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那个少林寺俗家弟子赵匡胤,一套自创拳法和一套自创的棍法打天下,厉害的一塌糊涂,加上对武将的不放心,保护自己的力量可能差劲么?
这些黑衣人用的就是棍子。
温小天在棍子下翻滚,劈头盖脸的棍子敲击下来,要不是他的身体经过了一次次艰苦的锤炼,又将辛苦修炼出来的内气都用来锻体,这个时候估计都要被棍子活生生的打死了。但即便如此,温小天依旧感觉到了疼……浑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都是疼的,皮肤已经绽开了口子,流出了血。
翻滚中,就如同一块被不断锻打的铁锭。
他只是疼,但筋骨却没有受伤。
温小天翻滚的头晕脑胀,眼前发黑,却顽固的坚持着,没有昏迷。他有些想不通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他脑海中的想法却一点点变少了,最后似乎消失了,只是剩下来一个模糊的画面和声音……
他的脑海中的那个画面却和眼前的战斗并无关系,灵魂似乎脱离了这个世界,耳边的声音由模糊变得清晰。
李云龙。
那是电视剧亮剑结尾的部分,李云龙在念自己的毕业论文,说军人的革命意志,论的是亮剑的精神。李幼斌那一句“狭路相逢,勇者胜”在温小天的脑海中不断的回想,而后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一股剧痛,将他拉回了现实。
狭路相逢,勇者胜。
战斗意志。
进攻。
温小天眼前的黑暗褪去,似乎变成了微微带着血的红色,他又想起亮剑中骑兵连长对着鬼子冲锋那一段。虽然只有一个人,一匹马,却依旧要冲锋这,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他,也要亮剑。
“亮剑……”
温小天嘶吼了一声,竟然是不顾一切的从地上翻滚了起来。他刚刚一直都下意识的保护自己的要害,是以现在依旧有着反抗力。
他已经知道自己错了面对进攻的时候,他不应该想着退一步,看清情况,而是进攻。这一种精神意志,战斗意志,开始和温小天融合在一起他的战斗,已经开始拥有自己的灵魂。
翻滚,起身,蜷缩如球。
他的脊柱由弯曲变得伸展,他的大腿跟着伸展,他的肌肉在一瞬间坚硬的如同钢铁,他的脚狠狠的踩在地上。然后另外一条腿跟着伸展,他的双手用尽力气,在地上抓了一下,整个人如同炮弹一般飞起。
在棍子形成的天幕下,不顾一切的飞起。
温小天的眼中倒映着一个黑衣人的脖子。
“砰!”
三根棍子几乎同时砸在温小天的身上,很疼。温小天被棍子砸的朝着地面爬去,但是他却在一瞬间调整好了自己的姿势,然后又一次弹起。嘴里的一口血喷出,撒了迎面的黑衣人一脸。
那个黑衣人闭眼,然后就再也睁不开了死人无需睁眼。
温小天整个身体都撞进了那个黑衣人的怀里。黑衣人手里的大棍脱手,被温小天这一下撞击撞得内脏粉碎,血直接从嘴里喷了出来。
黑衣人显然不如温小天这么经打,有条件吃妖怪肉喝妖怪脑儿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就只有温小天这么一位。温小天的身子骨都被打的吐血了,他被这么撞击一下,还不死?绝对十死无生。
只是剩下的黑衣人却依旧没有犹豫。
只是温小天就地翻滚的功夫,手里已经多了一个棍子。他拿起了棍子,狠狠的在身前抡了一个半径大概两米多的扇面。借着这个喘息的机会,他深吸了一口气,如同一只恶兽一般,狠狠的盯着。
“嗖嗖嗖……”
忽的有一些石块携带着劲风飞来,朝着黑衣人打去,黑衣人棍子一拨,就挡住了攻击。独孤求败如同乘风一般,快速的掠了过来,正好挡在温小天的身前。独孤求败的神情中,竟然是带着几分饥渴。
没错,就是饥渴。
像是一个被关了十来年的荡妇突然间见了潘安唐伯虎一样的饥渴。
只求一败。
独孤求败现在太过于寂寞了,眼前的这些黑衣人,能够将温小天收拾的如此狼狈,很显然都已经算得上是绝顶高手了。独孤求败观察这些黑衣人,然后就发现了一个事实。这些黑衣人的内力修为并不高。
十个黑衣人,现在只剩下了九个,但独孤求败却能够看出这些人都是外功过人,内功修为不入流的角色能产生这种角色的地方,只有军队。
外功可以速成,外功比内功更有战斗力,外功……外功,同样是被国家机器控制着,不怎么容易在江湖中流传。配合着赵家人特意制造的江湖上的舆论导向,现在的时代,或者是说整个宋朝,都是内力为王。
告诉武林中人,内力才是王道,这样他们就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修炼内力,这样,他们拥有战斗力的时候都老了,即便是拥有了战斗力,也比不上那些外功的速成,以及杀人盈野的军人。
即便是这样的军人,也都局限于大内。
多了,皇帝不放心。
独孤求败能够看明白这个道理,是因为他已经站在了巅峰……回顾历史,那些傻缺的年代实际上已经逐渐的过去了。现在是南宋,却因为一直以来的战乱,武林中人的自我进化,外功也开始有了一席之地。
但那种一板一眼,抱着死套路,你用黑虎掏心,我用白鹤晾翅这种玩意儿,又有多少战斗力可言?
