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哪里……”霍长乐张开唇,轻轻问道。
“你在你工作的医院。哎呀,吓坏妈妈了,你昨天晚上被抢劫犯用砖头打到头了。”
“昨天……?才过了一天?”霍长乐愕然。
“你昏迷了一天了,医生说是脑震荡,有可能会失忆,吓唬得你爸……幸好有私家车路过把你送到急诊部……”霍妈妈絮絮叨叨。
“妈。”霍长乐忽然打断她的絮絮叨叨,伸手道:“妈,能不能抱一下我?”
霍妈妈一愣,便笑道:“你这孩子,这么大了还撒娇。”但还是弯下身来,避开伤口地抱住了霍长乐。
霍长乐把头埋在久违的怀抱里,嘴唇颤抖。
她曾经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妈妈,如今这个拥抱,对于霍妈妈而言,或许只是寻常,但对于她而言,是失而复得的宝物……
甚至于,在霍妈妈看来,她们昨日才见过面,但对于霍长乐而言,已经是将近十年没见过。
所幸的是,妈妈依然是记忆中的模样。
正拥抱着,霍长乐不期然而然想起了另一个人的拥抱,心中不由一痛。
可是,却忍不住描绘出他的拥抱和霍妈妈的不同。他的胸膛是平坦而宽阔的,他抱着她是紧紧的,却不会让她难受。他身上总有淡淡的檀香味,是让人安心的味道……
再想下去,或许就要哭出来。霍长乐连忙闭了闭眼睛。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个中年的男子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
“爸,哥哥……”霍长乐喃喃道,眼泪却忽然滑落。
“小乐,怎么哭了,哪里不舒服吗?”霍爸爸轻咳一声,端详着她头上的纱布,神情认真得像在解答数学题。
霍长乐轻轻摇头,怔怔地看着在面前的三个最亲的人。
她的父母,她的哥哥,都回来了,明明是那么幸福的场景,不知为何,却让人这么想落泪。
“哥哥,我好想你!”说完这句,霍长乐猛地扑向了哥哥。
“喂,小心!”霍睿连忙接住了霍长乐,无奈道:“伤口还没好,就不要乱晃。”
霍长乐紧紧地抱住了霍睿。
手臂环绕的,明明是充实的温暖。只是,不知为何,心却空荡荡的,再难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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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小胡子神棍
霍长乐头部的伤不算严重,只是轻微脑震荡。在拆除绷带过后,便可以出院了。
坐在自家的小轿车里面,霍长乐手捧一杯热奶茶,靠在真皮的座椅上,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出神。
直到现在,她还不能完全适应自己已经回到了现代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她不过是昏迷了一个晚上。然而,在那个世界,她却已经生活了那么久,魂落江州,又随着霍瑜去到建康。她遇见了很多人,都是那个时代才会有的不可复制的人,像是剑法狠辣鬼魅的苏桓,像是初识时天真软弱、后来成长为一代名将的谢琰,还有那个独属于那个时代,风流斐然的男子……她甚至验过尸,还经历了九死一生,多次劫难。最后,还为j□j,为人母……
然而,经历的漫长的一切一切,与现代的时间一比对,竟然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
望着自己洁白的手心,霍长乐恍惚觉得,人是多么渺小的存在。与浩瀚的时光洪流相比,人就是一颗渺小的尘埃。一吹,便走了。
她现在在二十一世纪。当初与她相识的人,已经被横亘在时光洪流的另一边。一千多年的距离……现在的他们,早已化为一抔黄土,消散于天地间了罢。
坐车回到了熟悉的小区,回到了熟悉的家中。霍长乐慢慢走近了镜子,看见了镜子中熟悉又陌生的自己。
已经不再是霍三娘子那副皮囊,如今镜子中映照出来的,是一个神情有些迷茫的年轻女子。不再是从前的端丽苍白,却是恬然清秀。
在东晋呆了太久,久得已经习惯了霍三娘子的容颜,久得快忘记了自己本身的模样。
在这个世界,自己还很年轻,没有经历过爱情,一切都充满着希望。但尽管从前的一切如流水一样了无痕迹,但她就能真的忘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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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穿越之前平凡的生活又开始了缓缓的运转。因病休息了几日,霍长乐再投入工作时,为求迅速熟手起来,她忙碌得没有多余时间去想其它事情。
某一日,下班归来,瞧见街角的地方,有一个笑眯眯的小胡子老头,坐在一个小摊子前慢悠悠地喝茶,摊子边支着一面旗子,上面写着“活神仙”。
霍长乐一看到这个小胡子就心里来气,若不是他装神弄鬼的“良人”预言,她又怎会被他的乌鸦嘴说中,无端端穿到东晋去?更可恶的是,他的预言竟然只准了一半,不是良人来找她,而是她穿越了,吃尽了苦头,最后还差点回不来。
思及此,怒从心起,恶向胆边生,霍长乐恶狠狠地走过去,一拍桌子,磨牙道:“哼,你这神棍还在这里摆摊呢?也不怕我找人砸了你的摊子?”
