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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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侠行-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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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脑海里有记忆解封,圣明急忙将车停向路边,闭目沉思,进入空冥状态。约半个小时后,他才清醒过来,整理了一下,这次解封的有三世的记忆。
最早的汉朝的时候,自己为一盗贼,但却不是侠盗,也就是说,不是劫富济贫的盗,而是为自己享乐而盗。盗了后便去清楼酒肆,没钱了再去盗。
后来钱多了,便不再盗了,而是做起了采花贼。有一次祸害了一个丫头片子后,心想第二天再去,结果发现她自杀了。
于是,他便不再找丫头了,专找那些守空房的怨妇,死了老公的寡妇,也不知败坏了多少人的名节。不过,由于他功夫高,来无影去无踪,倒也没被人发觉,那些女人竟然还有点盼着他的再次光顾。
不过,那世才不到三十便死了,好象是得了一种什么病,病倒在一破庙里。空有一袋银子,却没人来看他,没人帮他请医生,最后就这样死在了破庙里。
接下来是宋朝,好象是北宋吧。这世却是为侠,正义感特强,每日里就是到处逛,专找天下不平事还管。由于功夫好,那些对头都死在了他的手里,博得了很大的名声。
后来有人请他去水泊梁山,他去转了一圈,那里的人大多都是一些被逼上来的‘有身份’的人,都在盼着有一天能洗脱了这名声,重新回到原来的生活中去。
大家都呆在这里,等着官兵来打,等着他们打不赢了好来招安。夺了几个城池,也是为了更有筹码。当然也是为了在山上的生活更加有滋味一点,每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人家辛苦酿来的酒,就让他们这么糟蹋了。有时发个酒疯,十多斤的一坛子酒就往地上摔。这坛子也是别人辛苦做出来的啊!
还有那肉,那一头头的猪,都是那些勤劳的农妇们一日日的喂大的,到处为它们找吃的,为它们煮熟;还要为它们收拾那臭烘烘的猪圈;要是猪生病了,还要急得团团转,花钱请郎中。
本指望着让它长大了能换点钱买些衣服被盖,改善一下生活条件。谁知却碰上这群‘好汉’,竟然就这么‘借’去了。
他们这是历史上声势最大的土匪,是土匪的鼻祖。以至于后世的人们对占山为王者都称‘好汉’,对于打家劫舍都称‘借’。
如果他们心怀大志,要夺取天下,推翻那腐败的王朝,还百姓一个朗朗乾坤,那还好点,可他们谁有这想法?
他想,都是这么高的武功,都是一身的力气,为什么不在梁山上开荒种地?这什么不养点牛马猪羊?看着他们醉生梦死般的生活,这般土匪行径,他无力改变,只得离开了。
他又过上了他那抱打不平,劫富济贫的事业来了。然而,那个年代朝庭腐败,周边各国不断骚扰,到处都是占山为王打家劫舍者。
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是他散的那几钱银子能解决的。不平之事也不是他一个人能管得来的。最后他心灰意冷,躲进一小村里,找了个小寡妇成了家,到是活到了九十多岁,可谓是得养天年。
最后一世出在明朝,却做了一个捕快。在六扇门里当差,累死累活不说,还被那些‘好汉’骂成‘朝庭鹰犬’,一个个恨得要死。而他偏偏却极为认真,誓要建立一个没有盗匪,为有杀人案,没有偷盗的干净的世界。
然而,二十六岁便被朝庭派的什么‘锦衣卫’盯上了。二十八岁时,‘锦衣卫’还没动手,他便被一群功力超群的‘好汉’们围攻,最后被他们剁成了肉泥。
圣明回忆着这三世的经历,心中唏嘘不已。虽然这三世的经历对他的修练并没有什么作用,对他在世俗中的生活并没有‘金手指’般的帮助,可对他的心境却是一个极大的提高。
不同的身份,处于不同的地位,自然有不同的想法。当圣明把三世的经历集中到一个人身上时,一下子便理解了对立双方的无奈。再回到那次在老家山洞里杀的那个灭门案元凶,他也是不得已,为了长生,为了晋级,为了不让活着的人认出他来,所以不留活口。
这次被通缉的这人肯定也有他的无奈。作为统治阶级的代表,作为国家的暴力工具,可管不了你的无奈,只能依据早就制定好的规则来进行约束和管理。
在这三世中,还是为侠的那世活得久一点。也只有那世的行为,能被现代的圣明完全地接受。当然,他不会去盲目地模仿,毕竟环境不同了。
一是现在不是武功高就行的,二是现代社会没那时那么乱。虽然也有不平事,可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无处不在的丛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这是自然规律,是天道!它能逼得你不得不努力拼搏,努力变强。这样下去,种族将会变得越来越优秀,民众变得越来越强大。
如果过于干预,那就会让人产生惰性,于宏观来看,对整个民族是不利的,就如太祖时期的大锅饭。于微观来说,就会养成某些人的依赖思想,等、靠别人救济和帮助。
那么作为一个侠者,在现代能管的就是那些无视游戏规则,做事无底线者;无视王法,无视天道而巧取豪夺者;草菅人命者;民愤极大,让大多数人仇恨者等等圣明感觉自己不但心境提高了很多,似乎连神识也涨了不少。放出神识测试了一下,嗯不错,有一百五十米了,比妞妞都要远得多。相当于练气六层后期的神识了。
嗯,这是什么情况?
