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着戚姿的手又紧了紧,嗓子不知什么时候已变的沙哑:“嗯,继续说。”
“我患的是先天性心脏病,必须接受心脏移植。十五岁那年,我的身体已经不如从前了,医生说如果不做手术,就会错过最佳的手术时机。那是妈妈刚离开我,对我的打击很大,当时,我真的想放弃,随妈妈而去。可是许安安告诉我,一定要振作,不然,我就对不起我为我到美国去和主治医师商量我的病情,回来的时候因飞机逝世而沉入大的妈妈了。那时,我答应了!”
“乔斯,你知道的,心脏移植成功后,要看病人自身的身体是否能完全的接受身体里的这颗心脏。而现在,它开始排斥我了!”
我不再说话,把头埋在戚姿乌黑的长发里,自顾自的说着:“记得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你就是黑色的头发,那时的你很美,虽然你才只有十岁而已。”
“乔斯,我问你件事,你要如实的回答我。”戚姿靠近了我的身体,看到我点了点头,声音有些颤抖,却终是说出了口,“你想不想知道我身体里的这颗心脏是谁的!”
虽然没有过多的表情,但我依然能听出来她在那份不属于她的淡然去掩饰内心的恐惧。我继续点点头,示意她说出来。
可是过了好久,依然听不到戚姿的声音,我抬起头对视上她的眼睛,黑亮如宝石一般,清澈动人,光彩夺目。屋外的雨声渐渐的减小了,却也是噼里啪啦的打在窗子上,敲的人心慌慌……
戚姿长吸一口气,在我的脸颊上吻了又吻,慢慢的开口,道:“其实,我真的不是故意要这么做的。也许这一切都是巧合,当我签了那份协议书时,我去病房看了那位给我捐献心脏的女孩,她只比我大两岁。我从她的口中,知道了她的故事,知道了她深爱一个人,可是那个人终是抛弃了她。她说那个人是她的天使,只不过,这个天使是黑色的。她不恨那个人,她只希望可以有人,用她的心脏,继续去爱她的□□。”
我吸了吸鼻子,颤抖着问道:“那个人……是谁?”
戚姿苦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心脏:“她,一直都在这里,从未离开过你。我们三个人注定要永远的纠结在一起,用她没有身体的心脏,和我这具没有心脏的躯体,去爱你。乔斯,我身体里的,是京盈的心脏!”
作者有话要说: 哇哦哦!我突然感觉我的伏笔埋得太多了,不过现在总算是出来一个了!
小伙伴们,你们知道偶为什么之前要费那么多文字去写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了吧!
你们说,乔斯知道了戚姿这个死也不愿意说出的秘密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
☆、取走戚姿的心脏
乔斯,我身体里的,是京盈的心脏……身体里的,是京盈的心脏……京盈的心脏……
它就像是一个魔咒,在我脑海里翻来覆去,时刻提醒着我,我的人生就像一个笑话,时刻扮演着小丑的角色。
我想知道,我的身边,还有多少真正属于我的东西。
京盈,她曾经是我和戚姿的魔咒,有多少次,我在戚姿的身上,看到了京盈的影子,我一度认为,那是因为我对京盈的愧疚而产生的。把戚姿当成京盈的替身,是我对戚姿最大的愧疚,在我心中,戚姿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可以代替的,可是,今天的这句话,打破了我所有的肯定。
在我不经意的时候,京盈却一直都在我的身边,这样悄无声息的存在于我和戚姿之间,观赏着我们之间所有的喜怒哀乐。
多么精彩的一幕,发生在我身上,幽默而又好笑,让我不知道是哭还是笑。我的女朋友身体里竟然放着另一个人的心脏,况且那个人和我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可是她竟然告诉我,她用京盈那颗没有身体的心脏,和她这具没有心脏的身体来爱我……呵呵……爱我……
这一晚,我躺在沙发上睡了一晚上,直到凌晨,才沉沉的睡去。
梦里,京盈那张久别的面孔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和她都是十六岁的少女,只不过我的人生,经历了和戚姿的坎坷,我再也无法大言不惭的告诉她,我是喜欢她的。
“乔斯,你喜欢我吗?”京盈微笑着看着我,伸出柔若无骨的手慢慢的抚上我的脸颊。
我轻易的躲了过去,不再看她:“我们之间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或许你没有变,但是我变了。我的生命里有了别人,我要保护那个人。”
京盈笑出了声:“可是那个人的身体里是我的心脏,当初我想要把心脏交给她,让她好好的去爱你。可是,现在我才明白,爱着你的,一直是我,她,是没有心的。乔斯,你说,一个人没有了心,她还会不会有能力去爱别人?”