内力……内力不等于战斗力。
这些黑衣人的战斗力很强,他们拥有自己的战斗意志。独孤求败兴奋的都要颤抖,他的手里握着的是剑。最为锋利的宝剑虽然是说的草木土石,皆可以为剑,但剑魔手里拿着最好的剑,却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力量。
“高手……我乃独孤求败……请!”
“竟然是独孤当面……江湖传言你是天下间用剑第一人,请!”
“请。”
独孤求败潇洒的挥剑,剑气如霜,剑法的变化也并不多,但是一剑,却要卷住九根铁棍。这些黑衣人显然不是白给的,分合变化之间,就消弭了独孤求败的攻击,开始了自己犀利的反攻。
温小天大口的喘气,看着眼前的战斗。
独孤求败变换着位置,速度虽然并不如自己的快,但是却恰到好处,将一个“后发先至”的道理演绎的淋漓尽致,兵器的撞击声“叮叮当当”,在对方的棍子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剑痕。
一根棍子断去了半尺多长。
“好剑。”
独孤求败占了剑的便宜,但是独孤求败却并不认为这又有什么不对剑客的剑,也是实力的一部分。对付那些臭鱼烂虾米,用石头都是侮辱。但对付这些黑衣人,用自己最好的剑,就是对他们的实力,最大的尊重。
“唰……”
又一根铁棍,断去了半截。
温小天吸了几口气,缓过劲来,提着棍子走远了一些,然后悄悄的朝着边上的一个黑衣人靠拢。
第21章退黑衣,上天山
“砰”的一声,偷偷绕到了一名黑衣人身后的温小天偷袭得手了。九个黑衣人正在全部精力的对付独孤求败,手里的棍子都被剑削去了一截,战斗力也跟着下滑了很多。就是借着这个机会,他们竟然无视了温小天。
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那个被偷袭的黑衣人的脑袋,在棍子的狂暴力量下直接抽成了烂西瓜,可以想象的出来,一个能够单手拿起一千斤的剑的家伙,全力抡起铁棍来的时候,是多么的大力。
“砰……”
碎肉和碎骨四下飞溅,溅射到了黑衣人的身上脸上。相比起这些黑衣人来,独孤求败倒是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年轻时候就是独对群雄,下手无下限,以打败敌人杀死仇寇为目标的剑魔(为什么叫剑魔?还不是手底下的人命够多么?),对于温小天的偷袭手段,并没有丝毫的反感,一切都以干掉这些黑衣人为目标嘛。
黑衣人剩下了八个。
就在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出现之后,八个就变成了七个。独孤求败锋利无匹的宝剑竟然是贴着一个黑衣人的铁棍盘了上去,就像是一条银蛇一般,直接盘上了手臂,沿着胳膊一路缠上去,“嗖”的一声将一条胳膊整个削了下去,然后剑光一闪,削掉了黑衣人的头颅。独孤求败意气风发,“哈哈”大小。
“哈哈哈……痛快!”
脚下一错,说话的功夫,独孤求败就是一退,脱离了战圈。而后七个黑衣人就和独孤求败形成了对峙的局面,却同时还要小心身后的温小天。独孤求败说道:“如何?我等可有资格拿那金子?”
“有。”
黑衣人咬牙切齿,你妹啊,堂堂的剑魔,怎么不讲江湖规矩?俗话说人的名树的影,他们可以说是被坑惨了。
话说这几位也不想想,假如独孤求败是一个在乎名声,守江湖规矩的人,那么他的名号就应该是剑神,剑仙一类正面的称呼了。而不应该是剑魔。魔是什么?魔是无所不用其极,没有下限的啊。
想想西门吹雪这种,虽然杀人,却沐浴焚香,从正面挑战,比剑,所以纵然杀人,那也是剑神西门吹雪不是?
独孤求败呢?
独孤求败独战群豪,为的是报仇。所以对于他来说,无论什么样的手段,也都是正当的,而同样也是因为这样的心态以及手段,让他领悟了一个金庸武侠当中,顶尖的格斗理念:草木土石,皆可为剑。
大白话说就是随便用什么东西都能要了你的命。
所以他是剑魔。
独孤求败又说道:“你们可以走了,天下间,有这样的身手,很不容易……”
“告辞。”
七个黑衣人跑的比兔子还快,一眨眼就没影了。
独孤求败等黑衣人走了之后,才是长松了一口气,感慨道:“想不到啊,就取了一些银子,就闹出这么大的麻烦。走了好,走了好……小友,你说咱们是不是应该换一个好地方隐居?”
