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两人就这么傻兮兮对视半响,臧飞龙耐性本就不好,终于忍不住先开口道:“不让我进去坐坐吗?”
林冬扁了个嘴,“我要睡了。”
臧飞龙额头青筋跳。我没来的时候不睡,我来了你要睡?这是故意的吗?!
臧飞龙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的弯怎么就扭成了一团浆糊,话想也不想脱口而出,“那我也要睡!”
林冬无语看了他半天,“大王,你房间在隔壁。”
臧飞龙伸手推门,“不管!我今天睡这里!”
他力气大,林冬那小身板怎么可能挡得住他,这一推就推开了不说,林冬还蹬蹬蹬后退了好几步才缓住了身子。
臧飞龙目光在屋里转了一圈,视线落到窗边油灯下的账本上。
眉头一挑,他道:“你在算账?”
“想看看怎么赚钱。”林冬见他已经进来了,干脆把门关上,又走回到桌边去。
臧飞龙哦了一声,又在屋里晃来晃去。其实就是一间睡房,四周干干净净一眼望到头。林冬不知道他晃什么,也不理他了,兀自低头看着账本发呆。
臧飞龙转身在床沿坐下,双手撑在膝盖上,看了看小孩认真的背影,道:“想出办法了吗?”
“唔……”林冬眨眨眼,“不好办。”
臧飞龙平日虽不管账,但自己山寨里做了哪些事却是清楚的。好多生意往来也是他出的主意。
他道:“太平村能自给自足,我们唯一的赚钱渠道就在池马镇上。山上的药材是由我们包给药材铺的,然后是我们自己种的粮食和瓜果。”
三伏天快要过去了,到了秋天又是收获的时候,每年这个时候可以大捞一笔。
这片山地是他们唯一有的筹码,山寨里都是汉子,又不能绣什么丝帕织什么布匹。
林冬自然也清楚,闻言点点头,“你说我们要是办个学堂,还有帮人办事如何?”
臧飞龙一愣,“什么意思?”
林冬道:“虽然不知道能不能赚到钱。”他竖起两根手指,“第一是学堂,可以教村里的人和镇里的人功夫,强身健体,若是有学武天赋的还能召集到山寨里来;第二是帮人办事,跑腿送信……保护人去往什么地方等等。”
山寨里的人都是会功夫的,这点肯定没问题。
臧飞龙摸了摸下巴,“这个嘛……”
林冬眼睛一亮,“啊对了!还可以让走山路的人住到寨子里,收食宿费!”
臧飞龙眼睛顿时瞪大,不可思议道:“你要我这山寨当客栈?!”
作者有话要说:爹地过生,阿莫回家了,没背电脑在身上,咱会尽力更新的,不过以防万一哪天更不了,还是先请个假~么么哒!求按爪~求鞭策!~
☆、第二十一章 谁要在一起
臧飞龙原本是第一个反对,但当丘北山等其他人也想也不想就摇头时,臧飞龙又不高兴了。
“怎么,我这个山寨很差吗?还要我求着他们来住吗?!”
众小弟僵硬地看向兀自喝茶的林冬,丘北山甚至想得更远:小林冬该不会是故意来挑拨离间的吧……
就因为少吃了几口饭……
总觉得这不是不可能的事。
但显然剃光了头发之后思维太过活络,活络却不见得都是有用的。林冬慢吞吞开口道:“大王若真求他们,他们恐怕更不敢来了。”
臧飞龙眯了眯眼,哼了一声,抱起手臂扬起下颚,英俊的轮廓如同刀削斧砍,气质强硬仿佛容不得别人说半点意见。
“客栈这条抹掉。”他道:“我山寨还没缺钱到这份上。”
林冬却不这么想,撇开吃食不说,要招兵买马首要条件就是要付得起代价。除非拉到几个强有力的有钱人做后盾……
想到这个,他思绪倒是飘到了那个金海石身上。好歹也是长安首富的幺子,可惜了金家一早就被昊天收买了。
所以说官场中人每一步棋总是下的比别人早,也看得比别人远。
臧飞龙见他发怔,伸手过去捏住小孩下巴。林冬抬起头来,忽闪忽闪的大眼从茫然中慢慢聚焦,随后疑惑道:“大王,你最近好像瘦了。”
第一眼看见臧飞龙的时候他像头没睡醒的雄狮,炸着浑身的毛,宣告自己的领地权;之后又觉得他像犀利的鹰,耍起功夫来虎虎生风,眉眼间落满了不可一世的高傲。
不过今日近看,臧飞龙似乎瘦了些,他骨架生得大,就算瘦了看起来也依然威猛,但肌肉比之前绷得更紧,线条更结实紧致,古铜色的皮肤带出男人成熟的味道;他黑发草草束在脑后,两腮略陷下去却更让五官立体起来。
臧飞龙捏着林冬不放,也不知道是不是林冬养生太好,这皮肤吹弹可破,如凝脂又水滑,摸起来手感真是……
惊觉自己走神,臧飞龙赶紧将飞走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瘦了也是你害的!”
