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魔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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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魔传-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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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却将近麻木。下一秒,眼泪便是止不住的夺眶而出,模糊了眼前那一大片白茫茫的天穹。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一样,他就那样哽咽着,哽咽着,仍凭眼泪流满面,跟他脸上的血污混到一起,滚落脸颊,滴在马车上。

他不知道自己继续这样苟活下去到底有何意义,他好想就此了结自己,随她们一起。可全身的力气仿佛早被抽空,剩下一副空有意识的残破躯壳。

赶马车的老头子听见后边车座那一对情侣的谈话之后,他拿着缰绳的双手却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豆大的汗水从他的额头淌下。

53·死亡之森

“你们在说死亡之森?”老马夫擦了擦额头的汗,弯腰从他座位旁边一个特制的小橱柜里摸索出来一根烟杆,拿火舌子点着了,便含在嘴里“巴扎扎”地抽了几大口。

嫣儿转头看着马夫的佝偻背影,对他的问话感到有些吃惊,“死亡之森?”

“嗯……死亡之森。”老马夫拿烟杆在座位扶手上边敲了敲,继续含在嘴里,一边吐着一团一团的烟雾,一边继续用着一种喑哑难听的嗓音喃喃道:“死亡之森是一座用来埋葬贵族商贾的原始森林,有资格埋葬在那里的死者,生前都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而他们死后也都会受到神的眷顾,前往天国继续享受他们生前创造的种种财富……”

老马夫说的话有点儿不着边际。

辰夕没有在听,他只是茫然的望着天穹,出了神。

嫣儿倒是扭头望向了南边的楼兰方向——这条大道逶迤延续过去的遥远彼端已经变成一个尖角,尖角两边都被一座占地广阔的巨大森林给彻底吞没。

那座占地广阔的森林,居然生存有如此可怕的蜘蛛怪物!任谁得知那座怪物横行的森林一直紧挨着楼兰城都会感到毛骨悚然。

嫣儿再抬头眺望楼兰方向,那座繁华喧嚣的大都城只在庞大的树林顶端露出小小的城墙一角。

“那死亡之森,按理说就应该是神所眷顾的圣地,可偏偏就是那么一座圣地,却繁衍出来一大堆残暴嗜血的丑陋怪物……”老马夫吐出一口烟圈,“你们刚才所说的那鬼脸蜘蛛就是其中一种来自地狱的恶魔,它们把那里当做它们的巢穴,不仅将那里的坟墓全部挖空、啃食掉里头的死尸,误闯森林的异乡人都大都遭到它们的疯狂猎食,死在那里的异乡人已经不计其数,后来贵族商贾们就花钱请来纶月的七个年轻道士,要他们帮忙前去镇压那些横行死亡之森的恶魔,那七个道士号称纶月七怪,虽然算不上纶月教的顶层人物,但他们的法术也是十分厉害,举目这楼兰王朝的诸多城邦,能够在法术上面与他们匹敌的对手都是寥寥无几……”

嫣儿保持着沉默,静静地听那老马夫在说死亡之森的故事。

但辰夕却仍旧在望着天空发怔,神情恍惚。

“那七个道士使出他们纶月山代代相传的镇山法术——七星大阵,那阵法的范围庞大无比,几乎覆盖整座巨木森林,虽然并没有把鬼脸蜘蛛统统杀光,但也终于将那鬼脸蜘蛛吃人的事情给顺利解决了。”

嫣儿忽然插嘴说:“奇怪,那七个老道士为什么都不用其他伏魔大法,反而是七星阵呢?那阵法应该只能扰乱鬼脸蜘蛛的感官却不能让它们统统死掉吧?让它们在自己的阵法里面丧失掉捕食猎物的能力。纶月道士不是一直以来都在主张‘降妖除魔’的吗?可为什么当时却没有动手将它们铲除干净……”

“咳咳……”老马夫忽然剧烈地咳嗽几声,接着眉开眼笑地扭过头来,夸耀嫣儿道:“哈哈哈,小姑娘真聪明,没错,老夫还年轻的时候也曾那样怀疑过,怀疑他们是不是别有用心所以才一直没有处死那些鬼脸蜘蛛!”老头子激昂的腔调随后就又转为低沉叹息,“唉,只可惜啊,现在老得就剩皮包骨喽,对那些官场、商场的纷纷扰扰也已经无心揣测……”

老马夫再吐出一层叠着一层的烟圈,继续喃喃道:“雇佣他们的贵族富商们本来都在极力反对他们不杀鬼脸蜘蛛反而将其掌控起来的恶劣行迹,但纶月七怪一直都隐居在死亡之森里边,许久不曾出来,那些贵族富商也不敢轻易闯进死亡之森里头去跟那七个道士理论,于是他们又再花费巨款请来纶月的高层前去评理,但那权高位重的老道士自从进去了死亡之森以后,便到了现在都没有出来过,很多人都说会不会是让那七怪给杀了,又或者是被鬼脸蜘蛛给吃掉了……纶月教主后来便出来澄清那纶月七怪并非他们纶月之人,又说那七怪品行不正,早被他们驱逐出寺。说他们既然不是纶月之人,也并非妖魔鬼怪,那便不归纶月管了,纶月教对死亡之森的干系就此中断。”

老头子讲起当年那些故事时候,仿佛往事呈现历历在目,情绪也不自禁地变得激动了起来:“老夫当年认为那七怪是准备利用鬼脸蜘蛛来袭击楼兰都城了,就召集一大伙兄弟拿着家伙准备闯入进去,但真正到达森林边缘的时候还没一个人是胆敢跨进去一步的!”

