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为其难的喜欢我?郑唐衣,我不稀罕!而最重要的人…更是无稽之谈,我白皑萧孑然一身无牵无挂,除了这条路你觉得我还应该往哪走?”
“你误会了,其实我——”
“其实我就算变成爸爸,你也不会喜欢我对不对?你不用再解释了——我只问你一句话,”白皑萧转过身提着行李到门口:“爸爸的死究竟是意外…还是另有隐情?”
“我不知道…”郑唐衣别过脸。
“你既然那么爱他,怎么可能放着他死得不明不白?”白皑萧冷笑道:“我猜,他的死跟龙行社有关吧。而你对我百般隐瞒的原因,说不定是因为这件事跟你也有关呢。我会自己去找真相。”
“小萧!我——”
“停——你不用说了,”白皑萧晃着脑袋打断正要开口的郑唐衣:“你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相信。”
“小萧!”郑唐衣追出门去,眼见着白皑萧毫不犹豫的上了一辆车。他关上车门的瞬间究竟有没有看自己一眼,已经被夜色吞噬了真相。
郑唐衣,你却不知道,我选择的路只是为了离曾经的你更近一些。白皑萧闭着眼睛靠在车座上,眼里闪回的一幕幕一直围绕着那一张似笑非笑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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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男主的童年结束,下章开启新时代。
正文 第四十二章 三年后
“萧哥,都准备好了。”身着黑西装的麻耗子将一皮箱满满的钞票叠放在杨白木的桌子上。
“下层用的是什么?”白皑萧微抬了下头,又继续埋目于手中的财经报纸上。报纸上的头版头条正是关于唐氏集团最新并购计划的新闻。
“呃…假…假钞。”麻耗子随手翻了两下,回答道。
“换成冥币。”
“啊?!”
“总归是要死的,假钞糊弄鬼也太不仁道了。”
“是…萧哥说的是,”麻耗子一挥手,又招呼后面的小弟:“赶紧换了。”
“麻耗子…”白皑萧放下报纸:“要不你还是换个名字吧,每次一喊你我就觉得浑身疙疙瘩瘩很想吐。”他盯着麻耗子的尖嘴猴腮,猥琐虚弱的面孔衬着紧身的西装,仿佛一个中号的酱茄子。
“那…。麻…。麻老鼠?”麻耗子愣了一下,摸不清白皑萧的意图。
“更恶心。”白皑萧站起身来,从桌上的金属盒里挑出一支烟。麻耗子立刻上前帮他点上。
“萧哥,豪哥来电话了。说那边已经部署好了,咱们——”
“出发吧。”
白皑萧猛吸了两口烟,将剩下的大半截按回在精致烟灰缸里。
“别扔,那么浪费——钱都是血汗赚的。”
眼看一旁的服务生正要端去倒掉,他忽然制止道:“给我留着,晚上我再过来。”
白皑萧接过麻耗子递上来的风衣,将眼镜往上推了推,戴上手套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漆黑的枪。他从容不迫得压下弹夹,数了数子弹,然后咔嚓一声装了回去。这是每一次行动之前他必须得流程,在这个时代混黑道,每一次疏忽都有可能阴沟里翻船。三年来,白皑萧亲身亲历证明了这一切。
三年的时间对于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摸爬滚打的黑道中人来说,不算长也不算短。要么死在某一次拼砍的悲剧中,要么活下来的都能拥有自己的地位和被赏识的资本。
第一年,白皑萧同陈豪两人仅用手中的一百名弟兄,一刀一斧砍下了A市纵观南北的十三条老城区的管辖权,这一带本是龙行社管理上的盲点,鱼龙混杂人口流动颇大。几年来经营不善早就沦为了野帮派的温床,却在两人铁一般手腕的恩威并用下打造成了A市最大的地下流动赌场集散地。
第二年,龙行社第二阶级杜老大宣布独立叛逃,带走了手下近千人在A市北部沿S镇周边形成了自立门户的隔离带。白皑萧在龙爷的带领下以整个墨龙堂全部有生力量为战斗基础,历时三个月将杜老大的势力完全赶出A市境内。
第三年,龙爷忽然遇刺,上了年纪又受了惊吓的他在龙行社上层指挥的准许下出国休养半年,由白皑萧和陈豪共同执管整个墨龙堂的大小事务。
三年来,白皑萧早已不是那个穿着干净T恤和牛仔裤的青春男孩了,成熟睿智的脸庞和冷静稳重的成色镀上了他的整体轮廓。他个子长高了许多,皮肤也不像从前那么白。肩线沿着宽阔的肩膀拉长,胡茬青涩但喉结十分清晰。
