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摇晃的站了起来,似乎对罗邺的话有些困惑不解。
“女人?”罗邺盯着杀手饱满的胸部和相对瘦小的肩膀。
杀手没有回应,而是直接抬手一拳打向罗邺的面门。她的速度很快,攻势也很猛,一出手就看出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攻击力甚至不亚于中情局特训出身的维多利亚。
跟以往的战斗不同,罗邺这次使出了全力。在街头跟治安队员打架、在鼎新跟保护伞公司的保镖切磋,只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不需要出尽全力,而跟杀手搏命,他就不需要隐藏实力。
他黏住杀手的攻来的拳头,一瞬间反向掰住她的手腕,右腿同时踢向对方的膝盖。
女杀手慌乱的放低身子,用小腿挡住了罗邺的下盘攻击,同时旋身脱离罗邺对她手腕的掣制。可没等她转过身来,罗邺的猎刀就直接刺向了她的后心。
女杀手惊叫一声,狼狈的伏倒在地,就势连滚,好不容易才脱离了罗邺的攻击范围。
她胸口一起一伏,显然刚才的连招让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手腕和手指隐隐作痛,就像被拗断了一样。“杀手?”她问道。
保镖是不可能用出这样凌厉的杀招,只有杀手才每招必取人命。罗邺每一招几乎都有附加攻击,任何疏忽都会导致丧命。
罗邺盯着女杀手的安全头盔,冷笑着说道:“从你刚才颇为职业的滚姿来看,你应该不是杀手吧?特种部队?西南猎鹰?”
最后一个词似乎激怒了女杀手,她大吼一声,使出全力进行攻击。
罗邺先是不慌不忙的抽身后退,手中的猎刀却如妖孽般隐秘的向前推进,女杀手大吃一惊,等发现时已经有些回天乏术了,猎刀贴着她的腹股沟,毫不犹豫的刺入了脾脏。这个位置异常脆弱,疼痛程度常人根本无法忍受。
“你有五分钟的时间来说服我放掉你。”罗邺的声音阴冷的像是从地狱深处传来。
女杀手从猎刀的刀口上挣扎而出鲜血如涌泉一样流出,以血流的速度,五分钟内不迅速止血就会休克昏迷,十分钟后就会脑死亡。她蹒跚后退,动作明显变缓,还没来得及转身,罗邺就欺身而至,一拳打碎了她头盔的面罩——
秀发飘扬出来,罗邺的刀瞬间楞在女杀手漂亮的脖颈上,他看到了一张苍白而紧张的脸。
是苑星美。
这意味着刺杀的目标不是林宛瑜,而是——
李逸风。
第九十三章恩怨
战斗似乎像是在几个世纪前就已经开始,但结束却只用了短短的几秒钟。
一拳、一脚、一次诡异的闪避,双方实力高下立判。
刀是从什么时候、什么角度刺入身体,此时此刻已经完全不重要了。罗邺的杀人技巧几乎是天衣无缝,苑星美被刺中简直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
宿命——中刀的瞬间,苑星美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这两个字来。
作为一个把鲜血和危险当做家常便饭的人来说,最幸福的事情不是长命百岁,而是能死在高手的刀下。这一刀刺来,竟然让苑星美有种解脱的感觉,就仿佛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和怨恨都被这重重的一刀给斩断了一样。
但这只是猎刀刺入一瞬间的感觉,当猎刀从腹部拉出的时候,刀背上的锯齿豁口和血槽让她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现在,罗邺的猎刀仍架在她的脖颈上,冰冷的触觉让她的思维重新清醒过来。
苑星美胸口起起伏伏,皙白的手指死死的按住脾脏受损之处,尽量遏制血流的速度。她本以为这是一次轻而易举的暗杀行动,没想到李逸风身边竟然隐藏着一个顶级高手,只用了几招,就把她这个苦训了十多年的特种部队队员的寿命缩短到了五分钟。
五分钟。苑星美凄然一笑——真是厉害。
她意识到自己碰到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杀手,这名杀手知道该用刀刺人体的哪个部位,才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脾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人体内最柔软的组织之一,也是出血量最大的组织。人体失血百分之五十就会死亡,刺正脾脏,很可能在几秒钟内就因流血过多而导致休克、死亡。在搏斗中,脾脏甚至比动脉血管还要重要。
大部分在街头打架的新手往往没有经验,根本不明白脾脏的重要性,往往是一言不合就挥着刀子乱捅,原本只是想吓唬人,并没有杀人的意思,但偏偏技术不精,失误刺中了对方的脾脏,导致悲剧发生。而老手就会格外注意这种事情,会拿捏轻重,所以街头混战不怕遇到砍掉你手指的敌人,就怕遇到什么都不懂的新手。
