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也不与他争辩,只轻笑,催促林春说 :「快拍。替我拍几张最好的照片,替我结束这段cosplay生涯。你知道吗? 这部相机是我妈当年买回来的。我妈生了我哥,看我哥样子逗趣,便节衣缩食,攒钱买了部便宜的照相机,一有空就替他拍照。看,还要放菲林进去才可以用,并不是数码相机。到我出生後,又为我拍了很多相片。可她也有七、八年没用过了,因为之後有数码相机。但她还是舍不得丢,一直到了之後,还是放在房间里头的书桌,用一个皮制的套装好,过了十多年还能用。」
陈秋脸上泛起柔和的微笑,在黑夜里显得有点模糊,声音却清如泉水声,那双眼很少有的没有妖气与媚意,单只有纯净,他说 :「替我拍这照片的人,只能够是你,林春。是你让我看清楚,原来我除了堕落之外,还有更多选择。」
「选择?」林春懵懂反问。
「嗯,选择。我想跟你一起入大学,我想知道你是以何种眼光看这个世界。到了这一刻,我还是在乎别人对我的感想,希望他们能崇拜自己、看到自己,但我发现,就算有再多的人崇拜自己,生活还是不会有任何改变。一关上电脑,还是会感到空虚。可是,你这个奇怪的书呆子却让我发现了更多事。」陈秋闭上眼,默默想了一会儿,舒一口气,那坚定而强势的眼睛紧锁著林春的眼。
一条无形的锁链将这两个性格相反的人扣在一起,但他们感觉不到被束缚的苦楚,却有了一种相知相惜的复杂感情,离不开彼此。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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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83(美攻平凡受)
…再上来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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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不懂摄影,只懂得以最低层次的手法拍摄,拍了一张後,他想看看效果如何,一看到那旧式相机,才想起这不是数码相机。他懊恼地说 :「就算这相机有意义,但要拍这麽重要的相片时,就用数码相机吧。现在我又看不到效果如何,万一拍得不美,那该怎麽办。」
陈秋仍坐在围栏,脚蹬住地下,一脸好笑地说 :「我还未介意相片的效果,反倒是你介意了。拍得怎样也没所谓,我只是想跟网上的人说清楚 : 我不是秋秋,我是陈秋。我只是一个长得男生女相的普通少年,并不是什麽绝世美人。所谓的美,只是用服装、灯光和化妆品堆砌出来的产物,真实的我就不过是这样的人,」他说著,拍拍那平板纤瘦的胸口,说 :「我是一个胸又平、没蛇腰没丰臀的男人。」
尽管如此,在青白的街灯下,陈秋的身子依旧是美丽的。那煞白的街灯象徵著城市的冷硬与无情,将一切东西的本来面目都照出来,或丑陋、或肮脏,可陈秋那洁白的身子如美玉般迎著灯光,显得愈发的净白,有著细致得近乎可爱的汗毛。林春晃悠悠的想起当日,他所看见的陈秋。
那天的陈秋是月姬,眉毛描得细长,脸傅脂粉,眼尾画著妖媚的眼线,拉得那月勾儿似的眼睛愈发细长。这天的陈秋却是明明白白一个大男生,眉清目秀,却是有瑕疵的,那眉尾有点杂乱,水灵的眼睛犹带点勾人的风姿,可当中有著男性的刚强。
「由你cos秦始皇那时开始,你就想要结束cosplay生涯。」林春从不同的角度拍陈秋,时而跪著,时而跑去他的两旁,忽然他却说了这样一句话,已是一个陈述句,而非疑问。
「是。我只想告诉他们,我不是那个叫秋秋的伪娘,我是男性。」陈秋举高手,细细察看那修长瘦削的手臂,他身子一动,那锁骨也彷佛活了似的、活动起来,一具身子纤韧得像蛇,既有几分阴性的柔美,又和著那阳性的健朗,这就是古今多少文人骚客所追求的美少年。
人真是像达尔文所说,是由猿猴进化而来吗? 林春无法将那笨重多毛的猿猴,跟眼前这个美丽的少年拉在一起。
「陈秋,你知道人也有所谓的卖点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例如我是一个书呆子、读书人,你是个男女通吃的美少年、coser,戴志伟是小丑、大哥、运动健将。这是旁人眼中的我们,你自己又会如何定位?」林春问。他想知道为什麽陈秋忽然要结束cosplay生涯。人一旦没了自己固有的卖点与定位,不是会显得手足无措吗?