一个人,没有了心,她还会爱别人吗?曾经,戚姿也对我说过这样的话,我毫无顾忌的对她说,一个人,没有了心,当然不会爱了!
我闭上眼睛又重新睁开,看着京盈:“会,她会爱别人。而且,她会爱别人十年,甚至二十年,只要这个人爱她。”
“那你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无论她身体里的是谁的心脏,我依然爱她。”
京盈的眼底闪过一丝狡黠,揶揄道:“那好,等我把我的心脏从她身体里取出来,我看她还有没有能力去爱你。如果你执意去爱一具没有心的尸体,我成全你。”
京盈离我越来越远,她的面孔,亦不再清晰,只是微笑的看着我,一张一合的嘴型却在无声的说着:“我要把我的心脏要回来!”
“不要!京盈,我求求你,不要,京盈……不要!!”我努力的想要抓住京盈的手,奈何抓住的永远都是空气,她和我阴阳两隔,早就不在了。
如果我现在醒来,就一定会看见戚姿那张满是泪痕的面孔,颤抖着自言自语:“你到底是有多恨我,都不让我碰你,乔斯,我只是想再摸一摸你的脸而已,不要拒绝我,好不好……”
戚姿轻轻擦去我眼角的泪痕,在我额头印上了她留给我的印记:“乔斯不哭,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坚强,知道吗?不要动不动就哭,我的乔斯,是勇敢的,她说过她要保护我的,怎么可以哭呢?”
“你还是忘不了她是吗?京盈,这个名字真好听,所以你在梦里也会叫这个名字……可是她不在了,我也不在了,你要怎么办……”
戚姿感觉有什么东西即将顺着下巴落下,连忙用手擦掉,忍住眼泪,止住哽咽,强颜欢笑:“我不能让眼泪落在乔斯的脸上,那样,乔斯就不漂亮了……乔斯,对不起,我对你食言了,我没有时间,再去爱你第二个十年了,我……我没有时间了……”
“我爱你……对不起……”
当门关上的刹那,我整个人打了个激灵,眼泪慢慢的流下来……梦里,我梦见戚姿身体里的心脏,被京盈取走了……
只是,这个世界若真是有那么多的如果,我和戚姿又怎么会经历这么多的坎坷?
……
纽约的街头永远不会为谁的哭泣和悲伤停下正在进行的脚步,它很忙,忙到所有人都跟着它的脚步,为自己而奔波。
我坐在咖啡桌的另一头,看着爱德森和她的女朋友,低下头继续搅拌着已经凉了的咖啡。
“乔斯,都已经一个多小时了,你就打算一直这么僵着不动吗?”安德森一手搂着他的女朋友爱丽丝,另一只手不远万里的伸过来敲打我的头。
我吃痛的抬起头,看见安德森和爱丽丝一脸笑容的看着我,不禁皱了皱眉。
“虽然你现在看起来好憔悴,不过你真的好漂亮,难怪安德森会被你迷的神魂颠倒。”爱丽丝轻笑道。
我勉强的咧了咧嘴角,看着面前的两个人,安德森比过去成熟了,他浑身上下所散发的那种绅士的气质让我不禁感叹,若是以后我以后对组织的那些花痴女人说这个男人曾经为了我神魂颠倒,我想她们一定会把大把钞票甩进我的车后箱里,然后排着队向我请教勾引小男生的经验。
只不过安德森这张迷人的面孔里,因为脸颊上的那道疤而有了瑕疵,却又多了几分狂野的味道,比起曾经那张乖宝宝的脸,又优秀了几分。
“爱丽丝说,在朋友的婚礼上,她正是因为看见我脸上的这道疤才注意到我的,她说我和别的男孩不同。所以,乔斯,你还算是做了件好事。”安德森大概是猜到了我心里的顾忌,抿了一口咖啡,慢悠悠的说道。
他唯一没变的,就是我心里怎么想的,他都能猜到。从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看爱丽丝,她却一脸无谓的看着我。听安德森说,爱丽丝还是一个大学的学生,和我一样大,和所有的同龄学生一样,浑身上下充满着朝气。
只不过我和她们是不同的,我没有完美的大学生活,在她们步入大学校园的时候,我或许在某一地执行任务,过着和刀枪相伴的生活。现在,我又过回了原来的生活。
从法国回来有一个月了,我见了琳恩几面,去了组织几趟,执行了一次任务,其余的时间就是窝在家里,喝着酒,看着镜子里披头散发的自己,傻傻的大笑。
出了咖啡厅后,安德森送爱丽丝回了学校,随后开车载着我去了中央公园。
午后的阳光没有我想象中的毒辣,舒适温暖,轻柔的洒在我身上,让我面朝惬意的闭上了雅静,接受阳光的洗礼。
坐在湖边的长椅上,我点了一根烟,看着平静的湖面发呆……发呆,似乎是我每天都会做的事。
“你不想和我说点什么吗?”安德森如果不开口,我都会忘记身边还有个这样的人了。
“说什么?”我吸了一口烟,好笑的看着安德森。
“你自已回来的?她呢?”安德森有些忐忑的问道。
我夹在手里的烟掉在地上,闭上眼睛,顿了顿,哽咽道:“她走了……她……不要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不知怎的,写的有些慢,删了又写,写了又删。。。。。。
其实一直虐戚姿一个人也不好,偶尔也该虐虐乔斯,偶其实是真不想虐两个人,不知怎么的就写到这里了。
爱一个人,就会坚持,戚姿时,乔斯也是,经历了这么多,两个人都在成长。
亲,求收藏,求留言,求撒花。。。。。。
☆、前女友的未婚夫是我爸爸
作者有话要说: 哇哇哇!明天就是五一劳动节了对不对!
