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作者:酌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春秋作者:酌墓- 第6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跄兀�

  「我完全想像不了,那彷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你们说我迟钝,可我也不傻,我也知道怎样才算是喜欢一个人、在乎一个人。」李旭仰望天空,这天有微弱的阳光,温柔得好像夜晚床头的小灯,橙橙黄黄的一圈淡光,柔柔洒落於地下万物,无半点偏心,他收回视线,望著众人,说 :「我突然发现我原来并不喜欢她,就照实说了,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你真是……」林春想说他傻,理性得近乎傻的地步。他们这种年轻人,哪管得上什麽喜欢不喜欢。很多时候,感觉对了就试著在一起,合则来不合则去——然而,话到了嘴边,又给他咽回肚里。林春想,以前他也是李旭这种人,面对感情时思前想後、踌躇不已,还不是被陈秋感染了,才学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一套,如此一来,他也没资格教训李旭。

  戴志深深看了李旭一眼,也就移开眼,象徵式说了几句 :「也好、也好……」

  陈秋可不比戴志的温和,直截了当地说 :「还是说,你心里有人?」

  「有人?」李旭困惑地重复,又带笑摇摇头,挟著一丝熟悉的倦意,他轻叹说 :「或者是,或者不是,我也不清楚。」

  大家不好再问下去了。戴志立刻找些新话题,将这种尴尬的沉默糊过去。他简直是一个油漆工人,看到墙上有裂纹,就涂上一层厚厚的油漆,粉饰过去,过後亦无痕。当然,他从来不会忘记那丝裂痕。或许其他人早已忘掉,可他天生就有一种能力,把那些琐碎的事都记在脑里,日後碰到什麽事情,敏锐地忆起往昔之事,就忽然顿悟不少事情,这也是戴志之所以比他人世故的原因。

  午饭之後,大家回去上课。好似不过是过了一会儿就无端下课了。相比起中五时的last day,这中七的last day意外地显得平凡。也许是因为昨天的告别早会太深刻,珠玉在前,今天last day每个人只忙著拍照,连花少许时间说几句体己的话也没有,反而显得众人如浮萍一样,是无根的,只有相互擦过对方的身子,然後就分了。

  倒是中五那年的last day教林春印象深刻。那时他还是个独行侠,其他人犹在拍照、玩乐或悲春伤秋,他就独个儿走出班房,行到新翼倚栏静思。偶尔看见放学後、下面篮球场上有几个初中少年打篮球,那「呯呯」落地的篮球声,听在耳里,像是声声击到他心底。他那时有点唏嘘,想 : 原来自己在这学校过了五年,竟从未试过跟朋友打过球,球场上没有他的热汗或是受伤後所流的鲜血。他在这所学校中,原也是个过客,并非学校的一份子。

  他此时却没这种近似自怜的感情,只是有点疲累与空虚,钟声响过了——那是他最後一次听的下课钟声,彷佛也带走他心中的一点东西,使他忽然变成了一团轻飘飘的绵絮,没有底。这晚,他早就答应过陈秋要在他家过夜,是以他也不急著走,陈秋又被其他级别的友人缠著,看来不到五、六点,他们也不必指望能离开学校了。

  林春悠悠走到他的老地方——新翼。才刚倚著栏杆,打算发白日梦,身後便传来一道轻柔的女声——

  「林春。」

  回头一看,正是叶芝。她尤如一朵清丽的小白花,立在林春几步之外的位置,戴著一条纯白色的大围巾,几撮黑发垂在那围巾上,显出素净之感。林春感到有点尴尬。跟陈秋在一起後,他对感情也开始敏锐起来,而他也解释不到原因,大抵是因为平时看陈秋的眼神看多了,他也学会了解读人的眼睛、以及当中的情感。

  叶芝并无半点拘谨,行到林春身旁,两人的肩膀之间大概隔了一个身位,不算疏离,也不亲密。她打开话题匣子 :「今天last day……跟班上所有人都拍过照了吗?」

  「嗯,拍过了。」他木讷地回应。

  「你说谎,」叶芝嫣然一笑,转过头来说 :「你还未跟我拍过照。」林春这才注意到叶芝的左手拎住一部浅红色的相机,他有点局促,说 :「你也会这麽重视回忆吗? 很多女生都找所有人跟自己拍照,就连平时一天也谈不上一句话的,也过来跟我合照,她们说要留住一个回忆。我以为你不是那种女生。」

  「我的确不是那种人。」叶芝说,淡然一笑 :「但我只是想跟你拍照而已,就一幅也不可以吗?」

  (FIN)

  =================

  《春秋》108(美攻平凡受)

