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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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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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熹,说实话你的枪法烂透了,你只是比一般混混不怕死而已。”

“……早就知道了火鱼哥。”

“我走了。”我咬着烟,笑笑:“兄弟一场,别死得太早啊。”

再一次遇见小熹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Chapter 4

当初离开泰国土炮黑帮的时候,我身上只有两把枪。

没有钱,当然就用这两把枪找钱。

本来我想靠这两把枪一路抢劫一路跨过泰缅边界,到缅甸看看有什么可以让我精神一振的机会,但说也奇怪,等我盘缠用尽时我却无法勉强自己用枪抵着任何一个倒霉鬼的脑袋,逼他把钱吐出来。这不是我赚钱的风格,大概也不是“以前的我”赚钱的风格,某种强迫不来的根性我还不明白。

既然两把枪有跟没有差不多,于是,我又开始考虑当摇滚歌手的事。

这一带沿路都有很多不像样的公路酒吧,十间有八间都有歌手在里面夜夜驻唱,有的唱得还行,但也只是还行而已,大部分都烂透了。那些三流歌手看准了大部分的酒客都只是来谈生意跟找女人含老二而已,打第一首歌开始就不肯用心唱,一点也没专业精神,而那些歌手越是随便唱唱,当然那些酒客也就随便听听,双方一拍即合,糟糕透顶。

如果我可以拿着麦克风在舞台上飙上半首摇滚,保证让那些被酒色麻痹了的客人精神抖擞起来。我准备了几首歌,我真的准备了几首歌。现在的我山穷水尽了,这真是太棒了,如此一来,我再不鼓起勇气主动去酒吧柜台问这里需不需要一个真正的歌手的话,我就会饿死在路边。

我当然不会让自己饿死在路边,我想最好的出道时机就是现在。

正当我烦恼我该选什么歌当作是面试唱现场的第一首歌时,钱就来了。

那时我很可能已经踏进缅甸,或者还没,总之虽不中亦不远。三个街头混混拿着球棒跟刀子将我用力推进阴暗的巷子里,用混杂泰国腔的缅甸话命令我把外套脱掉,然后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毫无新意。

“我没钱。”我尽量表现诚恳。

“你是在开我们玩笑吗?”一个人瞪大眼睛,将球棒掂在手心上。

我没有钱,我也没有开玩笑,不过我刚刚好有两把枪,所以我就拿出来把他们通通都干掉了。虽然我的子弹所剩不多,但我还是忍不住多用了几发。

我早已不是好人,当然把同样也不是好人的他们身上的钱都塞进我的口袋里,那时心底终于踏实了起来。我很高兴我以前一定不是一个喜欢欺负弱小的人,所以现在的我也干不来抢劫这么低档次的事,但我很乐意为了下一顿晚餐杀掉抢劫我的蠢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很公平。

其实这中间很有矛盾,我知道。如果我很乐意开枪杀人的话,我大可以继续留在倪佬那里,当他铲除异己的肮脏杀手,幸运不死的话,称得上是生活稳定。

但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那种……该怎么说呢?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那种当人家手下小弟的感觉。就是因为不喜欢,所以我离开了。但现在我为了生活,却眼巴巴等着想抢劫我的人出现,我才有机会有理由用枪把他们干掉,相比之下也没好上多少吧哈哈哈。

幸好泰缅边界的治安很糟糕,龙蛇杂处,暗巷里死了几个混混也没人在意,真是干他妈幸运了我。我在那里溜达了三天,整整被抢了十一次,最后我赶在子弹都用光之前找到专门搞定肮脏交易的黑市卖家,我才有办法在那里待上一个礼拜,成为当地所有热衷在暗巷抢劫的混混的瘟神。

是,我承认我又暂时将唱歌的事放在一边,毕竟我喜欢唱摇滚是一回事,但我要开口应征当一个摇滚歌手又是另一回事,现在我的肚子饱了,山穷水尽的日子离我又远了些,当驻唱歌手的事我得再酝酿一下。

大概是第十五天还是第十六天吧,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我打算在面试的时候唱我最喜欢也最有把握的The Scarecrow,为了让我自己看起来更摇滚,我还多等了两天,让我脸上的胡渣看起来更颓废。

最后我选了一间门口贴着“征驻唱歌手”手写字板的酒吧进去,嗯,看起来没有人正在排队应征唱歌,台上也没有歌手在虐待大家耳朵,我想我可以待在吧台前酝酿一下下,免得待会我太紧张表现不好。

说真的,万一出了糗,很可能我会把枪掏出来把整间酒吧里的每一个人通通干掉,那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结局。

就在我东张西望的时候,一个看起来像妓女的女人请了我一杯酒。

“你不像是这里人。”像妓女的女人故意搔首弄姿。

“什么意思?”我注意到酒杯上有一个鲜红唇印。她的。

那是个很漂亮的唇形,可惜那个像妓女的女人脸上有一条让人无法忽视的长刀疤。事实上就因为那条疤太惹眼,在请我喝酒之前我就注意到一个人默默坐在角落喝酒的她,想必她也注意了我很久……注意到我一直在默默打量酒吧里每一个可能抢我的人。

