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男人洗衣服,那是作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做的一件事。
这是她第一次洗男人的内裤,搓着它的时候,脑子里想入非非的,全是昨下午,他压着自己,那坚~挺的炙烫感,就好像还在她大腿根部蹭着一样。
第二件事:睡了一个回笼觉。
拉了窗帘,在充满男人味的房间内,睡去,淡淡的异香在鼻间浮动。
这隐约有点熟悉的味儿,令她恍惚入梦。
一些不安稳的记忆在从心灵深处蹿上来。
一些模糊的画面在脑海再次铺开……
一处荒芜院子,一间陈旧的房间,一个小小少年坐在床边,一个满身布丁的瘦小女娃躺在床上,床上的席子破破烂烂的……
少年清俊,脸上露着担忧。
女娃秀气,面色异样苍白,裸露的手臂上露着鞭伤,一道道深深浅浅,触目惊心。
少年笨拙的给她用冷毛巾去热,看着她手臂上的伤,蹙眉轻问:
“疼吗?”
女娃恹恹的摇头:
“当时疼,现在不疼了。”
“想家了是吗?刚刚你一直在喊奶奶!”
“想,我梦见奶奶了,还有我和奶奶住的家?奶奶在给我烙南瓜饼……那南瓜饼可香可香了……唉,我身上好难受……我还能活下去吗?大哥哥,我会不会死?”
女娃闭眼回忆了一下那被烙得金黄的南反饼,睁开眼时,惨兮兮的问。
“当然能。别胡思乱想。要是你愿意,你和我说说你家是怎样的好不好?”
少年抚她额头,引开她的注意力。
“好……”
女娃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被拧得很皱的纸:
“这就是我的家。大哥哥,你帮我看看,我画的怎么样?”
少年铺平了那幅画,平静的眉目间,露出了惊讶,因为她的画功,真的很不错:
“好,有山有水有人家。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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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由衷的夸赞。
女娃被赞的好开心,又抹出了一声叹息:
“大哥哥,我好想回到那里。”
“会的,你一定能回去。”
“你能帮我完成这个心愿吗?”
“能!”
“可你也是他们当中的一份子。”
“我不一样。”
“你怎么不一样了?”
“只要你肯信任我,我一定能带给你不一样的未来。你信我吗?”
少年将她抱在怀,轻轻的问。
女娃甜甜一笑,紧紧回抱,在沉入昏沉时,点头:
“我信你。”
……
后来呢……
“打死他,打死他……”
一大邦子的男人,想要打死少年,他被打得遍体鳞伤,被锁了起来。
她偷偷去救他。
他们发现了他们要逃走,疯狂的追堵……
他把她藏在一处隐密的稻柴垛里,捧着她的脸说:
“我去引开他们。等我回来。我送你回家。”
结果,他没有回来。
他失约了。
而她被人贩子找到,打得死去活来。
再后来,他们把她卖给了一个可怕的男人。
再再后来,那少年找到了她,救了她,他却被人捅了一刀,血溅了她一脸,他在她面前倒了下去……
她惊叫……
……
苏锦惊喘着,从床上坐起,心狂乱的厉害。
仿佛那些事,才发生不久。
不。
只是梦。
梦而已。
此刻,她正睡在靳恒远的床上,入眼,尽是华丽丽的家居用品,儿时的破落,鞭打,训骂,都过去了。
一个人,得有多大的幸运,才能从那样的厄运里挣脱出来,走进今天这样一种生活?
生活,还是没有亏待了她,对吧!
她还是幸运的。………题外话………明天见!
☆、102,他就像阳光,照亮了她的世界
十八年前,“二斤”哥哥将她从苦海救了出来,孤儿院成了她暂时的庇护所。
至今,她都记得的,受了重伤的“二斤”哥哥被救护车带走前,曾拉着她的小手说过那么一句话:
“小书,等我回来。我帮你找爸爸妈妈。”
她答应了。
那时,她叫小书颏。
那是奶奶取的名字。
奶奶不识字,只盼着她以后可以多读书,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夥。
那一天,她含泪和“二斤”哥哥作别,就此却再也没见过他。
与她来说,那真是一种难言的遗憾,“二斤”哥哥是她必须感激的救命恩人。
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他就像一缕清晨最明亮的阳光,照亮了她完全没有希望的世界,给她带来了生机,在她看尽了人性丑陋一面的同时,撑起了她对人性还有善良、正直一面的坚信。
有时,她会想,如果当年,她没有遇上“二斤”哥哥,如今的她,生活又会是怎样一种可悲的状态?
想读书,成为奶奶期望的那种有用的人,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想成为一个大学生,享受最最纯萃的大学生活,那更不可能。
想拥有如今这样一份职业,过比较有质量的生活,那完全不可能。
“二斤”哥哥,是她生命中的贵人。
因为他,她才拥有了另一种迥然不同的人生。
十八年了,也不知如今的“二斤”哥哥,会出落得怎么一个男人?
