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迟疑,没有不确定,没有患得患失……他还什么可以失去的呢?
这世上有两种爱最折磨人,也最深刻,一种是求不得,一种是已失去。
但偏偏他的爱情将这两样给占全了。
白振羽右手十分熟练地拍开了一坛酒,举着坛子灌了下去,每当回忆时,他就变得更加空虚,肚子饱了,是不是心就可以少痛那么一点点?他的身体还很年轻,但却已经和那些年过古稀的老人一样,染上了回忆的恶习。
三年前,他就开始在江湖里游荡,像一个幽灵,要不是心中的那个执念,他或许已经死在了某个神不知鬼不觉的角落,也许是南疆的毒沼,也许是海外的孤岛,也许是高山的密林幽谷……或许,他起初只是仰慕那个人,但在这不断地追寻中才真正爱上那个人,铭心刻骨。
白无痕失踪了!就像是一团空气,没有任何征兆,顷刻间消散在空中,寻不到形迹,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千秋暂代了魔教教主的事务,但却执意不肯接任教主,一直等着那个人回来。许多人都怀疑是千秋害死了白无痕,打的是取而代之的主意,而此时的表现也只是惺惺作态。但白振羽却不这样认为,他曾经旁观过这两人的相处,那么亲切,那么信任,那么契合,若是千秋想要教主之位,他的哥哥一定会拱手相让!这样的两人怎么会因权力而决裂?
但是,三年!已经三年了!这三年,大哥你到底在哪里?又遭遇了什么?
振羽……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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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过十几坛酒,白振羽才觉得有几分麻木,麻木好!麻木了,就不痛了。
白振羽从怀里掏出几两银子扔在桌上,拿起灰色的斗篷披在身上,戴上厚厚的黑布斗笠,举步就要离开,在他踏出门口的那一刻,小酒店里的光线仿佛一下子暗了下去。
——君子如玉耀明堂,飘然而去惹流连。
老板娘并不明白这些道理,只凭着直觉舍不得他离开,她急急地奔了出去,“公子!这位公子!等一下!等等!”
白振羽停住脚步,纵使在江湖上漂泊了许久,凉薄淡漠了些,但自幼习得的教养根深蒂固,他对女子和弱者总是谨慎有礼的。
老板娘跑到白振羽面前,不敢抬头,这个往常像辣椒般泼辣的女人如今就像是化成了江南的柳絮,轻柔地说道:“公子可是第一次来此地?”
白无痕应了一声,他的举止和身形与此地人不同,这一点很容易就能辨析。
“那公子可是要进大戈壁?”老板娘抬起头,认真地问道,她的神情已经染上了些郑重。
白振羽沉默了片刻,许是被老板娘的认真感染,他如实地答道:“我要进戈壁去寻人。”
白振羽想起一月前千秋给他的传信,说是在商市里寻到了大哥的饰物,正是从大戈壁里流出来的。
“寻人?可有什么线索?”
白振羽初到此地,正两眼一抹黑,此时自是说不出什么。
这时,老板娘笑了,她知道她能留住这个男人了。
她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她自知配不上这人,但能多留他几天,已经让她十分满足。
在这种贫瘠的地方生活,这里的人骨子里懂得主动追求,同时也明白知足的道理。所以,这么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于此的人们的脸上才没被刻印上愁苦和绝望的痕迹。
小楼兰
黄沙漫卷,远观极为壮观,充满了雄浑而苍凉的美感,但置身于其中,那种美感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大戈壁就像是一个残忍而险恶的死神睥睨着,随手就可以收割一条生命。
在这里,任你修为通天,任你智计卓绝,也只是最渺小、最无力的蝼蚁一般。
白振羽坐在骆驼的驼峰间,紧紧地捂住领口和斗笠,在黄沙里艰难地行进着。
他心中充满了感恩,若不是老板娘叫住他,给他讲述了大戈壁的危险,保他进了滞留在当地的商队,恐怕他早已埋在这吃人的大戈壁里了。
烈日、黄沙、裸石,大戈壁比他想象的更加可怖。
但现在他只有一个人了,商队深入戈壁是为了钱财,而不是冒险,在走过五个绿洲,商队就要回转,即使他们留给了他一头骆驼和十人份的供给,但白振羽仍然对穿越大戈壁没什么信心。而现在他已经完全确认这一点,白振羽盯着手上简易的地图无奈着。
——他迷路了!
白振羽的水和食物还很充足,至少可供他在这戈壁里再行走一月,若是他往回走,能寻到绿洲的机会明显是更大的。他把地图塞进了胸口,“这东西现在可没用了。”他牵引着骆驼继续往前走,从他走进这戈壁的时候,不!从他三年前离开家的时候,他就没有回头路啦!
