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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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狂兵-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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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姐,怎么?输给我,受不了了?”秦歌很轻松的说着,弯腰扶起了刘猛。

这刘猛虽然挨了一甩棍,但是心中爽快,妈蛋,混了这么多年,只有今天最痛快!从今天开始,只要秦歌扛旗,那么天歌门,势必强势崛起!

不说别的,单单是秒杀黑头狼,击败紫蝴蝶这两件事,传出去都绝对是一段佳话了!

“把钱带上,你和孙东,安排兄弟们回蝶变ktv,我和陈姐有点事情要说。”

孙东接过钱,郑重的点了点头,“好嘞秦哥,我们都在店里等你!”

“嗯。”秦歌点了点头。

众位小弟一路高歌,就差欢呼雀跃了,有时候,想要拥有威信,最好拿出实力!

秦歌,可谓是一战成名。

“陈姐,我欠你一杯酒,不如,调给你喝?”

天歌门众人离开了之后,秦歌笑着点上一支烟,又给陈珊让了一支。

“你是想知道我的事情?”陈珊狠狠的抽了一口,随意的撩了一下鬓角的长发,配合上此时此刻肃穆的环境,杂草丛生,微风吹拂,这种感觉,似乎是一幅传世画卷,很富有美感。

“你也可以这么理解。”秦歌很实诚的点了点头。

“唉……”陈珊心情可能不大好,摇了摇头,“你很厉害,但是知道的多了,对你也没什么好处,今天的事情,过了今天就忘掉,晚上来我这里正常上班。”

“ok。”秦歌打了个响指,“那,日后若是刀兵相见呢?”

“私下里,可以是朋友,可以是主仆,可以是情人,可以是相见不相识,但是战场上,只有死活。”

陈珊是个理智的女人。

“呵呵。”秦歌笑了笑,一回头,马可儿原来没走,在不远处留着一辆面包车等着呢。

秦歌只好告别了陈珊,上了马可儿的面包车,一路绝尘而去。

陈珊站在原地,久久的没有回过神来,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自己竟然一点也读不懂他!

面包车上,马可儿那叫一个兴奋,抱着秦歌就是两口么么哒!

搞得秦歌一阵不好意思,其他兄弟压根儿你忍不住,混了这么多年,今天算真是敞开了干仗!

对方是谁?北城啊!

要知道,这东西南北四城,一般小毛贼哪里敢招惹?

在今天之前的天歌门,确切的说,是秦歌来之前,就算是霸帮,百乐门,这种小帮会,也不是天歌门能惹的!

但是今天,这绝对是扬名战!

半个小时之后,众人雄赳赳,气昂昂的回到蝶变ktv,刘猛不顾肩膀的疼痛,猛然间举起这一大麻袋的毛爷爷,扔在了半空中。

一时间,大红色的毛爷爷从上往下飘落,简直成了钱的世界!

不知道什么时候,刘猛和孙东两个人,已经从里面报出了三打白酒,准备了最古老的大碗酒杯!

一字排开的摆在桌子上,给所有杯子全部满上!

众人见这个场景,都停止了欢呼,秦歌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因为他知道,半分钟之后会发生什么。

果然,酒水全部满上之后,马可儿便走了上去。

“兄弟们,从一开始,天歌门这三个字,我就从没有让废除过,蝶变,只不过是我们根据地,也是这个ktv的名字罢了,今日天歌门正主已到,日后我也跟大家一样,听秦哥的!”

说完,马可儿豪爽的直接干了一杯!

“好!”

兄弟们一看可儿姐直接喝了,全部端起自己跟前的一大碗,一瞬间,十几碗白酒全部喝干!

桌子上只剩下一碗,那是秦歌的。

刘猛和孙东笑着去拉秦歌,秦歌的脸色,却未必好看。

“秦哥,你看,这兄弟们都喝了,你也给表个态,可儿姐一直说她不合适,今天既然你来了,兄弟们也愿意跟着你混……”

秦歌干笑了一声,没有去接这碗酒。

而是独自点了一支烟,在众人的诧异之下,狠狠的抽了两口。

“你们干什么?以后要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就打算这么腥风血雨的过下去?这样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刚才的热血,刚才的冲动,因为秦歌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变得全场沉默。

“嘿,秦歌,还是这么爱开玩笑哈……”刘猛可能嗅到了一点味道,不过他不愿意相信,把秦歌这杯酒直接喝了!

“大家想混也可以,但是,你们能跟我说说,什么叫混么?”秦歌顿了顿,“大家畅所欲言,觉得,混这个词,代表什么?怎么过,才算是在混,混成什么样,才算是混的好与不好?”

“这个……”刘猛擦了把嘴,“嘿嘿,秦哥,这十几个兄弟,都是从小就一块儿混的,书没读过几天,至于混,说白了,混口饭吃,混的好了以后西装革履,混得不好大不了脑袋点地……”

“放屁!”秦歌大吼一声,“你们现在或许没有妻儿幼女,但是有没有年迈家人?”