嘛意思?这是要跑路的节奏啊。不过想想也是,现在不跑,难道还等人家叫人来,再打一场?
“那个,这些人,咱们俩对付不来。”
看着温小天这个年轻人,独孤求败很好心的解释了一下。
温小天有些不解。
“小友,你看我手里的剑。我用最锋利的宝剑,为什么?以为假若我换了重剑,木剑,或者不用剑,用软件,都不是这些黑衣人的对手。要不是为了拿这把剑,黑衣人刚来的时候,我就会出现了。”
“这些黑衣人,太厉害了,若不是仗着宝剑锋利,我这把老骨头……”
“恩,这些人的确不是江湖高手能比的。”
搬家的事情,是势在必行了,至于搬去什么地方,独孤求败没什么主意。温小天想到了天龙中出现的灵鹫宫,就建议去天山,嘴里说道:“听说那地方,是逍遥派的天山童姥呆过的地方,有许多难得一见的武功……”
独孤求败道:“虽说古人不如今人,但要说是内功方面,的确有些独到,小友所言的地方,倒是一个人迹罕至,隐居的好地啊。”
于是,一老,一少,一雕,一牛就出发了。
独孤求败一袭青衫,步行。
温小天背着千斤重剑,跟在老牛的屁股后面。
老牛一脸的颓废,走的也很颓废,但那只雕却老神在在,双爪朝天,躺在老牛的背上……好吧,温小天从来没见过雕还有这样的享受法呢。这头老牛,说来也是运气,被雕喂了一些蛇胆,现在也是神牛了。
路途漫漫,一路西行,二人避过了人烟稠密的地方,一路上了天山。冰雪覆盖的天山上,几乎没有道路,也只能踏雪跋涉。温小天经过这一路上的努力,用重剑使用基础招式,也算是似模似样。
在天山上寻了一月多功夫,终于找到了灵鹫宫的所在,用重剑以暴力的方式破开了门户,二人就见了灵鹫宫中的情形,到处都是被冻僵的尸体,却因为天气太过于寒冷,并没有腐化,依旧保持着原样。
有少女,有老妇,都是女人……这里,似乎成了一片坟墓。
“这就是天山灵鹫宫啊。”
独孤求败感慨了一句,关于天山童姥之类的,一路上温小天也没少说,现在见了这样的场面,却让人不得不感觉到一阵唏嘘。随着岁月的流逝,曾经有多少的辉煌,都湮灭在了岁月当中呢?
随意在灵鹫宫中寻找,温小天很快找到了刻着天山六阳掌,天山折梅手等武功的密室,并且还在里面发现了虚竹的尸体。将这个和尚弄出了密室,温小天嘀咕道:“你丫个傻和尚啊……不过,比段誉讨喜多了。”
天龙中,温小天最不讨厌的是虚竹,因为这个和尚很纯粹。
至于属狗熊的段誉,就像是狗熊掰棒子一样,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忘一个的那种货,在温小天看来,还不如直接切了小丁丁,扩充大理的内侍队伍来的好。至于乔峰……太过于看重身份了。
慕容复……慕容家的大燕国有吃人的传统好不好,还复国?慕容家能光明正大的存在,是宋朝皇帝最大的失职。
闲话少说,温小天吐槽了一下,就进了密室,靠着自己惊人的记忆力,将里面的所有的痕迹都记忆了下来,七八种属于逍遥派的绝世武功,就这么存于脑海。书中说这些武功,内力不够不能修炼,但对于毫无内力的温小天来说,即便是看个千八百遍,也不存在走火入魔的风险。
一个字:爽。
而后将灵鹫宫收拾一番,下山找那些少数民族买了一些生活用品,日子就重新恢复了平淡。
温小天依旧每天练剑,和独孤求败论道。经历了黑衣人那一次之后,温小天越发的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足,就好像是一块海绵一样,从实战中吸收教训,从独孤求败的经验中提炼精华……
时光冉冉,一年过去。
握着重剑的手,已经空空如也,温小天的手里握着空气,一次一次的比划。举轻若重,还有什么是比举着空气更轻的?
在灵鹫宫的这一年多时间里,温小天放下了重剑,举轻若重,独孤求败已经没有太多可以教他的了。掐指算了算时间,和独孤求败在一起,已经有两年时间,温小天决定要走了。因为九阴真经。
这一年,黄老邪的老婆应该已经怀孕……那么。
“我走了,保重,牛你就留着吧,只有一只鸟,怪寂寞的。”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小友保重。”
下山。
温小天的心中竟然有些空落落的……在仙剑四的时候,他可以走的无牵无挂,他回归的时候,也没有丝毫的留恋,遗憾,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但是现在却不同。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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