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雅柔柔弱弱道:“有必要解释得这么清楚吗?就算你什么都不说,小女子也是懂的。”
你懂?你懂个屁!老子还是个雏,你出得起红包么你?沈云内心悲愤,脸上却笑呵呵道:“你懂就好,你懂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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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一女像是例行公事一般进行一段不痛不痒,也无伤大雅的玩笑话之后,又扯到了正事上面,只不过不愿细说的沈云,将重铠少年的事,一半真一半假的糊弄过去了。他自然不可能告诉蒂雅,那个家伙是“千年圣战”时期的活古董,更不能告诉蒂雅,他和重铠少年之间的具体谈话内容。他自认为那场对话,暴露了很多不能被他人所得知的细节。
蒂雅也没有纠缠不休,人都已经走了,追根问底也没多大的意义。当然,她仅仅是站在沈云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于她自身而言,重铠少年走与不走都没什么不同。
这一次,沈云所挖的洞稍微改进了点,至少能让两个人并排睡下,而且不带遭受寒风侵袭的。
早上沈云醒来之时,发现一只手很不凑巧的放在了不该放在的地方,左腿貌似也搭在了不怎么该搭的位置。沈云咧嘴一笑,抽回那只几乎探进某人双峰里面的邪恶之手,又挪开搭在其臀部之上的邪恶左腿,将表情一换,站起来拍打着胸口,无辜道:“快说,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占我便宜了?怎么感觉全身无力啊!”
早就发现沈云一系列偷鸡摸狗动作的蒂雅,也不戳破,睁开眼伸了个懒腰,躺在冰层上略带妩媚道:“持久力不行通常都容易导致疲劳。”
沈云一听,立马捂着胸口,故作惊慌道:“说,你到底干了什么?”
蒂雅懒得再装了,再次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后,没好气道:“孤男寡女共处一洞,你说能干什么?”
冰封千年(30)
沈云看着那玲珑有致的身体,或许是作为一个男人在早晨时节的正常生理现象,原本就昂起头来的某处更加气势惊人了,他狠狠的朝自己的下身撇了一眼,讪讪然道:“当然是睡觉,不过在睡觉的时候好像能发生很多事情。”
蒂雅脑袋一偏,朝沈云甩了一个生动的媚眼,而后弯腰向洞口走去,留下一句让沈云哑口无言的彪悍话语:“真希望你拥有用下半身思考的魄力,当然,我一点也不介意你拥有的是断袖之癖。”
这女人是在说我不像个男人吗?沈云一手抓住那调皮的挺立之处,欲哭无泪。看样子,这个调皮的家伙确实应该尝尝“家”的味道了,不然确实有点像个娘们。呃,好像有点捂不住啊!
小小的调剂之后,两人做好准备,开始下山。
在下山的过程中,蒂雅旧事重提,将沈云寒碜得一无是处。暗自纳闷的沈云,很是怀疑这个婆娘是不是想要抓住他的犯罪证据,然后将他人道毁灭。作为黑寡妇冒险小队的成员,居然动不动勾引男人最原始的欲望?这也太新奇了一点。沈云可从不相信,这个婆娘真的希望和自己水乳交融鱼水之欢什么的。
劳累一天,然后又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两人终于在第二天中午安全抵达山底。
山底之下,不再有云雾阻拦视线,一眼看去,白茫茫一片,尽是冰川,好像完全没有尽头一般。像极了童话中唯美的嬉戏之地。
站在平坦的冰川上,蒂雅撑开双手似乎要拥抱这眼前的天地,眯着双眼,一脸璀璨道:“这是世间最干净的地方。”
一直对前天晚上的事情念念不忘的沈云,仰头看着折腾了三四天的山坡,全然没在意蒂雅的感叹。他盯着陷入云雾中的山顶半响之后,一脸阴沉道:“不要让我逮到那个小子,不然非得扒下那丫的铠甲不可!”