秦歌对家的感情,很是深重,他深知失去亲人的痛苦!

“孙东,你来说说看……”

孙东为人没有那么大大咧咧,是比较沉稳一点的性格,混,可以,秦歌就想听听这一群人中,是不是只有脑袋一热就打,心里不爽拿刀就上的主儿!

如果是这样,那就真的不用混了,因为这种行为,只会成为别人的垫脚石,和日后成为大佬,换上西装革履这种生活,遥遥无期,甚至可以说……没有半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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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混,也要分等级

刘猛被骂了一句,本想反驳,但是听了秦歌这么一说,是啊,自己还有让人揪心的老娘,还有因为工伤却因为没有人脉,送不起礼,至今还卧病在床,得不到任何赔偿的老爹!

孙东想了想,看了看众位兄弟,“我觉得,兄弟们,秦哥说的没错,混,就混个人模狗样,要么,就早点离开这个行当……”

说完之后,他看了看秦歌,其实他也不知道这么说对不对,所以急于征求秦歌的意见。

“可儿,你觉得呢?”秦歌没有表示对,或者不对,而是转身看向了马可儿。

马可儿这姑娘,从小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只有老娘过段时间神神秘秘的回来一次,就会给她留下一个近期要完成的任务,说实在的,从未追求过自己内心想要的东西!

几乎是毫不犹豫,马可儿开口道:“我觉得混,没有界限,如果做某件事情不能做到最好,那么不管混白还是混黑,都算是混的!”

“没错!”秦歌点了点头,猛然间把烟蒂扔在地上:“在我眼里,混子也分三六九等,想听听吗?”秦歌没碰那白酒,而是转身拿了一瓶啤酒,笑着问道。

刘猛饶有兴趣,点点头:“好啊,我还正想听听,秦歌是什么意思。”

“所谓九等,其实可分为,上三等,中三等,下三等,先说说下三等吧。”

秦歌放下啤酒,看着刘猛:“九等混混,呵呵,大多穿着奇装异服,染着各种颜色的头发,留着各种脑残的发型,平时就喜欢欺负个小孩子,学校的学生居多,渴望离开校园的束缚,挣脱牢笼的禁锢,可是一遇到教导主任就尿一裤子……”

刘猛想了想,好像身边真有这样的人,当初好多高中学生,想要加入天歌门,觉得在外面混多么多么牛逼,最后刘猛都拒绝了。

点了点头:“嗯,认同。”

“八等混混,喜欢喝酒抽烟泡网吧,叼根烟就觉得自己是社会大哥,其实胆小如鼠,去学校欺负学生或者以多欺少是他们的最爱,至于女朋友,要么是五指姑娘,要么是充气的,充气的就算是高档次,因为一个几百块呢,这个数目对他们来说,不小……”

“哈哈……没错没错,秦哥说的有道理……”小弟们一阵哄笑,但是说到头来,秦哥描述的一点不差!

“七等混混,就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混混,但却是处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喜欢三五人拉帮结伙,更多的是光头、板寸,人脉资源匮乏,经济来源紧张,吃了上顿没下顿是常态……”

“嗯,接着说……”马可儿这坐不住的性格,竟然也听得津津有味了!

“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纹身,一到夏天就穿着背心,生怕别人看不到他们的纹身,彰显着他们社会人的优越感,殊不知老百姓最瞧不起的就是他们!满嘴脏话,动辄叫嚣着灭人全家,吹嘘自己多牛逼,其实兜比脸都干净,经常为三餐而苦逼!”

刘猛咧咧嘴,好像自己也经历过这个时期吧!那只能说明,自己现在最少比七等混混强的多了!

“六等混混,算得上真正的社会人,最常见的装备就是大金链子小手表,当然……其实是铝合金的比较多,平时出入酒吧、台球厅等各个娱乐场所,吃、喝、嫖、赌、偷,基本都占着,没多少头脑,热血冲动,往往一言不合就动手,最喜欢帮人出头,有些魄力敢下手……但是终究沾不得光,成不得气候。”

“五等混混,小社团,小头目,多喜欢到处装逼收小弟,也能收点儿保护费,打架经验丰富,但是遇到警察跑的贼快!”