霍长乐手劲不小,小胡子桌面上的东西都轻轻地跳了一跳,连茶水都溅了一些出来。
那小胡子也不生气,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小姑娘好久不见,为何要砸我的摊子?难道我的预言不准么?”
“哼,你还敢说,何止是不准,你简直……”
“小姑娘此言差矣。”小胡子老头笑眯眯地摇了摇头,故作高深道:“即使是不完全准,也起码有七八成准了吧?”
霍长乐正想发火,但却忽然顿住。
其实,确实是有一点准的。她多次深陷险境,每一次,都是谢若璋拉了她一把,把她救了回来……但是,若谢若璋是她的良人,她也不会如此狼狈地回来。
尽管有些准,但总不能在他面前承认。
霍长乐提了一口气,又拍了一下桌子,磨牙道:“都是你劳什子的预言,害得我那么惨。哪样不好遇到哪样,简直是乌鸦嘴!”
“哦?真的没有发生过一点好事?”
霍长乐噎住。
“呵呵,小姑娘,稍安勿躁。”小胡子老头咧开嘴笑,露出了漏了一个黑乎乎的洞的牙齿,“一切还未结束呢,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
这个老头说什么都不准,说不好的就样样都灵验,不想再听到什么预言,霍长乐逃也似的离开了那个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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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霍长乐的小姨一家来霍长乐家做客。
说起来,霍长乐小姨有个毛病,就是特爱炫耀。她早些年嫁了个企业家,也就是她姨丈。但是十年前,她姨丈投资不利,公司亏损太严重,被迫改行,当了个普通打工一族。自那时起,她小姨每每见到人就不再是炫耀丈夫的事业,而是炫耀自己的女儿,也就是霍长乐的表妹。女儿念书的时候,她就炫耀女儿成绩特好,女儿出来工作了,就炫耀她工资高,在单位很多人追求。
今日,显然小姨又找到了一个新的炫耀点,那就是霍长乐的表妹找了个对她关怀备至的富二代男友。
“哟,那孩子呀,可真客气,上来家里一趟,还给我们两夫妻一人送了一袋那个老贵的XX牌的保健品,还送了两根人参给我们。每天工作累了还对我们媛媛管接管送。”
“是吗?那媛媛可真有福气。”霍妈妈知道自家妹妹爱炫耀,也听习惯了,便随意附和道。
没想到,今天的小姨炫耀一通还意犹未尽,转了转眼珠就把话题转到了霍长乐身上:“小乐呀,你年纪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找个男朋友了。你看媛媛才二十岁也找男友了,你今年都有二十五岁了吧。你也知道,女人超过二十五岁,就只能等人挑了,你可要抓紧了。”
“妈,你就别说了……”她表妹表情有些窘迫。
霍长乐不由有些奇怪,她记得她这表妹跟她小姨是一个德行,不炫耀会死,往往听见小姨炫耀,她表妹就在那得意,眼下怎么会出现这种不好意思的表情?
那边,她小姨还在喋喋不休,“我告诉你,小姨有个朋友的女儿,当年就是挑太久了,现在搁到三十岁都还没嫁出去呢。你当现在的男人还跟你讲心呀,趁着自己还年轻赶紧嫁出去吧……”
以往霍长乐听见这些,都只是听过就算,不会想反驳,因为她知道反驳她小姨,最终只会没完没了,受难的是自己的耳朵。
但是不知为何,霍长乐今天却忍不住道:“不一定的。”
“哈?”小姨挑高眉毛。
“不是每一个男人都这样子,也有男人是看心的。我觉得评判一个男人好不好,不在于他有不有钱。”
那小姨似乎是很久没人反驳过她,顿时挑高眉毛,提高音量道:“喝,说得跟真有那么回事似的,小姨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呢,跟你说你以为我吓唬你?幸好我们媛媛趁早找到男朋友,不然要是搁到你这么大,肯定找不到这么好的男孩子了……”
眼见她越说越不像话,霍长乐多想站起来反驳她:我怎么不懂了?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我早就嫁人了,连孩子都有过了。只是想起黯然离去的结局,心中不由一痛。
深情的男人不是没有,看心的男人不是没有。她遇到过,但最后亲手放开了。
最终,霍长乐还是咽回去了这口气,心道:懒得与你争论,用来暖肚子更好。
那小姨看霍长乐不吭声,越说越起劲,忽然,一直坐在沙发一侧的霍睿放下了手中的报纸,打断了小姨道:“小姨,小乐找男朋友的事情我们自然会关心,就不劳您操心了。”语气暗含不快。
那小姨呆住了,霍长乐也愕然地看着她一向沉默寡言的哥哥。
“况且,就算小乐最后选择不嫁出去,我也会养她一辈子。”顿了顿,霍睿转向霍长乐,“小乐,我们本身条件也不差,不需要找富二代,找个真心喜欢的就好。”
霍长乐一愣,看见小姨像吃了苍蝇的表情,顿时偷偷乐了一下,道:“知道了,哥。”
碰了个软钉子,那小姨坐了没一会儿就拉着老公女儿走了。
霍长乐跳起来,笑嘻嘻道:“大哥,你真厉害,两句话就吓跑了小姨。”
霍睿瞥了她一眼,开始看报纸。
霍长乐微微活动了一下头部,随口问道:“今天天气那么好,怎么不约婷婷姐去玩?”婷婷是霍睿的女朋友,有时候也会来家里做客,是个活泼可爱的女孩。
霍睿抬头,疑惑道:“婷婷是谁?”
