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谢若璋身上真的有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至少对她而言是这样。未见到他之前,她是烦闷不郁的。见到他之后,心境却奇异地平复了下来。
不由想起一句从前在书中看过的话:吾心安处,便是归处。
他的身边,便是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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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徐徐前进,终于到达太庙。实际上,太庙位于边淮列肆的西北方,又接近百官府舍,距离丹阳郡城并不远。
霍长乐戴上了幂篱,下了马车。原来方才谢若璋之所以会在马车内,是因为要替谢安督策事务,顺路乘搭而已,方才便已经在半路下车了。
谢瑄也戴了幂篱,只是那八卦兮兮又有些暧昧笑意的眼神却怎样也挡不住。
面对这与霍府下人如出一辙的眼神,霍长乐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也许是因为接近午时,太庙里面的人反而不算多。谢瑄带着霍长乐去上香,又买了一叠红绸带,附带有几个小球。
霍长乐看了一眼,便知道这大约相对于现代的许愿球。把自己的愿望写在红绸带上,绑上小球抛到树上,若是一次抛中,便是吉祥如意、心想事成的象征。
若不其然,太庙庙堂之后有一片空地,种着十数棵大榕树,树枝上均是挂着红红的绸带,从远处看,风吹摇曳,红缎飘舞,煞是好看。
谢瑄特意拉着霍长乐到了边角处的一棵榕树处。这棵榕树相对比较矮,上面挂着的红绸缎也不算多,扔上去的概率会比较大。
霍长乐饶有趣味地看着四周的人努力地抛掷许愿球,似乎想把这来到东晋后第一次看见的场景烙在脑海中。她倒没想过,原来早在东晋,便已经有了抛掷许愿球的传统。
“诶,婶婶,你怎么不写呀?”那边厢,谢瑄已经写好了两三条。
霍长乐随口应了一声,拿起一条缎带。不料风吹来,手一下子没捏紧,这缎带便飞走了。
霍长乐微微一惊,便放下了毛笔,抬脚想去追回缎带。
随着飞舞的缎带,她拐入了一个小院子,只瞧见那缎带挂在了不远处的一棵小树的树枝上。
她走上前去,踮起脚尖去够,却发现还差一点点。
就在这时,一块小石子飞快地在空中划过,猛地打在了那缎带挂着的小树枝上。小树枝应声而发出咔嚓一声,正当霍长乐以为它要断掉的时候,才发现那树枝只是断了一半。因为树枝断的恰好是上面一半,因此也理所当然地垂落下来,缎带轻飘飘地落在了她手上。
霍长乐微微一惊——仅仅用一颗小石子,便能远远地把一根这么细的树枝精准地打中,而且不是完全打断,而是只打断一半,既不会伤到树下的人,又能让树下的人拿到缎带。能做到这个地步,需要的不仅仅是锐利的眼神,对力道和方向的控制也是很高的要求。
而在她印象里,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有一个人。
霍长乐缓缓转身。
久别逢君。
乌黑的发蜿蜒逶迤于背后,又绕在耳后,露出了隐紫色的耳钉。英俊凌厉的脸,长眉下方是一双冰冷而美丽的眼睛,仅仅是淡淡地扫视一眼,便能给人如坠冰窟之感。
苍白双唇,纤细锁骨,明明鬼魅冰冷如罗刹,却又无端带上几分料峭的艳色。煞极,也艳极。
原以为心中一切关于他的惊才绝艳的记忆都已经渐渐褪色,却没想到,在回忆深处,他的模样依然浓墨重彩。只需要轻轻一唤,便能完全寻回从前的回忆。
霍长乐手微微垂下,轻轻地说出了那个许久不提,却从未遗忘的名字:“苏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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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待到亲迎日
上一次见他的时候,她不过及笄。本以为没有机会再见面,没想到还有机会再次见面。而这一面,已经是两年之后的事了。
五六步开外,苏桓静静地看着她,开口道:“许久不见了……长乐。”
“……嗯,久别重逢,君可安康?”
上一回雪地还匕首虽说是决绝,但是霍长乐心里从未恨过他,也没有后悔与他相识,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地分开罢了。所以再见到他,心中并没有弥漫过什么激烈的感情。
但是自从断了情丝后,这一两年来都没有发生过什么危急生命的事情,霍长乐便猜测,她那一步大约是走对了。
“托福,尚可。”
这么说完,两人又陷入了沉默。这沉默却并不尴尬,对于霍长乐而言,与苏桓共同处在一个空间,就跟与另一个自己在一起差不多,并非无话可说,而是不需要说,便能心灵相通。
数次想开口问问近况,可是当话到嘴边时,却自动地咽了下去,或许,有些事情已经不适合问出口。就正如初识的时候,那些挂在嘴边随口而出的调侃,“苏桓苏桓”地呼唤他名字时轻快的语调,一同坐在月光下夜风中托腮聊天的愉悦淡静,如今已经不再适合拿出来。
时光会冲淡一切,从前那份心动,果然是已经过去了。甚至于,时间隔久了,当初痛割心动之人的感觉已经忘记,眼下看到苏桓,心中果真如同她的猜想一样,只剩下了淡淡的祝福。
风吹拂起他乌黑的发丝,调皮地拂过他的唇角。
忽然,他开口了,声音淡淡的,没有感情激烈的起伏,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你要嫁人了。”
霍长乐愣了愣,声音轻柔却毫不犹豫:“是。”
“虽然知道你不愿再与我相见,但我在离开之前,还是想见你一面。”苏桓顿了顿,慢慢地扬起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凌厉的眉目似乎都柔化了一些:“你既已许得良配,我便能安心离开了。”
霍长乐愣了愣,连忙追问道:“离开?你要去哪里?”
