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好一会儿,笔仙才提笔写到:“算到了,但不能说……”
这话看得我一阵不满,刚要发作,笔仙面前的玻璃酒杯突然飞起来,朝我晃了晃,我看到酒杯下面不知何时刻出了几个苍蝇头大小的字,心里便有了底,朝众人使个眼色,继续喝酒吃肉,听笔仙敲架子鼓。
一顿涮羊肉从半夜吃到天亮,笔仙这才心满意足的离开,杜非拿起笔仙用过的酒杯,倒过来看丫留在杯底的字儿,我在一旁撇嘴:“这帮老东西,就爱干这种自欺欺人的事儿,脱裤子放屁……写得什么?”
“蒂里杰米尔山?”杜非念道。
“呃,这地方是在地球上吗?”
……
不管怎么说算是查到位置了,杜非立刻打电话给凌未墨,把她叫来告诉她这个消息。
“蒂里杰米尔山!你是说我爸就在那!?”凌未墨一听就激动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你就别管了,反正准没错!”杜非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估计他也不好意思说是请笔仙算出来的。
“那我们准备准备,下午就出发。”凌未墨高兴道。
我问:“你知道那个蒂什么山在哪儿?”
“在阿富汗啊,”凌未墨惊诧道:“你不知道?”
“我上哪儿知道去?地理考试又不考,这题超纲了!”我叫道。
凌未墨把手机举到我面前,鄙夷道:“那你难道也不会用搜索引擎吗?”
第八十三章混乱之地
凌未墨去打点我们前往蒂里杰米尔山的各项事宜,我们则打着哈欠回家睡觉。
对我这种不知护照为何物的土鳖而言,能出国一趟原本是值得高兴的事儿,但一想到去的是打仗像加班一样频繁的阿富汗,就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贫瘠、荒凉、战乱、满目疮痍……不是我故意诋毁睦邻友好的邦交国,而是那里着实不是什么去了之后值得回来向人吹嘘的好去处,你说伊甸园的势力遍及全球,几乎没有他们的触角延伸不到的地方,建个监狱怎么就不能选个风景秀丽的好地方呢?这样我们一边救人一边赏景,既回归了自我又陶冶了性情,再拍几张照片往空间里一贴,小资情调的血色浪漫多么令人神往……
我正准备趁动身前好好睡一觉,突然听到电话响,拿起来一看是赵奕希,赶紧接听,电话那头传来她愤怒的声音:“叶凯你想死?去救人敢不告诉我?”
我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肯定又是张博赵瑾这俩小子为了讨好以栗子监护人自居的赵奕希,投其所好把我给卖了,就跟上次举报我在酒吧搭讪女顾客一样(关于这个故事,由于跟本书故事主线毫无关联,在此就不加赘述了,有兴趣的读者请自行想象),这两个叛徒!
不过我可不打算让赵奕希去,毕竟这次是要摸到敌人老巢救人,去的还是兵荒马乱的地方,谁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说不定就回不来了,赵奕希跟这件事没有关系没必要非跟着我们冒险,更何况我们原本商量的是我们四个先打头阵去探探虚实,有机会就动手,没机会调头就走,安全性要高得多,但如果赵奕希去了的话,以她的倔强性格和旺盛的正义感,以及当刑警培养出的职业习惯,不把人救出来她是不会甘心的,我怕到时候救不出人凌未墨没怪我赵奕希先把我给恨上了。
不管怎么说得先稳住这姑奶奶,于是我胡乱找理由搪塞:“那个,你不是要上班吗?”
“可以请假。”
“你不是刚休完伤病假吗,你们苏队怎么可能准你假?”我劝道:“国内的犯罪分子还没一网打尽呢,国外的你就先别管了……”
“我能不管吗?我跟墨墨(凌未墨)什么交情?那是姐们儿!”
我大寒,她俩一共见过几次面啊,咋就感情突飞猛进了,这分明是为了凑热闹胡乱找理由。
赵奕希继续道:“而且我也能请下假来,实在不行我就说我要结婚,请半个月婚假……要不你也用这个理由?这样不容易被人戳穿。”
我义正言辞道:“胡闹!但要是先把证儿领了也不是不能商量……”
“滚!”
