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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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爱-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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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车啊~”不料他猛的对我脖子就狠狠一口,出血了,最痛苦的是我刚开始想叫突然明白不能被人发现立刻把嘴给逼的紧紧的,于是眉头就扯出个非常丑的毛毛虫造型,季天赐,你等着。

终于把这个祖宗塞车里了,我不着痕迹的抹抹脖子对菜菜提示“你要小心酒醉的人可能有狂犬病”,她虽然一脸莫名不过还是点点头,末了犹犹豫豫给我一句“你也醉了要小心点”,我黑线,我从头到尾根本没有碰一滴酒我小心什么?

计程车上从郎靠在我身上睡颜宛若稚童,安静平和不设防,缓缓的心底就涌出一种母性来,想要宠爱他,无条件无限期的对他好,想摸摸他的头看看会不会有小鹿斑比的清澈眼神,他睁开眼与我对视,低哑道:“你摸我。”

我尴尬,计程车大哥以为我们在做什么呢。这才注意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真的跑到他头发上了。

我赶紧把手放下掩饰:“是因为你头发上有个东西我正把它弄走呢。”

从郎低低的笑,仍道:“你摸我。”

我对从透视镜偷看我们的计程车大哥一个纯洁无暇的笑,等他转过头专心开车时对着从郎眼对眼,“你够了没?都说是帮你拿掉东西了。”

从郎手抚着我的脸,我的脸烧起来,他说:“你恼羞成怒了。”

我不气不气,等他手靠近我的嘴时给咬了下去。本小姐不巧刚染上狂犬病,莫怪莫怪。

从郎的手也不抽走,我渐渐松口不敢再咬,他倒是没有说什么,神情状似愉快,眼睛眯眯靠在我肩上又闭起眼睛。

我捂着他的手,抚着被我咬出的伤痕,想,是不是可以凭借这个齿痕让我们下辈子再相遇。总觉得,一辈子的时间会不够。我是多愁善感的你侬我侬的小女人,只对这种情情爱爱缠缠绵绵怀有浓厚兴趣。

到了目的地,我把他喊醒,送到宿舍楼下,宿舍管理员周五晚十一点半开始清理人数,我们回来的刚刚好。

我说:“从郎,到宿舍喝杯水,灌点牛奶润润胃,要是想吐千万要跑到厕所,不然可有你受的……”

我还在念叨从郎却抱住我,我也抱着他,如此良辰美景有什么比情人间的拥抱更触动人心?

结果从郎在我耳边说:“你在计程车上摸我。”

老大,不要说得这么暧昧好吧?我闭上眼睛打算忽视。

“你还咬我。”

这个有齿痕作证,我赖不掉。

我抬起头想看清他现在的面容和表情,却正好迎上他落下的吻。

恩,闻到淡淡的啤酒味,明明是黑夜,却有种幻觉是日照暖暖的白天。

良久,他离开我的唇,我靠在他胸前喘气,又是欢喜又是担忧,我们的进展会不会太快?他认识我才不过一个月半月,我认识他却有五年,对于他的亲近热情我根本无法抵挡,可他呢?会不会觉得得到太快没有挑战及成就感,我知道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骨子里都会多多少少埋藏点劣根性,会炫耀和争夺。

从郎亲亲我的额头让我走,我却固执的要看他先走。他拿我没有办法转身先离开,我微笑目送。

从郎,我多么怕一转身你就会把我忘记。
18、一树一树的花开

十一长假新生基本都大包小包的拎回家,似乎离家时间太长有一年之久,而特产是必不可少的。我和曾甜互相看着彼此的行李,相视而笑。她带的拖箱我带的是包也可以拖的那种,除此以外我们每人还带了背包。很有回家探亲的感觉。

上车季天赐又令人惊讶了一回,居然是自己开车。曾甜问什么时候拿的驾驶证回答是没有。我和曾甜不约而同拉住扶手齐声道“开慢点”。季天赐不减速反快,故意作弄,曾甜非常害怕问他要是不小心被交警抓住怎么办,此人很自负,道是不可能的,曾甜气的掐他。我开始马太福音——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生命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样生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也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一朵呢!……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

季天赐非常不屑,道念圣经还不如念他的名字,他能保证我们安全圣经却不能。

我反击问你的名字很值钱还是很动人?还是有佛光护体可以消灾解难。

季天赐道当然可以为姐姐消灾解难。

我想起十一前的联谊有些不自然,曾甜不知道原委还问谁是姐姐。

曾甜这样提醒吊胆的到达目的地,问我为什么这么对季天赐有信心不会被抓住,我说直觉吧,季天赐怪叫女人的直觉往往是不可靠的,并会带给女人更多的眼泪和伤痛。曾甜对于他大人话的口气觉得奇怪,她一时还没有从高中缓过神来,觉得女人这个词语比较成熟。我则见怪不怪,以季天赐殷实的家底他完全有条件不被交警逮。钱权通奸一向都是政界的潜规则。