蒂雅回过头看着沈云的背影,沮丧道:“凯撒少爷,你真是个没情调的家伙。”
情调?沈云转过身咧嘴一笑,露出白花花的牙齿,不置可否道:“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收藏东西,大到比当时的我还要高出一截的竖琴,小到一枚被人遗弃的袖珍型帕雅战棋,书画雕塑更是不在少数。但我从未对一件身外之物如此喜爱,你知道那副铠甲有多霸气吗?哦,忘了,你一个女人懂个屁的霸气。可是,那玩意真的很霸气啊~~”
蒂雅怔怔的看着几近走火入魔的沈云,旋即一脸鄙夷道:“不就是一副铠甲,你去东北部的战场上收一次尸,什么样的铠甲都齐了。”
冰封千年(31)
“你忽悠谁呢!战场上的铠甲轮得到外人去捡?我虽然是个半军事文盲,但也知道,一副普通的重铠,即使最廉价也能让骑士阶层大多数家伙勒紧裤腰带,凑个三五年才能定制一副。你以为重铠就和你这种没胸脯没屁股的婆娘一样,每天都在批量生产呐。”
沈云恶毒道,最后那个不怎么恰当的比喻,更是让百毒不侵的蒂雅当即耸拉着脸了。蒂雅自然知道铠甲不是废品,却没想到随口一说就使得沈云上纲上线,把原本对着那重铠少年的矛头指向她了。
大陆东北部数个国家连年战乱,尸体堆积如山,可确实如沈云所言,一副骑士重铠,哪怕是在一般的贵族眼中,都是昂贵的玩意,哪能容得下外人来捡。骑士重铠,除了拥有非同一般的物理防御能力,抗魔属性也是其必备的功能之一,而且重铠的抗魔属性要远高于其它种类的铠甲,所以它的锻造工序就连大炼金师们都觉得头痛。
所以有人戏言,只要能买得起一副重铠,就能成为一名骑士。其更深层次的含义便是,有钱人就能成为骑士。
蒂雅赌气似的将背影留给沈云,脚步快捷向一望无垠的冰川中央走去。沈云嘟囔道:“真小气。”
而后屁颠屁颠的跟上了蒂雅的脚步,当即就是一句不痛不痒也不优雅的马屁:“蒂雅小姐,你的屁股好像翘了几分了。”
蒂雅无动于衷。
沈云嬉皮笑脸的绕到她的前面,面朝她一边退着行走一边说道:“胸脯好像挺了一些圆了一些。咦?蒂雅小姐,你是不是该换一件衣服了?撑破了可不好。”
蒂雅似乎很不吃这一套,加快脚步,全然不顾某人弯着腰一边后退一边肆无忌惮盯着她的胸口。
难得昧着良心说一次好话的沈云,胜不骄败不馁,盯着她的胸口眼珠子一转,正打算加大马屁的火力时,却听到蒂雅轻“咦”一声,指着他的身后,表情复杂道:“你说的那名重铠少年,他的铠甲是不是黑色的?”
沈云豁然转身,旋即盯着那个小黑点,一溜烟朝那黑点跑去,同时大叫道:“你这个小屁股小胸脯,眼力还算不错。”
蒂雅一副彻底受伤的表情,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胸脯,死气沉沉道:“我就说嘛,怎么可能撑破衣物呢。”
然后,她不自觉的将手探向了自己的臀部,暗想道,这里也没变翘。实在不忿的她,看着那道火急火燎的背影,破口大骂道:“以后别在我面前拍马屁!我严重质疑你这个浪荡子的职业操守。”
沈云回过头咧嘴一笑,嘿嘿道:“蒂雅小姐,你真有资本就不会在意我是否拍马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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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封千年(32)
如果是正常状态下的重铠少年,沈云一定会三思而后行,而不是一股脑就冲上去。否则肯定不能博得重铠少年的好感,一不小心还很有可能受到那杆黑色骑士枪的欢迎。
沈云一脸不怀好意的表情蹲在重铠少年身旁,此时的重铠少年,又重新恢复到了活尸状态,呼吸孱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根据他扑到在地的姿势,沈云完全能够断定这个家伙是突然之间倒地不起的,不然也不会很是荒诞的将那杆黑色的骑士枪压在身下了。
“我就说你这个家伙怎么可能一觉睡了上千年,醒来之后威猛依旧,原来就是个空架子。这下好了吧,任人鱼肉了吧。”沈云一副奸商嘴脸道,双手淫荡的在那黑色铠甲上摸来摸去,活生生一副鬼子进村的模样。如果不缓不慢向这里走来的蒂雅看清楚了他的动作,一定会更加坚信他丫就是一龙阳爱好者。
沈云对炼金领域并无涉猎,所以对铠甲的材质以及具体的工序一无所知。但铠甲无形之中暴露出来的,那种震撼心灵的感觉,却怎么也隐藏不了。沈云不相信将一个人随便埋入寒冰中就能千年不腐,导致眼前这个家伙千年之后还能醒过来的原因,很有可能是这副铠甲的功劳。
沈云忘我的将双手在这副连身重铠上游来游去,就连蒂雅走到身前,一脸惊愕的看着这副铠甲半响,都没有察觉。
蒂雅似乎害怕装备牛叉的重铠少年拥有与之装备相匹配的实力,又担心他恰巧在这个时候醒来。于是,她胆战心惊的凑近那杆被重铠少年压在身下一截的黑色骑士枪,右手在骑士枪上半截摩挲了几下后,转过头对着沈云,满脸不可思议道:“这真是‘费尔斯陨石’。”
单手持枪的沈云,一边警惕的盯着重铠少年,一边问道:“陨石还命名?”
蒂雅似乎沉浸在震惊中,再次触摸骑士枪时的动作,比之沈云还要夸张,她激动道:“费尔斯陨石是千年圣战时期,一场降落在陨石森林的流星雨,所残留陨石的命名。根据大陆上各种较为正统的宝物资料记载,近两千年以来的史诗级装备中,大多含有费尔斯陨石。一副含有十克纯度达到90%以上费尔斯陨石的铠甲,通常能绝对免疫50级以下的魔法,当然,随着魔法级别的增加,想要达到同等效果的免疫,费尔斯的含量和纯度都必须成倍增长。而一杆含有十克纯度达到90%以上费尔斯陨石的骑士枪,所拥有的破魔属性更是让魔法师们咒骂自己是不是选错了职业。”
沈云暗自筛选了一下蒂雅所言中有用的信息,最后还是发现,除了对费尔斯陨石有了一些了解外,关于眼前这杆即将被他收入囊中的骑士枪却一无所知,他索性指着骑士枪,很有网游综合症嫌疑的问道:“这玩意什么属性?什么等级?”
