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我们要杀到最前面去!”
王升东豁出性命,一个劲儿往前挤,惹来周围怨声载道。
“啊!对不起……不好意思……”
“呃,不是故意的,对不起……王升东,别挤了!……对不起……”
撞到多少个人,踩到多少只脚,已经没法计算了,只能咬紧牙关被前面的男孩拖着走。
终于,人影都散去,眼前豁然开朗,觉得像是被砍掉一半身体的李远,有种再世为人的错觉。
面前搭高的舞台,铺着大红的地毯,后面树立的巨幅广告牌上印着主办方的名字。
两个男人站在许多可爱女孩中显得突兀,身边都是些穿着统一服饰的粉丝团。
穿明黄色T恤的女孩手里捧着小笔记本,对她的团友说:“待会水、月出来,我喊‘一二三开始’,你们就大声尖叫,喊破喉咙也没有关系。还有这束花,一会你送上去。”
这是李远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看见那么多粉丝,有点受不了,掩住唇呵呵的笑。
听到他的笑声,女孩立刻扭过头来,射来凌厉的目光,眼神充满鄙夷。
歉意的点头,李远不好意思的抿唇,忙把脸转回来重新对着舞台。他没有恶意,只是觉得新奇,觉得好玩。
“啊,帅哥!李远,你快看!”王升东兴奋的跳脚,指着舞台左边的一伙工作人员大喊。
“什么啊?”
“可恶,被那女人挡住了!”像是怕李远不信,王升东再三声明:“很帅很帅,跟‘水中月’一样帅,真的很帅喔!那么帅的人,我好想认识喔!”
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李远皱起眉:“你不会是只要看到长得还可以的男人就想结识吧。”
“没办法啊,我对美丽的东西没有抗拒力。”王升东无丝毫惭愧。
“好,你厉害。”
不再看他,抬起头,眯着眼,眼光不经意扫过那群工作人员。李远的视线在一个熟悉的身影上挂住。
他怎么会在哪里?
注意到李远奇怪的神情,王升东扭过头顺着看去,大声叫道:“就是他,就是他,很帅吧,哈哈哈!”
“怎么样,你也被迷住了?可那女的好像是他女朋友耶,而且是工作人员呢,好幸福呀,可以经常看到帅哥。”
拿手肘抵一抵身后的人,王升东不怀好意的笑:“看我的,嘘——”
极具挑逗的口哨声,虽然地处广阔,又有周围的热闹阻碍,还是悠悠扬扬飘到了正同晴双说话的邹禹童耳中。
他扬起秀气的眉,眼神微微一挑,看到站在人群前面的王升东和李远。
远远!
心猛地一震,那阳光下苍白得几乎透明的面孔,忧郁的眼神看着他。
他很失望吧。
低下头,李远转身就走。
“哎,怎么啦?李远,干嘛走呀,哎——”
拼命推开面前的人群,不要再在这里呆下去,眼里有什么东西要掉出来。
怎么可能?不要只会没用的掉眼泪!
王升东急得跺脚,一会儿看看慢慢挤出人群的李远,一会儿看看还未开始演出的舞台。
“我的‘水中月’啊……我的美人们啊……李远大坏蛋!呜呜……”再一次回头,他那可以媲美水中月的帅哥也消失不见了。
“呜呜……李远,你太坏了……”
一咬牙,王升东气急败坏地冲进人群,再次制造出一股冲天的怨气。
“怎么回事,你还看不看啊?”
“我不舒服,要先回去,你自己去看演出吧,再见。”
李远的身后,王升东咬牙切齿,他很想找一根面线勒死自己。早知道,他就不用费神挤出来了。
呆呆地坐在书房里,墙边的书架上,整齐的书籍一排又一排。
这一次真真正正感觉到欺骗,禹童不是说要暂时离开T城回家一趟吗?
也曾说过要把这里送给他……
男人的情话就像是一个个玩笑,怎么当真得了?