「我的定位?」陈秋冲著林春妖娆一笑,他忽然弹起身子,脚踮著桥的围栏,就站在那仅有一脚掌宽的栏上,一脚站在栏上,另一脚则离地踢往旁边,然後大字型伸展著双手,像伸懒腰,又似要迎风逝去,适时吹来一阵秋风,吹得他的发凌乱得像个鸟窝,然而那身子却水一样灵活与柔软。林春不知是否著魔了,比起担心陈秋的安危,他先是按下了快门,身体里有一个声音,催促他必须将这一刻的陈秋好好拍下来。
那一种魔性的冲动过了,他才如梦初醒,冲前去抱著陈秋的双脚,以防他倒下去,桥下方可是肮脏的人工湖。
「你疯了吗? 竟然站上围栏,要掉下去那怎麽办!」林春气恼地叫出声,陈秋觉得有趣,说 :「然而,若我不这样做,就拍不出一张真正漂亮的相片。真可惜,刚才你看不到自己的眼神。那时,你瞠著双目,心魂好似都被抽出来,一种潜藏於你体内的意志好像跑了出来,掌控著你的身体,要你按下快门。若是平常的你,一定不顾一切的冲过来,将我拉下围栏,但你却没有这样做。想想吧,春,是什麽触动了你,使你失去理智和判断力,宁愿眼看著我掉下去,也要先拍下这张照片? 是什麽?」
林春对上陈秋的眼睛,那麽的黑、却又是那麽的温柔,并不带有侵略性,只是带著一种温容的期盼,好似一面镜子,要映照出林春的样子和心。心。林春问自己的心在想什麽。好半晌,林春什麽也想不出,只说 :「不知道。我只是觉得那时的你真美,然後就想要保留著那种美。」
「为什麽『美』那麽重要?」
「没理由。没有理由能解释『美』为什麽重要,因为当你见到美的时候……」林春的眼神有点飘散,可是他慢慢看清楚自己的内心,一种沉实感积聚下来,他感到安心,就像漂泊许久的旅者找到自己的家 :「那时候,你就会被美所吸入去,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历来每一个文人、艺术家,甚至是凡人,都是这样被美所吞噬和改造,一次次追求终极的美,只为了感受被美所吞没的快感,以及感动。」
是。美。
美——这个就是林春的答案。前途、公务员、金钱、未来、妻儿……这一切都不足以打动他的内心。唯有在看见美时,他才有那种不顾一切向前跑的冲动,忘我、义无反顾,即使自己和他人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他爱上美,陈秋有那种他追求已久的美。
老实地说,如果陈秋不是一个美人,那林春一定不会喜欢上他。正是陈秋的美吸引了林春去注意这个人,然後又生出许多事来,让他窥见了那副美丽的皮相下,有一颗很复杂的心 : 自私、明确、果敢、寂寞、渴望被爱。那麽,如果此时的陈秋不再美丽,林春可会继续喜欢他呢? 他想,他仍会继续喜欢这个人,比起外表,陈秋有更多吸引他的东西,一时却很难说清。
「我好像知道自己想要什麽了。」林春将手贴著自己的胸口,感受到心跳得比平时激烈,带著一股少有的兴奋。什麽K大、C大、公务员……他们全部都变得不重要了。假如非得要为「入大学」这件事冠上一个理由,林春会说 : 他想追寻一个答案。为什麽历史上曾有那麽多人为了美而生、为美而爱,又为美而死? 他不是一个艺术家,画不出美丽的画,刻不出壮美的雕塑,他知道自己只能够以学者的眼光去审视和研究美。
再来,就是去找哪一个学系能满足他的要求。
「你想要什麽?」
「我想……」林春犹豫了一秒,才鼓起勇气说 :「我想读跟美有关的学系。做不做到公务员,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很好。」陈秋笑得狡黠,兔牙似的门牙看起来既顽皮又得意,他说 :「说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不必犹豫,亦不需要感到羞耻,大胆一点,豁出去说就是了。」
一阵风吹过,冷得陈秋打喷嚏,林春立刻抄起桥上的衬衣,为陈秋披上,又自裤袋掏出一包纸巾,塞给陈秋,不忘略为责备他说 :「你真是疯了。在这种天气下脱衣服,现在还要是晚上。生日还搞得自己生病。」
「为了你,值得。」陈秋搂著林春的腰说,在他的脸吻了一下。那一下轻吻像一记烙印,刻到林春的心底,一腔冲动的感情来得又急又猛,他忘却了自己是个男生,忘却了陈秋也是一个男生,忘却他们身在公园里,只看得见陈秋那满含风流的桃花眼。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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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84(美攻平凡受)
…先抛这一回出来,晚点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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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麽你总是想被人记得?」林春问。
「你不想被人记得,那才奇怪。」陈秋轻笑。他们走下桥,在榕树下的桌椅并排坐著,夜色与树影拉起一道薄帘,隐去他俩见不得人的、依偎著的身影。
「人总是想被他人记住,至少要有一个人记得自己,才不枉活过一场。你有见过流浪汉吗? 他们在世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没有家、没有爱人、没有亲人,一天倒在街头,死了,也不会有人出来为他做殓葬,难道不悲哀吗? 我总觉得,人需要被他人记得,才算是真真正正在这世上生根、好好活过一场。那麽,就算我们死了,还可以活在对方的回忆之中,不会消亡。」
「你为什麽如此害怕消亡? 人生,而死,不是一件顶自然的事吗? 难道你也想像那些骚人墨客,死後留得个不朽?」
「我没兴趣得到不朽。人死了,还要让後世人指指点点,评头品足,那太可怕也太沉重了。我指的『记得』,是想一些重要的人记得我而已。一个人没有多少时间,就在我们说话的档儿,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刹那。人很少察觉到自己分分秒秒都在老去,但我们都逃不过死亡。做一个死了之後也没有人为为自己感到悲伤的人,你能够想像吗?
