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嘴角,以及眼角下一颗妩媚传情的泪痣。
李旃继续道:“我看啊,谢若璋这棵大树是很乐意让你靠的,娘子爱怎么靠就怎么靠。”
霍长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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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同惜少年春
时光匆匆而逝,梅花开了又谢,大雁去了又回。
上一年的寒冬来得特别早,离去的脚步却也特别快,万物复苏的春季就此来临。
二月份,绿叶新芽便悄悄地在一夜春雨间冒出,冰雪早早消融,化作磅礴的河水奔流而去。
霍长乐来到东晋,也有半年时间了。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从除夕之夜一直到二月份春意来袭的这段时光,似乎冲淡了很多事。眼下的她,已经完全适应了东晋的生活,全情投入每一天。夜深人静时,偶尔想起前世,心中浮起的只剩下淡淡的怀念和祝福。正如她偶尔想起那个曾以如此翩若惊鸿的姿态走进她生命的男子,也只剩下淡淡的惆怅和祝福。
然而,她却也清楚地知道,这个惊才绝艳的男子在她心里面,是永远也无法磨灭的记忆。正如他遗留下的那根玉簪,一直被收在霍长乐的首饰盒中,静静地躺着,虽不宣扬自己的存在,但也每每让霍长乐伸手拿首饰的时候,指尖微微一顿。
纵此生不见,平安惟愿。
虽然她不知道他身在何方,也不知未来能否再次见面,更不知道若有机会再见,自己会如何反应:是真真正正地做到心如止水,一笑而过,亦或是再次难以自抑地为苏桓心动。
时光如同指间漏下的沙子,一日一日过去。那颗曾经为那个男子怦然心动的心,总归是渐渐获得了表面的平静。
三月份,大地正式告别一切春意盎然,踏春佳节来临。
世间有道“阳春三月”,这从侧面说明了三月的阳光最是明媚温暖,又不会太过热辣,最适合出外踏青。一次进膳,霍瑜提到在城郊处有一座桃花林,芳香馥郁,开花时更是艳丽得如火如荼,于是霍长乐便提议到那处踏青。
出发那日,果然是天朗气清,阳光温熙明媚,空气中有淡淡的花瓣飘起、浮沉。霍瑜骑着一匹马在马车外慢行,霍长乐则坐在他身旁的一辆马车内。
实际上,并不是霍长乐自己不想骑马,而是因为她压根儿就不会骑。这个她,指的不仅仅的现代而来的她,更指原本体质纤弱、从未学过马术的霍娘子。因此,无论是从心理角度还是生理角度,她都无法像霍瑜那般潇洒,骑马踏春。为此,她也暗暗下了决心:迟些要学马术。
尽管坐在马车里很舒适,然而却免不了气闷。于是,等待马车驶出城门,驶向东郊,霍长乐便迫不及待地钻出帘子,坐在了马车帘子的外面,十分舒适地靠在了门前的木柱上。奈何摇摇晃晃的马车,却也最让人容易感到困倦,霍长乐靠在那里看了一会儿书,便打了两个呵欠,最后还是退回去马车内作个小息。
经过了历时一个时辰的路程,霍长乐一行人终于来到了东郊桃花林。还没下车,便有一阵馥郁的香气迎面而来,甜蜜醉人,芳香扑面。霍长乐揉揉眼睛,掀开布帘,一个不留神,便被眼前的场景震了震。
眼前目之所及,全是桃花——极致盛开、开至荼蘼的桃花,深粉色的花瓣犹如粉玉瓣,镶嵌在黄玉色的花蕊四周。每一株桃花树均是树干黑褐色,树枝上缀满娇艳欲滴的桃花,这巨大的反差衬托得那千万朵桃花更为艳丽逼人。
而地上,也落满了细小的弯弯的桃花瓣,踏上去的时候,仿佛连脚上穿着的丝履都会陷进那柔软的桃花瓣中去。
桃花林之间更是流淌着一条河流,河水清澈见底,水流急湍,携带着落在水面的花瓣而下。
霍长乐摸了摸那柔软的桃花花瓣,随口道:“大哥,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大片桃花林?”