林冬一愣,随即两腮竟慢慢红了起来。
臧飞龙莫名其妙,就听林冬怯生生道:“为伊消得人憔悴……大王厚爱,我怎么受得起呢?”
“……”
……
学堂和护卫的事由丘北山下山去联络,林冬又无所事事了,他不过负责出出主意,即为了自己能吃上饭,也为了兑现帮助臧飞龙的承诺。
只是在钱还没赚回来的时候,面条依然作为左山头大营的主食,林冬心里碎碎念,一边抱着一只母鸡摸来摸去。
“小花啊,为了我的身体着想,只能委屈你的身体了。”
“噗……诶?啊!哇!”
林冬突听头顶传来惊叫,莫名其妙抬头,就见一穿着月白武服的少年从头顶大树一路狼狈跌了下来。
少年屁股着地,顿时呲牙咧嘴,头上身上落了一身树叶。
“叶青衫?”林冬抱着鸡凑过去,叶青衫一转头,眼睛差点被鸡嘴戳瞎。
“……原来你在说母鸡啊。”叶青衫站起来,拍了拍头发衣服,郁闷道:“我还当你个读书人竟说出如此下、流的话……”
林冬乌黑眸子泛起笑意,他本就可爱,亲近谁时就让人感觉浑身暖洋洋的舒坦。叶青衫不自觉地缓了语气,他个头还比林冬高出那么一点点,腰侧挂着配件,黑发用簪子束起来,看上去一派的英姿勃发。
“你走错路了?”林冬只当他要回叶家庄却走错了路,走到臧飞龙这边来了。
叶青衫摇摇头,神秘兮兮道:“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冬一愣,继而恍然大悟,却纠正道:“你哥哥应该根本想不到这里来。”
所以也就无所谓是不是危险地方了。
叶青衫撇撇嘴,清秀高挺的鼻子皱了皱,显出几分调皮来,“管他呢,总之大哥二哥一定找不到我了!”
林冬想起张君,问:“那离家出走的人呢?”
“我送他去了驿站,他朝长安去了。”
“长安?”林冬想起张君当时对地保说的话,没记错的话好像是从长沙府过来,往长安去。
长沙府张家……
林冬想了一会儿,没想起什么特别的人来。叶青衫倒是想起什么,凑过来低声道:“你猜那小子为什么离家出走?”
林冬正在走神,闻言想也不想道:“肯定和他姐姐有关系。”
“哇!你好聪明!”叶青衫瞪大眼,一把拉住林冬手腕子,“我们一去闯天下吧!你我双剑合一定能成为当世第一神捕!”
林冬慢吞吞道:“你有一把剑,我没有剑。”
“啊?”
“所以你只有一把剑。”林冬一脸正经地说完,叶青衫莫名觉得有冷风嗖嗖从面前刮过。
“他确实是因为姐姐。”叶青衫摇摇头,继续道:“他很喜欢他的姐姐,但家里人却将她嫁给了长安的某个高官。他是追着嫁娶队伍走的。”
林冬脸上露出了然,又见叶青衫笑道:“不过我倒很理解他的心情。”
林冬眼里透出询问神色来。
叶青衫搔搔脑袋,“我也有两个兄长,若是谁逼着他们做不喜欢的事,我也不会愿意的。”
林冬笑了起来,一只手抱着鸡,一只手伸过去摸了摸叶青衫的脑袋,道:“好乖好乖。”
叶青衫觉得自己应该拍开他的手的,他应该觉得很丢脸的。
可看着林冬认真的笑脸,他莫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而臧飞龙走过来时,就刚好看见这一幕。阳光下,绿荫树影里,两个半大少年站在一处,一个一身月白,英姿勃发,一个一身竹青,面容可爱,手里还抱着一只鸡。
林冬的手在叶青衫脑袋上放着,后者下意识地微微低下头,这一幕怎么看怎么美好,但臧飞龙莫名心里不爽起来。
“叶三少。”他大踏步过去,不动声色的将林冬的手拉了下来捏在自己手心里,“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对着臧飞龙,叶青衫虽然从未怕过,但总是会被他浑身气势压得矮下一头去。
他扬了扬下颚,“我是来找林冬的。”
他们何时感情这么好了?臧飞龙双眼在两人间狐疑看了一圈,“找他做什么?”
叶青衫本就是随口扯出来的话,被这么一问,反而没想到好理由。
他顿了顿,拿出了自家大哥教过的叶家准则第一条——但凡回答不出的,就把问题丢回去!
而且一定要丢的理直气壮,丢的比问的人还大牌!