罗邺刺中她的脾脏,显然不是什么“街头新手”,而是故意为之,他控制力度和角度的程度已经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甚至达到了控制生命时间长短的程度。
他哪里是什么杀手,简直就是死神。
一旦脾脏被刺破又没有及时止血治疗,长则几天短则几秒,死亡就会降临,生命就会停止。
五分钟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可以让苑星美死掉,也可以让她活命,一切都掌握在面前这位年轻而冷酷的死神手中。
很明显,这五分钟是审讯时间。苑星美想要活命,就必须在两分钟之内拿出让罗邺满意的回答,然后用剩余的三分多种接受治疗,不然的话——
可罗邺并没有张口问话,他只是将沾满鲜血的猎刀紧紧的抵在苑星美的脖颈上。眉宇间透露着隐隐的煞气,以及微微的惊讶。
这个时候,苑星美已经明白罗邺心中的困惑了。她开口说道:“我的目标是李逸风,不是你的林宛瑜。”她虚弱的喘了一口气,脾脏处的鲜血仍控制不住的向外流出。
“解释一下。”罗邺声音安静的让人感觉恐惧。他的刀微微放松了一下,或者并没有真正放松,而是故意让苑星美看到活命的希望。
“私人恩怨。”苑星美身体开始微微颤抖,她感觉自己离休克已经不远了。为了刺杀李逸风,她违抗了上级的命令,擅自脱离的队伍,即使今天能大难不死,将来还要面对“西南猎鹰”特种部队的审判。
作为国家最优秀的特种部队,他们绝对不会轻易的姑息她这种违令行为。
她将一生用作赌注,为的就是杀掉李逸风,直到现在鲜血横流时,她也没有后悔。想到这里,她的眼神开始变得坚定起来。“除非我死,不然李逸风一定会被我亲手杀掉。”
“你一个人?”罗邺问道。
苑星美稍稍一怔,随即意识到罗邺的担忧。“是的,那些卡车工人只是来劫财的,跟我无关。”
罗邺微微的点了点头,手中的猎刀虽然仍架在苑星美的脖颈上,肌肉却明显松懈下来。他根本不想卷入李逸风的恩怨之中。他要找的是暗杀林宛瑜的杀手,继而揪出幕后的黑手,找到绝密资料,完成自己在中情局的任务。至于苑星美要刺杀李逸风的事情与他无关,女人杀男人,无非就是些风花雪月的风流债,虽然从两人的接触来看似乎还另有隐情,但罗邺可没时间关心那些。
苑星美感觉到罗邺整个身体都懈怠了下来,心中先是一惊,她很难想象一个死神级别的杀手会露出这样的破绽。但体内的鲜血正在迅速流失,她来不及想太多,快速的在脑海中演练了一遍攻击动作,然后立刻抓住机会,一手架开猎刀,同时用满是鲜血的那只拳头砸向罗邺的脸颊。她的动作快准狠,很难想象是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做出来的动作。
但她的体力也仅仅够维持这一招而已,一招之后,她纵身一跃,直接向着山脚滚去。若是罗邺紧追不舍,她必死无疑。
罗邺眼睁睁的望着苑星美消失在黑暗的雪夜中,龇着牙摸了摸自己的面颊。很疼,但不辛苦。辛苦的是,他必须在明知道可以躲过苑星美攻击的情况下,强忍着不让手中的猎刀撕开苑星美的喉咙——
眼前的虹膜上突然出现马彼得询问的文字:“罗哥,维多利亚问,你为什么要放走那个女人?”
“漂亮呗。”罗邺坏坏一笑。
话音刚落,一行鲜红的文字出现在他的虹膜上,罗邺一猜就是维多利亚亲自上阵,维多利亚问:“不要节外生枝!你的身份不能泄露出去,追上去,杀掉她!”
“真是最毒妇人心啊。”罗邺调侃的摇了摇头,“我刺中了她的要害,就算不去追她,她也坚持不了多久。”
“对方可是西南猎鹰特种兵部队!哪怕只有一秒钟的空隙,她也能支撑的活下来!”维多利亚的字体飞快的出现在罗邺眼前。
罗邺恍然大悟的拍了拍脑袋,“哈,我倒是忘了,你是中情局的人,猎鹰部队就是你们的死对头。哈哈。”
停顿了好一会儿,维多利亚的字体才重新出现在罗邺的眼前。“你是故意的。”
“她突然来了一招猴子偷桃,我也是没有防备啊。”罗邺耸了耸肩,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
“什么猴子偷桃!”维多利亚气愤快速打出一串字,连续发送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抬头看屏幕时,只看到一片电子雪花。“怎么回事?!”她朝马彼得高声质问道。
马彼得迅速的的敲打键盘,“通讯被强行中断了。”
“罗邺摘掉了眼睛?”维多利亚不敢置信的问道。
马彼得擦了擦鼻尖渗出的汗水,使劲的摇了摇头,“不是,这是外部原因,所有的通讯线路同时被人切断了。再牛的黑客,也无法在没有信号的情况下保持通讯。”
“卫星呢?”维多利亚问:“不是有很多卫星吗?气象卫星、科技卫星、军事卫星不是都可以用吗?”
