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我笑著应承,然後,一路红灯,林栋一脸得意:“是吧,我们很有缘。”
我看著他那麽个大男人,还耍小计谋,实在不忍心拆穿,熟悉了这条路的红绿灯转换时间限,有心控制里速,红灯绿灯是可预知的。
林栋还是不打自招了,“其实我对这条路很熟。我开车在这路上,透过车窗,见过你很多次,你沿著商铺街走,人群中,看起来很落寞。有时候,好像在笑,自得其乐。我觉得挺傻气的。还有那次,我想去接你,我跟踪你,看到你遇见韩俊庭,人就活了,光彩照人。”
原来我们真的很有缘份,但是关於韩俊庭,我只想放心里。又是一个红灯,我笑著说:“爱情顺利,不是一路绿路吗?还没开始就一路红灯,是不是代表我们感情会嗑嗑碰碰,不适合在一起?”
“呼”的一声,一路顺畅无止。
九、
两天後,带著简便的行李,林栋开车到了M市。
“标双?”
“两间单间!”
“很浪费……”
“我自己给。”我铁著脸。标双?我还不想落得被剥皮拆骨的下场。林栋无奈的苦笑,定了两间豪华单人房。
次日,林栋带我去了M市的一高。校园风景迷人,假山凉亭湖水,鲜花绿草环绕。我们沿著郁郁葱葱林荫道行走,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阳光透过枝叶,映得一地斑驳。
“喏,那棵树。”林栋指了指湖边一棵古梧桐,支杆粗壮,树须长长下垂。
我走过去,绕了一圈。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字刻在树干处,经了些许时光,却仍清晰可见。“唉,都是些酸腐的学生,没有植物保护意识。”
林栋“噗”得笑出声,“我看这里最酸腐的人就是你。”他怜惜地抚摸著那几个字,轻叹道:“这几个字还在啊!……其实,以前我和他,老是爬上这树上眺远、睡觉。”
回忆过往,总是喜忧含参,我不禁也想起,那些日夜思念莫理明的日子里,自己怀著如何的心情在宿舍门口的大树上刻上“莫理明”三个字。那时爱情如同台风过境,里外遭劫。
“我们来跑步吧!”林栋鼓动我,“动一动,松筋骨,活活血。”
他已经小跑起来,“看谁先跑完一千米。”
两个穿著校服的学生,快跑从身边擦过,容颜正当年轻,身形矫健。我觉得林栋也快活如少年似的,心也飞扬起来,仿佛回来学生时代,脚步放快,很快绕著跑道快跑。可惜长期坐办公室,缺乏运动,跑了三圈,就直喘气,第四圈时,倒坐在地上。林栋已经跑完了一千米,他在我左侧蹲下,递给我纸巾。
“他身体向来差,我就逼他跟我赛跑,我说跑赢了,就许他一个要求。”
我侧过眼,眯著眼看林栋,终於明白他也曾是个痴情人,缠著的心伤,压不住了,要找个树洞发泄?还是要跟我这个新欢交待过往,博取欢心?
“同学?”
“嗯,我们五岁就认识了,爸妈是朋友。一起玩,一起上学,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真正明白彼此性向和心意,是在高二。”
“所以动情时,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我不禁感慨,青梅竹马的感情,最是纯粹动人且渊远深长,终也是敌不过变幻的生活。
“可他每次跑不完四圈,就耍赖倒地上。”
我立马站起来,绕著跑道跑完一千米。林栋失笑了,“我没把你当他,虽然你们眉眼间有些相似。”
“再相似,我还是我,他还是他,都是不可替代的。”
林栋拿出钱包,打开,我看到一张雅典的卡片,题著:无念无妄,无痴无醉,无幻无灭,无欢无悲。他从卡片的底层,抽出一张相片递给我看,那是一个少年侧脸,嘴角飞扬,青春梦幻。
如此青葱岁月,美好少年,怎教人不心心念念?!
十、
傍晚时分,回了商业中心,林栋拉我去M记,我抗议,“我不想吃热气的快餐,我要喝汤。”林栋低柔地说:“就陪我一回吧。”
我挑眼看他,第六感发达,“他喜欢M记。”
“嗯……”
於是,我舍命陪君子,点了板烧套餐,在林栋指定的位置坐下,不停地吮吸可乐。
“他很喜欢M记,每次翘课,总要在这敲我一笔。我们最喜欢日暮这会儿来,然後坐在靠窗的这里,看窗外一盏盏灯火亮起来,直至整个城市霓虹闪烁。”
我朝外往去,外头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一片生机盎然,却总觉得有些东西荡在夜风里,迷离得寂寞。
出了M记,我们沿著街道行走,在一个喷泉广场停下。四周有来来往往的人,行人、出走散步的老人带著天真的孩童、相依偎的花前月下的情侣。
林栋看了看表,打了指关,“砰”的一声灯亮,“哗啦啦”泉水喷得老高,音乐也荡开了。我忍不住笑弯了腰,“好老土啊!电影情节吗?”
