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林御掂量着手中沉甸甸的袋子,心中满是欢喜,这里面可都是金币呀,等剩下的拿去做成金链子、金戒指、金手镯等等,他可以赚多少钱呀!!!
哈哈哈。。。想想就觉得老开心老激动了呢!!!
兑换完钱,三人就决定先去帕特奇坩埚店,毕竟他们今天最主要的就是来买坩埚的,先把最主要的先买好,等下剩下的闲钱还可以没写其他的。
因为帕特奇坩埚店是离破釜酒吧最近的一家店,因此,三人原路返回,来到了帕特奇坩埚店。这家店售卖各种型号,材质的坩埚,店外有一个闪闪发光的招牌,还蛮吸引的人的。
进入店中,小汤姆看着各式各样的坩埚器材,不知道选哪样好,问方林御,方林御也不知道,至于问塞巴斯蒂安。。。
好吧,因为方林御和塞巴斯蒂安相处的默契融洽,让小汤姆觉得属于自己的方林御被‘坏人’抢走了,心里有‘小小的’嫉妒,发现自己在各方面都不然塞巴斯蒂安之后,心里备受打击。
因此,小小的汤姆决定自己要更加努力的学习,争取快速的超过塞巴斯蒂安。
而现在,小汤姆一点也不想再塞巴斯蒂安的面前表现自己弱小,因此,他硬气的没有向塞巴斯蒂安询问,只是在那不停的观察,一边在心里默默的寻找这些有关的知识。
这时,店家结束了上一位的服务,上前打断了小汤姆茫然的寻找,‘小家伙,你应该是要在家练习魔药吧,看你面生,应该是第一次来买坩埚吧,我要一款坩埚要推荐你。。。’
说着,店老板拿起一个乌漆墨黑长相不是很好的坩埚,递给了小汤姆。
小汤姆面无表情的拿着手中的坩埚,说道:“这个。。。?”
“小家伙,你别看这坩埚其貌不扬,其实对于初学者来说是很好的。你看这坩埚,它很厚,很结实,耐摔,耐砸,很是好用。它是由碳木石所做,又很好的导热性和导魔性,不用怕壁面太厚而造成的影响等等。。。很多初学的小巫师们都是买这种坩埚的。。。”
小汤姆和方林御听着店家的介绍,也觉得这坩埚不错,就买了下来。到时候要是不好了,再来找他就好了,反正他的店开在这儿,也不怕他跑了。
就在三人准备进入下一站的时候,来了一个方林御意想不到的人。
一个看上去十一二岁的少年高昂着他的小下巴走进了帕特奇坩埚店,他铂金色的长发在风中飞扬,给人一种他就是骄傲的王子的感觉。
看那发色,看那傲慢的姿态,想想现在的年份,方林御就知道这个小娃娃是谁了,他就是马尔福家下任继承人,小汤姆未来的好基友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
方林御兴奋了这可是小汤姆未来的忠实铁粉,是小汤姆事业上的最大的支持者呀,没想到这么早就能遇见,真是太好了。
想想现在的时间,刚好是霍格沃茨新开学的时候,看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的年纪,现在应该是十一岁,应该是霍格沃茨这批的新生,而现在应该是来买坩埚的。
方林御想着反正小汤姆要和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结交,现在早点也没什么。
于是,方林御对小汤姆说道:‘汤姆,刚才走进来的铂金色小男孩是马尔福家的继承人,马尔福家是现在魔法界最强的纯血家族,你可以上去和他交谈一下,做个朋友,对你以后在霍格沃茨上学和以后的学习生活都有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第三章奉上,小蝶爱你们哟,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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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眼神在帕特奇坩埚店转了一圈,眉头皱的紧紧的;像是在嫌弃这坩埚店里的东西一样,不过,这也确实是这样。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嫌弃的看着这店里的东西;真是不符合他的美学。
看到这样子的情形;小汤姆眼睛一亮,十分优雅的走到了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的身边。
“如果你是初学者的话,我推荐这个。”说着;小汤姆拿起和自己刚才买的同款的坩埚。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看了一眼递到自己面前的坩埚,眼中先是疑惑;然后又化成了嫌弃;他高昂着自己的小脑袋;嘴中发出咏叹调,“这个坩埚一点都不符合我马尔福家的美学。”
看着这个样子的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在想想电影和小说中的德拉克·马尔福。。。
方林御(﹁﹁)~→:不愧是马尔福家的,一个个的都是这样的。。。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的态度并没有让小汤姆生气,他依旧十分诚恳的把刚才坩埚店的老板给他说的话说了出来;最后总结“。。。这种坩埚,你值得拥有。”
方林御:“。。。呵呵。。。”他该说小汤姆真是聪明,学以致用么?!!