这些年,她几番陪着家人去杭州烧香拜佛。
虽说,佛本是虚构的形象,它代表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信仰,可她还是愿意在它跟前虔诚的拜一拜:一求,苏家一家平安、万事如意;二求,有朝一日可再见“二斤”哥哥。
坐在床上,苏锦心潮起伏,久久难以平静:将过去,和现在作比较,才会越发凸显现在这种生活的可贵。
这时,门外传来一阵“滴滴滴”按密码键的声音。
她一怔,外头,谁啊?
难道有贼进来了?
这个认知一跳进她心里,她就吓了一大跳,急的直从床上惊跳起来。
不可能吧,这么高端的住宅,能有贼进得来?
当然,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是绝对的。
但她的确有听到外头那人企图打开房门,在输了几次密码失败之后,终放弃,悄悄往楼下走了下去。
靳恒远这套房,几道比较紧要的门装的都是指纹锁。除却指纹,也只能用密码来开锁。
早上他离开的时候,都走了,忽然又折了回来。
她问他:“怎么了。”
他说:“忘了一件挺重要的事。”
她问:“什么事?”
他说:“得给你设置一个指纹。万一你想出去转转。回来之后,你可就走不进来了。”
……
苏锦轻轻开门走了出去,赤着脚,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小心翼翼的走动,从二楼往下望,并没有看到有被贼翻过的痕迹。也不见那闯入者的踪迹。
可从厨房那边,有一些声响在传过来。
她翼手翼脚的沿着旋转楼梯往下去,在穿过客厅,走近厨房时,闻到了一股子泡面的味道,紧接着一道秀致的身影端着一碗刚下好的面,从里头出来,没留心到身后有人,突然之间看到苏锦,吓了一大跳,手上那碗面,猛的全往前泼了过来,滚烫的汤水全泼到苏锦脚上。
“啊……”
苏锦立刻发出一记惨叫,急忙往楼下的洗手间冲了过去,拿起花洒就对着双脚一阵冲凉。
疼!
疼啊!
哎呀呀,她怎么就这么倒霉?
身后,那人急急追了进来:“你谁啊?怎么走路都不出声的啊!”
“我还想问你是谁呢?”
虽然及时做了处理,可脚踝部还是红了一大片,怕是要起泡了。
苏锦没好气的回头恼问。
“你不会是跑进来偷东西的吧!”
那女孩一脸防备的盯着自己,对弄伤她这件事,好像并不觉得愧疚。
“你才是贼呢!”
“我是这家主人请的钟点工。”
苏锦无语了,居然是钟点工。
一个钟点工,竟然趁主人不在,大喇喇的拿主人家的食材,在给自己煮面吃?
这是什么职业道德?
而且,关键的是……
苏锦再次眯眼看了这个女孩一眼:很年轻,不会比她年纪大,脸孔长的很青春很靓丽,身材又好,穿的是什么,短T恤,牛仔热裤,露着一大截雪白的大腿,赤着脚——
靳恒远居然请这样一个漂亮女孩做他家的钟点工?
这像钟点工吗?
这更像是
这个家的女主人吧!
以苏锦看来,像这样的女孩,本身就对高富帅充满了某种幻想,正好雇主就是这样一种有钱又有型的男人,完全能满足她对未来某种不切实际的想法。
瞧瞧啊,这套房,多高上大,一个受雇的女孩,本该在这里作清洁工作,可她却在用主人家的厨房,做饭,享用这房子带给她的虚荣感,
别怪她思想不纯洁,实在是她的行为,真的会让人往那种方向想象。
“你是谁?靳先生的房间,从来没来过外人。你要不交代,我可要报警了。”
女孩一眼戒备的盯着自己。
“我是靳恒远的太太。”
苏锦闷闷叫了一句,脚上疼的厉害,也不知家里有没有医药箱。
女孩愣了一下,似乎有点不信。
更有失落感在她眼底浮现。
那是很浓的失落感。
代表什么意思,苏锦依约能辨得出来。
这女孩,对她雇主有想法了。
这判断,真是让她觉得很不痛快。
“家里有没有药膏之类的?”
“有……有……我去找……”
女孩忙跑出去。
隔了好一会儿才回来,手上拿了一个医药箱,递过来时,语气呐呐的:“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我不知道屋子里还有别人……我是勤工俭学的在校大学生,已经为靳先生工作好些年。中午赶得急,没在外头用午餐,只带了一包泡面过来……”
的确是泡面。
苏锦也不好说什么,低着头,往烫伤处抹着药膏:
“算了。你也不是故意的。去把地上弄干净吧!我这边没事的。”
“我真的很抱歉!”
