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大叔~我去找你玩啊~”这屁孩子,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庄麒对着手机吼道,
“玩你个头,以后没有你哥的陪同不要来找我!”
“切,重色轻友,你就这么想见到我哥?”
“对,把你放在他眼皮子底下我还能活的久一点。就因为你,上次去趟医院都差点让他给切了。”
庄麒恨恨的挂了电话,心理不由又是一阵堵,上次谢臣威胁他的事还历历在目。决定以后的座右铭都改成,谨慎珍爱生命远离谢师兄妹。
话说庄麒今天迎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不是生意上的,也不是熟人,是上次救的那个孕妇林萍家的孩儿他爹,程前锦。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一个人,稳重中带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城府。庄麒曾经好奇过林萍丈夫的身份但却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人,说起来他在黑道上白手起家的事也算是个传奇。但比起他的生意他的势力更有名的是他的道义。不是对别人正是对他老婆林萍。林萍是农村姑娘,当年嫁给一文不名的程前锦,为了帮助他可以说是砸锅卖铁甚至卖血都不过分。程前锦发达以后他老婆林萍的的位置始终无人能动摇。庄麒对这人最大的好感就是冲他的知恩图报。别说是从农村带来的媳妇了,现在有人能连娘老子都不要的,能做到知恩图报的人并不多。
程前锦很客气的跟他道谢请他吃饭。庄麒当然很
乐意发展这个人脉没有推辞就去了。有时候吃饭不过是一个仪式,像是成立某一个联盟的仪式或者同一阵营里心照不宣的约定。庄麒并不是不分轻重的人,和程前锦意思意思把话点到了就结束了这场饭局,以结果来说双方的印象都很不错。
夏季的夜风有着恰到好处的清爽和温柔,庄麒刚刚喝的并不多,车窗开着小风一吹不禁觉得十分惬意,干脆在附近的超市门前停下了。进去买了瓶罐装的咖啡,庄麒没有急着走而是靠着车慢悠悠的点了根烟。他现在觉得很清醒反而不急着回家。怎么说也有点人到中年的意思,在这种午夜回梦应酬过后又没有美色在怀的时候庄总偶尔也会安静的感慨一下人生。看着空荡荡的夜色和寂静的路灯,在暧昧的黑暗的包围下有种洗去浮华后的轻松和疲倦。黑暗让人觉得既舒适又安全,空旷安静的街道让人觉得孤单又自由。庄麒觉得自己似乎什么都有了,金钱,房子,女人,只要有钱后两者要多少有多少。但又似乎什么都没有,老爸走的早,老妈也去世十来年了。他的房子甭管多大里面现在也是一片漆黑连个喘气的都没有。固定流程一样每天回家掏钥匙,开门,站在一片漆黑的门口开灯,刺眼过后是一片熟悉的空旷。打开电视里面嘻嘻哈哈的傻逼有时候让他觉得很吵,关上又实在太静。虽然无聊,但有时候觉得有应酬也不错,起码有人可以面对面的胡扯。烟雾缱绻升起,缭绕着一闪一闪的火红,模糊了有点清冷的夜色。微凉的夜风抚过,凉意渗进衣服贴上皮肤带起有点刺激的颤栗。
怎么样也说得上是良辰美景的时候,偏偏有人煞风景。
听到一边花坛后面疑似人类呕吐声的时候庄麒不禁郁闷。把烟头扔到地上踩灭,听着这哥们似乎有停止的趋势反身从车里拿了瓶水。灯光有点昏暗的模糊,庄麒绕到花坛后面看见一个有点狼狈的男人正坐在花坛边上,一只手撑在一边另一只手有点费力的解自己的外套。这哥们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看的出来身材不错腿很长,穿衣品味也不错,如果没有沾到恶心巴拉的污渍的话。
终于把外套脱下来甩在一边,男人有点不稳的伸手拨了拨凌乱的挡在额前的头发。庄麒两步迈了过去把矿泉水递给他。走近看的话,轮廓有点熟。庄总插着腰在旁边看男人缓慢的撑着膝盖站起来喝水漱了口,有点纠结的摸了摸下巴。
“谢大夫,你怎么在这啊?”
☆、第 十三 章
十三
谢臣缓慢的侧过头打量了他一眼,从他的眼神来看神智还算清醒,估计喝的酒吐出去了的原因。
“喝多了。”谢臣慢慢的说,把空瓶子扔到一边的垃圾箱里,也没管那件脏了的外套径直晃悠悠的往前走。
“你去哪,我送你吧。”庄麒抬腿跟上去,心想为什么苍天要给自己这么个机会管闲事,这遇见了咱还不好不管。谢臣走的不快倒是不容易弄丢,但晃晃悠悠锲而不舍的不断前进就很伤脑筋了。庄麒忍不住拉了他两把,越走离车越远啊乖乖一会咱们咋回去啊?可是喝多的人力气尤其大,庄麒一扯他他就使劲挣扎,平时没有表情的冰山脸一副要和人拼命的架势。醉的通红的眼睛恨恨的瞪着庄麒,极黑的眼珠里好像烧着黑色的火焰一样。
庄麒第一次见到这样的谢臣,头发凌乱,眼眶发红,只穿着皱巴巴的白衬衫。表情有种压抑着痛苦的狼狈。像是隐含愤怒又像在掩饰脆弱。
“到底怎么啦?”