“你像是在找什么。”

像妓女的女人甜腻地注视我,继续说:“但这里,没有人在找什么。”

“……怎么大家老是说一些很高深的话,我是有听没懂。”

我一口将那杯酒饮尽,嘿嘿说:“除了钱,我只想找一个好好睡觉的地方。”

“晚上就睡我吧,反正今天我运气不好,没客人。”

“那就是我运气好啰?”我笑笑,果然是个妓女。

我杀人嘛,哪好意思跟人讲什么道德?妓女要请我喝酒,我就大口喝,妓女要招待我干她,我就去她的烂公寓好好干她。应征歌手的事今天晚上就别想了吧。

不过妓女不接客,还是一个妓女,所以我没有放任何感情地操她干她捅她搞她使用她,她也不抱怨,耐心地应付我所有焦躁慌乱的需索。射精后我直接躺在她填满廉价硅胶的胸部上睡着,毕竟我很久没睡到一张像样的床,跟胸部。

醒来时我看见她正在把玩我的枪。我是说,那两把枪。

“没想到你真是个狠角色。”妓女笑吟吟地看着枪,丝毫不怕的样子。

“我是。”我觉得窗帘后的阳光有些刺眼。

“最近好几个混混被开枪打死了,跟你有关吧?”

“跟你无关。”

妓女将两支枪随意放在梳妆台上,起身压在我腰上。这时我终于看清楚她的模样,扣掉那条从左耳一路往下斜拖直到嘴角的刀疤,这妓女的脸蛋很不错,还有一点泰华混血的异国风情,称得上是美人。

“这次换我请客好了。”我大方地将她压在下面。

“真会说。”妓女笑得花枝乱颤。

我们又干了一次。然后又一次。

完事后我决定再睡一下,她也是。反正大白天的妓女也没什么活可干。

直到她吸吮我的乳头让我舒服醒来的时候,大概是黄昏了吧。她真的很会。

“喂,想不想要一份真正的工作?”她咬着。

“什么工作?”我的手指耙梳着她的发,顺势抚摸她脸上的刀疤。

“每天都有女人睡,有酒喝,还有人可以出气的好工作。”

“我可没兴趣每天跟你睡。”我是认真的,把话讲清楚比较好。

“这完全不是问题呢。”她咯咯咯笑了起来。

后来我才知道,这一个招待我又让我招待回去的妓女,叫蓝姊。

Chapter 5

蓝姊是一群在泰缅边境卖春的女人之一,这群女人共同的特色,是脸上都有一条疤,这条疤是她们属于黑山老大的财产证明。

任何人,任何混混,当然也包括任何嫖客,只要一看到她们脸上的疤,就知道她们是不能被欺负的。

要上床,简单,上床前这些女人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别想赖也别想打折。当然了,打着黑山老大的招牌,她们也包准将你服侍得妥妥帖帖。

当然当然,这条精心砍在脸上的疤,也提醒了这群可怜的女人,黑山老大随时随地想对她们做什么事,她们都只有乖乖接受的份。

是这样的,黑山老大在两个礼拜前死了……报应啊报应。大家都说他是坐在马桶上被自己的手下乱枪打死的。然后那些个个都想当新老大的手下又花了十多天把其他手下给打死,理由是帮老大报仇。要命的就是,黑山老大的手下很多,打了十几天大家都没死干净,现在还有一种延长加赛的气氛,甚至引来其他帮派落井下石的枪火。

现在这群卖春女人没有帮派可以依靠,许多女人宁愿不开腿赚钱,也不想冒着被白骑的可能出门,过一天是一天。

危机就是转机。

蓝姊的意思很简单,她想试试看让姊妹们自立门户,如此一来就省去应该给帮派的那一份。一群妓女自立门户的前提当然是找一个可靠的男人,这个男人最好看起来很凶,最好动手狠辣,最好狠到杀人不眨眼,最好这个男人并不想在她们的皮肉活上动抽成的歪脑筋……嗯,至少别动太多。

“我们供你吃住,你呢,每天晚上都可以跟一个没客人的姊妹睡觉,不,每天晚上让你随便挑一个姊妹跟你睡,你只需要保护我们不被欺负,帮我们把坏客人赶走。”蓝姊一边说,一边用舌头复习我身上的敏感带。

“怎么听起来像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我皱眉,有点痒。

“嘻嘻,这里坏男人很多,这工作不可能让你觉得自己像小白脸喔。”

“也好,不过我不知道我会干多久,反正我现在没事,先试试。”我丑话讲在前头:“总有一天我会走,我要走的那一天你可不要说我没人性就好。”

这可是说真的,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放下这些逼人的枪林弹雨,到某一间酒吧展开我的摇滚歌手第一站,之后我会唱到什么样的舞台我没设限。我很清楚那才是我想要的真实人生。

“你想去哪?”