“例行事务,吃完M记,就来这儿看喷泉,他说浪漫。他以为我们的第一次拥吻是在这。”林栋脸有点发窘了。
“不是吗?”
他又笑出声了,“不是,早在被窝里,树干上 ,我不知偷偷抱过他几次,吻过他几回了。”
我忽然觉得忧伤,我不该接过那朵玫瑰,不该和他来到M市。这样一段情,这样两个灵动的人,我如何抹掉他心里那个纤细美好的少年,住进去。
作家的话:
比较懒,不想想名字,就随意用字母代替
☆、第12章登门入室
酒店房门前,林栋拉住我的手,侧身伸手搂我,低低道:“一起吧!”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躲开,阴沈著脸斥道:“上一刻锺,你字字不离曾经的他,变化也未免太大了吧?”
林栋歉意地惨笑,“我以为你明白…。。我从没跟别人提过他 ……我爱他,但我想从此爱你!”
“我需要消化一下。你也一样吧?”
他眼里有浓浓的伤感无奈,“抱歉!”他终是明白的,此刻他要的更多是安慰。而我不会用这种方法给予。我“嗯”了一声,自顾道了晚安,回了房。
过了些时候,门铃响,林栋安排服务员送来了米饭、清汤、小菜。M记的那顿晚餐,两个人都只吃了一点点。
十一、
回到S市,林栋开始理所当然地登门入室,鸠占雀巢。
“这是干什麽?”我看著几个园艺工人抬进来两米长的雅致的双层木架以及各种各样的盆栽,不消一会,我的阳台俨然成为了空中花园,别样葱绿迷人。
“你的家需要一隅绿色,喜欢不?”
“经我手的花草,不出三个月,必死无疑。”我不得不说出实情,因为爱护的心意不够,老把花草养死了。
“以後有我和你一起照顾。”
我额头三条黑线,感叹林栋这人进入角色的速度也未免太快了。
“林栋……”
“栋!”
“呃……好吧,栋,我还没……完全考虑好,我是个慢热的人。”
“还有什麽问题?”
“你和李平?”我始终跨不过这问题。林栋失笑:“看来我的名声不太好。秦思走後,我确实像失心疯一样,在玫瑰酒吧尽干荒唐事。那时李平……像猫一样,妖娆傲骄泼辣,他追我,我们差点在一起…。。呃…。我还没把他全剥光,接到秦思的越洋电话,匆忙就起身走了……一段时间後我再出现在玫瑰酒吧,他莫名其妙黑著脸给了我一巴掌,甩身就走了,就这样!”
“呃…。。”我开始脑补,想到李平对林栋的评价,想到他那人如果对别人不心上,只会不屑一顾,哪还会大发雷霆大打出手,想必确实是动了心。
“还有什麽问题?”我这会才惊觉林栋靠近了,压迫性地把我逼在角落。“你……你喜欢我什麽?”
“不知道,就是心里著魔似地念著你,想看见你。”
吻湿滑湿滑落在额头,脸颊,肩窝。。。。。。“等下,我们再谈谈…。。唔唔…。唔唔……”我身软了,嘴角的银丝让我羞得直想钻地洞,我跺脚,发火:“我要再考虑一下……。”
林栋一把把我抱起来朝屋内走去,“算了,就这样吧,再考虑天都亮了。”
“啊,啊……”挣扎徒劳,一室幽暗情欲。事後,林栋抱著我说:“如果不逼你,两个月後估计我也只能抱抱你而已。”
我生著闷气,手肘直撞他胸口,其实也没用多少力,林栋做怪,故意痛苦万分地嚷:“谋杀亲夫,谋杀亲夫……!”
这生活,也怪甜蜜的,心都像长了翅膀要乘风飞翔。
十二、
几天後,我接到李平的越洋电话,他说感冒了,声音很低很沙哑伴著咳嗽声。
“老实说,你喜欢不喜欢我?”
“不喜欢的话,又怎麽会跟你狐朋狗友?”我曾经想过这问题,答案是友情之上,恋情未满。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难过?会不会想我啊?”
“给我一千两千万的话,我一定会天天挂念著你。”
电话那头呵呵笑,随後激烈地咳嗽,一股不祥的之感涌上心头,我慌乱地关切地询问。真相却是在一年之後,我才知道,给我打这通电话的时候,他刚从鬼门关闯过来,躲在医院里,中枪的腹部绷带渗血。我难过得无声呜泣,梦里又是初见时,霓虹灯里,人群中,眉飞色舞的李平高高甩起酒瓶子,接住,喝彩声四起……
星期六,江思源前来拜访,打电话让我下楼帮忙搬东西,我以为他是把他的宝贝音响给带过来了,打後後车厢一看,我就傻眼了,满眼欲滴翠绿,一车厢都是盆盆仙人掌、小菊、小椰树……
“你这是?”