他戴上一副十分斯文的金丝边眼镜,在低调的镜片折射之外,小心翼翼得隐藏着他眼中的犀利心中的杀气。无论酷暑严寒,也不管事会议还是行动,他只穿西装和衬衫,头发留得短而整齐。因此在江湖上,或敬或怕的人们送了他一个绰号——白面黑枭,一语双关,暗含着他狠辣的作风以及他的名和姓。陈豪就非常欣赏并羡慕这个绰号,他说早年自己又猥琐又窝囊,混出个破烂豪的名头,现在想想真希望自己赶紧失忆。
白皑萧做事果断,雷厉风行,帮规严明律法坚定。事无大小,事必躬亲,在整个墨龙堂里深得上下齐心。只是三年来,他例行过很多次龙行社的高层会议,却从来没有见过那个神秘的社长。
在龙行社混的久了,白皑萧也听到许多关于社长的传闻。据说当年他是杀手出身,人称滑刀阿南。他以短匕首见长,出刀断喉只在毫厘间便叫人血溅五步。甚至连当年龙行社的开山老祖龙一清都畏惧三分。他加入龙行社数年,曾在一个堂主手下供职。后来不知是怎么,竟一跃成为了龙一清的接班人。
传奇的人物总归有些传奇的事迹,白皑萧唯一有些莫名的是,明察暗访了很久,都没有人听说过一个叫白谨谦的人。比起徒劳无功的失落,白皑萧不知自己是不是更该庆幸。他无法想象温文尔雅的父亲如果也和黑社会扯上关系,自己的人生观会不会就此崩塌。
带着这一箱送终用的冥币,白皑萧赶去市中心的一处废弃工厂,那里是一个隐秘的交货点。
对方名叫金山水,是一个中年胖子。他戴着夸张的墨镜,在初春不甚刺眼的阳光里就像一个落魄的瞎子。
“萧哥!”那胖子摆出夸张的场面表情,热情地张开双臂:“小弟我可是恭候您多时啦。”
论年纪,他都能给白皑萧当爸了。
“水哥!实在不好意思,路上有点塞车。”白皑萧回以优雅一笑,从麻耗子手上接过皮箱当着金山水的面打开顶盖。
“萧哥果然爽快人!”金山水刚要去接,白皑萧啪嚓一声盖上箱子:“水哥,按规矩来说,我该先看看货。”
“那是自然!”金山水击了两下掌,一个小弟从后面过来,拉开了一辆黑色轿车的后备箱。几十条黑背机关枪呈现在白皑萧的面前,乌漆漆得散发着冷血的气息。
“这支是什么?好像不是我订的货吧。”白皑萧挑起一把单独陈列在一旁的沙漠之鹰,把玩在手里。
“呵,跟萧哥第一次做生意,总不能不带点见面礼吧。”金山水谄媚一笑。
“你倒是个爽快人。”白皑萧掂了掂这支沙漠之鹰,忽然将枪头对准金山水。
“诶?萧哥…萧哥不要乱开玩笑,这…这枪里有子弹呢。”金山水吓得面如土色。
“是么?”白皑萧把枪口指向天棚,勾了几下食指,只发出咔哒咔哒的噪音。“呵呵,水哥真会开玩笑。”
“哈…哈哈,估计是小弟们怕走火,把子弹卸了。”金山水终于放松了满脸紧绷的褶皱,赔笑道。
“但我这把,可等得多时了!”白皑萧一手卸下弹夹,另一手猛地从怀里掏出一把枪——
“等会!”金山水两手上举,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你敢开枪?我就料定你小子今天不是来做买卖的——”
呼啦一声,从那装满枪支的后备箱里忽然跳出五六个身着黑衣的人,他们人手一支冲锋枪,站在金山水的身后,将白皑萧齐齐围在中央。
“我这里二十几支枪,你偏偏挑的是没有子弹的沙漠之鹰…”金山水摇头晃脑得说:“运气差到这个地步,老天要亡你,你说我怎么好意思放你一条生路呢?”
白皑萧咬着嘴唇向两边张望了一下,动作细微却被金山水看在眼里:“别找了,你的人在这儿!”
“萧哥!”
白皑萧听得有人在叫他,却见两个黑衣黑墨镜得人从金山水申购走出来,他们手里压着一个人,黑洞洞得两支手枪正抵在那人的脑袋上。
“阿豪!”白皑萧惊道,他不明白刚才明明已经接到他部署好一切的信号,自己这才按照计划行动的,怎么转眼就落到对方手中了呢?
他回头看了一眼麻耗子,颤颤巍巍的麻耗子避开白皑萧的目光,顿时一切都明白了。
“叛徒…”白皑萧冷冷得骂了一句,不得不任由金山水缴下了自己的枪。
“这世上哪有永远的忠诚啊,大家舔着刀口赚钱,你真以为是来混义气的啊!”金山水给麻耗子发了一把枪,笑呵呵得对白皑萧挑衅得说:“你们那一套收买人心的战略,过时很久啦。真搞不懂,年纪轻轻的,比我老头子还古董。”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警匪之交
“你们两个,是谁先死呢?先死的吱个声,要么数一二三?”金山水的枪指着白皑萧的太阳穴。“看来你今天准备的冥币,是要留给自己慢慢花了。”
“杀了我你就不怕龙爷弄死你?”白皑萧轻蔑得笑道,慢慢放松紧绷的肩膀。枪口压得他浑身发冷,但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绝境,人的胆量都是练出来的。
“龙爷?哼,那个老废物来了我一起崩!”金山水吐了口唾沫:“你以为他在院子遛鸟都能被刺是偶然事件呐——今天老子就承认了没怎么着吧!”
