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很奇怪,很习惯黑暗似的。不管天黑到何种程度,夜色漆黑得影响到他们手头正在做的事情了,他们也都不会先伸手去开灯。如果不是年幼的凌浅每次都自己搭个板凳,构着手,踮着脚去构照明开关,他想,那个家的黑夜,一定是要彻头彻尾地黑得让人胸口窒闷的吧。
「喂,凌学长,等一下你要唱歌,抽烟不太好……」陈七走上来,靠在他身边,嘻皮笑脸地要求他。「亲爱的主唱大人失声不能唱的话,我们都会很难过欸。」
其实陈七一点都不担心他会失声。凌浅就像个怪物,不管抽多少香烟,只要一张开口,振动喉咙,唱出的便是华丽声线。陈七叫他掐烟是因为练团室里全部都是乱七八糟的乐器的电线,一个烟头大概就可以引起火灾,烧光这个地方。
「那掐掉好了。」凌浅说着就要把烟往摆放在侧边墙角那把贝司的弦柄上按。
陈七赶在他破坏那把琴之前,眼疾手快地递上烟灰缸给他。抱怨道:「学长,你不要总是做出这么让人惊悚的事情好不好,阿鞍的琴很贵的啦。」
「反正他看起来是又不想弹的样子……」凌浅蛮不在乎。团里的成员除了陈七,和那个在这里放肆抽烟的鼓手,凌浅都不太熟。
「这什么话!为你伴奏,他求之不得呢。」在陈七眼中,凌浅是个理想的主唱。第一次在Pub里见到他,陈七就完全被他唱歌的样子给煞到。
每次登台,凌浅都不会特地打扮化妆。黑发、素颜、T恤、牛仔裤,直接就上台。肢体表演动作也很少,讨好听众的话一句都没有。张口就唱,唱歌便是唱歌,仅此而已。
可是一开始唱,整个主唱的感觉就都来了。立式麦克风在他纤细手指的轻抚下,变成了他的情人。他闭上眼睛,稍微低下头来,对着那块银色扩音器浅吟低唱的样子像是在和情人缠绵接吻。
魅惑得堪比妖精的声线一道道地从他张开的红唇中逸出,像有毒的辐射,台下听众的神经会被他撩拨得浑身哆嗦到停不下来。除了惯常的国语和英文,法文、广东话、西班牙文他都很娴熟。各种语言,各式曲风,低沈高亢,或抒情或宣泄,他全部游刃有余,极有才华,但是不知为何,他却极端抵制进娱乐圈发展,做一个专业歌者。
「好了,音调好了。凌学长,试一下。」乐团成员终于为他调好了那杆麦克风的音。落日没到城市建筑群下,外环地铁早早收班之时,五个大男生开始混歌。
这是他们为这个夏天写的法文歌。「Quandtunem』aimesplus」。早就背熟歌词的凌浅走到了麦克风前,将细手搭上麦杆轻柔爱抚,开始歌唱。
他很喜欢唱歌。每一次唱歌,他都会无一例外地将那只麦克风当成是范宜景的身体。他跟它接吻,把手放在它的枝干上上下爱抚,将心内所有深藏的寂寞和对生命的不甘都告诉给它听。这样,再回头去面对残忍漆黑的现实时,自己就不会再懦弱胆小了。
但是现实里的范宜景却不知道小时候他们家不开灯的那个故事。
凌浅从来不敢把它讲给范宜景听,因为他害怕范宜景那么臭屁的人,听完就一定是会嫌弃他,马上就会离开他,跟他划清界线,跟知道他来历的很多人一样,会竭尽所能地排斥他,再也不会将他看作一个是正常男人。
有人说,这样偏执的害怕也叫做喜欢,害怕得根本负担不起那个人的离开。
因为假若没有范宜景陪在他身边,他就会懦弱到连为什么要这样活下去的意义都丧失。
因为凌浅偷了范宜景的钱,之后范宜景一整个礼拜都没跟他混在一起,遇见他都是爱理不理的。
凌浅很想告诉范宜景,跟他坦白那些钱是拿去用在了哪里。可是又觉得说了,范宜景也许就真的再也不会理他。于是两个经常混在一起的人,忽然就生疏了好远。范宜景不再跟他一起回家,不约他打球。下课后背著书包,早早骑机车离开校园,独自去游泳、打游戏机、买唱片。
有一次他们一起在学校餐厅遇到,正是午间用餐高峰期。空余的座位只有凌浅侧边一个。范宜景买完餐后,都没去凌浅身边坐,端着餐盘,站在那边等座位,足足等了五分钟才坐到一个空位开始吃饭。
凌浅盯住范宜景嚣张地不肯再搭理他的样子,用力咀嚼口中的食物。觉得范宜景表现得太夸张了,真的是他妈的太夸张了,都夸张得有点欠扁了。
那时正逢NBA的季后赛赛季,赛场上,洛杉矶湖人队和休士顿火箭队凑巧地遇在了一起,使得他们之间的这场冷战也变更加僵硬了。因为那分别是他们各自最喜欢的球队,各自有他们最喜欢的球员,他们都想喜欢的球队和球员赢,想对敌的那一方输。
私底下,范宜景告诉自己,这一次,绝对不会再装作不知道凌浅是个烂货,总是在耍他。他要跟那个烂货认真起来。
