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欢呼着向潇潜跑去,潇潜抬头看那如血苍穹,忽觉天色一暗,一张巨大的黑幕飘过来,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与此同时,秦朝古墓中深渊某个地方。
张东明像粽子一样被花斑狼蛛吐出的蛛丝给死死地缠绕起来,花斑狼蛛一连吃了几个人,肚子还有些饱,所以一时也不慌着吃掉张东明。它将锋利的獠牙插进张东明的体内,然后缓缓排出毒液。张东明只觉丹田里犹如火烧一般难受,浑身奇痒无比,仿佛有千万只蚂蚁正在一点一点地啃噬着他的血肉。他想大声呼喊,却又发不出任何时间,他只感觉自己的瞳孔在无限扩大,扩大,终于,眼睛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花斑狼蛛休息了片刻,觉得是应该吃掉张东明的时候了,于是它张开血盆大口就朝着张东明咬了下去。就在这个时候,花斑狼蛛的身上升腾起缕缕青烟,在缭绕的烟雾之中,那花斑狼蛛竟然莫名其妙地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一滩恶心的血水,就像被化尸水给融化掉了一样。
张东明有所不知,他这条小命在冥冥中是潇潜帮他给拣回来的。因为潇潜在结界里消灭了花斑狼蛛的真身,所以存在于真实世界的花斑狼蛛也就跟着灰飞湮灭了。
至于张东明,他到底是死还是活呢?
黑暗像一张看不见的网,而潇潜等人就像是网里的鱼儿,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众人感觉就像是过了好几个人世轮回,当众人从混沌状态里清醒过来的时候,众人赫然发现,大家又回到了冥殿之上。
整个冥殿沉浸在一片暗淡的幽蓝色光芒之中,沉寂而神秘。那幽蓝色的光芒不知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反正当众人睁开眼睛的时候,这幽蓝色的光芒就存在在这冥殿当中了。
众人揉了揉昏沉的脑袋,一个个有些疲惫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潇潜是最后一个睁开眼睛的人,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见众兄弟焦急的面容,耳畔听得众人不停地呼喊:“老大,快醒醒!老大快醒醒呀!”
潇潜心中一热,笑了笑道:“你们瞎嚷嚷什么,我还没有死呢!”
潇潜从地上坐起来,环顾四周,但见两旁依然耸立着十二根青石大柱,而地底墓室的暗道口也依然没有任何的改变。潇潜错愕地摸了摸脑袋,心中暗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刚才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幻觉吗?如果是幻觉的话,为什么这一切会如此地真实?如果不是幻觉的话,为什么还是身在这冥殿当中呢?难道是刚才冥殿里那黑暗的浓雾使我们产生了这奇妙的幻觉?哎呀!越想脑袋越疼!管它是不是幻觉,反正只要现在还活着,那不就好了吗?”想到这里,潇潜顺手一摸,一下便摸到了那把蚀月战刀,在触摸到刀把的一瞬间,蚀月八式清晰地出现在潇潜的脑海里,就像是烙印上去的一样,潇潜随手舞了舞战刀,暗自疑惑道:“难道我真的学会了蚀月八式不成?”
潇潜忽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摸了摸身上的衣服,发现还是越狱时穿着的冬衣,再转头的时候,发现失踪的向魁也和大家在一块。潇潜当下自嘲般地笑了笑,“衣服都还在身上,什么蒙恬,什么秦军,什么匈奴,什么大漠,看来都是一个奇妙而冗长的梦境啊!”
正自想着,就听王小五叫道:“老大,你们快来呀,这里有条通道!”
众人循声走去,只见在蒙恬雕像的正后方,原本光滑平整的青石墙壁上,此时裂开了一条锯齿般的口子,就像两只张开五指的手掌,隐隐有光亮从手掌后面透射进来。
潇潜大喜道:“外面有光亮,看来这里一定是出口了!”
众人一听有出口,想到立马就能从这漆黑诡异的古墓里走出去,不由得欢呼起来。
潇潜握紧战刀道:“我在前面开路,兄弟们挨个跟上!”
这条墓道有些潮湿,潇潜愈发肯定这就是通向外界的出口,因为只有和空气接触的地方,青石墓道才会如此潮湿。一路上还算顺畅,走了大概半个时辰,忽觉一股凉风扑面,众人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很久没嗅到这么清新的空气了。
拨开一丛枯草,潇潜从洞穴里探出头来,只见前面不远处是一条明晃晃的小溪,小溪两岸是茂密的树林,那条小溪就像是一条蜿蜒盘旋的银蛇。虽然是冬季,但是小溪却没有断流,依然潺潺流着,发出哗啦啦的声响。众人激动地从古墓里爬将出来,这才发现古墓的出口开在一个极其隐秘的山岩里,外面有参天古树将其遮掩,用肉眼很难看见那里有处洞穴。
潮湿的地面上依然堆积着许多雪花,众人沿着那小溪一直向前走去,有水流的地方就应该会有人家。
此时外面正是晨曦初露,迷雾像鬼魅般在树林里穿行,隐隐透着阳光的辉泽,有鸟儿在枝头啼叫,迎接新的一天。
走着走着,潇潜忽然问众人道:“你们在古墓里看见什么了?”