“四等混混,社团大头目,到了这种等级,已经不屑于太张扬,他们懂得如何驾驭手下,最看重面子,就算有冲突,一般也很少打架,而是先礼后兵,瞒天过海,将计就计,稍微退让一下为原则……”

“三等混混,社团大佬,这种人,利益至上,其他并不重要,什么面子之类,有需要的时候,都暂时可以抛掉,不再喜欢张扬,懂得枪打出头鸟的道理!各种高档酒店、酒吧、会所、赌场等等,是他们最长出入的地方,与警察有些关系,有自己的地盘,事情都基本上在谈判桌上解决……”

“二等混混,就是大社团的boss,他们往往控制着很大的地盘,比如凌驾于东西南北四城之上的人……可别说你们不知道是谁,即便不知道,一定有这个人的存在,在地下世界地位尊崇,跺跺脚,一市甚至一省,都得翻了天……没有十天半个月平不下来……”

他们不再喜欢金链子,更加注重个人素质与修养,戴着几万几十万的手表,喝着几千几万块的红酒或香槟,与地方官称兄道弟,成立各种集团公司,拼了命想漂白自己……”

“至于一等混混,呵呵,那是真正教父级别的存在,在他们身上几乎再也找不到混黑的影子,他们西装革履,出入各种慈善晚宴或者酒会,认识各种牛人,比如富商、明星、政府要员,投资各个领域,努力经营自己的关系网……”

刘猛听着,脸上满是羡慕:“教父级别的……咱们还都没见过呐……”

“其实,在教父级别上,还有一种混子,其实他们称不上混子了,他们冷血,无情,心狠手辣,腹黑无比,参与到政务之中,甚至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刘猛狠狠灌了口啤酒,有些热血沸腾:“妈的,要是我能混到三四等就好了,一二等想都不敢想!”

“呵呵,如果想都不敢想,又哪有勇气去追求呢?天歌门,你现在应该徘徊在五等和六等之间吧?当然,我刚才说的,只是自己的见解,真实情况或许有些差入,但总体来说就是如此。”

刘猛点点头:“嗯,差不多吧!但是兄弟们都相信,只要秦歌扛旗,咱们天歌门,绝对能拔地而起!”

“我?呵呵……”

秦歌笑着摇了摇头,“我是不会加入的。”

此话一出,全场皆惊。

第59章晚上请你吃个饭呗

其实,兄弟们从秦歌的字里行间,早就听到了这一层意思,尤其是刘猛,孙东和马可儿等人,只不过他们不愿意相信而已。

“嘿嘿……秦哥真会说笑,咱们这天歌门,当初不也是秦哥敲定的名字嘛,况且,可儿姐也从来没有让我们废除过,今天你回来了,这就是兄弟们重整旗鼓,一路高歌的日子,开着玩笑干嘛……”

“呵呵……”

秦歌笑了笑,“兄弟们,其实,刚才马可儿说的没错,孙东说的也没错,不论干什么事情,不做到极致,那都算是混的,要混,就混的风生水起!”

“没错没错,哈哈,秦哥,你扛旗吧,兄弟们都候着!”众位小弟异口同声,在以前,很难出现这种众口一词的景象。

可是秦歌还是毫不犹豫的摇头了。

“兄弟们,说实在的,我这次回来,也是有事在身,身不由己啊,但是大家是我的兄弟,有事情,我肯定说一不二,一个电话就到场,可是这扛旗的任务,还是得由,刘猛,孙东和李爽三人来做……”

“为什么?老大?这……没了你,咱们天歌门可就没了天啊!”刘猛对秦歌感情深,不,所有人都对秦歌存着一颗敬畏之心。

秦歌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件事情。

“李爽的事情,我会把他从监狱里面捞出来的,出来了之后,天歌门,你们三个扛旗,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招呼,另外,之前欺辱过天歌门的,给你们个建议,全部把场子找回来!”

“要想大获全胜,就要先发制人,出其不意,攻其项背,我相信,半个月之内,天歌门的一股风,就能在东海市刮起来!日后天歌门的发展,就看诸位兄弟的了……”

所有人都兴奋!那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以前混了那么多年,可是只求自保,从没想过要做什么先发制人的事儿,更没想过有什么动向!

可是被秦歌这三言两语的一说,嘿,这不就是方向么?

混地下势力,可不就是出其不意,才能风生水起么?

“秦哥真的不想加入,兄弟们也不勉强,但是,你永远是天歌门的老大!”孙东没有刘猛那么大大咧咧,考虑事情也比较全面。

从秦歌的话中就听出来了,秦歌是绝对不会扛旗的。

只是,兄弟就是兄弟,这份情,磨灭不掉。

“那这样。”刘猛也开口了,“秦哥你不想扛旗也可以,给兄弟们先指出一条路,总不能直接砍人抢地盘吧?”

秦歌想了想,回想一下来之前,蝶变ktv的地势,以及从废弃工厂回来的路上,向马可儿了解的天歌门的现状。

想了想,道:“以咱们蝶变ktv为中心,开始向外扩散势力,把旁边的霸帮,百乐门,这两个骑在脖子上拉屎的帮派吃掉,然后召开天歌门重振大会!”

“重振大会?这又有什么用?”刘猛当然不理解秦歌的意图。

秦歌笑了笑,“说是大会,其实就是昭告天下,告诉那些人,从今天开始,我们天歌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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