告诉大家一个消息呦,人家明天就要开新坑了!
啊啊啊啊啊!好激动!
其实,人家这本小说也快要完结了,所以就迫不及待的去开新坑了!
米娜桑,支持一下人家好不好!
这一次的新坑和《无心的尸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风格,先来一下小剧透吧!
书名:《诛神道GL》
天地初开,万物混沌,皆分为人神鬼魔妖五界。
当一段跨界的爱情在五界纵横的时候,就注定无法平静……
小花妖花太阳从不知道,自己竟然会爱上曾经想要杀掉自己的那个女人……
是因为她长了一张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出来的倾城容貌,还是因为她是五界令人闻风丧胆的西大将,亦是因为她把所有的温柔和微笑都给了自己……
一定是她嘴唇的缘故,因为只要看一眼,就会忍不住想要把她吃掉!
下面是轻松版文案:
其实呢,这就是讲了一个天然呆的萝莉遇到了冰冷高贵的腹黑御姐,再加上成天絮絮叨叨、磨磨唧唧的伪娘,还有一个什么都不懂却总是要装老成的小屁孩,这四个人凑在一起,开始了不着边的寻宝旅程。半路杀出了各种各样、风格迥异的“程咬金”,又长尾巴的,有头上长角的,有小气抠门的,也有犯二花痴的。。。。。。(嘿嘿嘿,其实那些都是妖怪嘛)
如果您找不到呢,就可以进入偶滴专栏,顺便小看一下,另外那个“收藏作者”嘛,嘿嘿嘿,顺便点一下您的小鼠标,收藏一下。
记住喽,是《诛神道GL》(捂脸状,虽然这个名字是很俗的啦)
早已经忘记的事,再一次被自己说出口的时候,心里还是会痛。
两个月了,距离戚姿离开我的时间,已经整整两个月了。同样,我们相识的时光,不知不觉中,已经有一年了。
在她离开之后,我一个人像是傻子一样在法国的安纳西等了她三十一天,我相信,她一定会回来的,她不会丢下我。可是,幻想终将是要破灭的,看着太阳每一天周而复始的升起,我知道了,已经过去了三十一天了。
在这三十一天,我去过他父亲的那间简陋的小屋,里面所有的摆设都原地不动的放在那里,渐渐地,茶几上多了一层浮灰……他没有把门锁上,相反的,他把从前所有的作品都贴在墙上,让更多的人去欣赏。
我就是其中一个,和别人不同的是,我希望在我要离开的时候,在某一个角落可以看见戚姿的身影,可是,幻想中的童话,总有一天会变成普通话,不是吗?
在我提着行李出了旅店的房间时,我递给旅店老板一张纸,上面写着“房间出租合同”,看到老板仔仔细细的上下打量着我,我掏出一张卡塞进他手里:“这里面的钱足够这个房间一年的费用了,把它给我留着,一年后我还会回来的。另外,请你每天早上都要去清理房间,但是,请不要破坏屋子里的东西。”
“我就算是破坏了,你又怎么会知道?”老板把卡放在柜台上,在合同上签完字又重新放到了我手里。
我提着行李向门外走去,头也不回的回答:“因为我记得里面的一切,谁都别想破坏掉。”
“既然还爱着,为什么又要她走呢?你们连彼此的性别都可以忽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
我们的这场爱情,注定是我要追着她跑,但是,我一直在迟到。
她喜欢上我的时候,我不认识她;她爱上我的时候,我才慢慢开始喜欢她;可当我爱上她的时候,她最终还是离开了……
坐在湖边,当我回过神的时候,安德森早就不在了,不知道自己到底发了多久的呆,我吃力的站起身,拖着僵硬的双腿慢慢向家走。
刚进家门,我愣了一下,随即冲坐在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