早上,凌浅刚在学校的车棚内停好自己的机车,便遇到范宜景将机车油门轰得震天响,高调地骑车来到。车后面载着那个大一学弟彭斯,彭斯纤细的手是搂在范宜景腰上的。他们隔了凌浅两三辆车的距离,在那边笑嘻嘻地说话。
范宜景装作没有看到凌浅。
彭斯细声细气地问范宜景道:「学长,你真的要把头发剪成那样吗?会不会被教授或主任骂?」范宜景告诉过彭斯,这个赛季如果他喜欢的明星球员赢了,他就要把头发剃成跟那个球员一样的,很屌的鬼剃头。
范宜景埋头锁机车,轻笑,「对啊,剪成那样肯定会迷死全校的女生,引得她们尖叫到声音沙哑。」
彭斯附和着赞许。「真的剪的话,那我陪你去理发屋好不好?」
「好啊……你们今早是不是连着两堂课?」
「嗯,不过中午我可以来找你,我们一起吃饭。」最近他去找范宜景的次数很多,而且都不会被范宜景拒绝。范宜景昨天还带他去游泳。在蓝色池水里,长手长脚的范宜景只穿一条紧绷三角黑色泳裤的削瘦性感身体让彭斯被吸引得呼吸困难,连连呛水。
「喂!」站在他们不远处,完全被他们忽视的凌浅忽然大声叫,发起了脾气。
彭斯转头,看到满脸怨气的凌浅,吓了一大跳,不由得瑟缩地躲到范宜景侧边。
「那是我的车位……」凌浅故意挑衅道,他看不惯范宜景在他面前故意装凯子的样子。他觉得他是在故意气他,这样大摇大摆带一个小男生出现在他面前,丝毫不考虑他的感受。
「你不是都已经停在那边了。」
「那又怎样……现在我想停过来。让开。」
「你几岁了?干嘛要这么幼稚?」
「幼稚的那个不知道是谁……」
跟范宜景斗了几句嘴以后,凌浅瞪眼,用极为冰冷的口气对彭斯做胁迫。「小朋友,你知不知道他是我马子。不要说你不了,全校都知道。」
「……」彭斯不敢答话,怯弱地低下了头。
「所以你的胆子还真是有够大,以后再敢把手搭在我马子的腰上,我就砍了你的手。」
「干!谁是你马子啊……」范宜景心房内的血充上了脑门。
他觉得凌浅根本不可理喻。明明需要一句道歉的人是他,需要做出解释的人是凌浅。凌浅拿走他的那些钱是他这个月全部的零用,搞得他要回家跟他老爸不好意思地开口,撒谎说:「那个,不好意思,这个月要买很多参考书,拜托了。」
而现在若无其事、毫不愧疚地耍性子的人也是凌浅。
凌浅一脚踹翻范宜景停好的机车。「难道不是吗?范宜景是凌浅的马子,全校都知道。」
「有谁会去偷自己马子的钱,再拿去外面嫖,那么下流!」
「你不就是喜欢我下流吗!」凌浅受够了,他再也不要这样被范宜景气下去了。「你到底想怎么样,干嘛要突然发神经,这么当真。」
「想怎么样,该我问你才对。」范宜景毫不示弱,咬牙道。
一样牛高马大的身高站在一起,剑拔弩张的两个男生动了怒气。
仍然是凌浅先出手,上前推了范宜景一把。范宜景没怎么站稳,跌在了身后的一辆单车上,摔得有些疼。立刻起身还手,抡起拳头,重捶在凌浅胸膛上。他真的生凌浅的气了。
凌浅却绽开嘴角笑,拽住他伸来的手,一把抱他入怀。蛮横地告诉他道:「范宜景,你永远赢不过我。」
「因为你卑鄙,会耍手段吗?」范宜景没能推开他。
「不是,因为你是我一个人的马子。全校都知道。」凌浅贴上了唇,痴缠动情地吻样貌美艳的男人。
凌浅很想告诉范宜景,这些日子,一个人看季后赛的这些日子,他想他想得要疯了。
凌浅从来不讲伤心事给范宜景听,也从来不在范宜景眼前袒露伤痕,但是这并不代表凌浅可以离开他,一个人去面对生命的那些悲哀。
无时无刻,他都需要怀里抱住的这个男人来告诉他,这个世界是有光的,不是漆黑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
入夏之际,城市变得像一片幽深的热带雨林那么憋闷,就算每日突如其来的大雨也冲刷不走这份压抑。
体育电视上,季后赛里,火箭再次输给了湖人。而范宜景也再次输给了凌浅。他又原谅了凌浅,又跟凌浅混在一起,还是假装很弱很衰,时不时地就会被凌浅整。
T大运动场后的一小块露天游泳池边,两个大男生堆叠的衣物和书本杂乱。范宜景坐在岸边看书,凌浅则是脱了T恤和短裤,只穿了一件平角内裤,四肢放开地仰面飘浮在水面上,对着盛夏毒辣的太阳抽烟。
那时天空好蓝,大朵大朵的白云在闪。凌浅张大鲜艳红唇,大口大口将烟喷到天上去,悠闲懒散的样子好像是置身在海岛夏威夷度夏天。
岸边假装认真温书的范宜景不时就会抬头看他几眼,然后再低头去看书。然而思绪却不能集中,始终是在想他。蓝色水波包裹着的年轻男子有古铜色的诱惑身体,释放着神话里的战神才有的美。
「欸……范宜景。」飘在水里的男人忽然对着天空,开口大声问:「暑假你要干嘛?」
