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这么莫名的失败了。
他带领着那么多的先天高手,就算是去刺探皇宫大内,估计也都不会有多少问题。但当他们进入了斧头帮那个人的领地之后,简直就是一块烂泥砸进了粪坑里,刚刚才PIA的一声,随后就无声的沉寂了。
江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经历……是围攻,还是陷阱,是单挑,还是群殴,没有人知道。但是不久,他们从斧头帮那里听到了消息!
来自于厉风厉帮主亲口证实的消息。
白帝门的高手,无一例外,都是被一个人擒拿下来的。这个人是斧头帮最为尊贵的存在,是斧头帮的创始人之一,同时他也是斧头帮里面的教头。这个教头教的不仅仅有武艺,而且还有文化。
虽然没有人愿意相信这一种说法,但他们却有不得不信。
不能信,是因为那些白帝门的人都已经站在了武林的巅峰。他们的力量,他们的反应,他们的神功绝技,再怎么说,也应该可以挣扎一下的。不可能如同厉风说的那样,一个小指头就将人制服。
如果真的发生了那种事情,那么那位所谓的斧头帮总教头“天哥”的一身修为,究竟达到了一种怎样的程度?
六年前,轰动武林的剑丸事件还没有真正的冷却。而温小天的出现,却再一次让江湖彻底的热闹了起来他是谁?他为何有着那么厉害的武功?这样的疑问,促使了一些事情的发生,谁也说不准这是好,还是坏。
随着这一次的失败的进击,温小天彻底名动于江湖。
隐没于市井,不若名动于江湖。
都说人的名,树的影。名声这个东西,有时候就是最好的保护色。当你拥有了绝世高手的名声,那么那些臭鱼烂虾米,是不敢将你怎么样的。即便他是凶神恶煞的孙二娘,也要勒紧自己的水桶腰,忍着窒息弄出蜂腰肥臀的效果来,朝着你搔首弄姿。
名声。
这便是名声。
温小天不想让自己充斥在低级的麻烦当中,所以他选择了一种这样的方式抬高自己,让江湖中人仰慕自己。他的名号,江湖人称“独臂魔”,并没有人问他自己怎么剪指甲,因为高手的本身就是不科学的。
一人,独臂,温小天发现自己的生活越来越依仗白叶子了。
他依旧将自己最大的精力,投入到了府志的查询当中,继续探究那些隐秘。只是其中的迷雾,层层叠叠,看不出丝毫的端倪。白叶子便在他的旁边,时而剥一颗话梅,时而送上一颗葡萄。
日子便是这么悠闲的。
独臂魔三个字的本身,就是最大的力量,所以温小天住的地方,周围几乎都不会有江湖人的出现。
将近年末的时候,厉风也终于遇到了自己命中注定会遇到的人。
厉风那一双招子贼亮,一眼就锁定了一个纨绔公子的腰间玉佩。那一种特有的纹理,直接就彰显出对方不凡的身份来。这样的人不简单,这样的人应该去结交。抱着这样的心思,厉风跟了上去。
然后他们就进了妓院喝花酒,厉风也跟了上去。
这一年多有了温小天和白叶子的熏陶,厉风在楼里的活动已经摆脱了他们这些俗人的低级趣味,走上了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高级路。那一对主仆走进了一间包厢,厉风则是进了隔壁的房间。
利用温小天传授的一些方式,加上自己本来就聪明的天赋和本能,厉风只是用了极短的时间,还不等将瓜果摆上来,他就已经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皇族。
玉佩上是龙的图案,这种图案普通人是不可能拥有的。当然了,这其中也不排除一些胆大包天,目无王法的混蛋。再一个就是那主人的语气,以及身边的仆人表现出来的那种阴气这种阴气,分明就是死太监嘛。
一个带着龙形玉佩,身边跟着个死太监的家伙,不是皇族,是什么?
温小天都有些佩服自己了。
他花了足足十秒钟的时间,终于想好了应该如何接近对方。任何事情,只要你下定了决心去做,就一定可以做好。厉风提着酒壶,一边喝着,一边迈开步,走出包厢,推开了隔壁包厢的门。
包厢里的主人正搂着一个年少的姑娘,肆意的玩弄,另外的那个仆人则是站在背后,看着自己的脚尖。
“花间一壶酒,问君同饮否?”