“好在老夫我胆子大,不怕死,头也个往前踏出一步!你们猜猜怎么着?”

老马夫回过头来,装神弄鬼地询问着马车后座的辰夕跟嫣儿。

嫣儿习惯性地用右手食指点着粉嫩下唇,思索着说:“会是见到鬼脸蜘蛛跟纶月七怪决斗的场面吗?”

辰夕好像得了失心疯,望着天穹,表情一会像笑一会像哭,可眼泪早就风干成一道道污痕残留脸颊。

老马夫瞅见那虽然满身血污、身负重伤的古怪少年跟自己这样没大没小的,好像把自己当成了空气一样毫不理睬。老马夫顿时就来气,但他还得强忍着怒火。毕竟那坐在少年旁边的小姑娘在上车之前就已经递给自己一囊袋的黄金,这去往凤雏的路程说近不近,可说远也不远,这一囊袋的黄金他还赚得“锵锵”响了。

有了这堆黄金,老马夫只打算载这一对年少情侣去到凤雏之后便连夜赶回去楼兰都城买套大房子,开家小马棚,做那专门出租马车、马匹的生意,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也就心满意足了。临死前还得命令下人将自己安葬在死亡之森里边,也好让自己在死后能够安安心心地去往那个天神群居的极乐世界。也出于好奇之心,老想瞧瞧死亡之森究竟隐藏有什么惊天秘密。

老马夫越想越高兴,便对李嫣儿摆出一副和蔼可亲的笑脸,跟她套近乎地询问道:“嘿嘿,小姑娘,刚才好像听见你们在说鬼脸蜘蛛的事情,你们是不是在死亡之森遇到麻烦事情了?”他开始怀疑小伙子身上那些创伤是鬼脸蜘蛛造成的。

54·老马夫也听说过南越

艳阳高照的大晴天,周围的气温却也随之升高不少,这样炎热的天气总是让人心生烦闷。

楼兰那边是巨木众生的庞大森林,道路这边的两旁却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偶尔有放羊的牧羊人驱赶着数以百计棉花糖似的羊群在草原上悠然走动。

天上的云朵幻化成千姿百态的各种形状,与这草原上散漫的绵羊形成惬意的对比。

“你们去凤雏做什么,成亲啊?”马夫头也不回地询问嫣儿。

“我想在凤雏那里找一样东西,顺便看看能不能在那里打听大魔头的下落,唉,出来这么久了,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大魔头到底藏身在哪里呢。”嫣儿一边说着,一边用狐疑的眼神看着御辰夕。

嫣儿看辰夕依旧在望着天空发呆,忍不住暗自惋惜。

忽然抬手理弄她垂下额前的发丝,低声说出一句好似无关紧要的话:“其实你没有郡主说的那么坏。”这话说出口来,却让嫣儿自己的心神都禁不住的一颤。

老马夫不知道嫣儿话中所指的大魔头是谁,也不好意思刨根问底,就继续驱着马儿一路前行。

嫣儿低头凝视着御辰夕,慢慢的觉得困意太沉重,就伸了伸懒腰,露出一脸的疲倦,“唔——好累,我先睡一觉啦,等我们到了凤雏的时候你要叫醒我哦。”

老马夫应喏一声,“你个小姑娘干啥子去,怎么看起来比我还累的样子。”

“切,你骑着马当然不会累,我可是一路拖着这魔头到处跑哎,好不容易才终于跑到这条路上,再把他托上了马车,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力气。”嫣儿一边跟马夫埋怨,一边嗔怒地瞄着御辰夕,然后闭上双眼,准备睡觉,最后再给老马夫补充一句:“没到凤雏城的时候不要吵醒我哦。”

“呃,咳咳……”老马夫只得答应下来。

不过这一路上没有嫣儿陪马夫说话了,气氛也就变得异常沉闷下来。

马夫见一个不搭理自己,一个自顾自的睡懒觉,就继续驱马赶路。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他既然收了小姑娘的黄金,那就更应该专心致志为他们赶路了。

也不知道行进了多远路程,马夫看这一路上除了杂草还是杂草,顶多也是偶尔几个赶羊的牧羊人出现在视野里边,都没有什么好看的,骑着骑着,自己竟然也有点儿困意上脑。

正当老马夫开始打起盹儿,“钓起鱼儿”的时候。马车却忽然剧烈震动几下子,再往前倾斜下去了,马夫略微吃惊,连忙手脚并用、紧紧地夹住马背,以免自己被它震下马车。

马夫再看周围原本辽阔无疆的蓝天白云已经被两边堆砌的巨岩截断,举目望向来路方向,小坡道一直蔓延到那里的开口之外,则依然是一望无川的大草原。

到这边应该就是个山区了。

路途从那开口处就已经变成一道崎岖不平的陡坡,马车在陡坡上边颠簸不断,那拉扯的一匹马却依旧毫不停蹄地继续前行着,那座原本看起来辽阔无比的大草原已经离得视线很远很远。