众人相互看了看,都沉默不语。
终于,过封开口道:“看见了一望无际的沙漠,还遇上了匈奴骑兵,甚至还看见了蒙恬和秦朝军队!”
众人纷纷点头,看来大家果然都经历了那一番惊心动魄的诡异事件。
潇潜点点头道:“你们觉得那是一场幻觉呢,还是真实存在的?”
众人棱了愣道:“也许是幻觉,但怎么都感觉是真实存在的!”
潇潜淡淡笑了笑道:“个中缘由我也无法解释,所以我们就权当是做了一场亦幻亦真的梦吧!”
正午时分,众人翻上一个山头,这里的山并不陡峭,海拔也不是很高,充其量只能称作是小山丘。
“老大,快看,山脚下有炊烟!”有兄弟叫了起来。
潇潜向山脚下看去,只见这是一座宁静详和的小村庄,一块块方形稻田沿着山腰分布,这种稻田又叫做梯田。冬雪静悄悄地覆盖着这座小村庄,此时正值中午,不少人家的屋顶都冒出袅袅炊烟。
潇潜的肚子咕噜叫了一声,他想起了农家的大米饭和咸腌菜,忍不住腹中一阵饥饿。潇潜对众兄弟道:“走吧,兄弟们,我的肚子饿极了!”说着,放开脚步向山下走去。
众人来到一个农家小院前面,过封问潇潜道:“老大,我们应该编个合适的理由!”
潇潜笑了笑道:“这个理会得!”说着将战刀收拾妥当,然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上前推开小院大门道:“请问有人在家吗?”
一个农妇拿着铁勺从猪圈里走了出来,“你是……”
潇潜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故意流露出一丝羞涩的表情道:“你好,大婶!我们是一支探险队,由于遇上风雪,我们在树林里迷了路,走了好些天才来到这里,你看你能给我们一点吃的吗?”
农妇将信将疑地看着潇潜,潇潜的表情十分诚恳,不像是在说谎。
潇潜赶紧道:“大婶,你放心吧!我们身上还有一些钱,你给我们弄点吃的,我们付钱给你,你看怎么样?”
钱这玩意儿走到哪里都是惹人喜爱的东西,农妇一听潇潜要付她饭钱,当下就堆起了笑脸,生怕这生意被别家给抢走了似的,赶紧将潇潜等人迎进家里,然后向里屋招呼道:“孩子他爹,咱家来客人了!”这农妇说得是当地方言,众人不是完全能够听懂。
不一会儿,一个瘦瘦高高的农家汉子从里屋走了出来,当他看见潇潜等人的时候,不由得呆了一呆,然后向他婆娘询问这是怎么回事。农妇对着那汉子叽哩咕噜说了一长串方言,估计是说潇潜等人是什么来历,然后到这里讨口饭什么什么的,最后大概是说到钱的问题上,那汉子看了看潇潜等人,潇潜生怕那汉子不相信,立即让熊天从盒子里拿出一张百元大钞拍在那汉子面前。那汉子的脸上立刻露出满意地笑容,然后赶紧吩咐他婆娘下厨做饭去了。
那汉子将众人迎进里屋,围着暖坑坐了下来,然后潇潜与那汉子唠嗑起来,因为他想知道,他和兄弟们这一路奔袭,到底跑到什么地方来了。
第三卷 亡命天涯 第十四章 暂避风头
这座小山村名叫屋脊村,是D市出了名的贫困村,村民的年均收入不过两三百块钱,所以当潇潜一出手是就一百块的时候,这对农村夫妇真是乐得连嘴都合不上,他们还以为上天给他们派送财童子来了。
潇潜道:“那这里距D市有多远?”
瘦高汉子想了想道:“大概有四五百公里!”
潇潜道:“这里通车吗?”
瘦高汉子摇摇头道:“要想去D市的话,只有先坐一天的牛拉车到镇上,镇上也没有客车,是那种拉货的货车,它可以把你们拉去D市!”
潇潜听得脑袋发晕,不过心中却有一丝窃喜,这地方如此偏远,想必很难有人会找到这里。想到这里,潇潜对那汉子道:“兄弟,我们兄弟连夜走了多日,已经是人困马翻,我们想在这里住在一段时间再去D市,你看可以吧?放心吧,我们会每天给你一百块作为报酬!”
那汉子一听这话,眼睛立马就睁大了,赶紧鸡啄米般地点头道:“没问题!没问题!你们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潇潜道:“不知你家有这么多的空房吗?”
“有!当然有!我去拾掇拾掇!”瘦高汉子蹦下暖炕,异常兴奋地收拾房间去了。
过封道:“老大,我们要在这里住下来吗?”