“好骆驼!”白振羽拍打着骆驼的驼峰苦笑,“人家都说‘老马识途’,我的生死可就交给你了。”说罢,就任由骆驼自行行走。
戈壁不比沙漠那般遍地黄沙,但也是寸草不生,甚至偶尔遇到胡杨红柳,也难以挖掘到水源。
白振羽心里满是愁苦,水源和粮食即将告罄,但他的周围仍然是千篇一律的黄土地,唯一让他有些安慰的是,沿着这个方向走,胡杨和红柳出现的机率越来越高,他或许可以期待,可以找到一片绿洲。
水袋已经干瘪,白振羽的唇角干裂,他已经两天滴水不沾了,只能趴在骆驼身上节省体力。
迷蒙中,他仿佛看见了绿洲,但已经分不清是真实还是海市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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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振羽醒来时,身处一个华丽典雅的蒙古包内,身下卧着如绸缎般柔滑的布料,地上铺着比草皮还柔软的毛皮,精致的妆台和桌椅,凌空的木架上镶嵌着夜明珠和金玉珠宝。饶是见多识广的白振羽,看到这些装饰都不由赏赞不已。
“你醒了?”如黄莺出谷一般优美动听的声音传来,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撩开门帘走了进来,她眯起如水般的美眸轻笑着,“比我预想地还早一些呢!”
“多谢姑娘相救。”白振羽连忙起身,这时,他才注意到这帐篷的陈设分明是女子的闺房。
女孩儿秀眉琼鼻,生的娇小玲珑,若不是打扮得充满西域风情,定会错认为江南的闺秀,她的眼睛尤其漂亮,竟是绿色的,泛着盈盈的水光。
“别客气!别客气!”女孩儿将手上托着的点心放在桌上,凑了过来,“我只是到附近去玩,看到你晕倒在戈壁里,顺手救的。”
白振羽摸了摸鼻子,女孩儿的话语天真无邪,倒显得他矫情了。
“原来嬷嬷想把你打发到普通帐篷里,可是……”女孩儿的眼睛瞪得圆圆的,“你这么漂亮,怎么能跟那些黑鬼住到一块儿。”
女孩儿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牵着白振羽到桌前,把他按在椅子上,笑道:“先吃点东西,等一下我领你去见爹爹和圣女姐姐,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
白振羽实在无奈,这女孩儿天真不知世事,虽极为可爱,但也让人哭笑不得,男人怎么能用‘漂亮’来形容?还好他不是坏人,否则她定会吃亏的。
白振羽没有特意套话,但等他用完餐,女孩儿已经把此地给交代得一清二楚。
这地方名为小楼兰,是古楼兰国王爷的属地,占据着很大的一块绿洲。这女孩的身份也了不得,正是那王爷的独生女儿,名为紫玲。她口中的圣女姐姐胧月是楼兰国的国师的弟子,来小楼兰传达楼兰王的旨意,因为风沙来袭,已在此滞留了半月之久。
出了帐篷,他才发现紫玲的描述丝毫没有夸张,这块绿洲的确十分宽广、繁荣,这里不只坐落着华美的蒙古包,也有精美的建筑,佛塔。想来这个蒙古包不过是紫玲平时游玩时的一处居所罢了,如此想来,他才松了一口气,虽不知西域讲不讲究男女之防,但按中原的规矩,这已是大大的不妥了。
帐外陈立着几个白衣金戈的卫士,国字脸,高大健硕,比他还要高出一头,就像巨人一般。
他们目不斜视地跟在紫玲后面,谨慎地隔开往来的居民。
紫玲拉着他快活的奔跑着,一路上指指点点,向他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一路上走走停停,却很快就到了绿洲中央的那座墙壁都镀了金箔的恢弘塔楼里。
进了大厅,白振羽才发现这小楼兰国比他想象的还要富有些,他甚至有一种回到了家的错觉,但不同于家中遍地都是银光,这里的金光能闪瞎任何一个贪财的人的眼睛。
但这些人中显然不包括白振羽,作为满汉全席、金银财宝堆里淌过来的世家公子,他最习以为常的便是这些珠宝财帛了。
大略地看了几眼殿内的陈设,白振羽便开始打量殿内的人物了。大殿里显然在举行宴会,两排小桌南北相对而立,桌上摆着牛羊美酒,众人皆席地而坐,高声笑唱,白振羽仔细打量,这些人中竟有不少中原人,观其呼吸吐纳,皆有不错的身手。
而正东的高台上摆着三个独立的桌案,一个金袍中年人坐在正中,相貌堂堂,威风凛凛,一身贵气。左侧的座位空着,应该是紫玲的位子,而右侧则端坐着一个妙龄女子,只能看清侧面,就已然足够动人,身姿窈窕端庄,一身白纱衣,就像是雪山上的莲花,清冷高洁。