“在这片桃花林之中,曾有过连片的屋宇,而这屋宇曾是世族子弟修习的地方,不过近十年前,一场轰轰烈烈的大火意外烧毁了这里。后来,屋宇没有了,却有人在这里复又种上了一片桃花林。桃花不改,只是已经物是人非。”霍瑜在霍长乐身后感叹道。
“原来如此。”霍长乐道。没想到这美丽的景致背后居然有这么一段过往。片刻,她的眼睛转向河流,笑道:“我就猜会有河流,眼下证明我带来的钓竿没有白白带来了。”
于是,霍长乐与霍瑜开始在河边一处石桌处,摆放好了干粮、一小壶桂花酿,霍长乐便一边吃着干粮,一边浅浅品尝着酒,另一手则悠闲自在地握着钓竿在钓鱼。
是的,就是在钓鱼。
感受着风的吹拂,眼看着霍瑜温雅愉悦的微笑,就连钓鱼过程枯燥的等待似乎也有趣起来。
前世的她是个相当静得下心来的人,钓鱼只是她与家人共度周末的一个消遣。只是从前随手可得、随手可丢弃的时光,如今却不可再回头。
是的,从前失去的一切都已经不可以再寻回。只是,她还有现在,还有未来。她的身边,还有一群如此关心她的人,如霍瑜,如谢琰。
明朗的心情难得染上一丝淡淡的惆怅,她的心中不由闪过一句不知从何处听来的诗:
踏青需及时,同惜少年春。
——同惜少年春。
******
踏春归来之后,霍长乐又过了几天空闲日子,每日除了去医馆瞧瞧,帮忙看看诊,便只能在家里呆着了。从前霍瑜失势而意外忙碌的日子,竟如此快就结束了。她眼下生活的一切内容,都仿佛朝着蛀米大虫的目标走着。
某日。
“你说东晋第一美人来了建康?”霍长乐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旃。
“是的,宁骞娘子乃是名冠扬州的歌妓,素有东晋第一美人之称。歌声婉转动人,可谓是一曲值千金,一舞抵万银。”李旃八卦兮兮道:“本来她一直都只是留在广陵郡,可是最近建康新开了一家青楼,名曰‘绾三愁’,在这个月的十五,这青楼开业那天,会特地请宁骞娘子来驻场,为大家献艺。长乐娘子,你可愿与我一起去?”
霍长乐还没回答,霍瑜便放下茶盅,略有些无语地道:“阿旃,我怎么觉得相比起一直住在建康的我,不时才来一次的你,小道消息更灵通?”
李旃嘿嘿笑了两声,道:“那些细枝末节你就别管了,怎么样,阿瑜,你也要去吗?”
霍长乐在一边好笑地听着他们的对话,又忽然觉得有些奇怪——依照霍瑜对她的保护程度,听到有人邀请自家幼妹一起去逛青楼,是不可能毫无反对之声的。只是,对此她不动声色。一来,她猜测此青楼非彼青楼,可是又不知道原本的霍小姐是否知道这其中的不同,如此这般,还是不要问出口,免得让人瞧出不对。二来,她确实对那什么第一美人产生了一些兴趣,寻思着想去看看能够被称为东晋第一美人的女子是如何的。既然霍瑜不反对,那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她也开口:“大哥,似乎十分有趣,不如我们也去看看?”
霍瑜神色微微一动,无奈地看着她,正欲开口答应,忽然听见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是啊是啊,看看也无妨嘛。”李旃接口道:“况且,有了阿瑜你出马,就不怕找不到位置了。”
霍长乐:“……”
霍瑜:“……”
******
时间很快便走到了三月十五。霍长乐一行人来到那家叫做绾三愁的青楼,顿时被面前的门庭若市惊了一惊。只见眼前伫立着一家规模较大、楼高三层的木雕楼宇,和霍长乐想象的不同的是,这家青楼并没有电视剧中衣着暴露的名妓什么的在二楼挥着小手绢,也没有很狗血地出门拉客,更没有那些很强壮的打手伫立在两旁。相反,门牌处的牌匾书写着的“绾三愁”三字,笔锋锐利,转角浑厚,遒劲潇洒,让人眼前一亮。门口处迎宾的娘子也均是穿着非常保守端庄的白衣,面戴幂篱。
眼下不过是中午时分,还不是大街上最热闹的时刻。然而这小小的青楼,居然已经聚集了满满的人。然而,许多人都只是在门口张望,似乎并不能进去。偶尔有权贵子弟从疾驶而来的马车上下来,便被引入了楼中,都会引起围观群众的一阵骚动。
就在这时,霍长乐听见两个布衣打扮的男子在对话。
“怎么这样呢,我大清早就从城外赶进来了呢,就想见见那传说中的宁骞娘子是不是那么美。”
“就是啊,怎么就只放几个官老爷,不让别人进去呢?”
