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魔王被林白这几句话噎得不行,一时半会找不到话反驳。只好哼哼道:“你这次定婚只怕要闹出不少问题,血凰四号和二号上门来闹还只是开始……过几天消息传开,花蝴蝶、刘大小姐也找上门,你非给她们搞疯不可。最麻烦的还是平胸女警,等她知道蒙面英雄就是小白,小白就是蒙面英雄,而你要娶芊芊的时候,还指不定她会怎么样呢。”
林白苦笑着抠了抠头:“再麻烦也得顶着,我是必须娶芊芊的。哪怕这些女人全都抄起刀子来杀我,我也得娶芊芊。”
女魔王点了点头,正因为老街上飞花落叶都逃不过她的耳目,她比任何女人都清楚芊芊在林白心中的份量。所以她早就知道这个结果,这是不容改变的结局,不论《霸王花与小白》、《大小姐的爱人》这种小说怎么写。不论这两本小说的女主角是谁,对于林白来说。女主角都只有一个,那就是芊芊。不容任何的改变。
其实女魔王也满想闹一闹的,很想问问林白:“你和芊芊结婚之后,打算把本王安置在哪里?”但这句话她最终没有问出口,她比别的女人要成熟得多,也许是因为自小就生活在朝不保夕的环境里,看惯了生离死别,能有现在这样的生活她已经满足了,不敢奢求着还有更加幸福的结局……
所以她不闹,只是安安静静地道:“我看你还是出去躲几天吧!”
“躲?”
“嗯!至少躲到花蝴蝶和刘大小姐心情平静,想通了之后,你再回来,至于平胸女警那边,以后再慢慢想办法。不然……从明天开始,这老街就是修罗场,你在里面呆着左右不是人。”
林白仔细想了想,有道理,时间是个好武器,可以把一些冲动的,暴燥的情绪安抚下去,让人的头脑变得更冷静,更清晰地认知到目前的状况,并且采取最好的解决方式,大多数人处理事情之所以会处理得不好,都是因为当时的时间不够。
就像有些人看小说,会吐槽主角很傻逼,那件事主角为什么要那样处理呢?那不是犯傻么?但读者忘了一件事,主角是当事人,临场处理事情需要临机应变,需要快速反应,很难尽善尽美,而读者坐在书前,有充足的时间慢慢思考那些事怎么做,结果当然想出来的方法不同。
林白不希望花蝴蝶和刘大小姐一时头脑发热,跑到他面前来哭哭啼啼,就和血凰四号一样,那会搞得大家都很尴尬,还不如躲一躲,让她们想清楚了再回来。
“好吧,我出去躲一躲,正好血凰三号要去魔界旅行,我就借着带她去魔界的机会,躲到魔界去。”林白苦笑道。
“嗯,去吧!人间界这边有本王在,你不用担心。”
林白深深地看了女魔王一眼,有她在,林白当然安心,邪恶联盟在她的面前绝不可能闹出任何妖蛾子。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女人变成了他坚实的后盾,只要想到她坐镇在老街,林白就有一种安心感,哪怕世界毁灭了,老街估计也不会受到半点波及。
“我才不会谢你呢。”林白哼哼了一声,拉过被子来蒙头大睡。
第二天大清早,林白还没睡几个小时呢,血凰三号就敲响了林白的家门:“林先生……咳咳……还是叫你小白亲热点,该起床啦,带我去旅行啦。”
“我擦,天才刚亮。”林白想到了自己读书的时候,每当碰上学校组织春游,他就会很兴奋,前一天晚上根本睡不着,早上天刚亮就会蹦蹦跳跳地去集合地点。现在的血凰三号和那时的自己有什么区别?
愤愤地拉开了门,只见亚麻色头发的狙击手已经穿戴整齐了,她穿着一身绿色的迷彩服,军靴,靴子里居然还插着匕首,后腰别着两把手枪,背后背着一个大包裹,估计是衣服和食物,还有一把狙击枪的枪管从包裹口里伸了出来。
“干嘛全幅武装?”林白奇道。
“你不是说那个世界很危险吗?我当然要做好战斗准备。”
“我擦!这些东西在那个世界半点屁用都没有。”林白收缴了她的手枪和狙击枪,只给她留下匕首:“带把刀就行了,枪反而没啥用。”
“为啥?”血凰三号十分不解:“枪的威力更大啊。”
“枪和刀都没啥威力。”林白摊手道:“给你留把刀是让你削水果的。”
血凰三号:“……”
“走吧,出发!”林白带着血凰三号走到了花园里,伸手在地上抓着一朵红玫瑰。
血凰三号还以为林白要在临行前送她一朵花,却没料到林白拉着花枝向上一拔,居然从花园的泥地里拔出一个女人来。女人没穿衣服,双眼紧闭,似乎正在睡觉,但被拔出来之后立即就醒了,睁开了美丽的大眼睛,看了一眼林白,正想叫魔王大人早,突然看到旁边的血凰三号,赶紧改口道:“小白大人早啊。”
“快把衣服穿上!”林白吩咐道:“我带你回魔界去了。”
“啊?要回去了?”玫瑰花妖顿时郁闷得不行,从花丛里拿出自己的衣服,慢吞吞地穿着:“小白大人,能不能让属下多在这里玩几天啊?”