和什么样的人交道,就要有什么样的方式。厉风已经分析出了对方的身份,并且也从对方的行为中分析出了对方的性格。所以他选择了这样的开场方式一个人一壶酒,就那么慵懒的靠在门口,喝一口小酒,然后念了一句自创的诗。
这一方面,厉风纯自学成才。但你别说,光这一句,就将许多的文人墨客给比下去了。
“咦?好诗,好诗……”
“哪里来的野人?竟然敢打搅主子……”
这太监很会表现,一副替主人生气的模样。
厉风不理他,气的小太监脸都抽了。主人瞪了小太监一眼,只是说了一句“不得无礼”,便让小太监老实了下来。随后主人就邀请厉风坐下,又叫了姑娘,开始谈天说地。只是这种娱乐方式,厉风却已经有些看不上眼了。
于是厉风便开始推销自己那种模式,主人听的眼睛越来越亮……“着啊……这种逆来顺受,你捏她屁股,摸她的胸,一点儿反应都不敢有的女人,有什么意思?你们都下去,叫妈妈过来……”
一会儿的功夫。
三人已经进入了厉风的包厢。
原本那种土包子一般的奢侈已经不见了。这个房间的布局很雅致,充满了文化的气息。精致的酒壶,小巧的酒杯,独立的小桌,还有中间放置的一张琴,都显示着一种与众不同的味道和风貌。
很快。
一个唱曲的姑娘进来,开始弹唱。
三个陪客的姑娘也进来,一人一个,伺候了起来。这个伺候,却不再是前面那种单一的肉戏,而是更多了一种沙龙的味道。这一次啃谈,就让这位爱装逼的主人喜欢上了,心里头赞叹着厉风的大才,赞叹着这种享受。
这才是真正的享受啊。
那种你随意将她摆弄成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的女人,根本就没有意思嘛。
还是厉风兄弟那句话说的实在啊……女人女人,首先你要是一个人,才能够称之为女人。如果你连人都不是,要你们除了传宗接代,还能干什么?还不如自己的五指姑娘来解决问题呢。
喝了一口酒,厉风说道:“要我说啊,都是那个什么程朱理学,还有什么孔老二太他妈不是东西。自己长得丑,娶不上好媳妇,一个还要去找尼姑解决生活问题,所以就见不得天下男人好。”
“兄弟你说,这些报复社会的人,会有一个好人?好人都被他们害死了,所以现在只剩下他们了。”
“这世道,就是谁他妈够恶毒,谁他妈就活的好。谁心善,谁他妈倒霉!”
命中的相遇,自然就会有命中的看顺眼。
在这位主人的眼里,现在厉风放个屁都是香的虽然厉风没有放屁。但是他念诗,这位主人就会感觉他念得很有文采,语气也很吸引人。他骂娘,这位主人就感觉这才是英雄的真性情,不虚伪。
总之,厉风已经被看上了。
一边的小太监很不满的争风吃醋,撇嘴加仇视,都被厉风给无视了。
厉风现在的念头就一个:辣块妈妈的不开花,今儿老子抱住金大腿了。厉风的行事准则,就是抱紧大腿不松手,死皮赖脸的也要抱着。
双方越说越投机。
随后几日里,厉风做东,邀请着这个好基友,在杨州到处的逛。他们之间的基情,也在飞快的上升,好感度开了挂一样,眼看着就要满值。只是这位名叫赵僖的家伙,说自己有事情,还要去一趟杭州。
这一趟形成,厉风并没有错过,也跟着一起去了。
杭州。
这是斧头帮的下一个目标,现在正好过去踩踩点。
这件事厉风并没有瞒着温小天。这种事情,温小天自然也是不会反对的这是属于厉风的机缘,应该让厉风自己走。而温小天和白叶子也决定了,想要离开一段时间,去闯荡江湖。
帮派的事情已经走上正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而后要注意的就只不过是维护和发展的问题,并不需要他操心。
杭州,那就一起去吧。
反正哪儿也是江湖。
第105章下杭州
行出杨州的马车,撵着清晨清冷的日光,朝着杭州的方向行去。已经是快要过年的时候了,南方的气候,却要比北方来的更加令人心生敬畏。
南方的冬天没有北方冷,但北方却有着舒服的大炕,只要坐在炕上,全身都能热腾腾的冒汗。这却是南方那种湿冷的天气没法儿比的江南水乡,不缺的是水,但那种阴冷的直朝着人的骨子里钻的寒气,却连冬日的厚衣都挡不住。
这实际上还是好的。
更加糟糕的是,因为南方的气候条件原因,所以并没有火炉,也没有火炕。明显是从北方来的的赵僖不住的嘀咕着,诅咒这地方该死的天气。马车外跟在一边的小李子几乎一路小跑,勉强跟着马车,也是一副撇嘴的模样。
马车一共是两辆。
前面的马车坐着的就是赵僖,厉风坐在车辕上。他自小就在江南长大,这样的冬天他已经习惯了。假如有一天到了北方,他反倒是会感觉天气实在是太过于干燥了。
“你是我心中最美的天籁,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厉风哼唱着二十一世纪的广场舞神曲,最炫民族风的旋律,倒是很合那位赵僖公子的胃口。来自于北方的赵僖,不停的拍手称妙。小李子时不时的仇视厉风一眼,心说自己的主子怎么就看上了这么一个家伙?