「去律师事务所实习。」范宜景这个礼拜一直在联络本市一位很有名的律师前辈,以T大法律系学生的身份申请律所的暑假实习职位。「你咧?」
「去实习岂不是很无聊。」凌浅咬住烟,很不屑地批评。「我才不去。」
「那什么才不无聊……整天像你这样飘在水里抽劣质烟,以为自己是在夏威夷,其实只是在自我意淫。」范宜景同样鄙夷凌浅玩世不恭的不正经。
这个夏天一过,他们便是大四生了。毕业在即,他们其实根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没心没肺地混日子了。街角唱片店里,那些专门唱给他们这样年龄的男生听的歌,歌词里总是会有「长大难道是人必经的溃烂」一类的不甘句子。
他们正处在一个很残忍的人生过渡期。
不远处一排绿树上,夏蝉的鸣叫声很响亮,吱呀吱呀的,有些让人心烦。
「其实做律师很没意思,整天都要像个八婆一样跟人吵来吵去。」
「那你暑假要干嘛……」
「就这样飘在水里啰。」
「呵。」
「你不信?」
凌浅总是不对他说真话。范宜景觉得无趣,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我走了……我妈煮了绿豆汤,告诉我今天要早点回去。」
凌浅大声挽留:「不是说等一下要陪我去打球?」
「这么热,还打什么球,早点回家去吹冷气好了。」
范宜景挎著书包走掉,留下凌浅一个人在水里飘。
头顶的毒辣太阳晒得他双颊灼烫,晕眩地眨起了眼。
三年来,他们两个人就这样在无聊的日子里经常吵架,之后再经常和好。偶尔去城隍庙开房,在房间里像男同志一样脱光了相互爱抚自己的身体,但是却没有发生过性关系,也从不开口承认他们之间是有爱在存在。
凌浅其实很清楚为什么范宜景要一直倔强地抵触与他发生真正的性关系,因为慎重对待将来、下定决心要去做律师的范宜景怎么看都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根本不适合做他这种烂人的马子。
再说他也从未真的跟范宜景示过爱,因为凌浅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爱。
在遇到范宜景之前,他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人。但此生向来习惯孤单的他唯独只是放心倚赖了范宜景一个人,而且还一直害怕那样的倚赖会给范宜景带来伤害。
有的时候,他真的好困惑,根本不知道他应不应该再上前去靠近范宜景,因为自己是那么的不正常。
凌浅眨了眨眼,想起在床上,范宜景那张倔强的不受他驯服的脸,愤恨地将吸到一半的烟扔到岸边,不再在水面上随意地飘浮,剧烈地翻身跃进水里,振臂游了十几个来回,再抬头出水,发现天空骄阳还是那般如火。
泡在水里的他对着那些剧烈炙热的光咬牙。
如果可以,真的很想把一切要来的残酷将来,狂放到一光年以外。
T大暑假来临后,范宜景如愿在S市最有名的律师楚扬的个人律师事务所里找到了一份暑期工实习。他很看重这份机会,家里的父母也很支援他,认为过了这个夏天,自己的儿子说不定就可以做个出色的辩护律师了,成为一个社会精英。
跟着事务所里的各位前辈一起外出办事时,范宜景摘下了鼻子上的闪亮鼻钉,不再穿休闲T恤和球鞋,经常是衬衫、西裤、公事包,打扮很正式地进出事务所。
那个暑假,他很用功。在事务所里就算只是被分配去干些打杂的活,他也情愿留到深夜,没有再去跟凌浅厮混。深夜下班骑机车回家,路过外环路一盏盏的街灯,寂寞公路上,再也没有凌浅的身影行在他前面。
凌浅后来也没有再为他存钱,整天仍然是跟那帮流里流气的乐手厮混,就连对毕业后工作的事情都兴致索然。
他想,他喜欢那个烂货没错,可是就算还是继续每天跟那个烂货混在一起,但青春散场后,他们的未来呢?
所以即使心生寂寞,他也明白,他跟凌浅根本是不同类型的人。
他不该再去追逐他了。
周二这天,他独自留在律师事务所的资料室里整理卷宗,要整理结束的时候一看时间,发现快十一点了,整个事务所里的人好像都走光了。收拾完自己东西,打算离开之前,他瞥见会议室还有苍白的灯光在亮,以为是谁临走的时候忘记了关。
挎着公事包走过去,准备进门熄灭这最后一盏灯。刚站定在门口,眼前的景象即刻就令他后悔了……他根本不该走过来的。
「敦志,哈……敦志,不要折磨我了。让、让……我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