小汤姆不愧是未来的黑魔王,就是有忽悠人的能力,这话把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说的一愣一愣的,都有点心动了。
只是有点心动,并没有真的心动,虽说这坩埚感觉真的不错,但是它的样子真的很不符合他的审美。
因此,最后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并没有买小汤姆推荐的坩埚,而是买了一个外形还不错性价比也比较高的,就是贵了点,但是这点钱,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昂头傲娇的表示他家是英国魔法界能力最强资产最多的纯血家族,这点小钱不要什么。
因为这次交谈,两人交换了姓名,成为了名义上的朋友。
虽说并没有成为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心中认定朋友,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朋友,这也是很不错的。
毕竟就算未来黑魔王的自身魅力很是强悍,也不可能让人才刚见面聊了两句就成为那人心中的挚友,掏心掏肺的存在不是么。
几人告别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出了帕特奇坩埚店,就按着小汤姆的求知要求去了丽痕书店。
丽痕书店(Flourish and Blotts):这是一家堆满了很多直达天花板的书柜的大型巫师书店。丽痕书店售卖的是初级的巫师书籍,但是可能也是唯一一家给霍格沃兹的学生提供学习教科书的书店,尽管霍格沃滋的课程需要的书籍超出了他们所售卖的范围。丽痕书店会举办临时性的签书会,也接受书籍来信订购,他们会用猫头鹰快递出书籍。他们也接受需求量巨大的大订单的提前预定。
丽痕书店除了书店老板外,还会以每月42金加隆的薪酬雇佣副店长,有时还会雇佣店铺助理。书店的工作不是想象的那么轻松,他们需要对于应付那些古怪的、麻烦的书,比如会咬人的书(《妖怪们的妖怪书》),完全看不见的书(《隐形术的隐形书》),还有吉德罗·洛哈特的签名会,人群乱哄哄的几乎不能控制,这些情况感到很显然的司空见惯。所以丽痕书店张贴出的招聘广告要求来应聘的巫师或女巫需要擅长稳住局势。
——上两段出自于百度百科。
在丽痕书店里,小汤姆买了很多书,要不是他们手上的钱不允许,说不定就把这书店里的书给搬空了。
方林御看着这个样子的小正太,心中默默感叹,‘啊~~不愧是未来的黑魔王,求知欲就是强盛。。。’
说不得是不是小汤姆和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之间的缘分,就在三人准备从丽痕书店撤离的时候,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刚好进入了丽痕书店,他的旁边还跟着一个铂金色的中年人,这不就是马尔福的现任家主,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的父亲么。
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的父亲和塞巴斯蒂安之间认识,两人一见面就聊了起来。
“这不是塞巴斯蒂安么,这是你家孩子,也是这届霍格沃茨的新生么。。。额。。。看起来不像呀?!!”
塞巴斯蒂安优雅一笑,“弗朗西斯,好久不见,这是汤姆·里德尔,是我的养子,他今年九岁,并不是这届霍格沃茨的新生。。。”
“哦,那你。。。”
“汤姆很想过来看看,而且他也到可以学习魔药的岁数了,我就带他来买坩埚,顺便来魔法界看看。” 说着,塞巴斯蒂安有看向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说道:“这是你的儿子呀,我说呢,刚才在帕特奇坩埚店见到他的时候还觉得他很眼熟,就是你呀!”
弗朗西斯·马尔福嘴角勾出一个和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很是相似的笑容,说道:“你们已经见过了呀,话说,刚才阿布跟我说的新认识的朋友应该就是你家儿子了吧!”