“不用郁闷,以后允许你通过电池厂的传送阵过来玩。”
“真的?”玫瑰花妖大喜。
“当然是真的,以后你的工作增加一项,负责穿行在两界,帮我传消息,顺便还要帮我搭建起魔香草和火焰花运送到人间界的通道……”
林白并不是临时起意决定这样安排的,这件事他也想了很久了,魔界与人间界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不光有电池厂、佐料、还要交易大量的宝石、兽皮、人参,越来越需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链条,而除了匀桧花妖和玫瑰花妖之外,他手上并没有知晓两界的人,匀桧花妖胆子小又有了孩子,当然不能让她去,倒是热情的玫瑰花妖适合做这个工作。
玫瑰花妖高高兴兴地穿好了衣服,又去拿行李。
林白看了她的行李一眼,就差点晕了过去,这女人拿着女魔王赏给她的钱买了许多人间界的商品,乱七八糟好大一包,其中有许多玻璃杯,玻璃瓶,还有什么不锈刚的水盆,镜子,化妆品……最离谱的是,她居然还买了一个一人高的巨大花瓶,这东西究竟是要做来做什么?莫非她打算把自己埋在花瓶里?
想想就觉得全身发冷!
血凰三号惊讶地看着玫瑰花妖忙上忙下地收拾着行李,过了许久,她才理顺了思维,低声问道:“小白,这个女人为什么把自己埋在地里过夜?她不是人类?她是那个世界来的?”
林白坏笑道:“嗯,她是僵尸,休息时就埋在地里。”
血凰三号吓了一跳:“僵……僵尸?难怪你叫我别带枪和刀,这些东西可对付不了僵尸……那个世界里僵尸很多吗?我应该去准备点银制的十字架吗?”
第三五九袭、给她当保镖
第一更
…………
当林白带着玫瑰花妖和血凰三号穿过传送阵,来到黑龙城的时候,正好是上午阳光最明亮的时候,太阳从东方投下倾斜的金光,将整个黑龙城笼罩在其中。城主府是黑龙城里最高的建筑,站在城主府的箭楼上,俯视整个城池,古石城的风貌一览无余。
到处都是石头和木头搭成的简陋房屋,根据居住者的不同,还有着显著的差异,例如兽人的房子总是向外伸展着许多尖木,看起来就像一个地堡,牛头人的房子则像一个个圆柱形的图腾,鹰身人的房子看起来很像鸟巢,哦不对,那东西就是鸟巢,极少数的花妖房子则像一个个花园,给混乱的城市点缀着一点美感。
由于天刚刚亮起来,许多居民刚刚起床,牛头人们扛着锄头,甩着牛尾巴,看样子是准备下田偷菜,哦,不对,是种菜;半兽人猎人们则将箭囊挂在腰间,将长刀背在背上,打算上山打猎;天空中有几只鹰身人正在盘旋,发出响亮的鹰啼声;几个地精推着手推车在城市中穿行,大声吆喝着:“热腾腾的早餐,来买早餐吧……”
当然,地精这种生物最喜欢搞怪,他们一边吆喝着,一边还向路边的行人打招呼,不停的说着古怪的台词,吐槽着这个世界。例如:“我的朋友,时间就是金钱,嘿嘿,可是你两样都没有!”
血凰三号张大了嘴巴看着眼前的一切,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的画面已经足够震撼。而对于热爱旅行的血凰三号来说,从这充满异界风情的画面中得到的满足感比普通人更大。简直让她迷醉。
“天啊!一个活生生的王者之都。”血凰三号有点害怕自己看到的是幻觉,拼命地揉着自己的眼睛。只怕自己眨眨眼,眼前的世界就会消失,爱丽丝就会从仙境里掉出去,回到那个普通的世界。
“王者之都是它在电影里的名字,它真正的名字叫做黑龙城。”林白摊手道:“这里居住着六万多个怪物,由一只巨大的黑龙统领它们……”
在来这个世界之前,血凰三号是很自信的,她有信心在任何困难的环境里保护自己,但看到满城的怪物之后。她有点不自信了,尤其是强壮的牛头人和狰狞的半兽人,那种生物根本就是人类可以力敌的,哪怕她是顶级的杀手,在这样的怪物面前也别想翻出花儿来,她略带怯弱地道:“它们……它们欢迎人类么?会不会袭击我?你说得对,我的那点战斗力在这里不够看。”
林白摊了摊手道:“你在我身边的时候它们不敢动你,但离开我身边就不一定了,说不定分分钟被怪物煮来吃掉。”
血凰三号立即就靠近了林白几分。差点就要扑到他的怀里来。
玫瑰花妖忍不住吃吃笑了起来,她当然看出来了魔王大人在故意吓唬这个女人,不过她并不会点破,再加上语言不通。她想给三号说点什么也说不了,她只是吐了吐舌头,俏皮地道:“小白大人。我该去工作啦,这次去人间界太久。代理办事处那边肯定积压了许多工作了。”
她还身兼着魔王秘书的工作,其实很忙的。林白笑着挥了挥手道:“去工作吧!这次你办事办得很好,不过鬼女人已经赏过你不少人间界的钱了,你也买到了不少好东西,我就不赏啦。”
玫瑰花妖嘻嘻笑道:“嗯!”