见谢臣无视他继续往前走,庄麒上前死死箍住他,也不管他挣扎反抗,硬是往车的方向拖过去。短短一段路两人纠缠的难解难分气喘吁吁精疲力尽。
终于把人塞进车里,庄麒按下一拳把他打趴下的想法,压住心中愤怒的小火苗粗声粗气的说“走吧,我送你回家。”不怪他来气,现在他的狼狈程度肯定和谢臣不相上下。不过谢大夫显然是不识好歹的典范,摆明了不合作的态度。“不回。”说完动手开车门,“我现在是清醒的,你把我放这就行。”庄麒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使劲一踩油门。
伴着飞驰的夜色耳边是呼呼的风声,副驾驶上的哥们不再挣扎后世界清静不少。没往家的方向走,庄麒看了眼油表开上高速公路。他不知道谢大夫是失意了失恋了还是失身了需要借酒消愁愁更愁,人这一辈子如果真有过不去的坎那一定是想得不够开。清新冰冷的风似乎把刚刚的烦躁都吹开了,清冷的空气吸进肺里一片爽快,庄麒把车速提的更高。夏天的夜退去白天的燥热有点些微的凉意。在车急速行驶而谢臣只穿了一件衬衫的情况下已经开始觉得冷。庄麒看了一眼副驾驶上脸色苍白的男人嘴角挑起一个不怀好意的笑,让你小子折腾,不听话是吧?冻死你。
车继续前行,当谢臣都有些冻木了的时候突然停下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已经顺着盘山路来到了山顶。已经凌晨三点多钟,周围虽然黑但已经看得清,放眼望去天地苍茫一片连个鬼火都没有。真正的空旷无人,一瞬间庄麒觉得他就是在这里杀人弃尸都不会有人发现。
“来这干
什么?”谢大夫终于肯合作开口说话了。
“看日出。”庄麒理所当然的道,“你不是有不顺心的事嘛,看看日出,新的一天新的开始是不?该忘得喝点酒就忘了吧。”其实要他说什么看日出都是扯淡,这里风景绝佳明明是野合的好地方。可惜自己还没机会带干女儿来野合反而先是来看什么狗屁的日出。这地方他也是头一次来,当初就听干女儿说什么有机会要来看日出多么多么浪漫多么多么有意义,总之什么人生中的苦逼都能通过看日出排遣,所以谢臣耍酒疯说不回家庄麒就干脆把他弄这来了。也算是故意想整他一下,但看他冻的苍白的像个僵尸似的还是从后面找出一卷毛毯扔给他。让庄总很意外的是前半夜喝的够呛后半夜冻的够呛的谢大夫裹着毯子真就开始一动不动的盯着天边等着看日出了。突然听话了反而让人有点毛骨悚然。
庄麒把背倚往后靠让自己能尽量伸展,找了个舒服点的姿势就躺着不动了。从他的角度能看到谢臣专注的看着前方,漆黑的眼珠在青灰的夜色里也有淡淡的反光,像小孩。天真倔强又执拗的,纯粹的黑色。人总是受过伤,成长,然后渐渐变得淡然而洒脱。他倒不觉得谢臣不够成熟洒脱,只是人都有迷惑的时候吧。
低沉的声音轻轻的散在静谧的夜色里,似乎震动着空气泛起一层层的涟漪。
“如果有什么事是你觉得解决不了的,就试着想想三年后,那时候你还会不会介意这件事。”不太长安慰人,短短一句话让庄麒讲的有点磕巴,甚至这句话还是他在陪谁听什么演讲时听别人说的。不过能解决问题才是硬道理,能安慰人就是好名言。过了一会见对方一直没反应,庄麒还想再搬出几条名言来,却突然听到谢臣沉闷的声音。
“不是每个人都有三年后的。”似乎觉得冷,谢臣把腿收起来放在椅子上,看起来已经彻底清醒了。
“今天做了一个手术,女孩,十六,胃癌。做手术之前她妈跪下求我救她。”谢臣抬手按住眼睛,见的太多生离死别他以为自己已经习惯。可是不行,每一个,每一次,都是一次新的折磨。数量的积累不会让人麻木只会让伤口越来越深。他记得女孩的同学在医院楼下用蜡烛摆的爱心图案,记得他们真心许的愿,他们约定病好后去爬山和野餐。他记得她父亲身上褪色的外套和手上的老茧,她不到四十的母亲跪下时头上都是白发。
他看到手术台前的自己,看到血和女孩苍白的脸。
他看到自己在外婆床前,握着她枯瘦如同枯枝的手。
他用尽最大的努力却依旧无法挽留。他知道很多人的心
脏也随着病床一起变得空白一片。
庄麒静默着,无话可说。无法教导别人如何面对别离,因为只能忍耐,只能任凭它失去无法挽回。他静默的看着男人挡住眼睛的手,他的手修长,指节因用力而苍白,拿刀的时候非常稳。他的手曾用力的拉住每一个病人,想要挽留,用尽全力。苍白的指节紧紧的抓住,想要把他们留在这个世界。