也许是因为被人在那个地方割了一刀的原因,所以小李子对于任何比较阳刚的东西,都有着本能的敌意。
后面的马车里,自然是温小天和白叶子。
修为到了他们这一步,天气是冷是热,其影响顶多也就是舒服,或者不舒服。这里的气候,明显是凉的,温小天枕着白叶子的腿,闭着眼睛,商量起温小天的胳膊来。
他的这一条胳膊,如果可以在这里接好,那是最好不过的。如果在这里没有完成这个任务,那么下一个世界,就只能冒着一些风险,去风云的世界里寻找麒麟臂了。反正胳膊断了已经断了,再次选择的话,怎么也要牛叉一些。
麒麟这种神兽血液浸染的胳膊,一定很牛叉。
白叶子则是希望温小天可以选择进入一本叫做《异侠》的世界。这本书成书很早,但是温小天却没有看过。白叶子大体的给温小天介绍了一下异侠的剧情,并且怂恿他去将绝的血肉弄到手。
“异侠这个世界,开局极其简单,和邪风曲这个类似。是王大明在钓鱼的时候,遇到了女主角被绑架,被绑匪一道带走。后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无意中吃了绝,又拿到了天帝的苍冥剑,继承了绝和天帝的力量……”
“绝和天帝?这样的存在也太牛逼了吧?”
“告诉你哦,绝的肉体力量可是很强大的……”想到温小天可以变得更加英俊,并且有一头蓝色的头发,白叶子更加卖力的诱惑起温小天来。尤其重要的,就是继承了绝的血脉,几乎就等于拥有了不死之身。
现在她们在江湖上,虽然逍遥,但是却谁也放心不下对方。生怕离开了自己的视线之后,下一刻就会遭遇到什么意外。
假如拥有了绝的血脉,那这些问题,便不是问题了。
“肉体力量很厉害?”
温小天有些心动了。
接着,白叶子又说了一些王大明变身的剧情。什么整条手臂变成了龙爪,体内还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储蓄空间,放入白骨剑仗等等。如果说这个都无法吸引人的话,那么喜欢吐槽的侍剑绝对就是白叶子势在必得,萌的让温小天都扛不住的存在了。
白叶子不断的诱惑,温小天的心动指数眼看着就要爆表。
温小天想象了一下绝的能力,又想象了一下只有一尺多高的侍剑坐在人肩膀上的画面,已经多多少少的把持不住了。但是麒麟臂这件装备,他也不想便宜了别人啊。只是白叶子一句话,就让他放弃了麒麟臂了:
麒麟臂见了步惊云可是会叛变的有木有?
接着,再次分析厉害,对比彼此之间的前进空间。一个是创造和毁灭世界的存在,一个就不过是神兽的一点点可怜的血脉,优劣一目了然啊。
“如果在这里找不到好的手臂的话,那咱们下一个世界,就去异侠吧。”
异侠的世界美女似乎不少呢。
摇摇晃晃的马车,也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温小天的思绪收了回来,便开始抱怨古代的交通问题。假如有可能的话,以后一定要雇佣七八个轻功卓绝,上房翻墙如履平地的高手,给自己抬轿子。
景色渐渐的远。
最炫民族风变成了小苹果,噪音肆意的朝着周围弥漫。
厉风还是一个少年,和所有的少年一样,充满了精力,纵然是放声高歌一整天,都不会累。杨州距离杭州并不太远,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已经是要关城门的时候了。两辆车赶着最后的脚程,进了城。
冬天的西湖没什么好看的,但胜在稀奇。一行人还是照直去了西湖,上了画舫。温小天带着白叶子到这个地方,厉风是不感觉奇怪的,至于赵僖,是不会奇怪,只会好奇。而轮到了小李子这里,根本就连表达自己纠结的心理的权利都没有。
自己的主子高兴,他就要跟着高兴,自己的主子不高兴,他就要生气。
主子高兴三分,自己就要高兴十二分。主子有点儿生气,他就要暴跳如雷。主子要将人惩罚一下,自己就要将那些得罪了主子的赶尽杀绝。
这就是他这种人的生存智慧。
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那就是做奴才的,跟了主子,就要百分之一万的衷心。因为主子是你没有办法选择的。你能够选择的,只是让主子喜欢你,让主子获得更加稳固的地位,更加强大的权利,唯有如此,他们才能活着。
他们可悲,他们也可怜。
冬天的西湖人很少,湖面并没有结冰。小冰河时期现在还没有到来,天气虽冷,却达不到让人足不出户的程度。
一些风流的人物依旧你来我往,穿梭于画舫之间。
赵僖选择的画舫,正好客人不多。赵僖大把的银子花下去之后,画舫就离开了岸边,驶入了三潭映月那里。主席背着手,看着夜色,看着黑压压的湖面,只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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