圣明在测试神识时,竟然发现了一个很让人无语的事。听了一阵之后,才明白大致情况。
在离他四十多米远处一住房内,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正在劝他妻子去找个情人。细听之下,才知那男子早在三年前就出了问题,那东西竟然硬不起来了。
这么多年了,去过很多医院,都说不出原因,查不出毛病。中药西药吃了不少,却没有一点效果。两人感情很深,夫妻之情化成了一种亲情,没有了那事儿,两人就像亲兄妹一般。相互依赖,互为对方的精神支柱。
看着家里的钱不断地打了水漂,妻子也日渐消瘦,做老公的心里很不好受。幸亏他只是那里不行,其它地方没问题。工作也很努力,作风正派。
刚才老公看到一篇关于两性健康的文章,发现如果长期缺乏那事儿,对身体很不好,容易出现焦虑、失眠,抵抗力降低,内分泌失调等病症。再一对照妻子的现状,完全吻合。
怎么办?离婚?
他的妻子很漂亮,单位的同事,以前的同学,很多人对她都有意,只要她一离婚,很快就会有人追求,从此过上滋润的日子。
自己可舍不得她离开,她肯定也舍不得,要不早就走了。

第139章 饭局前后

可是,这棵鲜花最后被自己摘得了,却无法滋润,让她日渐枯萎。要不,就让她找情人滋润一下?
他被自己这想法吓了一跳!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个想法了呢?他第一感觉是荒唐,把它从自己脑海赶了出去。然而越是不想,它越是往他脑海里钻。
于是,他便认真的思考起来。
首先是自己的心理这关。反省了一下,自己这关没问题。只要她高兴了,她舒服了,她的身体好了,自己就开心了,就安心了。可自己没这个能力,只能让别人来。
其次是自己的面子这关。现在有好多人被戴了绿帽子都不知道,那些当情人的哪个不是别人的老婆?或者为情、或者为性、或者为权钱,出墙的红杏越来越多了。
现在,男人们对这些事都看开了,戴绿帽子也没以前那么抬不起头来了。笑话你的男人,说不定头上正顶着一顶绿帽子而不自知。
自己跟了别人的老婆,就要有自己老婆跟了别人的觉悟。只赚不亏,世上哪有那样的好事!哦,也有,就是自己的老婆太丑,猪不闻狗不嗅的。
最后是老婆这关。这是最难的一关,男人因性而情,女人因情而性。现在老婆的一片心都在自己身上,对别人没有情,又怎么会去做那种事呢!
于是,圣明在楼下听到的正是老公正在给老婆做思想工作这一段。看来两人应该谈了有一阵子了,现在女的口气松动了很多,她也确实很想那事儿。
现在她担心的只有两件事了。一是怕自己跟别人日久生情,最后导致这个家的破裂;二是认为老公这病肯定能治好,到那时老公再跟自己同床时,会有隔阂,会有心理阴影。
至于他们俩人会想出个什么办法,最后是什么个结果,圣明却没去关心了,因为手机响了起来了,而且远处有交警正向这边走来。
可能是这里不能停车,圣明赶紧发动车子,向前方开去,一边掏出手机接通了。原来是晓天是想请圣明吃饭,问他有没有时间。晓天说,老人总是在他耳边念叨着,求圣明早点来一趟,反正迟早要来的,他也好早落个清静。
圣明想了一下,要是不让老人家了却这番心愿,不光是晓天不得安宁,只怕两位老人也心有不安。今晚正好没事,不妨就去一趟。
“行!不过我要带两个女孩子。在哪儿吃饭?”
“就是上次的那个酒店。六点行不?”
圣明把手机移到眼前,看了一下时间,才五点,便应了下来。再给雯雯她们打了个电话,要她们不用做饭,晚上有饭局,就在家等着他来接。
其实雷英不太想去,她最近饭量大增,吃得多不说,过不了多久还觉得饿。这若是去赴饭局,岂不是又吃不饱了。到不是怕样子难看,她的样子是很斯文的。但再斯文,总量还是会吓坏人的。
圣明听了雷英这么说,仔细探测了一下她的身体情况,发现她近段时间身体变化还是蛮大的,尤其是最近几天,几乎一天一个样。
也不知雯雯是怎样帮她调养的,反正她现在是代谢旺了,饭量增了,身体也开始像发酵的面粉一般,往上长。这样下去,最多两个月,她就会和别的女孩子一样了。
“没吃饱不怕,回来我们再弄个宵夜吃就行了,保证不会饿着你!”圣明说道。
这次进酒店的时候没碰到张玲,不过却‘碰’到了那个‘斯文纨绔’。圣明很远就发现了他,可却装着没看到的样子。因为作为一个普通人,是没有他这么好的眼力的,更别说神识了。
那‘斯文纨绔’顾志纪刚好看向这边,正好看到圣明带着两个女生过来。咦,那不是南大这届的校花么!
