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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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衫-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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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傻充愣的傻到底,旭言的无可奈何模样,还是让云多有些不忍心,最后他还是买下了那件非常合身的莱卡加棉的衬衫,旭言这才算是有些微笑。

出了服装店,旭言不在勾着他的肩膀,也不再和他肩并肩地走,他们之间有了一个半米左右的距离。云多没办法,走在他身边,他没有经验怎么哄一个人开心,不知道拒绝了别人之后要怎么做,就只有默默地跟着他。

旭言没办法,还是找了一家特色菜馆,云多早上就没吃东西,早点吃午饭吧,他自己调试心情,可不能饿着云多。

吃饭的时候,云多还是不说话,虽然点了一桌子的好菜,旭言只是让他多吃一些,叫来两瓶啤酒,他慢慢地喝着。

“快吃啊,看我做什么。早上就没吃东西,不饿啊。清蒸鱼不错,多吃一点。”

旭言给他夹着菜,就算是心情压抑,他也含着微笑,温柔体贴的对着云多。

看着他的笑脸,云多越觉得他自己不是个东西。怎么可以伤害对他好的人?旭言对他多好,他心知肚明。

旭言让服务生拿来一个烟灰缸,熟练的点上了一根香烟,一边抽着,一边透过烟雾看着云多。云多就好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吃东西,偶尔抬眼看看他。那样子就好像是一只幼猫崽,淘气了挨打了,想讨好主人又不知道怎么办。

旭言笑了,就是喜欢这个男孩子,心动了,所以他要承担心动之后所有的事情,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就算是云多到最后没有选择他,也不是云多的错,是他自己做的不够好,这不能怪云多,是他自己的原因。

这就是,心动了是他自己的事情,失恋也是他自己的事情。

笑了一下,烟呛进咽喉,旭言咳嗽出来。

云多抬头看着他指尖的香烟,眉头皱起来。

旭言赶紧捻灭了香烟。

“我不知道你讨厌烟味,下次绝对不在你面前抽了。”

云多摇了一下头。

“南平也抽烟,他偷摸抽烟被南妈妈看见,南妈妈还揍了他一顿。你们抽的是同一个牌子的香烟。”

云多拿过烟盒,自己也拿了一只。学着旭言的姿势,微微侧头,靠近打火机,深吸一口,再缓缓吐出烟雾。

“云多,,,”

旭言皱着眉头,他不赞成云多抽烟,这个习惯不好,一旦沾染上了就不容易戒掉了。

云多咳嗽出来,咳得他脸都红了。旭言赶紧夺过香烟。

“逞强。受苦了吧,赶紧喝口水。”

云多吐了一下舌头,大口地喝下果汁,一张脸皱起来,旭言大笑出来,他能不能别这么可爱,看看那张脸,皱成包子了。

云多又拿起烟盒,旭言一把按住他的手。

“云多,别闹了。这些不适合你。”

云多抽出一根香烟,递到旭言嘴边,微微起身,他擦燃了打火机,亲自给旭言点烟。

下级给上级点烟,小辈给长辈点烟,给谁点烟在礼数上说,是一种讨好,一种恭敬。

旭言要拿过打火机,云多没必要觉得不好意思,接不接受他是云多的想法,这件事情不必愧疚,没必要道歉,也不必如此谦卑。

云多不躲不闪,就要给他点烟。旭言凑过去,深吸一口气,从来没有过的通体舒畅。

云多对他笑了,旭言攥紧了手,才没有抱住他。心爱的人亲手给他点烟,还对他笑,刚才纠结在心口的郁闷,被他这么一笑,什么都忘记了。

这么好的男孩子,怎么可能对他生气,怎么会和他保持距离。假以时日,他把自己的全部情爱都呈现给他看,把自己全部柔情蜜意都给他,千般的宠爱,万般的柔情,都给他,云多就会成为他的恋人了。

伸手摸了他的头发,不让自己喜形于色。

“吃饭吧啊,赶紧吃,下午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云多这才长出一口气,如果让他选的话,这个世上最不想伤害的就是旭言。他不想让他不高兴,有些温和微笑的旭言,才是他最熟悉的。

刚放下筷子,服务生就送来几碟甜点,都是南方口味的小点心。

“我们经理说多旭言先生的帮助,这顿饭已经记在经理的账上,这些点心希望您能喜欢。”

旭言点点头,有些冷淡疏离。

“去把你们经理叫来。”

云多有些疑惑的看看旭言,旭言一直对他都是很温柔的,突然间旭言冷淡着脸,他有些好奇。

“凉糕好吃吗?这些点心还对你口味?”