“嗯。”
。。。。。。
塞巴斯蒂安和弗朗西斯·马尔福从聊家常慢慢转变为聊两家的合作,这么一下来,因为时间很久,几人就转战到了对角巷的一家咖啡店里。
大概一个时辰之后,两人相视而笑,离开了咖啡店。在这段时间中,小汤姆和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之间的友谊也飞速上涨,都互相称起对方的教名,并说好要相互通信神马的了。
因为在丽痕书店买了很多的书,几乎花光了塞巴斯蒂安手上所有的金加隆,想着等会还要买的东西,还要倒是有要做的金链子、金首饰,几人又一次去了古灵阁,有兑换了一千个金加隆。
因为,小汤姆和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约定好要相互通信,于是三人来到了咿啦猫头鹰商店,在店里买了一只纯黑色的猫头鹰,又在对角巷四处转了转,就回到了家。
回到家后,小汤姆就投入了学习魔药的热潮中。
看着这是几天的时间就能动作很是熟练的熬着魔药的小汤姆,欣慰的点点头。
不愧是他教出来的孩纸,就是厉害。
时间就在小汤姆不停的学习吸收巫师和麻瓜的知识,两三天和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通个信,半年去一次马尔福家过去了两年。
今年小汤姆十一岁,是该去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了。
众望所归,在七月份的月底,方林御他们住的这栋别墅迎来了一只灰色的猫头鹰,猫头鹰的脚上夹着一份信,上面写着汤姆·马沃罗·里德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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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校长:阿芒多·迪佩特
亲爱的波特先生:
我们愉快地通知您,您已获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随信附上所需书籍及装备一览表。
学期定于九月一日开始。我们将于七月三十一日前静候您的猫头鹰带来您的回信。
副校长(男)
阿不思·邓布利多谨上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制服'
一年级新生需要:
1。三套素面工作袍(黑色)
2。一顶日间戴的素面尖顶帽(黑色)
3。一双防护手套(龙皮或同类材料制作)
4。一件冬用斗篷(黑色;银扣)
请注意:学生全部服装均须缀有姓名标牌
'课本'
全部学生均需准备下列图书:
《标准咒语,初级》,米兰达戈沙克著
《魔法史》;巴希达巴沙特著
《魔法理论》,阿德贝沃夫林著
《初学变形指南》;埃默瑞斯威奇著
《千种神奇草药及蕈类》,菲利达斯波尔著
《魔法药剂与药水》阿森尼吉格著
《怪兽及其产地》;纽特斯卡曼著
《黑暗力量:自卫指南》;昆丁特林布著
'其他装备'
一支魔杖
一只大锅(锡鑞制,标准尺寸2号)
一套玻璃或水晶小药瓶
一架望远镜
一台黄铜天平
学生可携带一只猫头鹰或一只猫或一只蟾蜍
在此特别提请家长注意,一年级新生不准自带飞天扫帚
——以上出自百度。
小汤姆仔仔细细的把这封信看了两遍;又想了想,就在这羊皮纸的背面洋洋洒洒的回了一封信。
写完信后;小汤姆拿出小零食喂给来送信的猫头鹰,就把信放在了猫头鹰的爪子下;让猫头鹰飞走了。
方林御看到这一切,感叹道:‘小汤姆,这日子过得可真快,就这么一下子你就已经十一岁了,是要去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了。’
小汤姆翻书的手一顿,眼神微暗,‘我长大了,不好吗?’
方林御尴尬一笑,摸摸鼻子,说道:‘。。。额。。。挺好的,那个。。。小汤姆,你不用纠结,我就是感叹时间的飞速,没有其他意思的。’
小汤姆没有在说话,但是方林御明显感到自己周身的气息没有像刚才那么有压迫感,周身的气温也上升了不少。
方林御小小的松了一口气,心中感叹。。。不愧是以后能称霸英国魔法界,让人闻风丧胆,连名字都不敢提起的人,就是不一样,十一岁时气势就如此惊人了,更别说以后了,那绝对是让人敬畏又害怕的存在呀。。。额。。。当然想要长长久久,就觉得不能让这娃长残了。
回过信后没几天,霍格沃茨就派人来了,就像原剧情一样,这次霍格沃茨派来的是现在的副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
方林御看着眼前这个棕色长发棕色中长胡,穿着蓝底星星月亮图案长袍的中年男子,嘴角、眼角都不自觉的开始抽动了起来。
同人诚不欺我,尼玛,邓布利多这品味真是够可以的了。
方林御看看小汤姆,有欣慰的点了点头,小汤姆就是有做帝王的潜质,这定力,这是让人望尘莫及呀!!!
其实方林御不知道,其实小汤姆的内心也不淡定了,甚至开始考虑要不要换个学校读的事。
如果霍格沃茨里的教授都是这个样子、这种品味,小汤姆觉得估计一年都呆不下去。
虽说心里十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