「一个人可以过得逍遥,没有任何人事能捉得住自己,那也同时意味著孤独。是的,我特立独行,玩cosplay,穿女装,但全部都是假的。我不是叫做『秋秋』,我不是女人,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上年的中秋节,我们去跳楼,那时我就这样想了。
「每个人本来都是可有可无的,就算是伟人,如曹操、秦皇汉武,都能於当世左右大局,可即使他们死了,世界也不会倒下。每个人都是与他人建立了关系,才变得不可或缺。比如你死了,你妈会恨不得跟著你去,於是你变得重要。我想成为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人。假如你记得我、在乎我,我就能够变得重要。」
「为什麽一定是我? 假如是别的人记得你,你也会变得重要吗?」林春下意识问,就连自己也不肯定自己在说什麽,但又隐隐知道话语背後的含意。
陈秋拥住林春的肩,靠在他骨棱棱的肩膀上,说 :「不一样。必须要双方将彼此视作重要的存在,才能建立对等的关系。就算其他人记得我,但我不记得他们,那关系就变得没意义了。无论未来如何,我可以肯定,我会记得你这个人,林春。」
林春低笑,也轻靠著陈秋的头,脸颊感觉到陈秋柔软的、刺刺的发,心柔得像化开来的水,无边际地蔓延到更广阔的大地,他轻柔地说 :「我也会记得你。就算到了不得不分开的时候,我也仍会记得陈秋这个人。」
林春来不及看陈秋的表情,他的唇就贴上来,轻贴著他的唇,浅浅吸吮著,顽皮的舌尖挑逗著对方的唇,带起一丝颤栗与情热,让人头皮发麻,神志都不清醒了。林春又记起陈秋的戏言——「你什麽时候才肯让我做一次?」
或许……不,没有「或许」,林春知道,过了这一刻,以後就未必有此时的心情。「记得」——要怎样做才能永远记住一个人? 要痛? 要快乐? 要堕落? 人在世上活几十年,如何能确保自己会记得一段年少时的荒唐日子,如何能保证自己到死到老仍记得这个美丽的少年? 他想陈秋让自己狠狠地痛一次、爱一次。并不是为了达成陈秋的心愿,而是单纯为了林春自己——他不想忘记。即使日後,他和陈秋要以难堪的方式分开,他亦想要记住陈秋的好,而不是记住他的坏。记住一个人的坏,只能让自己去恨、去痛苦,但记住一个人的好,却能将自己从痛苦丑恶的现实生活中拯救出来,麻醉自己,使自己再也记不起生活的煎熬,使自己还有勇气走下去。
他要记得陈秋的好、陈秋的美。
林春知道,若干年後,当他想起年少时对陈秋说过这句话,他亦不会後悔——「你不是问过我,什麽时候让你做一次吗? 我的答案是,现在。」林春身子往後靠,跟陈秋的唇拉开一点距离,哑著声音说。
陈秋愕然,好似接收不了林春的话。林春看他把眼睁得大大、半张著唇的样子,蓦地感到好笑,又生起一点怜惜的感情,遂凑上去,类近挑逗般在陈秋洁白的脖子舔了一下,湿凉的触感挑起一阵奇痒,一种情热迅速聚到下腹去。陈秋推开他,微喘著气说 :「你在玩弄我吗? 你在开玩笑吗?」
「你所认识的我,会向人开玩笑吗?」林春如是说,那埋在陈秋颈窝处的头抬起,微细如丝的眼里盛著认真与狂热,像个喝醉酒而又出奇清醒的人。
陈秋半晌说不出话来,胶著的视线定住两人,彷佛谁动了,就会引爆一个炸弹,将他们烧成焦炭。一触即发。四周的空气热起来,迎面吹过来的秋风那麽的冷,也带不走这热潮。青春的时候总要做一些傻事,也只有这些傻事能带入墓中,一生记住。他们现在所做的事,是这些重要的傻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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