云多点点头。吃了一块紫米凉糕。

一个有些肥胖的男人搓着手站在旭言面前。

“旭言先生,你看,,,”

“下周三吧,我会到办事处去。你可以和我好好说一下你的计划。”

旭言靠在椅背上,云多真的有些吃惊了。刚才的旭言要说冷淡疏离的话,现在完全是一派大将之风的高傲,他大学不是没毕业嘛,哪来的这股子指点江山的大气磅礴,稳如山一样的沉稳气息,冷冷的傲气十足,有些像是古代君王的那种霸气。

肥胖男人非常高兴,不断地道谢。

他们出门的时候,经理还送来一瓶红酒,旭言看都没看。

“存着吧,下次有机会再过来品尝。”

云多这才汗颜,他对旭言了解的真的太少,根本就不知道他具体的事情。整天在一起相处得人,旭言对他了若指掌,就连他穿多大尺码的衣服都知道。可他似乎对旭言一无所知。

“他是谁?为什么对你毕恭毕敬的。”

“一个客户罢了。想让我帮他一下,一直拒绝他,没想到这家酒楼是他的。算了,饭菜口味还可以,就满足一下他吧。”

云多站住,死死的看着旭言。

“都说你有工作了,你到底是什么工作?”

旭言笑笑,搂住他的肩膀站在路边,看见一辆计程车,招手停住,把云多塞进车里。

“去穷途末路酒吧。”

云多更是搞不明白了,下午,去酒吧?那家酒吧会营业啊。他脑子有病吧。

“帮他们提供一些建议而已。也是打工的。只不过运气好,提前遇上了个合适自己的工作。你到了大四就该明白了,有个合适自己的自己还喜欢的工作,就和找命中注定的爱人一样难。不是专业不对口,就是待遇不好,或者是工作城市不好,种种原因,找工作总是很辛苦。比如爱人,合适你可以和你生活下去,你还喜欢,简直就和奇迹一样。寻寻觅觅的,有人穷其一生也找不到,有人执迷不悟以为爱上的就是最好的。其实,最爱的那个人不一定适合你,不一定能长相厮守,和你相伴一生的,才是最适合你的人。”

话中有话的看了他一眼。云多转开了眼睛。

自己低问自己,南平是他的最爱,可是,南平合适自己吗?木梓和南平在一起才那么美好,他忘不了在医院门口,他们拥抱在一起的画面,谁看都知道那个拥抱有多有爱,有多美好。木梓和南平,才最合适吧。

他呢,他和南平合适吗?想去北戴河,想去看海,想去旅行,想和小帅哥一起去啊。啊啊啊,好想去啊。可是毛爷爷不足啊。


 


衬衫 正文 第二十六章多面的两个人
章节字数:3068 更新时间:110725 23:10
第二十六章多面的两个人

旭言敲着穷途末路酒吧的门,云多左右张望,这里好像是酒吧一条街。旭言刚在在饭店还是一派贵公子的高贵优雅,怎么突然到了这种地方。不得不说,他对旭言了解的太少,少得几乎可怜。

门开了,一个长头发的男人叼着烟站在那。

“老大,你怎么才来啊。”

云多都快呆了,老大?这个流气的男人叫旭言老大?旭言怎看也不会和这种小混混之流混在一起吧,怎么还成了他们的老大?

“都到齐了吗?还在练习吧。”

旭言搂着云多的肩膀往里走,穿过昏暗的走廊,到了后边,豁然开朗一样,有一个百上平的大屋子,三四个人围着一堆乐器不知道在弄什么。

一看旭言来了,都招呼老大。

旭言脱了外套,他出门就穿了一件衬衫,这件衬衫是铁灰色的,白色衣领,白色袖口,贴身挺括,显出他非常完美的好身材。

旭言长得不错,这是云多刚发现的,他一直都是温和地笑着,一直注意着他的笑容,才会忽略他本身的优点。

他有个好身材,穿衣服也很有品位,虽然都是休闲的,牛仔裤之类的,可穿在他身上确实和大学生完全不同的味道。他气质沉稳,好像穿了牛仔裤衬衫,就是文质彬彬的学生,再套上一件西装,就是沉稳的社会人士。虽然大他几岁,可是,不得不承认,旭言的生活阅历,思想,头脑,都比他成熟的多。

他大概在旭言眼里,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孩子,旭言是一个成熟的男人。

“这是哪家的,长的怪招人的。”

长发男邪气的笑着,相比之下,云多的气质非常符合学生,干净清澈,涉世未深的模样。这些人身上有着社会气息,还是一股子堕落气息。

“他是我学弟,云多。云多,他们是我乐队的成员。”

旭言指了一下长发男。

“键盘手阿莫。”

旭言接着指下去,他一说谁,谁就会对云多招招手。

“鼓手小杰。贝斯手阿明。主唱奥夫。”

云多真的瞪大眼睛,被镇住了。一直知道他舞跳得好,没有想到,他还有自己的乐队。还如此正规。旭言到底有多少面,有多少他不知道的,他发现旭言就是一个宝藏一样,每靠近他一些,就会发现它与众不同的地方,而这些与众不同,和他完全不相符,根本就想不到的事情都会发生在他身上。