那女子微微转过头来,待看清她的脸时,白振羽如遭雷击,再也移不开目光。
线索
紫玲把白振羽安排在最靠近高台的座位上,惹得众多宾客对他不满,但白振羽却没有任何心情和这些人交锋。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位胧月圣女,这才算是犯了众怒。
紫玲虽然十分美丽,但终究是青涩些,而那胧月的美丽,则足以令所有男人膜拜。
白振羽的眼睛有些湿润,甚至想要哭出来,“太像了。”
其实,若是仔细观看,胧月的五官与白振羽有六分相似,但男女气质差别甚巨,乍然一看,这六分相似有削减了三分,剩下的几分也就不足一顾了。但若将这女子与白无痕相比,就不同了。白无痕本就有几分肖母,五官柔和,当日扮成女装,甚至以假乱真,便可见其风华。
若说胧月与男装的白无痕相比只有五分相似,那么,与女装的白无痕的相似度就达到七、八分了。
胧月有些薄怒,冰冷的目光向白振羽刺去,心想:“当真是个登徒子,好生无礼。”但当她对上他的目光却怔住了。
那是怎样一双眼睛,热烈得如六月的骄阳,悲伤得如天山上的冰雪,纯洁得如圣湖的清泉,又深邃得如无星的夜空,仿佛要将她的目光、她的心、她的一切全部都吸进去一般。
她慌忙地移开目光,不敢再看他,她的面上浮现起浅浅的红晕,在如雪肌肤上格外鲜明。但只有她自己才明白,那不是心动,也不是羞涩,而是恐慌!在他的目光里,她险些迷失了自己,这对于一向心如止水的她来说,是多么地可怕。
白振羽也随之收回目光,他垂首轻叹:“那不是他,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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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似乎都已经恢复正常,但大殿上的众人却已然怒火中烧,要知道这些人对圣女都充满仰慕之心,但胧月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理不睬。可今日,一个来历不明的毛头小子竟让圣女脸红!?
一句阴阳怪气的挑衅传来:“小子!你有什么本事,竟坐在那里?报上名来!”
白振羽抬头望去,对面的一个中年男人阴狠地盯着他。
“是我让他坐在那儿的哩!”紫玲见有人为难白无痕,立刻跳出来帮忙。
那人嗤笑一声,斜着眼看向白振羽,拱手对紫玲道:“公主可不要被这小白脸给骗了,这种人多是些绣花枕头。”
紫玲涨红了脸,大叫道:“绣花枕头怎么了?我最喜欢绣花枕头了!不对!大哥哥一定很厉害!”
“厉害的绣花枕头!哈哈!!”殿内笑成一团。
小公主不会吵架,小脸红通通的,急得快要哭出来了。
白振羽并不在乎这些虚名,也不喜欢出风头,但此时却不得不开口了:“在下万寻,无名小卒。但若说本事,比起那被人追杀得只能龟缩在戈壁里、不敢露头的狂刀易千山,自是胜一筹的。”
“小子!大胆!”对面的那人正是曾在中原名噪一时的易千山,因得罪了留影剑燕西北而销声匿迹,此事正是他最大的疮疤。
白振羽笑得云淡风轻,面色如常地饮酒,仿佛未将对面的人放在眼里。
易千山怒极反笑,冷笑一声,从腰间抽出刀,道:“小子,拔剑!让老子看看你的身手是不是和你的嘴皮子一样厉害?”
白振羽毫不露怯,笑道:“既然要比划,若没有彩头,岂不无趣?”
易千山哈哈一笑,朗声道:“好!谁输了,便跪在地上学狗叫,再叫上三声爷爷,如何?”
白振羽摇摇头。
易千山鄙视道:“怎么?怕了?”
白振羽微勾嘴角,道:“无论如何,我也不想要一个狗孙子的。”
易千山瞪圆了眼,怒道:“你……”
楼兰王爷连忙打圆场,他本也想要试探这‘万寻’的底细,但却不想让两人真正结了仇,便道:“不如双方各出一件宝物做筹码,胜者得宝,败者失宝,如何?”
易千山瞪了白振羽一眼,冷笑一声,从怀里取出一块鹅卵石大小的青白色玉石,傲然道:“这便是玉石中最顶级的和田玉,若是赢了,你小子就发财了。”
白振羽的眼皮抬也不抬,撸上衣袖,露出一个镶着指甲大小纯白色玉石的银镯子,随意地扔到桌上。
易千山哈哈大笑:“小子,你也就这点儿家底了?”
白无痕冷冷一笑,并不答话。
却听楼兰王爷倒吸了一口气,呢喃着:“这……这……可是羊脂白玉的玉精?”
胧月淡淡地开口:“没错!这种色泽和纯度,无疑是和田玉中最珍贵的羊脂白玉的玉精,这种玉精百年不遇,便是米粒大小也价值连城,而且,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