第11章
朋友说:“李远你真以为我把你当朋友?我是利用你,别怪我踩着你往高处爬,这个世界的定律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李远不怪他,只是可惜了这么多年来的友谊。朋友是他在大学认识的老乡,毕业后一起工作,一起租房子。没有想到自己的存在是对他的威胁,不是没有扑捉到他眼神里偶尔泄露的妒忌,但他可以装作不知道,依旧对他好。对方却不能理解,最终还是出卖了他们的友谊。
李远觉得心灰意冷,到最后朋友都没有认错,哪怕是一句“抱歉”也好。
得知他离开那座城市,李艳立刻打电话给他:“来T城吧,我帮你找工作。”
他不需要李艳的帮助,但母亲这时也来了电话,说:“远儿,你就去你姐那边吧,你们姐弟俩在一个地方,我放心。”
李远终于去了T城,住在李艳的家里。那个瘦小的男人咧着嘴,对他伸出粗糙的手掌:“欢迎,欢迎。”
李远不喜欢这个瘦的可怕的男人,狭小的眼缝里,不时投出算计的目光。
五岁的侄女爬上李远的膝盖,坐在他的怀里,娇嫩嫩的说:“舅舅,给我讲个故事。”
当初李艳就是因为有了孩子才匆忙嫁人,没有考虑到自己日后的幸福。最近这几年,李艳常常和她的丈夫吵架,好几次打电话跟李远诉苦,说想要离婚。
李远忿忿的:“离,早该离了,他以为你离开他就不能活了吗?”
李艳抱怨一阵子说自己会考虑。
挂掉电话,李远抱住脑袋,心烦睡不着觉,想起了过去的许多事情——李艳带着他在荷花塘里划船,采莲……
他打电话过去质问男人,男人冷笑一声,推脱错不在他。
李远不明白世界上怎么还有这种满口谬论的人,自己出轨,还把责任推卸到对方的身上。
他气愤极了,多想提把大刀杀过去,砍了那男人。
李艳再打电话过来,却说她和丈夫和好了,男人为了讨她欢心,帮她买了项链和衣服。
李远生气地咆哮:“你们再吵架别告诉我,我没空为你们烦。”
“我不能离婚的,李远,我不能让莹莹这么小就没有妈妈。”李艳试图为自己的倒戈辩解。
李远不想听,按按胀痛的太阳穴,淡淡地说:“你自己的事情,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李远不明白李艳的做法,坚定说要离婚的是她,最后妥协的也是她。为什么要为一段不值得继续下去的婚姻不断委屈自己?
恋爱中的人都那么爱作贱自己?
李远没有恋爱过,不明白恋人为了留住对方委曲求全的凄苦,他甚至想,如果以后他的女朋友背叛他,他一定要毫不留情休掉她。
李远的世界观里,爱情像是摆在天鹅绒上面的水晶球,晶莹通透,是世界上最纯洁的象征。
直到后来,他遇到邹禹童,与他相爱,他的心里也同样这么认为。但现实是无法预测的,人们总是说我想怎么样,可这种“想”毕竟只是一种思维活动并不是实实在在的行为。
人们可以有诸多想法,却不一定真正能做到。
在面对邹禹童可能性的出轨,李远最后竟然选择违背自己的原则,遮住眼睛、捂住耳朵,当成什么都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这种自欺的逃避,跟他的懦弱的姐姐的做法又有何区别。
李艳的家庭表面风平浪静,实则激流暗涌。李远不想自己的到来,打乱李艳好不容易建立的和睦,尽量不与她的家人接触,尽量拉扯自己的面部神经,做出客套的微笑,只是偶尔带着可爱的莹莹出去游玩。
李艳的公公婆婆也跟他们住在一起。老头儿帮附近的一个建设工厂看大门,不经常在家里;老太太每天接送孙女上下学,买菜过日子,一天倒有大部分时间呆在家。
有时候李远下班回来,李艳还没下班,就会听到老太太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跟自己的小孙女唠叨:“奶奶没钱买菜给莹莹吃了,莹莹要跟你妈妈说,叫你妈妈多给一点生活费给奶奶,这个月的水费和电费都多缴了好多钱呢。”
李远的脸青一阵白一阵,他不好发作,默默退回自己的房间。等到下个月中旬,他搬出了李艳的家,顺便把水费和电费一并给了她。
李艳怎么也不肯要,她婆婆也在旁边虚伪:“都是一家人,干么这么见外呢?”