  …可能就是因为文章写完,开始有点没劲上来更文 orz

  …顺带一提,这篇会140回完结,外带两三篇番外吧

  ==================================

  既然叶芝说到这个份上,林春也不好拒绝。再说,他本来就不讨厌叶芝。新翼这边较僻静,很少学生经过,因此他们只能用相机玩自拍。林春站在叶芝身後,叶芝便伸直手臂,调个合适的角度,说 :「向上望,一、二、三……」

  拍过照,叶芝颇为雀跃地翻看照片,说 :「我很少玩自拍,想不到这次竟能一take过,看!」林春也探头看看,只见相片里叶芝的笑容温文依旧,自己却挤出一副要笑不笑的别扭表情,他顿时移开眼,转个话题 :「你不用陪朋友吗?」

  「怎麽,这麽快就要我打道回府?」叶芝风趣地说,语带丝丝苦涩,连笑容也变得勉强。林春一时不知怎样接下去,就木然僵在原地,不敢看叶芝,说 :「不,只是……觉得有点奇怪罢了。想不到你会找我拍照。」

  「没什麽特别的。我只是想,反正都快毕业了,就拍张照片,留个纪念,反正日後也……」叶芝没再说下去。林春猜,她应是想说「反正日後也没机会再见」,然而,就是真的没机会再见,那又如何? 林春会感到有点惋惜,少了叶芝这个朋友,可他与叶芝本来就是点头之交,最多也是偶尔有一两次详谈,说不上是深交。所以他也没有什麽不舍之情。

  叶芝还是没有离开,她放松身子,侧身靠在栏杆,觑著林春说 :「之後你还会回学校自修吗? 我打算在考mock期间和Study leave回来自修,大概天天也回来,就是坐在教员室前面的长桌旁。你也会回来吗?」

  林春思索了一会儿,原本还带著半点迟疑,可他紧一紧拳头,还是对上叶芝的眼,坚定地说 :「我想不会。我比较喜欢在家里温习,或者……跟朋友一起。」

  「朋友麽?」叶芝的眼神很飘,悠悠落到下面的篮球场。场上,初中男生热烈地打球,生活中彷佛没有压力、烦恼与温习,真是轻松,她没地多愁善感起来,却反而微笑说 :「其实我早就该猜到了。林春,现在的你跟以往的你……真的十分不同,你变了很多。以前你身边好似围了一堵透明的高墙,你看得见出面的世界,但外面的人走不进去。现在,你身边的墙变薄了,我们偶尔可以接触到你,甚至你脸上的表情也柔和不少。以前我从来没见你笑过。」

  林春不觉摸摸自己的脸,有几分笑意,说 :「是吗? 我一直没注意到。叶芝,你可记得中五时,我们文学读过一篇叫《渐》的文章吗? 是丰子恺的作品。里面说到人总是不能注意到时间的推移,然而,人却一直老去。每个驼背的老妇都曾经是如花的少女,那她们是如何接受自己的改变呢? 那就有赖於『渐』。渐,使我们不察觉到自己的改变,并日渐接受,到了我们已有很大的改变时,也就不会感到稀奇了。我也是这样。在一两年前,我一定不会相信自己也能有这样的一天 : 有朋友,会笑,跟别人说话也不再感到局促。」

  然後,他们没话题,静下来。好一会儿,叶芝再说 :「所以你不会再回来自修吗?」

  「不会了。」林春说得肯定。

  「以後我回来学校自修,也不会见到你了吗? 以後也不会有机会见到了吗?」叶芝说得赶急,躁红著脸,似乎觉得自己失言了,有点後悔说出自己的心声。

  林春拂拂额前的发。他有好一段时间没去理发了,乱得像鸟窝的发有点篷松,时有几撮碎发刺到眼睑,他说 :「以後的事,谁也说不准。或者我和你进了同一所大学,就能偶尔碰面,喝杯茶聚聚旧,也能说说最近自己看了什麽好书。但是,自修的那段时间,我是不会回学校了,你应该见不到我了。」

  林春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他也大约知道叶芝的心思了。他选择以这种方式回应叶芝,因为她是个好女生。她值得找个一心一意待她的情人,而不是他——这个心中已有了人的男生。

  叶芝终是不甘。她识了林春好久了,初中已经同班,守到中四五,方有机会与他接触,而林春也果真如她所想像那般,是个内敛、有内涵的人。到了如今,中七,她才知道自己手脚太慢了,她输了,输给另一个比她主动的人。

  她向林春踏前一步,眼里有了眷恋与不舍,她说 :「我明白了。我也不是一个蠢材。今天是last day,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麽,你也明白我的意思。初中时跟你同班,你在班上就像幽灵,你安於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被人打扰,就是没人陪自己,也不会孤单落寞,从来不会走进别的圈子里。我觉得你很特别。中四五时,坐在你旁边,原以为你是个冷冰冰的人,谁知我又猜错了。想不到你这麽爱看书,我们每天谈论著书本。可是,也仅止如此。中六时终於有机会看你写的文章,每一篇都使我觉得很感动。一想到以後不能跟你谈书、看你的文章,就觉得……有点可惜。」