最后,我的强硬态度令赵奕希妥协退让,答应绝对不用这种荒唐理由请假,当然,我也为此做出了小小的让步,远征阿富汗的名单再添加她和栗子两人,于是皆大欢喜,大家对这个结果都很满意。
凌未墨的动作很快,当天下午就搞定了去阿富汗的路线,我们草草收拾一下,将酒吧托付给张博赵瑾等人便立刻出发。
我本想叫上陈四海给我们压阵的,但老东西说我们得学着独挡一面,总依靠老人们带着自己永远也不能成长——说了这么多大道理,老家伙不就是懒得去阿富汗吃苦受累吗?要是我们去马尔代夫救人你看丫去不去。
一路上有凌未墨安排,自然是顺利的很,先坐国际航班到俄罗斯,然后换乘小型私人飞机直飞阿富汗的喀布尔,抵达喀布尔时早已有人给我们准备好一辆军用悍马,开着车沿山路一路向南跑了一天一夜,仅用了三天时间,我们就抵达了阿富汗南部山区一个叫扎卡的小镇。
这里是我们此行的第一个目的地,凌未墨说要先在这里打探一下蒂里杰米尔山附近的情况才能进山,另外,她还雇佣了一支佣兵小队协助我们,也要在这里等他们来汇合。
一进入小镇,我们就感觉到这里的气氛很不对头,大白天街上几乎没有行人,却有一双双警惕惊恐的眼睛从每一道门缝的后面注视着我们,修补过一次又一次的破旧房屋上随处可见的弹孔和爆炸痕迹令这里显得更加荒凉,地面上干涸的血迹显然被人打扫过,但依然掩盖不住杀戮和硝烟的刺鼻气味儿……
“这里又打仗了。”凌未墨对这样的情景早已经见怪不怪,跟我们解释道:“这里靠近阿富汗和巴勒斯坦的边境,历来是阿富汗地区武装冲突最频繁的地带,无论是阿富汗政府还是当地驻扎的美军都弹压不住,只能放任,一来二去这里成为了混乱之地,彻底失去外界的关注,连国际新闻都懒得报道这里打仗的消息。”
我们虽然已经到达阿富汗一天,亲眼看到了长达十几年的动荡和战争对这个国家所造成的破坏和凋敝,但远没有在这里看到的惨烈,葫芦娃忍不住开口问道:“这里为什么会这么多战争?”
凌未墨一耸肩膀:“打打停停十几年,这里的四方势力,政府军、反抗军、游击队、美军驻扎部队之间积怨极深,任意两方挑出来都有上百个理由开战,开战之后其他势力要么受到波及被动参战要么主动入局浑水摸鱼,战争自然就停不下来。”
听到这里我们都沉默了,以前我们所了解的战争,总是在无数人的修饰下被描绘成英雄辈出、热血激昂的传奇史诗,我们庆贺一次又一次伟大胜利,讨论一场又一场的经典战役,崇拜一个又一个的战争英雄,却偏偏忽略了战争丑陋与残忍的本质,那些被胜利的万丈光茫所掩盖,毫不起眼无人关注的伤亡损失,只有在亲眼看到的时候才能知道那有多痛苦。
我们虽然感慨,但对此也是毫无办法,毕竟战争根本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联合国都束手无策的麻烦我实在想不出凭我们这些稍微有点异于常人的妖孽能有什么办法解决,只好闷着头开车向前走。
第八十四章酒馆
凌未墨告诉我,这个已经动荡十几年的地方虽然秩序崩溃混乱不堪,但却给佣兵业带来了空前的繁荣,每天有数不清的佣兵在这里来来往往,执行任务交易情报,尤其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小镇,正是阿富汗南部最大的佣兵集散地,我们想要打听蒂里杰米尔山周边的情况,这里是最佳选择。
我们把车开到路边停下,下车跟着凌未墨钻进一条满是垃圾和破烂的土巷,我一边走一边问:“这是去哪儿?”
“酒馆,”凌未墨答道,“我雇的人正在那里等我们。”
“那我们为什么要打扮的跟阿拉伯人似的?”现在我们每个人都穿着宽大的袍子,用黑色头巾把自己的脸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这种打扮令杜非很不适应,皱着眉头向凌未墨抱怨。
“你是不知道你们现在多值钱,”凌未墨把手机递给我们,手机屏幕上是一张杜非叼着烟卷笑得像强奸犯一样的照片,旁边还表明了他的身高、体重、外形特征以及悬赏金额——这是一张通缉令!
“这就是伊甸园对你们发布的悬赏,几乎每个佣兵手里都有你们的资料,在国内的时候没有多少佣兵能接触到你们,自然不用顾忌,但在这里让人看到你们,只怕我们会立刻成为众矢之的。”
我深有同感的点点头,看到通缉令上面标的那带一大串零的赏金金额连我都忍不住想拿着杜非的脑袋去领赏,要是让这里那些如狼似虎刀口舔血的佣兵看见我们架着四颗金灿灿的脑袋招摇过市的话,还不得立刻扑上来抢人头?