虽说最终没有成为恋人,但在她心里面,他总归是排得上号的一个朋友,对他的离去,她不可能做到毫不关心。
再者,她明明记得他是刑香的杀手,这句离开……到底是什么意思?
“秦国,我要回去秦国。”
霍长乐犹豫了一下,问道:“可是,你不是刑香的……”
苏桓看了她一眼,似乎对她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件事毫不吃惊:“我并非一去不回。此番离去,再回来完成一个任务,便可换得自由身。”除了初识,他从未有意隐瞒她他的身份,她知道也毫不出奇。
霍长乐心里微微一震,却慢慢地扬起了嘴角,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容。不论如何,他能从那个囚笼逃脱掉,总归是好事。往后,他可以过上相对正常的日子,不必每日都生活在刀光剑影中。
“其实,这算是提前道别。完成最后一个任务,我便会退隐归秦。”他很少一口气说那么多话,音质透明而冰冷:“这一别过后,我们大概再没什么机会再见了。保重……长乐。”
霍长乐脑海有片刻的空白。她倒是忘记了,他得罪了那么多仇家,定是不可能继续在东晋境内生活,否则必定继续日日活在刀光剑影之中。最好的方法,正如他所说,是离开此地,去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他的地方,隐姓埋名,重新开始。
思及此,她抱拳,郑重而诚挚地说一句:“此去一别,或许真的再无相见之日。愿君保重,祝君安好。”
苏桓看着她,微微地扬起了一抹笑意,似是安心,似是不舍,狭长的眼睛弯起来,嘴角上扬,微微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恍若红尘中绽放的极致美丽。
这是她看过他最美的一面。
因为,他从未笑得如此天真纯澈过。
不过一会儿,他便敛起笑容,随即转身一跃而起,很快便消失在了她的视野中。
霍长乐微微直起身子,忽然想起,他还有一根簪子遗留在了自己这里。
从前一直想着下次见到他就还给他,却每一次都不记得。
眼下,大概再没有机会还了。因为,方才已经是诀别。他既然说了不会再见,那么大概是真的不会再见了。
那根簪子大约还是会在自己的首饰盒中躺一辈子。就像是那个惊才绝艳的男子,横亘在她最灿烂的年华里,虽然有缘无分,却不失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苏桓,谢谢。
苏桓,再见。
祝愿你一切都好。
思及此,霍长乐微微一笑,抖了抖自己的裙裾,拿起了那根缎带,想到谢瑄大概也等急了,便轻笑了一下,踏出院子。
一步一步,把一庭萧瑟抛在背后,走向挂满红绸的华美榕树。
就像是正式与过去诀别,与自己所有的犹豫作别,走向她所选定的人生,走向她心安之处,应归之处。
想到那个浪荡悠然的男子,便是心安且定。拥抱在一起的时候,仿佛遗失的肋骨重归胸膛,仿佛久别家乡的游子回归故土,没有一丝缝隙地熨帖在一起。
吾心安处,便是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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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而逝。转眼间,秋过冬来。一个漫长的寒冬过去后,春天似乎在一夜之间来袭。风依然是寒冷的,只是却不再干燥刺骨,而变得潮湿温润起来。
时日推移,建康温度上升,花骨朵便从枝叶中冒出来,勃勃地吐露着春意。
霍长乐与谢若璋的婚事,终于在早春一场春雨的洗礼下,走到了跟前。
中国古代传统的婚礼,必须经过六个步骤,它们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可是,在汉朝到东晋这段漫长的时光里,也有许多人是不按这六礼来成婚的。只是,陈郡谢氏既为地方大族,便肯定会依足周礼。以雁为纳采,问名卜吉凶,纳吉以知会定亲,纳征即是送聘礼,请期即为择定佳日,最后便是重头戏——亲迎。
前面的五步,都已经在前面几个月中妥善完成。虽然眼下在建康,霍瑜是霍长乐的监护人,但是一旦遇到成亲这种大事,就一定要请示父母。因此,霍瑜早就修书一封,大致说明了这边的状况。而在书信到达庐陵后一天,谢府的聘礼也随之而来。