霍长乐听着听着,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霍瑜不反对她来青楼,却要她男装打扮的用意了。
在中国古代,青楼一开始并不是指妓院,而是指华贵辉煌的屋宇,有时候会作为豪门高户的代称。后来,青楼逐渐发展成为色艺双绝的娘子卖艺、权贵子弟卖弄风流、附庸风雅的地方,当然,也不能以偏概全地说青楼之中的人均是附庸风雅的,只是大多均是如此。直至唐代,青楼逐渐变成了高级妓院的代称,于是后人才逐渐把青楼和妓院等同起来。
而在东晋这个时候,青楼和妓院还是两码子事,最大的不同便是,青楼娘子卖艺,妓院名妓卖身。
“乐乐,发什么呆?”霍瑜的声音从身边传来,“我们要进去了。”
霍长乐随口应了一声,却也明白了霍瑜叫她穿男装的用意:尽管青楼不是妓院,但是一个娘子出席这种风月场所,在一群男子中一同听曲,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在旁人看来总归是有些不妥的。尽管这种改装,是不能瞒过眼睛毒辣的人的,但是总归是能遮一遮。
接下来,霍长乐三人便被引入了这楼中。步入绣花屏风后的大厅,霍长乐便听见了有悠扬的箫声从玄木舞台边角处传出,抬眼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清冷的容颜。霍长乐微微一眯眼,便认出了那吹箫男子,赫然便是那日在茶馆中指责谢珺的无双公子——子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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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君若念情诗
目之所及,子佩正坐在角落处吹箫,不过试音一二,便止住不再吹了。然后,他便起身步入后台。
接下来,霍长乐一行人便被引到台下一处圆形木桌处坐下,此木桌可容纳六人,由于此番客人太多,已经不能做到一家一桌,因此他们需要搭台。而霍长乐一行人来到这里时,那木桌已经坐了一人。等霍长乐看清坐在那里的人时,顿时暗道一句:“冤家路窄。”
瞧,坐在那里的那个风流俊俏的小公子,不是谢珺还有谁。
只是与前些日子的蛮横骄傲相比,他如今的神态萎靡许多,倒有些虚张声势的可怜。关于谢珺的近况,霍瑜自己倒是没有多提,而从李旃口中,霍长乐略略得知,桓温失势之后,谢珺如今的境况也大不如前,虽然依然有谢氏一族在背后为他撑腰,但是以往那光明正大地横行于建康的日子,总归是一去不复返了。
显然,谢珺也看到了霍瑜,顿时眉毛一挑,脸色不郁,只是看到站在霍瑜身旁的、曾救了他一命的霍长乐,又硬是吞下了一口气,轻哼一声,倒也没有口出恶言。
对此,霍瑜倒也没有动怒,反而是面色不改,依然是那副清雅温柔的模样,施施然坐在了谢珺身边。见此,霍长乐也依次坐下,而李旃又坐在了霍长乐右手边的位置上。
六人桌上,面向舞台的一边坐着四人。不似其他人互相热闹谈笑,这张桌子上一片沉默,诡异的气氛蔓延着。
四周热闹的场景声音,似乎都被这小小圆桌上笼罩的一层无形的结界给挡住了。就连店小二经过,都不由自主地绕远了些。
“几位,一别多日,可还别来无恙?”一个慵懒磁性又漫不经心的声音传来。
这声音……
霍长乐微微侧头一看,只见一名年约二十四五岁的男子悠然含笑地步过来,衣裳不似往日如雪纯白,而是一袭暗红色的圆领窄袖胡服。乌黑柔软的发丝蜿蜒于背后,微微翘起的嘴角耐人寻味,眼底潋滟着若有似无的笑意和漫不经心。
果然是已经一月半未见的谢若璋。
对着他的出现,四周人群很快出现了骚动。接下来,霍长乐又仿佛看到了那日诗会的场景,一堆粉丝开始围上来,不同的是,也许是因为场合问题,今日的人虽然眼神很是向往仰慕,只是动作终于不再那么急切,总归没有那日那么痴态毕露,甚至拿着衣衫要谢若璋留下墨宝。
说实话,方才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霍长乐竟然有了一种淡淡的惊艳感。毕竟她从未看过他穿这种色彩浓烈艳丽的服装,却也丝毫不显得庸俗,反而有种如火如荼的艳丽之感。
他的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位紫袍清瘦、神色淡漠的男子,那便是子佩。据那日在茶馆中所听,这两人是儿时玩伴,那么结伴出现倒也不出奇了。
互相打了招呼,又因从前与子佩是陌生人的关系,因此又一番互通姓名。之后,谢若璋和子佩也施施然坐了下来。一张小小的六人桌终于坐满人了,只是气氛却显得更加诡异。
为了打破这种气氛,霍长乐开口调侃道:“若璋兄也是来看美人的么?”
“捧场罢了。”谢若璋笑道,“这可是子佩第一次当掌柜。”
“哦?”一听这话,谢珺倒是很惊讶。
霍瑜也停了停杯子,惊讶地看着子佩,道:“无双公子不仅音韵了得,精通箫技,如今年纪轻轻更是当上了掌柜,经营一家这么大的青楼,可谓是年轻有为。”
被这么多人盯着,子佩冷淡的脸上罕见地浮现出一丝腼腆的笑意,道:“谬赞了。不过是小小生意罢了。”
气氛经过这么一搅,也终于不再诡异了。在聊天过程中,也不时有人过来请求结识他们,当中以谢若璋与子佩居多,对此,霍长乐不由感叹:名望在文士圈里确实是极其重要的。而子佩虽说是较为冷淡,但也不是孤僻自闭之人,与他相交确实有种“君子之交”的感觉。
聊着聊着,子佩忽然站起来,告辞道:“宁骞娘子即将登台,在下要先告辞了。”然后便离开了。
不多时,忽然听见台上传来了一段清新飘逸的箫声,下面躁动的人群顿时一愣,许是猜到宁骞娘子即将登场,所以都渐渐安静下来。
只见子佩坐在一开始坐的那个位置,垂下眼帘,默默吹箫。
李旃道:“看来这次请宁骞娘子的花费一定很高。”
谢珺好奇道:“为何这样说?”
李旃道:“掌柜居然也要亲力亲为,亲自上场……”
谢珺:“……”
霍瑜:“……”
霍长乐:“……”
除却这小插曲,台上那段箫声一直持续着,似乎是作开场之用。一曲婉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