“你工作老是对电脑,需要多接近绿色。”
我们的友情进展神速?不知觉中,两个月来已经从合作夥伴到兴趣相投的好友,从淘碟友、拼饭友直升至生活方方面面了吗?我嘴角抽搐,那天江思源和我谈完电子模型、工厂合同,眼儿总是有意无意扫过那束玫瑰乃至林栋递过的那朵,他说:“再漂亮的花束,脱离的土地、水,不过数些小时,也就枯黄了。我觉得送人可以选一些盆栽。”
我心有同感打趣道:“上次在酒吧,是谁送了一大束郁金香给妖娆美丽的LILY小姐?”他说那是逢场作戏,这会是心血来潮给我送盆栽吗?盛情难却,我动手搬起来,边低喃道:“我比较喜欢你那套马腾Coltrane Supreme。”
“也是有机会的。”江思源吃吃笑笑,他眼睛亮且有神,手指骨节分明、修长,无数次我斜睥著,暗中猜想他是否圈中人。
☆、第13章缘来缘往
进了屋,江思源一眼瞧见那一隅迷人绿色,呆了几秒,“什麽时候弄的?”我摸摸鼻子,笑而不答。他眼睛飞过扫快茶座上的情侣杯、房门口的情侣拖鞋,神色怪怪的。
把盆栽放妥,他去浴室洗手,出来就翻出久石让的CD《piano stories》,放入播放器,他复又坐回茶座,煮水泡茶,这麽熟门熟路,其实才上门做客两次。
动人的音乐缓缓流淌开,我与江思源相视而笑。时光仿佛回到那个下午,我在城东的咖啡厅要了杯卡布其诺,有点苦,耳边一直循环著Frally的《Breathe》,一首属於夜晚的歌,像暗夜里的呓语般,飘渺,温暖,安静,让每颗浮躁的心沈淀下来。
正听得忘情,音乐突然断了,再响起却是一首欢快的曲子,久石让的《summer》,我不由侧过脸发笑,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踏著午後那一地斑驳的光线出现在视眼里,格外的梦幻。
商友葛麦东,呵呵笑:“原清,这是江思源。”
我这个人比较冷,很少结朋营党,江思源却是热情的,时不时拉我淘音乐、看电影、找美食、上酒吧。小聊些许时辰,喝够下午茶,江思源给我推荐了一个新开的素食馆,我们欣然前往,点了一桌素菜,进餐期间有一妙龄少女搭讪,跟我要联系方式,那居然是莫理明的亲妹,当年与我有一面之缘,眉眼酷似莫理明,我失神盯著,她不介怀地浅笑。
回程路上,江思源感慨地说:“初恋总是最让人难以忘怀。”我说那是因为往後的恋情不够刻骨铭心。
江思源送我到楼下,我上楼发现林栋居然在家。现在我的家也成他的家,隔三岔五赖在这边不走。
“不是要参加商业会谈吗?”
“提早结束了。”他紧紧箍著我,“以後跟江思源疏远开。”
我噗嗤噗嗤地笑,“我朋友本来就少,这种醋你也吃?”
“我吃味得很。”他一把把我扛上肩膀,大步跨向房间,我大惊呼叫:“我要冲凉!我还没冲凉……。”然後可想而知,做爱场地变成了浴室。过了些天,我果断去了健身房,甚至武馆,立志强身健体,学一招半式,让那家夥好好尝尝反抗的滋味。
李平说林栋夜夜笙歌,糜烂胡为,这些日子跟他处著,只觉得他为人沈稳、有原则,除了必要的酒会、朋友聚会,他极少出入酒吧之类的地方,空闲时倒是很乐意拉我去健身、品茶、看书、做市场考察、行业分析,当然他更爱对我动手动脚,上演一场淋漓尽致的床上运动。我投诉他爱欲强盛,他取笑我想找个无能的老公;我好奇他的风流往事,他三缄其口,只会狠狠地吻我,咬我,我被吻怕咬怕了,也就不再追究,毕竟是想通了,谁无故事,只要从爱我那刻起,倾心爱我一人就好。
我给李平打电话,他说在赌城拉斯维加斯,言语有时夸张搞笑,有时含沙射影,有时淡然如圣人,有时煎躁,有时只有“都,都…。。”无法接通的回音。我没跟他讲林栋的事,我总催他尽早回来,心底隐隐有不安的情绪。
十三、
人来人往,过客如云,我没想再见当年那梦中女孩顾淑会是这样的场景。那晚我应邀参加一个GAY友的生日会。隔壁包厢传来震耳欲聋的犹如暴乱的声响,大家都涌出去瞧热闹。门口围了几层人,我听人议论,大概听明白是一个GAY友出来鬼混,被老婆抓现,俩人正在里头开打。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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