李远憋红了脸,态度十分强硬,李艳见他就要生气了,只有收下,心里也稍稍有点明白弟弟为什么要搬出去。
李远找的是一所年代已久的住房,女房东指着房子告诉他,家具都会留给他用。
房子面积不大,一室一厅,还有一个和厨房一般大小的书房。
书柜上面有许多书籍,中外名著,科幻传奇,五花八门。
李远从小喜爱读书,手捧着满纸墨香就会暂时忘记现实的残酷。这一橱书,对他来说无疑于是个不小的惊喜。
架上的书被他通通翻了个遍,居然从里面找出了男主人的军官证,是一个非常年经的男人。书柜的底层,全是一大叠一大叠的打印稿。
李远全部搬出来,心想这也不算是窥探人家的隐私,房子都租出去了,这些书本之类也算是半公开的了。
是一部一部的历史小说,什么三大战役,七次会议,再不就是男主人一些部队里遇到的轻松小故事,如何同他夫人相遇的浪漫情节。
看着看着,李远也好像融进去了,心扑扑的跳着,他似乎明白但又似乎不甚明白,一道异样情绪贯穿胸膛,时隐时现。
在这样一个懵懂不安的时刻,李远接到了陌生的电话。
对方欣喜的说,在他的博客上知道他来到了T城,又从三年一班的群空间里找到他的通讯录,这才联系到他。
他呆呆的听着,等对方说完了,才慢悠悠地问:“你是谁呀?”
感到对方的呼吸似乎一窒,接着听到朗朗的笑声:“我是邹禹童,我也在T城呢。”
“班长?”李远的心不禁颤了颤。
找到邹禹童口中的咖啡厅已经是一个钟头以后,推开玻璃门,李远一眼就看到坐在窗边等待的男人。
夕阳红通通的,拉成一根根红丝线降落在他身上,男人被诱人的艳红柔柔的包裹着。
那记忆中少年的脸已经长大,眉眼展开,更加英气逼人。
“班长。”
李远走过去,打断他的思考。
“呵,快别这么叫我,我又不是大兵哥哥。”男人很高兴,“还是叫我的名字吧。”
面前是邹禹童预先帮他点的橙汁,颜色好看的黄色在杯中发出甜蜜的味道,轻轻拿起玻璃杯,那液体好像果冻一般,似乎带着弹性。
“我还记得你喜欢喝这个。”
邹禹童弯着眼睛,视线落在李远的身上就没有再离开过。或许是在记忆里搜寻李远过去的模样,再同眼前的人比较一番,看看少了一些什么,又多了一些什么。
“呃,你怎么知道的?”李远显得惊讶。
“还记得高中毕业那天吧,班主任请我们吃饭,你一个人把剩下没喝完的橙汁全部抱走了。”
见男人笑得那么欢乐,李远也起了坏心眼。“还说我咧,吃完饭去班主任的家里唱歌,你说自己是班长,硬要霸着麦克风开演唱会,害我们差点集体失聪,原来你是五音不全的。”
“呵呵。”
两人忍不住都笑了,借由这相互揭短,将近八年不见的生疏一扫而光,接下来的谈话要活泛许多。
一起吃过晚饭,邹禹童坚持要送他回去,李远笑笑不说话,看到邹禹童那辆百万名车时,眼神突然黯淡下来,刚才冲淡的疏离立刻又回到心间。
自己虽然和邹禹童的年纪差不多,但一看就知道邹禹童比自己活得要好,也明白这些成就不单单是邹禹童的个人努力,可就是抵抗不了心底频频涌上来的自卑。
读书时就能看出邹禹童家庭殷实,虽然他寄住到他的外婆家里,在那个偏僻的小镇上念高中,但邹禹童出众的外表、干净的气质,偶尔摆在床下的一双球鞋,又或是手腕上的一个护腕,都不是他们这些村野顽童能够拥有的奢侈品。
“不用了,我自己坐地铁回去。”李远静静地退开一步,与邹禹童拉开距离。
“老同学还跟我客气?”
不容李远拒绝,邹禹童把他强行塞进车里,自己迅速钻到驾驶位上,锁门开车离开。
到了李远租住的地方,邹禹童打开车窗的玻璃,望着他似真似假道:“怎么,不请我上去坐坐?”
“呃……下次,下次吧。”
李远慌张摇手,一个大男人住的地方,而且是一个懒惰的大男人住的地方,想想也知道会乱成什么样子。
邹禹童也不强求,笑道:“你上去吧,我看着你走。”
“还是你先走吧,我看着你离开。”
“呵呵——好吧。”男人打着方向盘,调转车头,临走之前眼睛亮闪闪的,“那我走啦,拜拜。”
“拜拜。”
真的等到汽车消失在道路的尽头,李远才握一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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