回到家父母自是很想念,妈妈责怪我为什么还带东西回来,家乡虽小其它地方的特产也不是说买不到,我抱着她的胳膊撒娇道地方特产买的比较正宗。妈妈毕竟溺爱我,敲敲我的脑门就让我休息了,爸爸说娇惯,我顶嘴女孩子本来就是用来娇惯的。爸爸见我那痞样摇头给我做菜去了,妈妈背后眼神说爸爸嘴上说娇惯结果他自己的行为彻底实施了到底谁才是娇惯的那个。

狠狠睡了一通,跳上床家里的棉被是新晒的有阳光特有的味道。美美的睡了一觉才起来吃饭,爸妈这个时候都不会介意,妈妈甚至还问我有没有谈恋爱,让我直接给他们带回去一个,说家乡的没前途啊。我一下头脑里闪过从郎面若白玉的俊颜,暗自心虚道没有,实则心里却开始偷偷的想念。

恩,果然是女生外向啊。

——

十一免不了的是聚会,高中初中一次聚个够,也不知道是我和季天赐是不是同学们公认的情侣都让我来喊他。我打电话给他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家,他让我出来我不同意,像他这种不定时的炸弹少碰面就少机会爆炸。结果他一句我到你家来我立马屈服了。

坐在高中学校旁边的果汁店我分外鄙视自己,不是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吗?背的挺熟实施的结果不怎么样。

季天赐是款爷,姗姗来迟是不会有人介意的,唯一一个介意的在喝掉一瓶八块钱的酸奶后气也没了。付账的不是我,用不着替他节俭。

季天赐戴了副墨镜来,这人臭美的。

他问:“来很久了?”

我摇头。

又问:“聚会是几号啊?”

“电话就告诉你了是四号啊。”

“原来你心情不好。”

昨天趴在窗前看了一天的雨打芭蕉,我的心情潮湿得可以挤出水来,再碰上他这个土霸王我心情好的起来才怪呢~

“什么事情非要出来啊?”我又叫了杯蜂蜜水,这店宰人的,蜂蜜水都要五块钱。

季天赐把手上的酒拿出来,我这才注意到他还比较炫的自备酒水了。

他说:“这酒叫巴莱斯达,是贝拉斯达城堡顶级红酒,此城堡前半部的名字Balestard命名于SaintEmilion教会中古世纪时代的一名教士,后半部的名字LaTonnelle源自于依然坐落于该葡萄园中心位置的一座古石塔。话说期历史的由来德追溯到15世纪时有一位诗人FrancoisVillon曾将此城堡的历史及事迹纪录在她的诗集里,此部份后来被印制在酒的前标上,成为其独特的记号。公元1923年BertautsCouture将此城堡出售给Berthon先生,在后来的30年里皆尤其女婿RogerCapdemourlin经营此后这片产业便归属于Capdemourlin家族。Capdemourlin家族定居于SaintEmilion达5世纪之酒,长久以来该家族用一种热诚投入于酒的文化中,进10年以来酒的经营管理皆落在Roger之子JacquesCapdemourlin先生的肩上。”

我点头,这么高级的酒是有典故的啊~我欣赏着它在阳光下散发着高雅的深石榴红色,想吃石榴了。不好酒,对于我来说是空物。

他对于我的漫不经心并无指责,想来也没有什么立场。他说:“这种酒听说浓郁丰厚,柔顺易入口并带有松露的香味,最佳是饮温度为1620度。佐以口味种的红肉、吉士、烤鸭等,风味特佳,我们点点爆米花来尝尝吧~”

我觉得我们这样的行为被杯酒之士知道会谴责我们暴殄天物的。

“圣母玛利亚,慈善的女神,

请替我,留位置于天堂;

既然不能饮此绝妙琼浆,

在着世间便了无生趣。

谁可饮此巴莱斯达,

唯有世间达官贵富,

然赤贫如我,

只能盼望在天上饮此琼浆,

来吧,死亡,

我再无畏惧,

请将我带入他们的阵营,

那些的选民,

品此酒,

在天堂!”

季天赐念完道:“我知道你喜欢这种文邹邹的东西,刚好这篇诗可是经过了许多法律程序,才能写在巴莱斯达上,成为唯一的诗意酒标。”

“太高级了,我们这种俗人不懂。”

我浅尝了下,苦苦的,比普通红酒的涩味重些,但是香郁也重些。“会不会喝醉啊?”

