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从来没有名字,那人知道他是狐狸,高傲的说自己要当上大漠之主,却从来没有打算主动运用他大漠狐狸的能力。对于那人来说,朋友即是朋友,他自己的事从来不希望别人插手,私底下自己帮过了多少次从来都没有告诉他。
三年的时间不到,那人当上了大漠之主,万人之上,以前小狐小狐的温柔笑容早已不在,他们之间也回不到起初见面的时刻,一起经历风雨,一起走过大漠,一起寻找同伴,记忆连篇的两百年前,现在却只是尘封在脑子里的那一瞬间而已。
仿佛一瞬间就能经历千万,经历过以前曾经历过的。
最终那人成功了,也早就不需要他了,帝王要有帝王的身份,身边也不会允许有人能称兄道弟饮酒畅谈了。他和他下过一盘棋,棋还差最后一步的时候帝王公务繁忙,被人叫开,他一个人坐在庭院中看着已成定局的棋盘。
有的时候一些经历就像他下的这盘棋一样,到最后是谁输赢都不重要,因为途中就已经结束了。所以他离开,一离开便是两百年,两百年来他游历人间,幻成各种模样,书生、医师、商人,却没有一个身份能真正满足自己。
想起今天见到印瞳的时候他那种随意的表情和眼神,名字他从来就没有,有记忆以来自己换过不同的名字在人中穿梭,记得的也只有两百年前的那句小狐而已。
“果然,我也注定孤独的,是吧?”狐狸伸手触碰了风尘树的树干,周围风沙忽起,卷起一层又一层,却没有一粒沙子能擦到那一身白衣。
越是孤独,才越是可怕,因为孤独能让人在短时间内瞬间对一个向自己微笑的人倾出全部好感。他害怕和人接触,越是接触就越会演变成他所经历过的一切模样,最后留下的也只有自己,三百年一过,他忘记一切,那些曾经一起经历过的人轮回转世,他要一个人走过漫长没有边际和终点的路。
次日印瞳骑上马带着司空傲和沙华一行人离开了客栈,黄臻离开这里已久,应该不会知道还有天涯客栈,第一考虑要落脚的地方肯定是飞沙客栈。
印瞳早就跟随着来的几个人打好招呼,在外头一律叫他主子,拿出主仆身份来,‘老大’这个称呼就忘却了吧。
他们几个人像是风尘仆仆经过许多时间似的,也不过只走了一小段路,站在久违的飞沙客栈面前,印瞳难得的心情大好,对着那有些陈旧的牌匾一笑,再看以前十五年前自己蹲过的地方,一切都记忆犹新。
小二看见有客人来了,招呼着进门,印瞳他们此次来的目的就是要和黄臻打好关系,不论是从哪一点儿出发。
五个人围着桌子坐下之后,点了几样小菜,顺便私下打量飞沙客栈里头的人,江湖中人颇多,有的直接就将大刀放在了桌子边上,架起一只脚开始喝酒吃肉。这场景好久都没有见过了,最近一次进飞沙客栈也是五年前,刚带着沙华回到大漠的时候,那个时候还救过个志气不小的朋友,不过叫什么名字也已经不大记得了。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只听有人念起了这首词,口齿清晰,将词中的感情念到了淋漓尽致,仿佛亲身经历一般,声音清脆好听,平易近人中带着一丝温柔。只不过……大漠中的人怎么会这首诗?
印瞳朝那一桌看去,只见桌边坐着一个黄衫男子,年不过二十,眉目清秀说话时总带着笑容,身边围绕着好几个小孩儿一直喊着他先生。
印瞳的目光收回,朝沙华瞥了一眼,果然沙华的目光一直在那人身上没曾离开过,印瞳微微垂眸:“他不是中原人。”
沙华这才回过神来,愣了愣之后继续吃饭,印瞳看着满桌子的吃的,刚含了一口入口就没了食欲,倒不是这些不好吃,只是……他啧了啧嘴:“我还是不吃了,你们继续,人来了通知一声。”
“主子怎么了?”司空傲问了句。
“没什么,主子只是不习惯吃别人煮的菜。”小饭接口,他不一样,走哪儿吃哪儿,老大一张刁得很的嘴巴,除了大冲的饭菜吃谁的都有些反胃。
走上楼的印瞳还不忘朝刚才念词的男子看一眼,明显是刚从中原回来,思绪飘到了五年前在中原遇见沙华时的情景,沙华是个中原人,他遇见的时候已经快要奄奄一息了。本来在中原十年,练的一身功夫,刚想回大漠,就在中原与大漠的边界碰见身受重伤的沙华,他也算是好心就给带在身边了。
五年来沙华虽然很少说话,跟在他后面不论做什么都任劳任怨的,从来没提过有朝一日能够回到中原,更从来不说要为自己曾经死过一次的命报仇。
可印瞳知道,每日白天他坐在屋顶喝酒,晚上他坐在门口看着大漠,心里其实都是思念那一块故土,只是远了,回去说不定引来杀身之祸,有种情绪迫使他不要回去,却依旧忍不住思念。
今日看到一个刚从中原回来的人,还念着中原的诗词,难免触景生情了。
小二帮他安排好了房间之后便出去,让他有事招呼,刚关上门,印瞳就笑了起来:“你怎知我会选这间房间呢?”