“对了,你那工作确实满忙的,离开几天就要积压,以后还要架设人间界和魔界之间的佐料运输渠道,工作就更多了,我准许你召十个手下,你自己去聘人。”
玫瑰花妖顿时大喜,虽然她还没有什么当官一类的概念,但却也知道这个命令一下来,她就妥妥的高人一等了,将来可以随时带着十个狗腿子招摇过市,这多有面子。
林白又补充道:“注意手下的质量啊,别召些歪瓜裂枣丑得要死的怪物,好歹要顾虑到我的脸面,都召些看得过眼的。”
玫瑰花妖转了转眼珠子,心想:魔王大人在人间界的家里住的都是顶级的美女,看来魔界这边的手下也得向这个方向发展,我那十个手下都召美女吧。
她乖巧地道:“我明白了!”
“好了,去吧。”林白还不知道自己随便的一句话,居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后来玫瑰花妖带着十个像选美小姐一样的手下走到他面前时,他差点抓狂,并且,这十个人造成了不好的表率作用,让所有的怪物都以为魔王大人喜欢美女,后来远近几十个城市都召开了选美比赛,获得前三名的超级大美女都往黑龙城跑,纷纷向林白自荐枕席,想要混进魔王大人的后宫……这种事对男人来说本来是件好事,但是,怪物们的审美观实在有够奇葩的,美丽的小母牛什么的林白实在接受不能……这是后话就按下不表了。
血凰三号看着林白给玫瑰花妖下令,不禁有点意外,歪着头道:“小白,你在这个世界似乎有点身份地位啊,虽然听不懂你在和她说什么,但她恭敬听话的样子不是装出来的,如果你要把她摆成十八般模样,她肯定不会拒绝,也不敢拒绝。莫非,你在这里也是个富商?她在帮你管理生意?”
“富商?呃……也许算是富商吧。”林白笑着道:“走吧,先带你在黑龙城转转,给你介绍一下各个种族,我不可能陪着你去各个地方旅行,这个世界要靠你自己去摸索,所以,我得把我知道的尽量多给你说一些,免得你刚出城就被怪物给剁了。”
血凰三号严肃地点了点头,对于杀手来说,情报很重要,情报不足往往代表着任务失败,她也想多知道一些这个世界的事情,有助于她的旅行安全。
她紧紧地跟在林白的身后,两人一起走出了城主府,城主府前的广场上,立着一根奇怪的柱子,柱子是泥黄色,表面皱巴巴的,看起来非常奇怪,血凰三号伸手摸了摸这根柱子,奇道:“这是个啥东西?纪念碑么?”
她刚说完这句话,柱子就动了,吓了她一大跳,赶紧抬头来看,才发现这根本不是柱子,而是一个巨型大怪物的脚……这个怪物是比蒙巨兽,她在《漆黑之刃》电影里曾经见过,身高达十米,庞然大物,难怪她会把它的脚当成柱子……
血凰三号吓了一跳,一个闪身就躲到了林白背后,同时还拔出了匕首,不过她也知道匕首对这种怪物根本没用,比蒙巨兽那厚厚的皮绝对能挡住匕首,拿着武器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凶神恶煞的比蒙巨兽把眼光扫了过来,血凰三号紧张得全身都在冒汗,却见那巨大的怪物突然单膝跪地,恭敬地对林白道:“魔王大人,好些日子不见了,属下好想你哇。”
血凰三号听不懂比蒙巨兽说的魔族语,但却能看到它对林白尊敬的样子,不由得吃惊地看着林白。
林白没有理会吃惊的血凰三号,伸手拍了拍比蒙巨兽乖巧地凑过来的大脑壳,笑道:“饭桶,你怎么一大早就在城主府前站着啊?”
饭桶憨厚地笑道:“没啥事可干,就在这里来站站,万一碰上尊敬的魔王大人,说不定能混到点工作呢,结果真的碰上了,看来属下跑来罚站是对的。”
林白哑然失笑,这混球,原来是来碰运气混工作的,这就好像《喜剧之王》里的星爷,没事就跑去电影片场蹲着,说不定就被导演看上,抓去跑个龙套,混个盒饭。
“你不是加入黑龙城的军队了吗?怎么还需要混别的工作?”林白奇道。
“军队没事可干啊。”饭桶扁着嘴道:“自从魔王大人给这附近几十个城池施以了恩惠之后,大家都不打仗了,埋头种田就能吃饱饭,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