如果我是病人,如果是我躺在手术台上,我一定不会觉得冷。整个过程都不会觉得冷。因为至始至终你都在用力的拉着我。如果那时候意识还存在,最后的记忆一定是你手心的热度。
如果面对死亡,一定是你陪我走到最后的最后。直到我先离开。
难过什么呢,傻孩子,如果我是病人一定会觉得满足。尽管不得不离开,尽管不舍,但没有恐惧。
庄麒伸出手把谢臣连同毯子拉到怀里,伸手摸着他的头发。
“他们不肯留下来的话,可能是要去见另一个世界的亲人吧。”
死亡只是暂时的,终有一天大家要在地底再次相聚。所以活着的时候要珍惜,要开心,要勇敢要洒脱。。。
庄麒睁开眼的时候天已蒙蒙亮,看来他只稍微眯了一小会,天和大地已经分的清楚,天边从青灰渐渐变成沉淀的灰白。酝酿着破土而出的光芒渐渐点亮,一条暗红色的细线缓缓的显现。没有什么磅礴张扬的气势,反而有点娴静似的温柔优雅,轻巧的,不急不缓,自然的像生命破土而出的过程,谦虚又骄傲。从一线变成一瓣然后变得饱满,完整,光芒万丈。
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凉爽的空气吸进肺里,苍茫的景色终于拂去昨夜的难过,好像只是做了一个悲伤的梦。思绪和感觉渐渐回到身体,生活还在继续。
在山上过了一夜的感觉有点沧桑。庄麒打着处理完急用文件就早退的主意顶着一双熊猫眼指示小蜜泡了杯浓茶。谢臣比较惨,先是喝了酒后又穿衬衫吹了半夜的凉风回到家就感冒了。人都有脆弱的时候,难过的情绪总是猝不及防的出现,就像生病的时候总会非常想家。但过去后就好了,被封存好埋藏在心的某一个角落,自主性的暂时遗忘。这么多年谢臣已经习惯自己处理一切,习惯独自面对和接受发生的一切。就像接受小时候父母发生意外离世,外婆得了癌症,做了医生也没能挽救自己最亲的人。有些事不必说,因为无法解决,也没有出口。他习惯静静的接受,继续往前走,偶尔会回头但不能停留。当难过积攒在一起的时候,就借酒消愁。
原来人不是越长大越坚强,而是越来越软弱。因为
好多人离开让我们渐渐懂得什么是寂寞。因为离开别人让而懂得什么叫孤单。
谢臣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头有点晕,谢尧带来的粥就放在床边的柜子上。不想吃,懒得动。他把自己蜷起来用被子紧紧卷住,渴望有人的温暖能把周围的空虚填满。
☆、第 十四 章
十四
庄麒最近心情不太好,霉运好像还是没有要走的样子。是的,霉运,想他一个正值壮年注意保养心情舒畅劳逸结合的纯爷们,居然会腰疼。昨天只是有点酸,今天居然嗖嗖的冒着冷风还伴随着刺痛。
“庄总,您怎么了?”小蜜看着庄麒一脸郁闷的表情关心体贴道。
“没什么,最近有点累,你给我捏捏吧。”说完把西装外套脱了搭在椅子上然后往沙发上一趴,对小蜜指挥道,“腰。”心理还美滋滋的想,这才是人生啊,当初为啥要找女秘书?为的就是这啊!虽然现在小蜜已经越来越像一个秘书而不是小秘了,在朱寒的培养下走向了新的领域。但这种时候庄麒还是很满意自己当初的选择,但他没想到自己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小蜜的芊芊玉手刚往他腰上一按,庄总就一声嚎叫从沙发上滚下去了。
“庄总!”小蜜赶紧去扶他。庄麒哆哆嗦嗦的撑着膝盖站起来一手扶着腰虚弱状内牛满面,“你按的地方不对!”本来还没这么疼的,这才按了一下庄麒觉得跟在骨头缝儿里扎了一针似的,骨髓都一阵抽搐。
小蜜显然也从庄麒颤抖的声音中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小心翼翼道,“要不我送你去医院吧?”
“我自己去。”拍开扶着自己的魔抓,虽然小蜜现在已经不涂红色指甲了也走了清纯风,但她刚刚对庄麒,的腰,造成的打击仍是致命的。看着庄麒一手扶着腰缓慢的走进电梯的背影,小蜜觉得分外愧疚。
坐上车庄麒突然想到前几天谢臣还说过让他去复查,复查?这绝对是诅咒!你们医院就是欢迎我是吧?!咬牙切齿的把车开到清和医院,刚走进大厅,或者说刚一手扶着腰缓慢而艰难的走进大厅,庄麒就后悔了。太冲动了,不应该来这儿啊!
遍地都是熟人。。。
“咦?庄先生?”清亮的声音在身后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