一边的纱帐中走出一个人,一身白衣,银发垂在身后,走路的时候轻飘飘的脸上也不带表情:“他叫南秋风,漠南太傅之子,自小被去了中原,太傅希望他能习武,他却选择从文。”
“和我说这些做什么?”印瞳转身看了那人一眼,昨晚才见到的,今天又出现,百看不厌的那张脸什么时候多出一点儿表情就好了。
“会对你有用的。”狐狸身形一闪,又不见了,印瞳摇了摇头,看了一眼飞沙客栈里头的布置,自个儿有地方不住跑来住这么个破地方,唉……
作者有话要说:两个主角的感情故事从这里开始进展,文的剧情也是从这里开始进展了,后面还有不少……
☆、十
黄臻差不多天快黑才到的,在大漠中行走时间上的差距还是有的,他在漠北这一带不熟悉,最少离开了有十多年了,这回让他回来应该是因为黑鹰这群马贼的事儿。
他在漠北偏西的地方住惯了,也就记得这一片只有个飞沙客栈,到了飞沙客栈的时候里头也就只有几间空房,这回他来并不是把所有人都带上,只是带着几个亲信在身边,在此住一晚,回头到了府里会让军队再来的。
黄臻的亲信和他一样是个实心眼,就相信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一路上来也没碰上什么麻烦,到了飞沙客栈歇脚之前都点了几个菜,几个人吃饱喝足之后上楼休息。
黄臻住顶层,他的房间靠最里头,这个房间还有两个窗户,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喜欢对着窗户独自一个人喝两杯,这个习惯一直没有改变过。
也正因为这个习惯,他才能碰见一个怪人。
与其说是怪人,倒不如说是个醉鬼,人在喝醉了的时候什么都敢说出口。
黄臻正面对着的角度那个屋顶稍微翘起来了点儿,今晚的月亮正圆,透亮的很,可以看见那个人的容颜,虽然有些模糊但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在晚上还是很吸引人的。他一手拿着酒壶,另一只手撑着身子,有些慵懒的靠在屋顶的瓦片上对着月亮念起了诗。
“江湖能者曲指数,胸怀天下又几人,我欲拔刀献骄阳,他却贪恋弯月处;
龙化龙前是蛟蛇,人化龙必练风尘,有朝一日吾飞身,今此只有空余恨。”
诗不是什么好诗,却可以从诗中看出一个人的雄才伟略被闷在胸腔里吐不出的不快,黄臻是个粗人,平时那种文邹邹的东西本来就听不懂,可这首诗最后那两句他还是知道的。这个人有着伟大的报复,却没有出头的方向,的确是个可悲的人。
但,是否有真材实料也待考究,黄臻皱了皱眉头,听这个人的口气,和说话的腔调,作诗这种事儿不是大漠人会干的,莫不成是中原来的?
再看看打扮,也有几分中原人的味道。
摇了摇头,还是不想罢,关上了窗户,将最后一口酒吞入腹中,明日还要赶回去,他虽然平时不喜欢赵方赫,但若赵方赫真的被革职了的话,他也不好做,新官上任三把火,谁知道新来的统领是什么人。
他黄臻不要高官厚禄,只求能问心无愧,不像胡一柄,夹着尾巴往上爬,生怕慢了。
印瞳瞧人关了窗户,看了一眼装满茶的酒坛子,呵呵一笑,身边那一阵凉风吹来,白色的衣襟飘在了眼前,那人坐在他身边,看着他从头到尾演的一出好戏。
淡褐色的瞳孔直勾勾的盯着印瞳,才说:“你才是不择手段的那个人。”
“过奖,过奖。”印瞳一拱手,将手中的酒坛子放在狐狸面前:“要不要来点儿?”
“免了。”茶,有什么好喝的。
“其实,你是没有名字吧?我在大漠也有这么长时间了,听过你不少传闻,大家都狐狸狐狸的叫你,连个代号都没有。”印瞳瞥了狐狸一眼,狐狸脸上的表情微微有些动容,说不清是什么意思,如雪的长发随着风摆动起来,随后才微微勾起个嘴角。
这一笑,倾国倾城,淡薄的唇那一抹似有似无的弧度,那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冷气息骤然而起,有没有名字都不重要,反正也只是个代号。
刚要开口反口,肩膀就被印瞳一只手搭了过来,对方还是一股子纨绔公子的模样,拿着一坛子茶真当酒似的喝起来,架在狐狸肩膀上的手轻微的在他胳膊上拍了两下:“那我给你起一个怎么样?”