  林春垂眸,他只要再踏前一步,就能触碰到叶芝。但他选择倚著身後的栏杆,以一种不太伤人的方式,跟叶芝拉开距离。他说 :「谢谢你对我的欣赏,可是我也只可以说声谢谢而已。我并没有你所说的那麽好。真正的我有太多缺点,有时我也忍不住唾骂自己。我碰见一个人,就是他使我缺点毕露,使我看清自己有多懦弱与胆小,亦是他推我走向前,逼我做了很多……我没想过自己也能做到的事。他令我看见世界很大,而自己很小。是的,我很小,无论是心胸或是眼界都很小。」

  他仰首,除了看到上方的石屎墙外,也看到半边青天,今天的天空也很蓝,阳光退去,只晒著场下的少年,晒不著新翼这边了,使人感到微冷。这天他出门太赶,忘了拿毛衣,也不是第一次了。陈秋家里有三四件毛衣,有的是陈心留给他的。所以他总是多带一件毛衣,每当林春忘了拿毛衣,他就一言不发从书包掏出一个白色的胶袋,把里面一件摺妥的毛衣扔给林春,叫他穿上。

  林春抓住毛衣的下襬——这件陈秋借他穿的毛衣,上头还有他淡淡的气味。每个人都有种独有的体味,不是什麽体臭,是一种气息。它像指纹,能识别每一个人,所以林春一嗅到这种清新的气味,就想起陈秋。

  「正因为我的眼界很小,所以只能够容得下一个人,容不下另一个人了。」

  「那之後……你会去见那一个人吗?」

  「如果是以前的我,我会说 : 只要那个人想见我,我就会去见他。但现在,我的答案是 : 我会去见他,因为我想见他。」林春说完,心里反觉轻松,他觉得自己就像蒲公英的种子,风一吹,就散落,无一丁点重量,乘风飘到一个未知的地方,而他期待这未知的旅程。

  叶芝笑了,她是真心地笑,因为她虽然得不到这个人,却从林春的眼里看到幸福。幸福。有多少人穷一生精力,还找不到这虚渺的事物,而林春一边谈著那个人,一边淡然笑著,好似在说著心爱的物品,一脸餍足,脸上彷佛散发著一阵光华。思念使他有别於其他浑噩平凡的男生,成了一种支撑他生存的力量,尤如米饭供给人力气,思念是一种精神食粮,使人的生命变得完整了、不再有缺口了——这是相思。

  「我可以知道他是什麽样的人吗? 那一个改变了你的人。我想我知道他是谁。」

  「他嘛,他……」林春闭上眼,脑里闪过许多片段,都是他与陈秋相识至今的事。那些事已经过了很久,现在一回想起来,清晰得如同昨日,难怪人们说光阴似箭。纵使光阴真如无情的飞箭,眨眨眼就过了,但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所以他们变得心细如尘,抓著光阴的尾巴,不肯放手,将那些短暂美丽的回忆锁在脑袋里,花一生的时间去记住,到了记不清的时候,再美化之,至死时才与它们一同消亡。

  (FIN)

  ===============

  《春秋》109(美攻平凡受)

  …由於想专心学业,所以今晚将春秋馀下的回数都贴出来

  …那之後就了无牵挂了~

  …有兴趣的话,就一直等下去吧,140回完结,会在今晚之内贴完

  =================================

  「他跟我一样,是一个眼界很小的人。心胸狭窄,只看得到身边的事,看不到更多了。可是,正因为我和他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看著不同的风景,碰面时才能与对方分享自己所看见的风景,扩阔彼此的世界。我跟他活在不同的世界,这正是我们能够在一起的原因。

  「他可说是我的对立,我做不到的事,他做得到。我看不见的事,他一件件告诉我。相对的,他也一直被困於某一个空间,是我偶尔走进他的世界,为他点出那个空间的出口。他又一直逼我做不同的事,有时使我很痛苦。可做完之後,又别有一番滋味。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能跟他凑在一起,我们明明是那麽不同的人,就像水与火。但既然在一起了,我就会珍惜他,以及这一段关系,不会放手。」

  叶芝噗地笑出声,虚掩著嘴,说 :「真未见过哪个人会这样说自己的情人,说得那麽无可奈何,还好像在『踩』对方。」

  林春有点窘迫,乾咳几声,说 :「他的确不是什麽好人,个性差透了。大概也没几个人能容忍得了他那种性格。」

  「那也是,人缘比你差的人,在班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了,就只有一张好皮相。」叶芝想著,笑得更夸张。林春脸一红,叶芝这样说,分明是知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