马彼得一脸严肃,像是受到了严重的侮辱,“我当然知道可以通过卫星建立新的通讯通道,但南山附近有强烈的信号干扰源,不破坏掉干扰源,我就无法恢复通讯。”
维多利亚沉吟了一小会儿,“肯定是那群工人干的,他们外面也有帮手。”
马彼得点了点头,“那现在我们怎么办?干等吗?”
维多利亚冷冷一笑,“等待可不是我的风格——虎熊!”
虎熊往前站了一步。“小姐,请吩咐。”
“通知中情局亚太分区,”维多利亚一边朝“巴特雷”重型狙击枪走去,一边继续说道:“让他们给我准备一架直升机。”
“是。”虎熊微微鞠躬,快速的退出了作战训练室。
“维、维多利亚小姐,”马彼得不安的说道:“现在风雪交加,能见度很低,强行飞行会很危险的。”
维多利亚熟练的将巴特雷狙击枪分解开,装到专用的手提箱中,嘴角露出一个轻轻的微笑,“我才是最危险的……”
南山山坡上,罗邺使劲的眨了几下眼睛,始终无法恢复跟作战训练室的通讯。在野外时,马彼得的后勤引导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隐形眼镜除了夜视能力之外,其他的功能全都形同虚设了。
他掏出手机,发现手机的信号也被限制呼叫了。
这时,远处一枚鲜艳的信号弹突然升空,然后缓缓下落,几乎映红了整个南山。紧接着,冰湖篝火营地方向也升起了一枚红色信号弹,遥相呼应。
罗邺眯着眼睛望向夜空,喃喃的说道:“南山庄园,你把富翁和劫匪一起招进来,到底想玩什么把戏?”
第九十四章冰火冷焰
在这一切之前,当罗邺刚刚纵身跃入黑暗,追击“杀手”的时候,李逸风等人正凑在最大的岩石后面,安静的等到着事态的结果。
曹成手不离弓,警觉的注视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凌鼎亿也是一副严肃的态度,但在警戒方面,他显然没有曹成这样从容不迫。
李逸风跟林宛瑜坐在一起,身体微微前倾,似乎是随着准备替表妹挡下致命一箭。
最悠闲的要数王新麦。狩猎中他几乎没出什么力气,被攻击时也早早的躲在了岩石之后,体力非常充沛。他缓缓的伸了个懒腰,环顾四周的雪花,原本就不多的耐心很快就耗尽了。“这讨厌的雪怎么还不停?”
林宛瑜心不在焉的摆弄着手指,她的脚踝疼痛难忍,必须紧咬银牙才能不让大家担心。
烦躁的情绪会传染,听到王新麦的话,就连一向稳重的李逸风和凌鼎亿都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
“新麦,”曹成回过头来,“大家都一样,罗先生更是冒着生命危险去追击,你就别抱怨了。”
王新麦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朝曹成笑了笑,“我只是不想气氛这么沉闷而已。”他脸上的烦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宠溺的表情。
凌鼎亿点了点头,“是啊,沉默只是让我们胡思乱想,说不定罗兄已经抓住了杀手呢。”
“嗯,”李逸风也赞同的说道:“那我们就聊聊天,鼎亿兄,不如就给我们讲讲你这半年来在偏远山区的所作所为吧。”
凌鼎亿哈哈一笑,“穷乡僻壤讲出来有什么意思?我来倒是发现逸风兄在派对上有些魂不守舍,肯定又是看中了某位姑娘吧,正所谓风花雪月聊情事,这时候最适合谈谈逸风兄的风流情史啊。”
王新麦的眼睛一亮,“没错,我也发现逸风兄今天有些不对劲,老是盯着一个满脸严肃的小姑娘看。”
李逸风赶紧摆手,“别瞎说,我表妹还在这里呢!”
林宛瑜倒无心打破众人闲聊的兴致,而且她隐隐约约有种感觉,那就是李逸风和胡继瑶并不是恋人关系,这样的话,逸风表哥喜欢哪个女孩也不算背叛胡继瑶。
当众人的目光汇集到林宛瑜的脸上时,她从容的笑了笑,“我也很想知道,谁能把逸风表哥迷成这样。”
“你看,林小姐也想听!”王新麦怂恿道:“说!说!说!”
李逸风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这是合伙欺负我啊。”
凌鼎亿笑着说:“说说吧,逸风兄,说说你是怎么被拒绝的,让我们开心开心。”
李逸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鼎亿兄,你才跟罗兄见过一面,就学着跟他一样挖苦人了。好吧,我就简单说两句吧。那个女孩名叫苑星美,我也只是见过她两面而已,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可她看你的眼神可不像只见过两面,”凌鼎亿笑呵呵的说道:“就好像你欠了她一辈子似的。”
“是不是你睡了她的妹妹或者姐姐?”王新麦狡黠的问道。
李逸风耸了耸肩,“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苑是个很少见的姓氏,如果我碰见的话,不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或许她故意用的假名字。”林宛瑜笑着说:“可惜我一直没注意到她的模样,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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