“不用。”冰冷的口气随着夜晚的风,吹在印瞳的脸上有些刀割般的难受。
“那就叫狸儿吧。”印瞳像是根本没听他在说话似的,自顾自的吐出这么一句,引得狐狸朝他瞪了一眼,抿了抿本来就很薄的嘴唇,化成一阵风似的消失了。
印瞳那只原本架在狐狸肩膀上的胳膊此时悬空着,他抬了一下眉毛,将胳膊缓缓放下,靠着屋顶的瓦片看向顶头的月亮,突然好笑的说了一句:“逃了啊……”
狐狸看着眼前满是一片黄沙的大漠,脸上的表情有些窘迫,是害怕和那个人接触吗?总觉得那个人身上有种说出清的力量迫使他随着他的意走。一点反抗的余地也起不来,每回他离开,好像都是被那个人给逼走的,因为如果再待下去一秒钟,自己的行为或言语都可能不在自己控制的范围内了。
那双黑的如同黑洞般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说:其实,你是没有名字吧?
那一瞬间,打在他心上的何止这一句话,还有那带着一丝怜悯的口气,狐狸一挥袖,他有什么好被怜悯的?他一个人自由自在,用不完的生命,花不完的金钱,千万张脸供他选择,一个代号,就能让他动容,自觉可怜吗?
那就叫狸儿吧。
那就叫……狸儿吧……
那翩翩白衣在月光下渐渐单薄,在荒唐的言语他也听过,所以这些都不算什么,等到印瞳成功的那一天,他功成身退离开,这就是结果,其他的他什么也不要,也什么都不会留,所以这些可有可无的对他来说都无所谓……
漠北除了印瞳这一干马贼和凤炙之外,还有一些自立门派的小罗咯,大本事也没有多少,不过各个人都有点儿自个儿的长处。马贼不动的期间,就是那些小罗咯到处走动的时候了,这个时间段过往的商人是最多的,那些叫不出名字的帮派就喜欢躲在一边打劫过往的商旅。
黄臻带着几个随从,每个人身上都背着包,看样子也像个普通人,今日风沙大了点儿,可他们还要赶路所以都牵着马走。风沙大对于劫匪来说却是好事,容易隐藏,并且那些人也跑不到哪儿去,看着黄臻一身衣服价格不菲的,都起了贪念。
“上哪儿去呢?”带头的站了出来,在飞沙中穿着毛皮大衣高大的身形骇人。
“你是?”黄臻往后退了一步,给身后几个人一个眼神。
“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只要留下马匹和身上的银两,大爷我可以留你们一个全尸。”那人的口气倒是猖狂的很,好不在意暴露自己的身份。黄臻是朝廷中人,最看不起的就是劫匪一类,尤其是谋财害命的这群人,眼神中的鄙夷也没有掩藏起来。
一言不合便动起手来,黄臻带着的人虽然不多,不过身手都不错,和一般的土匪比起来是绰绰有余的,但是双拳难敌四手,更何是况足足有几十个人的土匪与加在一起没超过七个人的他们。
刚开始的平手后来就成了下风,黄臻手中的剑划出凌厉的光直接朝土匪头子刺过去,土匪的手段也高明,一把大刀耍的挺不错,朝左边侧了个身子躲过那一剑,弯下腰的同时也挥出手中的大刀。大刀在空中迎风带着刀气擦过黄臻的头发,竟然将他一撮头发割下,黄臻心里顿感不妙,不能轻敌啊!
变换了招式之后,黄臻在空中翻了个身,握剑的手紧紧贴着身侧,在旋转的途中荡起了几朵剑花,起风的沙漠中那在光下闪着的剑身一一被土匪头子挡下。土匪头子嚣张一笑,没看出来对方还有几手,就这个空档,被黄臻一脚踢在了肩窝里,震得胸口直疼。
“看来不杀你都不行了!”土匪头子朝地上吐了一口痰,双手抬直大刀朝黄臻砍过去,刀法怪异变换多端,不像是某个门派的武功,倒像是自创的。正所谓无招胜有招,死路子对于土匪头子这一通乱砍完全无效,被刀尖划破了肩膀之后黄臻朝后跌了几步。
眼看那人刀就要落下,他举起手中的剑就要挡,不知哪儿来一条鲜红的鞭子直接卷住了土匪头子的大刀,随着鞭子的主人使劲抽回鞭子,大刀也在空中打起了旋。刀背上的金环打在刀身上铛铛直响,刀柄像是着火似的刺得土匪头子手心直疼,不得不松手放下了刀。
黄臻朝出手相救的人看一眼,竟有几分眼熟,急忙之中竟然没发现不知哪儿冒出来的几个人都在帮着自己的人抵挡土匪。
“呀!!!”土匪头子拾起地上的刀,再度朝黄臻砍过来。
这回有了防备,黄臻奋力挡下,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