“旭言,你,你到底有多少身份,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

“多多,你不知道穷途末路是他的酒吧吧,这个家伙啊就是喜欢玩不一样的。因为想唱歌,想跳舞,就组建自己的乐队。因为乐队没有演出,其他酒吧不认可我们的实力,旭言干脆自己开了一间酒吧。”

阿莫抽着烟,递给旭言一根,旭言摆摆手,在云多面前,他不想抽。

云多几乎崇拜起旭言了。大学就业本就艰难,毕业等于失业,可他还是在校生,就有如此成绩,简直就是全体学生的偶像了。

旭言看着云多崇拜的眼神,有些好笑。

“我只是出钱,具体经营还是阿莫。”

“我看你一直心情压抑,我怕这些郁闷纠结在心里让你难受,你一发火就会摔砸东西,这虽然也是发泄的一种办法,可这点不好。如果你心情不好可以把这股郁闷转移到其他地方。”

旭言推着云多到了架子鼓边。

“架子鼓,你爱怎么砸怎么敲都行,不仅可以敲出音乐,还可以发泄火气呢。小杰,教一下云多,他可是今年的高考状元,脑子好用着呢,你耐心教几次,他就会了。”

小杰有些高傲,手里转着鼓槌,一只手能把鼓槌转出花来,上下翻飞,在指间跳跃,平头,眼睛上挑,似笑非笑的。

“玩一下,不喜欢我教你唱歌。”

拍了一下云多的肩头,跟着阿莫走,阿莫一边走一边抱怨,一个月都没来了,也不知道你忙什么,账目也不看看,你来了,就把所有的往来账好好算一下吧。

云多有些兴奋,他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乐器,他好像只有小时候接触过口琴,他一直觉得架子鼓是一首歌曲的灵魂,鼓点总是能挑着神经,不管是高昂的,还是激烈的,或者是欢快的,都能表现出来。其实乐器都是美妙的,不管哪一种乐器,他的存在就是一种美得见证。

小杰转着鼓槌。递给云多一双鼓槌。

“什么时候学会转鼓槌,你的手的灵活度也就练成了。”

云多看着他转,小杰放慢速度,先是从手背绕过,在经过每一根手指,再从小拇指道大拇指,再在手背翻滚一周,再抛起,接住,再继续转。

其实,转鼓槌就和上课时候转笔一样,一根圆珠笔在手指尖也是上下翻飞的,云多无聊的时候,也经常玩笔,他可以一边听课,一边转笔,还不掉下来。

虽然鼓槌要比圆珠笔长一些,可这不是很难,熟悉了十分钟,他已经能转起鼓槌,又熟悉了几次,虽然不如小杰那么熟练,可已经非常好了。对于一个从没有接触过架子鼓的人来说,他的手指灵活的叫人吃惊。

小杰似乎也来了兴趣,怪不得旭言说这个男孩子聪明,果然不一般。学习的很快。

“你看着,我敲一段西班牙斗牛舞曲,曲谱在我背包里,你看得懂吧。我示范一遍你就照着曲谱自己试试看,有不懂得地方,你问我。”

小杰敲了很短的一段,拿过曲谱,一个音节一个音节的教着,再给他鼓槌,让他感受一下,那里是大鼓,那里是二鼓,脚下要怎么配合。

云多一边看着曲谱一边尝试着敲了几遍,然后慢慢连贯起来,很短的一段曲目,小杰还在一边指点,稍有不对,马上指出来。

有两个小时左右,云多已经能不看曲谱就可以敲出这段曲目了。小杰脸上露出微笑,云多果然聪明,第一次接触,就能简单的敲出歌曲,他记得他那时候学,可是用了一个星期才练熟悉了一首曲子。

云多也很激动,很兴奋。他喜欢敲打出来的音乐,他喜欢鼓槌敲击在鼓上的感觉,他喜欢用敲击来表达自己的喜悦哀乐,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新奇的事情。

旭言可算是理顺了账目,也不知道阿莫是怎么弄得,一塌糊涂,他重新做了帐套才算是搞定了。

不放心云多,走到练习室一看,云朵已经坐在架子鼓边了。

小杰让他再来一遍,他不提示,也不给看曲谱,自己发挥。

云多深呼吸,他第一次驾驭架子鼓,第一次演奏,这首西班牙斗牛曲热情奔放,他要把这种欢快热烈的节奏敲出来。他要达到最完美。

鼓声响起,吃惊的变成了旭言。

旭言真的是瞪大了眼睛,就好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云多。

全心投入演奏架子鼓的云多,就好像是切换了第二个性格一样。

云多平时里挺安静的,也不是很多话,虽然有些别扭,很死心眼,但是他不是喳喳呼呼的人。总体来说,云多是一个温和的男孩子。

可看看现在演奏的云多,就好像是疯了一样,鼓点激烈高昂,西班牙斗牛曲的热情奔放完全显出来了,他身上的那种似火灼热也显现出来了。整个人完全融入到曲目中,他敲打着鼓,因为用力,他的头发随着他激烈的动作左右摇摆,甚至是上下摇摆,鼓槌上下翻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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