我在为我们的安全操心,杜非这厮却没心没肺的打量着通缉令上自己的照片:“照得真不错,原来哥们儿抓拍比摆拍上镜!对了我得看看我们四个里面谁悬赏最高……”
杜非拿着凌未墨手机翻找起来,对这种无聊的攀比心态我真的是无话可说,刚想斥责两句,凌未墨朝前面的招牌一指,“我们到了。”
我们面前是一家破破烂烂的小二楼,招牌歪斜到一旁,窗户玻璃碎了用木条封住,两扇门板还掉了一块,要不是能听到里面传来音乐和喧闹声,任谁能想到这破房子会是酒馆?我终于找到比我们还不敬业的酒吧从业人员了……
推开门进去,灰尘和烟味差点把我们呛死,无数粗豪汉子聚集在这狭小的酒吧里,喝酒打牌吆五喝六好不热闹,浓妆艳抹的女服务员端着盘子在人群缝隙里挤来挤去,一边浪笑着推开毛手毛脚的臭男人一边寻找着愿意花钱买服务的金主,谈妥了价钱就勾肩搭背的往后面的小黑屋走,临走时还不忘朝刚进屋的我们抛个媚眼,吓得葫芦娃这纯情小处男刺溜一声就躲到克里丝身后去了,杜非指着消失在小黑屋里的两人说道:“看吧,要是早听我的在咱们酒吧里栽根钢管,咱们的生意绝对不比这里差。”
我们一群蒙面人走进酒吧,竟然没有引起这些佣兵的注意,只是扫我们一眼就继续忙自己的事儿去了,凌未墨解释说这里经常有不愿意暴露身份的人来这里,所以大家对蒙面人都是见怪不怪,在这里只要不找麻烦一般不会出问题。
一路小心翼翼的挤到酒馆柜台那儿,凌未墨低声跟那个无精打采的酒保说了两句,酒保点点头,示意凌未墨上二楼,凌未墨让我在下面等,自己独自一人爬上了楼梯。
我四下张望,想叫点儿东西喝但一看这里那脏兮兮的杯子就打消了念头,正无聊时突然听到身后当啷一声巨响,好像有人把桌子掀了,我赶紧回头,看见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正揪着葫芦娃长袍的领子,朝葫芦娃咬牙切齿叽哩哇啦的怒吼着什么,葫芦娃从头巾里露出的两只眼睛则显得很茫然,可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可能是听不懂对方那不知是哪国的鸟语。
“打架了!我们去帮忙!”站我旁边的赵奕希欢呼一声就要上去动手,被我一把拉住,示意她稍安勿躁之后,我低声询问克里丝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刚才,满面红潮的服务员从小黑屋里出来,一眼就看见被自己一个媚眼吓跑的葫芦娃,这样的雏儿在这种地方绝对是稀有动物,不调戏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于是服务员娇笑一声,当仁不让的朝葫芦娃扑来。
葫芦娃这小子自然是吓坏了,调头就跑,慌不择路之下一头撞上了身后的桌子,正好两个佣兵正在那里打赌掰腕子,其中一个眼看要输,被葫芦娃一撞桌子,手臂一震真的输掉了,但丫的输后赖账,非说是葫芦娃害他输了,掀了桌子揪住葫芦娃让他赔钱。
了解情况后我正准备开口帮葫芦娃解围,却看到一个长着鹰钩鼻子,面容阴翳的光头走过来,先是喝止了揪着葫芦娃的佣兵,然后用汉语问葫芦娃:“中国人?”
葫芦娃点头,光头狠厉的笑道:“你害我的手下输了三千美金,这赌注自然该由你来付。”
我一听就明白了,这是讹钱来了,想不到在这里都能遇到碰瓷的。
“疯狗,你又搞这一套!”我刚准备义正词严的反驳光头,又被人打断了,弄得我郁闷不已,还让不让我这个主角儿说话了!
楼上下来一个瘦高个儿的佣兵,凌未墨正跟在他身后,看来他就是凌未墨雇来给我们帮忙的人了。
“你少管闲事!”光头跟这个瘦高个儿不对付,但明显对这人有所顾忌,看到他为我们说话,皮笑肉不笑的对葫芦娃说道:“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和我的手下赌一把,赢了赌注一笔勾销,输了赔双倍,怎么样敢不敢?”
“赌什么?”葫芦娃问。
“掰腕子。”光头打量一下葫芦娃那并不粗壮的胳膊,说道。
“赌了!”没等葫芦娃回答我便急忙插嘴,“能加注不?”跟葫芦娃比腕力,这种赚钱的好机会怎么能放过。
“你想多送我点儿钱花我没意见。”光头愣了一下,看了自己手下那比普通人腰还粗的胳膊一眼,自信的说道。
我也同样自信的朝凌未墨伸手:“身上有多少钱?全拿出来,保证赚一倍!”
结果凌未墨根本懒得搭理我,害我白白错失了赚钱的机会,不过赌局还是照常进行,葫芦娃跟那个上肢特别发达的小子坐在桌子两端,手腕抵在一起,随着一个充当裁判的佣兵一声令下,两人掰了起来。
“没看出来,这小子力气不小。”瘦高个儿走到我身边,看着表情轻松的葫芦娃道。
我心说葫芦娃的力气有多大你还没看见呢,要不是怕把丫胳膊拧废这小子早被按地里去了,不过人家刚才帮我们说话,以后还要一起合作,我自然得跟他客气,伸出手自我介绍道:“叶凯。”
瘦高个儿也伸出手来跟我握:“我叫……疯狗你敢!”
我一愣,随即反应过来急忙朝葫芦娃那边看去,那个叫疯狗的光头正拿着一个啤酒瓶子朝葫芦娃后脑勺砸去!
“嗷!”一声惨叫响起,上肢特发达的那个佣兵捂着扭成麻花的胳膊惨叫着倒在桌下,葫芦娃感觉背后有人偷袭,自然不会乖乖挨打,下意识的一发力把这小子的胳膊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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