“我们还没那么熟呢……蓝姊。”

“说不定在你说要走之前,你就横尸街头了呢哈哈。”

蓝姊口无遮拦地开玩笑,一口含着我的要害当赔罪。真是见鬼了。

于是我就展开了每天在不同女人旁边醒来的日子。

这份差事一开始的确十分棘手,因为制造尸体并不是这群妓女希望我用来保护她们的方法,尤其过多的尸体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能不开枪就不开枪,就算要开枪我也得强忍把对方爆头的冲动,把膝盖射烂就算了。

唉,只是不用枪,光用拳脚,我又不是什么功夫高手,怎么可能每次都完美得把对方揍成猪头,我偶尔还是会反射性将不识相的烂客人整个脖子给扭断——“上一世的我”,肯定是一台超凶狠的杀人机器吧。

是的基本上我很可靠。前些日子有几个想白嫖的烂男人被我打成残废后,就很少有人敢欺负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这群妓女笑吟吟地做了好一阵子生意。

但当黑山老大那些手下自相残杀过后、终于确定新老大诞生的那一天,新老大就派人来跟蓝姊说,明天开始他们会重新向她们收规费,她们最好识相地给,不然她们的脸上就准备再多一条充满意义的刀疤,跟上一条加起来,正好组成一个大叉叉。

蓝姊问我怎么办。

我说,能怎么办。

当天晚上那个新老大就死了,据说是在阳台抽烟时被乱枪打成蜂窝。我猜干掉他的那个枪手一定是个很大方的人。

黑社会嘛,那群新老大疑神疑鬼的手下又开始拿枪轰来轰去,等到那些白痴轰出更新的老大之前,那群妓女又赚到一些不用被抽成的好日子可以过。我瞎猜至少有两个月吧。这两个月我实在没力气去想当驻唱歌手的事,不是我偷懒,而是我的手太勤劳当这些妓女的枕头。

那一段无暇摇滚的日子真的很废,肉欲蔓延,我一遍又一遍上了所有脸上有疤的妓女。妓女嘛,靠被干维生,自然有各式各样被干的拿手好招,绝活都不一样。有人的舌头超灵活、没有一条老二可以在她的嘴巴里硬过五分钟。有人擅长用奶子夹老二直接蹭到喷汁。有人流的汗有一股让人发疯的骚味。有人的阴道特有弹性好像每天晚上都是处女。有人喜欢在上面摇来摇去说什么也不肯下来。夜夜睡觉我都被当成皇上一样服侍。

其中我最喜欢上一个叫“跳跳”的女人。

跳跳不是最漂亮,也不是最年轻,做爱也没什么稀奇古怪的绝活,而是跳跳跟我聊天的样子很可爱,嘴唇嘟来嘟去的很性感,我光是听她抱怨上一个客人卫生习惯有多差我就会欲火焚身,她还没抱怨完我就脱掉裤子开始上她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这肯定不是爱情,见鬼了我怎么会对妓女动情呢?干当然不是。只能说每个女人性感的点都不一样,跳跳正好有个地方吸引了我。

“喂,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跳跳正在煮饭。希望这次别又焦了。

“那你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啊?该不会你第一个工作就是当鸡吧?”

我不是故意反问,而是她第一个问题就考倒了我。

“问那么多要做什么啊?要娶我啊?”跳跳瞪了我一眼,作势要踢我。

“……哈哈娶你没问题啊,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用脚趾切换电视频道,慵懒地说:“不过咧,我还真不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我对现在的自己做的事有点印象,大概是从三年前才开始的吧。你不是常看电视剧吗?跟那些智障男女主角一样,我得了见鬼的失忆症。”

“失忆症?真的假的?”跳跳帮我盛了一碗饭:“哇!”

“既然都忘光了,我也不是那么在乎,反正我现在过得不错啊。”

跳跳帮我拿筷子,表情有点难以置信:“所以你真的忘了你以前的事啊?三年前的事都忘了?这怎么可能啊,好夸张喔,你的脑袋有被什么很重的东西打到吗?还是你出过车祸?”

“我连怎么搞丢的都忘了。”我拿起筷子,满不在乎地夹起了豆芽菜:“反正!忘了就不会在乎,如果真的忽然想起来的话才恐怖吧?如果说我真的有介意的地方,那就是……我很好奇我是怎么弄丢我的过去的?哈哈哈,吃饭吃饭。”

“怎么那么随便!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

话匣子打开,跳跳就成了我第一个失忆症的真正听众。

Chapter 6

记得吗?让我们回到故事的一开始。是了,我现在正坐在首尔某间百货大楼,从上往下欣赏着我一手弄出来的残局,不由自主想起过去在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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