潇潜道:“这里地势偏远,谁也不会想到我们藏在这里,等过个十天半月我们再出去,这段时间,大家就在这里好好疗伤,养精蓄锐,等我们出去的时候,那可又是一番血雨腥风了!”
众人点了点头道:“一切听老大安排!”
“开饭啦!”农妇在外面叫喊。
潇潜摸了摸扁扁的肚子道:“好几天没吃过饱饭了,兄弟们,走吧,尝尝农家饭的味道!”
这一桌子的菜做得还算丰盛,有农村人自己做的石磨豆花,有熏得漆黑的腊肉,还有一些从地里刚摘回来的时令小菜。众人这几天都没有沾过米饭,一闻这菜香顿觉饥肠辘辘,一个个顾不上客气,狠命扒拉着碗里的米饭,风卷残云般地吃起来。这些人都是饿极了,连话也顾不上说,只听得吧嗒吧嗒咀嚼的声音。
这满满一桌子的饭菜,不到十分钟就被扫荡干净,农妇看得目瞪口呆,这些人怎么跟饿狼似的?
众人满足地打了个饱嗝,长长地舒了口气。
李魁道:“他奶奶的,这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了!”说着,还咂吧咂吧嘴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这个时候,瘦高汉子已经把房间收拾干净了,收拾了两间空屋子出来。瘦高汉子搓着手不好意思道:“各位,不好意思,我家没有那么多床,只好委屈你们打地铺了!不过你们放心,我都给你们铺上了厚厚的稻草,暖和的很呢!”
潇潜微微一笑道:“不要紧的,只要有睡的地方就行,劳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你们就是在这里住在一年半载的也不麻烦!”瘦高汉子憨厚地笑着。
潇潜道:“好吧,这么多天我们也累了,我们睡醒了自然会叫你们!”
“好的!好的!”瘦高汉子乐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连日来的奔波令潇潜等人万分疲惫,一倒在炕上就睡着了,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一直睡到第二天日落西山,众人这才从沉睡状态中苏醒,一个接一个地伸着懒腰,“真他娘的舒服!”
推开房门,遥望远山,夕阳给起伏的山峦披上朦胧的纱衣,白云如丝带般缠绕在群山之间,这一切是那么的静谧与安详。
潇潜心想:“要是哪一天江湖没有了纷争,和兄弟们,和自己爱的人,一起找个这样宁静清新的地方,好好过一辈子,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时间过得飞快,一晃就过去了一个多月,众人每日里勤练功夫,身体已经养得十分精神,就连冷刀的伤也痊愈了。
这天清晨,潇潜向这对农家夫妇告别,这些日子的相处,潇潜知道了这对夫妇的名字,男的叫做木柱,女的叫做芙蓉。
潇潜对木柱道:“木柱兄,这些日子承蒙你们的照顾,我和我的兄弟们对此感激不尽,这里有五千块钱,你们收下吧!”说着,便让熊天从盒子里取出五十张百元大钞递给木柱。
木柱一看那钱就呆住了,一双眼睛差点没掉出来,五千块足足是他们十年还要多的收入呀。芙蓉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激动地半晌说不出话来。
“怎么?是不是有些少了?”潇潜问。潇潜知道,要是在城市里,这二十个人吃吃喝喝一个月,开支起码是上万元,但是这笔钱现在却是他们的命根子,一般不能轻易使用,而且五千块钱对于木柱他们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天文数字了。
木柱双手颤抖着接过钱,“不……不是……我是觉得……太多了……太多了……”
看着木柱那风霜刻画的脸,有着与其年龄不相符合的苍老,潇潜忽然感觉有些心酸。区区五千块,只是自己读大学时候一个学期的学费而已,但是在这里,却是这对农民夫妇十年的收入!十年的收入呀,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同在湛蓝的天空下面,为什么每个人的境遇会有这么大的不同呢?
木柱家来了贵客的事情早就传遍了整个小村庄,其他家里都在叹息,为什么自家没有那么好的运气迎来这批有钱的客人呢?当潇潜他们开出每辆牛车一百块的价格送他们去镇上的时候,木柱家门口迅速聚集了十多辆牛车,人人都想挣这笔对他们来说相当不菲的收入。
屋脊村没有通车,进出都用牛车,所以村里的牛车特别多。潇潜挑了五个精壮的汉子,包了五辆牛车,二十一个人分乘五辆牛车向着镇上缓缓驶去。
临走的时候,木柱两口子那可是依依不舍呀,塞给潇潜等人一人几块软耙,让他们路上饿了的时候吃。
牛车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颠簸,两旁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山峦,一层又一层,如同波浪般的屏障,将这个小山村闭塞在这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白色的雪花并没有完全覆盖起伏的青山,仰望宁静的天空,潇潜忽然感到人生就像是一场梦,谁也不知道这个梦会怎样的延续。一年前,他是天之骄子,半年前,他是服刑的犯人,而现在,他是越狱重犯,以后呢?不知道。掌心的纹路交叉着蔓延,一直到看不见的终点。
潇潜捏紧拳头,默默地想:“以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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