今日南大论坛里的校花评选出了结果,一个叫文雯的女生得了本届的校花,上面有她的一组照片。顾自己也看到了那些照片,正在想着哪天要去认识一下呢。
顾志纪虽然是标准的‘官二’,可他从不凭这个身份泡妞。这个身份只有在踩人的时候才拿出来。他知道自己甩出‘官二’的身份后,就不是他泡妞了,而是妞泡他。
‘官二’的理想当然要比**丝的崇高,他的理想就是把工大和南大两位校花都泡到手,左边是夏女神,右边是文女神。
还没来得及去调查文女神的详细资料呢,便看到了女神。而让他大跌眼镜的是,文女神竟然跟在那余圣明的后面!这是什么情况?
他连忙拿出手机,给那两个二货发布命令:“立即调查余圣明的详细资料,以及与文女神的关系。”先前已经发布了要他们调查文女神资料的命令,现在只是加上了这一条。
吃饭的时候,两位老人万分的感谢,不停说着感激的话,总是往他们三人碗里挟菜,把三人的碗里都堆得很高很高的,看不到碗里的饭了。
南湖这边的风俗是,给你挟菜是客气,是礼节。其实对于客人来说,人家客气的挟过来了,你不接着,又会让对方难堪,太不礼貌了。接到碗里的不吃掉又不好,太浪费了。
人家挟的只是他们认为是最好吃的,最贵的,专门为你做的或点的。但不是自己爱吃的啊!所以说,到这边来的客人,最怕的就是长辈帮你挟菜了。
另一个就是劝酒,也是与上述差不多的原因。酒量好的还不那么怵,可要是碰到能喝一点,却又不是很厉害的客人,十有八九便会被劝得喝多,最后便醉了。
今天也是这样。幸亏三人都不喝酒,也幸亏三人都能吃。雷英正好饭量大增,而圣明和雯雯两人都是可以一天不吃,吃一顿可以管一天的主。
先前挟来的都吃完了,但那两老就是看不得他们碗里的饭,只要碗里的菜低了一点,便会有人送来一样。三人见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只得放慢速度,让老人家也有机会吃几口饭。
当然,这种挟菜的习俗也只有老一辈的还这样搞。年轻人早不兴这套了。自己做过客,深受其苦,将心比心,当主人的时候,就不会再让客人为难。只是不停的叫着,“来,吃这个!”接着便介绍这个菜如何如何,等你吃了一口后,再劝另一个菜。
等你都试得差不多了,主人的礼节也到了。然后你就自由选择自己爱吃的菜去吃好了。爱吃的就多吃点。
酒足饭饱,宾主尽欢!哦,没喝酒。就连雷英都吃饱了,本来还说要回去弄个宵夜补火的,看来不用了。本来雷英的肚子没那么大的容量,在家时都是吃四到五餐,可今晚这餐饭吃的时间长啊,给了她的胃充分的排空时间。
而在不停的进食下,胃压上升,排空的速度也加快了许多。这一餐完全可以抵平时的两餐了。
饭后的喝茶聊天中,老爷子‘无意’间聊起他的岳父老大人。岳母十多年前就过世了,享年七十二岁,只就岳父一人伴着他妻弟。
两年前,他岳父大人忽然得了一种怪病,医院里查不出原因。不过后来自己又好了,却落下一个怪毛病,可能是病根未尽。
“什么怪毛病?”雯雯被勾起了兴趣,问了一句。

第140章 青龙白虎

“把白天当成夜晚,把夜晚当成白天。”程父说道。
“调整过来就行了吧?听说去星条国要调时差呢,这调时差应该不难吧?”雯雯问道。她只是在网上看到过这事,自己没去过,所以不是很肯定。
“那个容易调,可我岳父却调不过来。”程父说道,“他白天就是要睡,随时随地就睡了,你叫醒也没用,睁开眼不到两分钟就肯定会睡着,而晚上却是整夜不睡。”
“晚上不睡,白天就不能折腾他,否则会休息不好。我们也试过在晚上给他吃安眠药,可药效一过,还是那样,晚上睡了,白天还是要睡。连吃了几天的安眠药,一点效果都没有。”程母补充着。
“不是药没效果,而是对病情没半点效果!吃了药还是能睡着的。”程父再补充着。
“老人家多大年纪了?食欲和食量如何?”圣明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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