于是叶青衫就狠狠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臧飞龙哟呵一声,心头不爽翻了个倍,“他是我家军师,你要找他,先问过我!”
叶青衫莫名其妙,“军师?”
林冬的手被臧飞龙握在手心里,没办法,只得手指微屈挠了挠男人手心。
□感从手心传来,又像是挠在心尖上,臧飞龙不自觉就缓了缓语气。
“我这几日没空陪你们兄弟闹腾,你赶紧回去。”
“不回去。”叶青衫孩子脾气上来了,“我要跟林冬在一起。”
说起这叶三少其实也是个绝的,他自小受兄长保护疼爱,尤其是大哥叶霸天,那宠他宠得是无以复加。幼时从来是要什么给什么,这也就练就了他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若不是叶霸天由着他,也不会让他对做捕头这个想法如此执着,小时候他念叨念叨也就算了,慢慢大了却开始偷跑,这才让叶霸天头疼起来。
也因为叶霸天这么肆无忌惮的宠,造成了叶三少某些奇怪的性格。兄长保护得太过,以至于叶青衫长到十七岁却对男女之事完全不懂,和人的关系距离因为兄长特意管制,也从未与谁如此亲近过。
他对林冬很有好感,当然这种好感和男女情感无关,只是单纯想要做朋友罢了。
只是他这一席话被臧飞龙听在耳里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他要和林冬在一起?什么在一起?哪种在一起?一辈子在一起?
臧飞龙危险地眯了眯眼:那怎么行?这可是他的军师!要帮他报仇的!
未免两人互相看对眼最后私奔而逃,臧飞龙将林冬往身后藏了藏,努力隔绝两人视线。
“你想都别想。”
叶青衫愣住了,“为什么?”
林冬也茫然看向臧飞龙。
于是臧飞龙又不负众望的脱口而出,“因为他要和我在一起!”
林冬一愣,转头看向臧飞龙的侧脸,心里微微一动。
叶青衫当然没想那么复杂,点头道:“那有什么关系?你和他在一起是你的事,我和他在一起是我的事。”
臧飞龙微微张开嘴,眼里瞬间露出了钦佩的神色——没想到这小子年纪轻轻胸怀如此宽广!
眼看两人越说越离谱,林冬收敛起脸上神色,慢吞吞道:“其实,我挺想和北山哥在一起的。”
臧飞龙瞬间愣住,叶青衫哦了一声,却不知道这句话有什么意义。
林冬将手抽了回来,抱着鸡转身吐了吐舌头,也不理树下二人,径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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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为伊消得人憔悴是宋朝的诗。这里的大背景是唐朝,但在很多地方又是杜撰的。我没找着唐朝这类相似的诗词,希望大家见谅见谅~(有知道唐诗里包含此意诗句的童鞋,欢迎来给阿莫科普~)(要是形容相思而消瘦的哈~)
☆、第二十二章 出发去游历
丘北山多了个无妄之灾,莫名其妙的饭食就被大王硬生生削减了一半。所以每天他只有半碗面可以吃。
林冬见他可怜兮兮地抱着碗挑着那所剩无几的面条,为了体现自己的爱心,他将自己面碗里的白菜挑给了他。挑了一片。
丘北山:“……”
叶青衫还是住进了寨子里,被安排在比较偏远的院落中。
“我为什么非收留他不可?”臧飞龙第一百八十七遍抗议道。
林冬看了他一眼,没说话,手下几笔写完一封短信,吹干墨迹后又看了一遍,确定无误,轻轻折起来卷进一个小纸筒里。
做完这些,他起身冲门外喊了一声:“山哥!”
饿着肚子的丘北山可怜兮兮过来了,林冬将纸筒递给他,“给南海哥的。”
丘北山点头,瞄了一眼旁边的臧飞龙,小心翼翼凑过去,“大王……”
臧飞龙半眯眼,像没睡醒似的哼哼了一声。
丘北山舔了舔嘴唇,意有所指道:“给叶家那小子的面也只有半碗。”
臧飞龙脸色立时缓和不少,挑起一边嘴角看了丘北山一眼,“嗯……那晚饭该怎么吃还怎么吃吧。”
“谢大王!”丘北山立刻高兴起来,又朝林冬眨了眨眼,转身拿着信出门办事去了。
林冬有时候对臧飞龙的性格很无奈,就好比这种时候,他就像个大孩子一般。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人很注重自己的情感宣泄,若是不高兴了,绝对不会逼迫自己忍着压着。如果不是昊天离他天高地远,恐怕早在第一时间臧飞龙就已经提刀报仇了。
陈南海想的没错,这人身边必定是需要一个能出谋划策的人,就算帮不上忙,也至少得帮他找好后路。
他一边想着,一边就道:“叶青衫想做捕头。”
臧飞龙愣了愣,这才明白过来林冬是在回答他之前提出的问题。
“那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