“……”霍长乐以为他在开玩笑,笑嘻嘻道:“哇靠,老哥,你不是吧,连自己女朋友都忘记啦?小心婷婷姐知道了生你气哦。”
“不懂你在说什么。”霍睿无语地看了她一眼。
霍长乐愣住,半晌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真的不认识婷婷?”
“我都说了不认识。再说了,我现在暂时没有恋爱的打算。”霍睿没好气地看了她一眼,“也不知道是听了哪个家伙乱八卦。”
霍长乐怔住。
不对劲……有些事情不太对劲……
她打了个哈哈,就进房了。
然后,她拿出手机,翻找通讯录,找到了一个署名为“TT”的联系人,拨过去,却发现是空号。
霍长乐怔怔地看着手机。
怎么可能会这样?她不可能记错的,在她被抢劫之前,她哥明明已经跟婷婷在一起半年有余了,感情也不错。可是,为什么现在却好像与他们完全没有交集过一样?
怎么会这样?
难道说,她的归来,当真对她周围的人产生了一些影响?当真改变了一些什么?
由于发生的事情太过匪夷所思,霍长乐直觉地觉得那个小胡子老头知道些什么,但看现在时间已经晚了,她便打算明天一早去找那个小胡子老头。
既然打定主意要早起,她今晚便早早回房睡觉了。
然而,那天晚上,霍长乐做了一个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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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梦中何所思
梦中,是一片无尽的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她茫然地站在黑暗之中,脚下所踩着的是冰凉的水。
每走一步,扬起透明的水花,哗啦哗啦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中分外清晰。
幽冷,寂静。
忽然,遥远的地方有一道白光。
霍长乐不由自主地朝着那道光源奔去,然而却无论如何都接近不了。
她咬牙,发力狂奔,最终冲到了光源处,用力冲了出去。
……
慢慢适应了光线,霍长乐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馥郁的桃花林中。清澈的溪流旁,散落着满地桃花瓣。
她疑惑地逆着溪流前行,不知走了多久,忽然看见前方有一小片屋宇。白墙青瓦,装潢典雅,屋顶四角翘飞。
脑子里忽然一道白光闪过,记得那时候和霍瑜出外踏春,也是到了一片桃花林。如今越看越是眼熟,似乎这里就是当年她曾到过的地方。那时候霍瑜曾说过一两句关于这桃花林的过往,这里曾有连片屋宇,是贵族子弟修习的地方。但多年前,这片屋宇便已经烧毁了。
难道说,自己现在是在那片屋宇尚在的时候?算一算,这比她刚来东晋的时候,还要往前推将近十年。
看了看延伸到很远处的围墙,她想了想,走近了最近的一个院门,发现门紧紧关住了,伸手去推,却发现自己的手竟然穿过了门锁。
霍长乐怔住。
自己现在……只是一缕幽魂?
既然是幽魂,那么门锁应该拦不住她。霍长乐闭了闭眼睛,猛地冲向厚重的木门。果不其然,眼前一黑,顿时豁然开朗。霍长乐再睁开眼睛时,已经身处院内了。
她所处的地方,大约恰好是屋宇的后侧,亭台楼阁,绿树成荫。
正纳闷自己为何会梦见这里,霍长乐便看见了不远处一群少年拐进了庭院,正朝着她这个方向走过来。
尽管知道自己不会被看到,霍长乐还是忍不住避让了一下,目光随意地往人群中一扫,顿时僵住。
她看见了自己。
不,那不是自己。凭借自己女扮男装的经验,以及对那人走路方式的观察,霍长乐已经可以断定那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少女,十五六岁左右的年纪,眉目清丽,神态娇憨,一派天真,左眼下有一颗绛红色的美人痣。
这是……年少时的王法慧?难道她曾经女扮男装在这个地方修习,然后顺理成章地遇到了谢若璋?
王法慧的身侧站着一个白衣少年,眉目清俊,但霍长乐却不认识。他似乎与王法慧很是熟稔,每当有人过分靠近王法慧,或是与她勾肩搭背的时候,他都一脸紧张地把王法慧护在自己身后。
只是,为何站在王法慧身边的不是谢若璋?
就在这时,人群中忽然传来一阵喧哗之声。
“若璋兄,你可来了!”
霍长乐一震,抿了抿唇,终于忍不住抬头,倏地看向那边。
只见那边站着一个高挑颀长的红衣少年。他眉目俊美,狭长上挑的眼睛下方缀有一颗小小的泪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