女孩再三道歉。
苏锦抹了药膏就上了楼,心里莫名就烦。
只要一想到有个年轻女孩在这房里,给靳恒远洗衣煮饭,擦地清洁,她心里就特别特别的不舒服——想象一下人家给靳恒远洗那种贴身的内衣内裤的光景,那画面,哎呀,怎么让她这么的不高兴呢……
她坐在房间飘窗待了很久。
郁闷的不得了。
一阵敲门声响起。
“靳太太,我给您做了饭。您下去吃一点吧!我上学时间点到了,现在就得走了。对于刚刚的事,我再一次向您道歉。希望你大人大量,别让靳先生开除我。我需要这份工作负担自己的生活费。拜托了。”
女孩在外头诚恳的求着。
苏锦没应。
这是第一次有人称她为“靳太太”,感觉怪怪的。
过了一会儿,女孩走了。
苏锦下楼时看到餐桌上摆着两道刚做出来的菜,还有一碗盛好的米碗。
她尝了一下,很可口。
可她吃不下去,一想到这女孩子时不时会给靳恒远做饭吃,她的烦躁,越发浓烈了。直接把饭菜全给扔了。
十二点,靳恒远来过电话,问她:“在干什么!”
苏锦正赖在沙发上,面前,巨大的银屏上放着胡歌那张帅气的小生脸:
“《轩辕剑》。”
靳恒远一愣,在那边笑了:“你还追星吗?那姓胡的不会是你的偶像吧?”
那语气,似在叹。
苏锦气鼓鼓的:“我怎么就不能追星了。我、小彤还有葭慧,我们三个就爱看胡歌和霍建华演的戏了。怎么了?只准你们男人看美女,就不准我们女人欣赏帅哥了吗?”
“哎哟哟,怎么了,这是,我怎么就惹着你了。我就觉得吧,我比姓胡的帅多了……你看他,不如看我……他多虚,形象再好,都是虚构出来的……我可是实实在在的人……”
“……”
哎呀呀,这人,能不能别这么自恋啊!
直接挂了。
苏锦很闷火。
至于为什么闷火?
她没细想。………题外话………抱歉,亲爱的们,因为家里出事,影响了更新节奏,这几天我会尽快把更新时间点调整过来的……
☆、103,犯傻也是一种福,敬那些愿意犯傻的男人
另一头,靳恒远瞅了瞅被挂掉的通话,眉一挑,摇头:
“想不通,女人怎么都欣赏奶油小生?”
“奶油小生?姓胡的?你在说胡歌?弛”
季北勋坐在电脑前一边啪嗒啪嗒打着,一边问。
“哟,天要下红雨了?你居然也知道胡歌?嗄”
靳恒远满口稀罕,坐到了他面前:
“据我所知,你看视频,通常只看各种犯罪纪录片的吧……”
他喝着咖啡,伸了一个懒腰,露着一脸的兴趣。
对于他们来说,青春偶像剧,是最没营养的东西。
“正巧知道他。一个很火的男影星。演古装出的名。我那小姑姑挺粉他。有过几回,我被小姑姑揪着回家过年,不小心看到了几眼……怎么,你家小心肝也粉人家?”
季北勋斜眼瞅了一眼。
“可不是。眼光有待提高啊……我比胡歌差吗?她该粉的是我!”
坐在真皮沙发上,靳恒远摆了一个酷的不得了的POSE,勾得季北勋想笑,忍不住白眼:
“原来你也有幼稚的时候啊!”
“我怎么幼稚了?”
靳恒远跟着白了一下眼,转头问:
“长宁,你说,我和胡歌,谁更吸引人?”
坐在边上的长宁马上低笑接上话:
“当然是胡歌!”
一只浅色靠枕飞了过去。
“有你这么吃里扒外的吗?”
靳恒远笑骂了一句。
“我可是实话实话。”
长宁接住,放下,一脸的理直气壮:
“靳哥你一和胡歌还是有区别的。
“首先,他是明星,全中国爱看电视剧的十个里七八个可能认得他。而你只是律师,全中国没几个认得你。
“你刚刚问的那问题,要是跑到街头上去作调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肯定会说是胡歌的。
“不过认得你,基本上都是资本阶级。在这一点上,有可能人家胡歌比不上你。
“其次,人家胡歌走的是平民路线;你走的是高冷路线。
“通常,高冷路线的,粉丝相对来要少。
“哪天你要是像马某某一样,把财富和实力都晒了出来,到时全世界肯定就都能认得你了。再加上你长着一张比马某某帅上百倍的脸孔,包管所有人都会来粉你了……
“只能这么说,作风低调,是你不如人家的主要原因。”
这小子,真是能说话。
靳恒远不觉笑了。
对极了,他一向作风低调。
“长宁,你家靳哥娶了老婆,脑子就短路了。我今天才知道,原来肾上腺素一高,人会变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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