冰封千年(33)
蒂雅一摸脑门,气急败坏道:“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沈云非但不羞愧,反而振振有词道:“不知道啊!知道我还问?我虽然在魔法理论世界行走过一段时间,但对于抗魔和破魔这种偏向炼金领域的知识,我一窍不通。别以为我不知道,抗魔和破魔看似简单,真要深究起来,难度不亚于架构魔法框架。”
蒂雅捂着胸口,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闭眼半响后,颇感无力道:“好吧,我现在相信你是魔法菜鸟了。作为你临时的同伴,我不得不告诉你,抗魔和破魔偏向于炼金领域这种让人捧腹大笑的冷笑话以后还是少说点为好。一件魔法物品的属性,确实由炼金师的水准和材料乃至于运气等诸多因素决定,但任何一件魔法物品最终的衡量标准,取决于它本身的属性,而不是炼金的过程。抗魔和破魔就是最终的衡量标准中,最重要的两个属性,从微观而言,一件魔法物品的属性仅有关于这件魔法物品本身,从宏观上而言,它的属性可以延伸到这个世界的诸多领域,因为任何战斗职业都有能够用到魔法物品的时候,就连兽人也不例外。就目前我们讨论肤浅意义上的抗魔和破魔而言,它仅仅是一个类似于一桶来自于克波尔酒庄的白葡萄酒值多少金币的问题。凯撒少爷,我应该赞美你擅长思考,还是应该委婉的提出,你的大脑太过复杂呢?”
你已经很不委婉了。沈云暗地嘀咕道。思考的角度不同,对于抗魔和破魔的理解自然不同,不过沈云丝毫不怀疑如果他刚才的言论被其他魔法师听到,肯定会被人当做不懂装懂的小瘪三。魔法师可是涉猎最广的一门职业,否则不论是魔法大师还是低阶的魔法师,通常都会是其所处圈子中的“学者”了。
沈云暗自警告自己,以后还是尽量不要在魔法师面前卖弄那些主观观点了。脸皮厚,也不是拿来让别人肆意拍打的。
见沈云一副受教的表情,蒂雅语气稍微缓和了些,轻声问道:“知道这杆骑士枪含有多少费尔斯陨石,纯度又达到何种程度吗?”
沈云当然不知道。
三人行(1)
蒂雅当即给出答案:“费尔斯陨石的含量达到90%,纯度达到可怖的98%。这副铠甲因为有多处需要衔接,费尔斯陨石的含量不到50%,但它的总重量恐怕超过两百斤。如果被炼金大师们知道有这么多纯度如此之高的费尔斯陨石存在,肯定会眼红。不过,能够将这两样东西重新放入炼金炉锻造出魔法装备的炼金师,整个大陆都找不出几个。真不知道他这两样宝贝是什么人锻造出来的,太逆天了。保守估计,他这副铠甲能免疫80级以下的大部分魔法,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魔导师级别以下的魔法师,几乎对他造成不了任何伤害。至于这杆骑士枪,在和同等级别的对手对战时,哪怕对手装备上歌颂级的重铠,一旦被这杆骑士枪接触,也只有铠甲连同身体一起被贯穿的命。”
说完之后,蒂雅一脸憧憬,好像是在幻想自己成为无敌炼金师,而后将眼前这两件宝贝炼化,做成神魔不侵黑色肚兜的那一天。
这样的回答,沈云懂了,而且懂得很彻底。感情摆在他面前的不是一杆骑士枪和一副铠甲,而是金光灿烂的金山。
沈云一脸炙热的将手中银白色骑士枪的枪头移向重铠少年的喉咙部位,正准备动手,却被蒂雅伸手挡住。
沈云疑惑着看向蒂雅,眼中却依旧闪烁着对那两件宝贝的炙热。
蒂雅紧紧盯着沈云的双眼,严肃道:“以你现在的实力,就算拥有这两样足以让任何骑士提升一个甚至几个档次的装备,你能保证带着它们走出陨石森林吗?千万别告诉我,你已经得意忘形到想要穿着这副铠甲,在陨石森林的腹地进行至少在现在看来没有止境的冒险。或者说,你想在获取这两样东西后,直接退出陨石森林?就算你现在就退出陨石森林,也必须保证你或者你的身后有足够的实力庇护这两样东西,否则,它们很快就会落入别人的手中。”
沈云缓缓将骑士枪移开,显然没打算一意孤行。他头痛道:“那怎么办?”
蒂雅笑问道:“留着他,难道你不觉得穿在他身上比穿在你身上要安全吗?”
沈云皱了皱眉,而后眉头迅速舒展,赞赏道:“聪明的女人。”
蒂雅笑嘻嘻的问道:“是吗?聪明的是凯撒少爷才对,傻子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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