“你以为我提着箱冥币就来黑吃黑是为了砸自己的招牌么?要不是你行事荒谬屡次露出马脚,我们墨龙堂早就想要找机会灭了你给龙爷泄仇,我犯得着来买你这几条过时的破铜烂铁么?”
“早闻你伶牙俐齿满嘴跑舌头,”金山水挥手给了白皑萧一记耳光,“你他妈的不去当语文老师多可惜,跑这来说教——”
语文老师四个字的确有些戳中白皑萧的心病。他趁着金山水得意洋洋得叫骂之时,忽然扳过他的手肘,顿时枪口冲天连放三响。同时膝盖开足马力向上用力一顶,正中金山水的要害。
“妈*的给我宰了他们!”金山水捂着裆部跪在地上,气急败坏得喷着口水大吼。
就在这危急存亡之际,轰的一声炸响,紧闭的铁门被踹开。全副武装的特警鱼贯而入,四周嗡鸣的警笛声打乱了这里的罪恶气氛。
“放下武器!”警方的广播喇叭循环播放着,白皑萧嘴角轻轻上扬,他抬起眼睛望了一眼正在他右手边缴获金山水武器的高大男子。
“你来的总算及时。”
“你运气向来好,不管捅多大麻烦都有各式各样的人帮你善后——”那男子拍拍他的肩膀,无奈得摊开手:“过去做个笔录吧。”
“白皑萧,你跟条子勾结?!”金山水眼看着自己的货被一一收缴,又急又怒:“你,你以为你脱得了关系么!买卖同罪你不知道么?”
“我什么时候要买了?”白皑萧拎着那一箱钞票抖翻在地:“你自己看,这里不过就几千块钱…其他都是冥币。我是过来这里烧点钱给我逝去的父母的,碰巧遇上你们在此准备交易。咱双方为了争场地互不相让,一言不合发生冲突——”
“你放屁,这种小儿科的证词有人会相信么!”金山水气得七窍生烟:“到这来烧纸,你以为别人都是白痴么?”
“我就是喜欢上这来烧纸,我崇尚环保,怕污染大气——大不了他们判我个寻衅滋事另加非法焚烧之罪,批评教育一番。”白皑萧冷笑道:“至于金先生您,去局子里喝茶这种事可是无上荣幸的。小弟,就不陪你了。”
白皑萧带着陈豪和几个受了伤的小弟匆匆录了下口供便离开了事发地点。
“麻耗子怎么办?”陈豪狠狠得吐了一口口水:“妈*的,竟敢算计到老子头上来,等我逮着他一定剥了他的皮晒干!”
“怎么搞得自己像只猫一样,对耗子至于这么恨之入骨么?”白皑萧戏谑道,随手点了一支香烟递给陈豪:“给,压压惊!”
陈豪抖抖索索得吸了两口,被人用枪指着脑袋那么久,不腿软才奇怪。他喘匀了气问道:“那个警察看着有些面熟,你认识他?”
“我一个朋友。”白皑萧点点头:“大饼,把豪哥先送回家,等下带我去老地方。”
所谓老地方,是白皑萧最爱的一家餐厅。那里装潢简单,布置清新。最大的特色是,从来不用点菜,老板娘和服务员们会根据客人的心情状态人数等因素自由配菜。就好像上了一天班的蚁族们回家的瞬间闻到家里饭菜的馨香,每天带着点欣慰的同时也带着点好奇的欣喜。
有时白皑萧想着想着,对方果然就端来了他此刻最想吃的菜,那种感觉让随时紧绷的大脑感受到无上的轻松。
不一会一盆喷香的水煮鱼热气腾腾得端上来,另外两个盘子盛着青翠的西芹百合和韭黄炒蛋。两瓶冰镇啤酒和一大碗白米饭紧接着摆上白皑萧的面前,一股振奋味蕾的食欲瞬间将他的一切疲惫与紧张打得一败涂地。他冲老板娘笑了笑,翘起大拇指表示称赞。
“知道萧哥今天等人,等会再给您上几个下酒的冷盘。”老板娘笑盈盈得说。
“像英姐这么善解人意又勤劳能干的女人,早该有个知冷知热的男人疼着…”白皑萧扶了扶眼镜:“三毛驴这个王八蛋,要不要小弟我帮你出出气啊?”
“萧哥别说笑了。”英姐叹了口气:“那种负心汉,少了他老娘我有没什么损失。我店里生意红火,忙得充实活得滋润。谁说一定要男人?”
“呵,英姐说的对,不管男人女人都不该把自己的人自己的心绑在别人身上。当你站在高出俯瞰的时候,才发现以前背弃你的人们早就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