍不得挪开。

秦歌吓了一跳,却也没拒绝,被陈姐这么主动的拉着手,多少人羡慕还羡慕不来呢。

“当过兵?”良久,陈珊捏着秦歌的手,开口问道。

“在部队喂猪。”秦歌嘿嘿一笑,开了个并不好笑的玩笑。

“我看你是在部队日过猪吧,说,待过部队不少年吧?”

不得不说,陈珊看人也很准,有着和她年龄不符的一种睿智和淡定,与普通的风尘女子不一样。

第13章跟踪者

“陈姐别闹……”

秦歌的过去,不足为外人道。

看着陈珊越来越认真的眼神,秦歌忽然间就变了味道,嘿嘿一笑,把自己的手抽回来,“哎呀,我看陈姐你是自欺欺人,其实,看人准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会有走眼的时候。”

陈珊也不是自讨没趣的人,不过秦歌这个人,她打算深入了解。

听了秦歌的话,也不逼得太紧,点头笑笑,“那行,既然你不想多说,我也就不问了,喝了我的半杯酒你就是我的员工了,今晚就呆这儿吧。”

“今晚我还是得离开。”

秦歌再一次拒绝,眼神不经意间瞟向了飞碟酒吧门口的一辆黑色丰田商务车。

陈珊无奈的叹了口气,“秦歌,你要知道,是我给你一份工作,这……不是我求着让你来工作的,你最好别这么**,ok?”

还别说,秦歌这人,还真是挺让人无奈的。

陈珊说完,摊了摊手,“没人告诉过你,一晚上不许拒绝美女超过两次吗?”

“可是我已经拒绝了。”

秦歌笑了笑,“放心吧陈姐,明晚我肯定来上班,今天周五,也不是很忙,而且我有重要事情,我先出去一下。”

“也行,明天一大早就过来。”陈珊说完,意犹未尽的看着秦歌,仿佛是想要从秦歌的身上看到点儿什么,但是可惜,秦歌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男人。

任由陈珊混迹酒吧这么多年,愣是看不到一点儿蛛丝马迹,甚至明知道这人待在东海市肯定有原因,却看不出他侧重于哪个方面。

“抱歉,我只晚上上班,哦对了,帮我照顾好蓝诗。”

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

陈珊愣在原地,注视着秦歌的北京,甚至久久的没有回过神来。

自言自语道:“这……这是怎样一个男人啊?我在求着他上班?”

“陈姐,您的冰火两重天,今天晚上还要吗?”就在陈珊发愣的时候,旁边一个服务生战战兢兢的走上前来问道。

“不要了。”陈珊说完,踩着高跟鞋噔噔噔的上楼了,真是郁闷!

飞碟酒吧门外,秦歌刚出门,一个黑衣黑裤的青年男子就跟着走了出来,然后开上了那一辆丰田商务车。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正在前面走路的秦歌,竟然猛然间转身往回走了。

他想要低头装作路人,却发现秦歌已经站在了车窗外面。

“嘚嘚……”

秦歌在外面敲了敲车窗,示意这家伙把车窗打开。

里面的人很无奈,但是只能打开,可能已经暴露了,但是在没确定之前,装的像一点还是必须的。

“这位大哥,有什么事吗?”这人装的啥也不知道,打开车窗探出头来,装作不认识秦歌。

“嘿……”秦歌一听就想大耳刮子糊上去。

不过终究还是忍住了,“哥们儿,没啥想对我说的吗?”秦歌笑着伸手拿出一支烟抽上,冲着那人吐了一口烟雾。

“这……什么啊?大哥,您认错人了吧?”

“啪!”

“噗……”

一巴掌打上去,那人差点吐血,跟踪过牛逼的,就没见过这么牛逼的,看来是装不下去了,丫的直接动手啊。

那人原本打算继续装,没想到秦歌毫不犹豫,一个大嘴巴就打了上去。

其实这人身手也还不错,如果秦歌稍稍差点儿,那么这一巴掌他肯定能挡过去。

但是事实是,他也挡了,巴掌也挨了,力道不够,没挡住。

“不错啊,部队出来的,速度挺快,但是不够快,力道嘛……更不敢恭维了。”

打完,秦歌抽了一口烟,把烟头扔在地上,“还不承认,是打算比试一下?”

“这个……”那人这一下是绝壁装不下去了,再装绝壁一顿死打!

就冲着刚才秦歌的速度和力道,这人清楚的知道自己和秦歌压根儿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秦歌叹了口气,伸出手指指着这个青年男子,“我告诉你,你今天跟了老子一天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跟踪水平,差不多也就是十来岁的水平,说吧,谁让你跟着我的?”

“无可奉告。”嘴硬,嘴还挺硬。

“呵呵……”秦歌就没见过嘴比骨头硬的,当初执行任务的时候,多少国际鹰嘴壳子都被撬开了,别说这一个名不经传的小厮了。

只不过今天晚上自己有重要的事儿,真不想和他计较,简直浪费时间。

“行,你不说也可以,但是你记好了。”

“第一,我刚来东海市两天,不想和任何人打交道,而且也不会在这里待太长时间,如果你对我感兴趣,那么我明确的告诉你老子性取向没问题,自然对你没兴趣。”

“第二,如果你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儿,那么回去告诉你主子,恐怕他会失望了,不管他是谁,从我身上捞不到任何好处,我念你也在部队呆过所以不为难你,你走吧。”

“哦对了……”那人刚呼出一口气,秦歌猛然回来,这家伙小心脏瞬间又提到了嗓子眼儿。

“千万别再跟着我,否则我真会怒的,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发起怒来,自己都怕。”

说完之后,秦歌掉头就离开,朝着马氏集团大厦奔去,他寻思着,今天是周五,明天公司休息,所以今天晚上肯定是最松懈的,如果自己潜进去,说不定能找到点儿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十年前的旧账,从两天前开始,就开始清算了!

秦歌走了之后,这人战战兢兢的擦了一把汗,把电话打给了一个备注“七哥”的人手机上。

“七哥,我……我暴露了。”

“什么时候发现你的?”对方的回答很淡定,显然早就料到了秦歌会发现。

“好像……好像是一开始就发现了,听他的意思,应该上午我跟上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人点头说道。

“呵呵,我果然没看错,继续跟着!”对方说完,直接挂了电话。

“这……是。”

只能轮到这人苦逼了,老大发话,自己被发现了也得跟着啊,小弟也不好当,真是的。

第14章潜入马氏集团

马氏集团大厦对面的一个午夜咖啡厅里面,秦歌已经坐在这里一个小时了,他在等一个机会。

正好今天是周五,明天周末,往往这个时候,整个公司上至领导下至员工,思想都是最松懈的,选择这个时候潜入,毫无疑问是最最明智,也是最合适的机会。

说到这里,就要介绍马氏集团。

马氏集团的背后,最大持股人叫马二壮,这三个字,也是最能激起秦歌仇恨的字眼。

别听他名字有些俗气,目前来说,他那可是人人瞻仰的对象,什么平民企业家,什么十佳慈善家称号等等诸多光环笼罩在头顶,是所有人奋斗的目标和榜样,他从一介平民穷小子,到最后,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变成今天人尽皆知的名流,显然是成功的。

按理说不管马二壮怎么样都和秦歌无关,但是现在,秦歌回到东海市,唯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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