马夫不停地用力挥舞马鞭抽打着马屁股,那屁股挨了几鞭子的马儿痛苦得不停发出阵阵嘶鸣,一边抓狂地加快脚步,快速朝往坡下俯冲而去。

连带着马车在这崎岖不平的坡道之上剧烈地颠簸着。

嫣儿揉揉腥睡的双眸,睁眼看到还在赶路,就又继续闭眼小睡起来。

“辰夕,我想去凤雏找一样东西给你用。”嫣儿握着辰夕的手,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仍未恢复正常的御辰夕,“你想知道是什么东西吗?”

嫣儿正要告诉辰夕呢,那多事的马夫又用他的喑哑嗓音来插话了:“哈哈,小姑娘早在上车的时候就跟老夫说喽,她是想去凤雏找一样附魔的武器装备给你个小伙子用,那凤雏的附魔师啊,架子可大喽,一般人还真请不动他们,他们凭借着一身闻名天下的附魔法术——可以将魔兽脑中的魔核以及妖物心中的灵珠同各种武器、防具糅合起来,再得到一个可以大幅度提升武器攻击力、防具坚韧度的神奇效果!他们的地位可比那楼兰都城里边打铁的师父都要高出好多……”

此话不假,能够修炼附魔法术的人,天生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可以将两种属性的元素运用自如。但凡西域大陆,光是让自己的身体天生具备某样属性都已经非常稀罕,大概便是万里挑一的几率;让自己身体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概率便更加渺茫,这也是与生俱来的事情,在这种事情之上,谁都无法逆天改命,传言就是那高高在上的神明,也都是只能持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应对。

然而,即使拥有着奇材的天赋——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却只能说是“拥有了修炼成为附魔师的最低资格”而已,想要成为附魔师,用自己手中的魔核、灵珠给各种装备、防具顺利附魔,还需要具备可以熟练操控灵力的能力。而关于这一方面,世间也是毫无捷径可走,只能一步一步地修炼罢了,在灵力众多等级的区分中,只有灵力三阶的“灵聚”,方才初次具备操纵自己身体属性元素的能力。

也有人穷极一生,连那灵力一阶“灵宿”的边缘都够不着。更别提要修炼成附魔师了……

也就是说,想要成为一个更加出色的附魔师,不仅需要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还要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在茫茫人海中抵达三阶灵聚的水平。很多人都是在灵力修为这一方面缺乏天赋,从而白白浪费掉了自己双属性体质的绝世天资。

最后,如果同时具备两种属性的体质,并且拥有修炼灵力的天赋,可以在有生之年突破灵力三阶“灵聚”瓶颈的话。在成为一名出色的附魔师之前,那还需要最后一样必要因素,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样因素——财富雄厚!虽然附魔材料是由客户提供,但因为附魔师所用的附魔卷轴也是极为稀罕,一般由高级附魔师钻研出来的全新附魔卷轴都要好几万的银子,若是上古遗传下来的附魔卷轴,那就更是天价之宝了!

凤雏城有个附魔公会,想要成为附魔公会的会员乃至于学生,没有个百万身家也是休想。

“……”辰夕没有说话,满脑子都是他对青江茶馆未来那些宏图大业的构思,满脑子都是青江众人跟自己相处的日常记忆,以及三娘将自己含辛茹苦养大成人的点点滴滴。

因为没人跟那马夫搭话,马夫就一边赶着马儿,一边又“巴扎扎”抽了几口大烟,脸上洋溢着一种另类的骄傲,继续喃喃说:“楼兰都城土生土长的孩子们真是穷极一生都不知道原来这城外边还有许许多多充满传奇色彩的奇人怪事……”

老马夫话没说完,突然就意识到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忙回头询问:“噢,不对,小姑娘好像对灵力之类也懂得不少,你是外地人吧?或者说你是离开过楼兰都城的本地人?”

“不是,我是从南越过来的,郡主让我过来楼兰抓御辰夕回去,喏,就是这个小魔头。”嫣儿伸手指着御辰夕,一边用着平白无奇的口吻说出这些话来的时候,却让那马夫吓出了一身冷汗。

老人今天一早出来赶马的时候,就听说那青江原本风骚浪荡的御辰夕手段也是极其残忍,杀害衙门几位官爷不说,还到贫民窑杀死了好多男人老人,就是小孩都不肯放过,那里的妇女们更是饱受他禽兽不如的各种凌辱!听说那贫民窑的男人们操着家伙杀上青江时候,还被那御辰夕雇人给统统打了回去。

老马夫只想道:这样无法无天的暴涙之徒,简直就是禽兽不如!

又听说那御辰夕还挟持了秦家的副将军秦广义,最后自己落得个灭门抄斩的下场!也有人说辰夕是挟持秦广义带着茶馆的男女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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