知道了陈郡谢氏的贵公子竟然向自家那个不起眼的女儿提亲,霍子衡不可不谓是大跌下巴。在他印象中,这个女儿一向都是病怏怏的,不懂得怎样讨好大人,总是一副阴沉的表情。虽说是嫡女,但自己并不关注她。她的亲生娘亲崔氏曾是建康没落的大家族之女,霍长乐的身子骨弱就是遗传自她母亲。自从崔氏早亡并把尸骨带回家乡建康安葬后,霍子衡便和崔氏娘家断了联系。这是因为崔氏本就父母双亡,家中亲戚多是远亲,当初还曾嫌弃过庐陵霍氏配不上他们。本来两家就不是那么亲近、甚至可以说的有些火药味的关系,唯一的联系点也消失了,便没有再联络的必要了。可是,没想到,到了最后,竟然是自己最不看好的、甚至想塞给王员外一了了之的那个女儿,砸出了最大的金蛋。
等待平静了一下之后,霍子衡自然是忙不迭地应允了这门亲事。王员外算什么,只要攀上陈郡谢氏,他庐陵霍氏必将辉煌腾达。
这么一看,当初同意霍长乐去建康,倒不是错误的选择。
于是乎,这门亲事便在两家的共同推动之下,顺利地铺排了下去。
这一切,霍长乐自然是不知道的。无论心性如何淡静,她始终不能免俗,无法做到对自己的终身大事无动于衷。尤其是婚礼的前几天,她便如天底下所有的新娘子一样,即期待那日到来,又有些莫名其妙的紧张。
她眼下已经不再是乌发低垂的发型,而是已经经历过上头的仪式。所谓上头,便是请一个六亲全在、儿孙满堂的大婶,用一把新的梳子为她梳发挽髻,一边梳一边还要说:“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然后,为她开脸画眉,用细绒绞去面上的汗毛,然后涂脂搽粉。这个仪式就是为了告诉他人:她已经不是闺中少女,而是待嫁婚妇了。
公元380年,三月初十。
翘首以盼那日终于到来。
一大早,霍长乐便起身沐浴,梳妆打扮,静候亲迎。令她惊讶的是,东晋的嫁衣竟然是白色的。
在她印象中,中国传统嫁衣都是赤焰般的喜庆大红,而眼下身上穿的雪白纱衣,偏偏与现代的婚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倒令霍长乐有了一种亲切感。
一番梳妆打扮,霍长乐被掩着嘴偷笑的侍女和玉娘推到了铜镜前。透过不甚清晰的铜镜,她不是很能清晰地看见自己眼下的模样,顿时有些郁闷。
然而,尽管霍长乐看不清,但皓雪等人在她身旁,自然是把她全身都收入眼里,不由默默赞叹。
眼前少女乌黑长发绾成芙蓉归云髻,风流恣意,又不失端庄。鬓中插着玉兰花红宝石簪,而与之相对,她把前额所有黑碎发都梳了上去,露出了光洁的额头,而在额前中央,描画着一朵绛红色的花钿。远看像是绛红色的美人痣,近看才发现那是一朵精致的梅花。双耳佩戴着黄金玉石耳坠,一步一摇曳。
唇抹上了红色胭脂,更衬得肤色凝白,双眸乌黑,神态沉静而略带笑意。而特别的是,她今日终于在脸颊旁抹了淡淡的胭脂,那张一向苍白的脸也难得带上了几分娇美。
目光下移,便看到了那袭嫁衣。内里穿的是冰丝白绢衫,上绣着银色桃花云纹,典雅而高贵,长袖窄腰,并紫结缨,陪衬高挑身材,纤细窄腰。外覆烟白色纱衣,上绣有紫色云纹,行走之间,飘飘欲动,恍若即将翩然起舞。纤细双腕各戴着五六只中等粗细的翠玉镶金手镯。双脚踩着雪白丝履,饰有流纹。
一身白裙,一头乌发,黑白之间惊艳的一抹绛红。
素净而高雅,分明是沉静地站在那里,却不合时宜地让人想到秋日明朗的天空,飒爽大气而风流恣意。
霍长乐对着铜镜左看右看,依旧看不清,便郁闷地令她们端来一盆水,俯下身子凝神望去,透过水面,看到了自己额头中央描绘着的一朵花钿。说起来,关于这个花钿,其实是南朝宋才开始流行的,眼下不过是霍长乐提早把这种花饰技巧带到了她的婚礼上罢了。
“这样,好看吗?”她不确定地把目光投向皓雪等人。
被看向的人顿时点头如捣葱。
看见这个意外同步的场景,霍长乐一乐,也松了一口气。也不能怪她犹豫,毕竟是一生一次的大事,没几个人是不会谨慎些的。方才经过自己的大致检查,妆容大概是没什么问题了。服装也很素净,比较符合她的品味。而在这个时代的人的眼中,似乎也无甚不妥,反而甚是好看。这样,便够了。
皓雪正欲开口,霍长乐抬起了一只手指:“慢,肉麻的话就不必说了。”
“……”皓雪略有些郁闷地住了嘴。
霍长乐忍不住笑了起来。就在这时,忽然听见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