我已经如牛饮水了,到底不太会品酒,如同不会品茶的把茶解渴一样,我把此红酒当成怪味饮料喝了。

季天赐也不说我,自己倒了也像我一般喝了起来。“我以前听说这么句话,如果有人请我每天喝巴莱斯达,我马上嫁给他,如果能泡在巴莱斯达里浴缸里,我就永不改嫁。”

我为如此夸张的说法感到好笑,问:“你不是相信吧?”季天赐表情不置可否。我边喝边说:“恩,我小时候希望嫁给冰糖葫芦,因为太喜欢,后来喜欢数学老师,”他的表情非常惊讶,意料之外的人,我解释:“虽然我数学很差,可是我还是很喜欢他,数学的规律严谨之美被他表现的淋漓尽致,并且上课还会讲‘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样文艺的话,知识渊博。我当时想一辈子上他的课,等他老了我可以扶他上楼下楼,是非常惬意的事情。”

季天赐不紧不慢道:“你白日做梦呢。”

我给他个白眼。

他并不接过,静默良久问:“从郎是谁?”

我为他如此快速的跳题拍案,舔舔唇,垂着眼道:“男朋友。”

“现任的?”

“以后也会是的。”

季天赐轻笑出声,“忍冬你有时候很幼稚。”

我抬眼表示疑惑不服。

他表情轻浮说话不客气却带有气定于其中:“你来南大因为从郎?”见我眼睛圆圆的顿了顿说“不用那么惊讶,你不是心防低的人,我不相信短短的时间你就爱上他,你以前就知道他了是不是?”

我默认。

“忍冬他不适合你,是,他模样英俊气质温润,如果喜欢一个人,会一心一意想方设法的对她好,可惜你们太相像了,一个硬币不会有两个花,你们会很容易混熟但是没有激情,你性子软弱又固执,敏感又开朗,我们同学这么长时间,你的少女时代有我的参与我比他更了解你,只要够喜欢,就没有办不到的等待,就可以一直靠信仰爱情坚持下去。”这句话不知道是在说我还是他自己,总之表情很奇怪。我没有打断他,他说:“该得到的就要得到是智者的执着,不该得到的也要得到是强者的自负。你却是该得到的没有注意,不该得到的只怕能力不够。”

“你怎么知道什么是适合我的呢?”

“因为你需要被人点燃热情而不是去点燃别人,内心明明还是个小女孩儿渴望宠爱,却还要偷穿妈妈的高跟鞋学大人。”

一瞬间善感,我从不知道他可以把我看穿的。

我从来都不知道,季天赐是这样的一个人。

条例分析,举止傥荡,不像以前那样故作的威胁,曾经豆蔻年华的幼稚青涩已经变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似乎一瞬间长大。可我还停留在原地,我的目标是什么就一直是什么,懒得换目标,亦或者因为不甘心。他在我的记忆中仍停留在那个小痞子的模样,家境良好却缺失家庭的温暖,于是成了一个普遍的小流氓,耍帅寻求刺激,并不让人靠近贴心,可是一转眼,他趁着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长大了,成了一个痞样却潇洒,知人冷暖的青年,犹如深海,颜色是蓝蓝的,可是并不能让人一眼看穿,依旧吸引人。

“有的时候,并不是你喜欢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的。正是因为有如此多的遗憾,生命的残缺才如此扣人心弦动人心扉,正因为我年轻,我想好好努力的去喜欢一个人。认真,不后悔。”

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低诉。我喜欢一个人靠近六年,怎么能说忘就忘,思念如此的缱绻,今日等来明日等,哪堪消息又沉沉,明知梦境无凭准,无聊还向梦中寻。因为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其实自己是个蛮挑剔的人。

季天赐有些怒其不争。“你会后悔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也不知道。

酒不知不觉就被我们给喝光了。古人说借酒消愁诚不欺我也~

走出果汁店的时候两个人都有些微醺。被午后的阳光吞噬也是件幸事。

随便的走走我们回到了以前的校园。十一放假校园都没有人,连看门的爷爷也偷懒似地回去了,我们轻松的从偏门走入,学校一直忘记锁居然被我们误打误撞的还能打开。我不禁吸口校园的气息。环顾四周,重读一遍的高中依旧是老样子,小城变化不算多,只是校园新种了香樟树,有点和铉味,不要问我为什么,就是想到黑白键的钢琴。和季天赐走会非常的轻松惬意,不用忧虑和思考,最坏的他也见过,如此熟悉已经没有什么可怕的了。是不是有种词语叫蓝颜知己?

季天赐靠我很近,闻到淡淡的酒味和一股清爽男孩的味道,有点松树却含有薄荷,所谓男人香非常好闻。

季天赐语气无不怀念道:“你以前数理化真的好差,那个升旗台看见没?我刚开始帮你补课的开始。”

我点头。怎么不记得,如果没有他,我高考定会落榜。

升旗台还是老朋友的样子,贴的粉红瓷砖时间久了会开裂,光滑如昨。我们坐在上面醒醒酒,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无光情爱。

季天赐问:“你现在还怕虫吗?”

我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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